易圖講座 第54講 清代的易圖——胡秉虔的《卦本圖考》

第54講 清代的易圖——胡秉虔的《卦本圖考》

胡秉虔,字伯敬,一字春喬,安徽績溪人。嘉慶四年(1799)進士,官刑部主事,甘肅靈台知縣,丹噶爾廳同知。與王引之、張惠言、姚文田為友。易學著作有《周易識小》、《卦本圖考》。

今見上海圖書館藏《卦本圖考》一卷,為道光三十年(1850)錢熙輔增刻藝海珠塵本。胡氏自序是書曰:“爻主動,動則有變。乾動則變坤,坤動則變乾也。有一爻動者,如《左傳》所載觀之否、師之臨之類。觀四爻動則變否,師初爻動則變臨也。至於一卦之內,兩爻互易,如《彖傳》所言剛柔上下者,先儒亦謂之卦變。以《繫辭傳》有雲‘上下無常,剛柔相易,不可為典要,惟變所適’故耳。朱子云,就卦己成後用意推說,以見此為自彼來,非真先有彼卦,而後有此卦也。又雲,若論伏羲畫卦,則六十四卦--時俱了,雖乾坤亦無能生卦之理。若如文王、孔子之說,則縱橫曲直反覆相生,無所不可。又雲,非是聖人合下作卦如此,只是卦成了,自然有此象。其說精矣,但謂縱橫曲直反覆相生無所不可,似乎說得太寬,故《本義》於卦變歌十九卦之外又有雲,又自某卦某卦而來者。東牽西曳,茫無畔岸,未免啟後入憑臆說經之漸。今詳考諸儒之說,案之於經,是者從之。漢人解《易》,多雲此本某卦,或雲此卦本某,今某亦依用,遂命曰《卦本圖考》雲。”以此則知胡氏是書著作之宗旨。其論卦變,以一卦之內兩爻互易為主,多采《周易集解》中“九家易”、荀爽、虞翻、蜀才、侯果等人之說而辯證之。

胡氏以《乾》、《坤》為諸卦之祖,以“一陽五陰之卦”(《師》、《謙》、《豫》、《比》)來自《剝》、《復》;“一陰五陽之卦”(《同人》、《履》、《小畜》、《大有》)來自《夬》、《姤》;“三陽三陰之卦”(《歸妹》、《節》、《損》、《豐》、《既濟》、《賁》、《恆》、《井》、《蠱》、《漸》、《旅》、《鹹》、《渙》、《未濟》、《困》、《益》、《噬嗑》、《隨》)來自《泰》、《否》;“四陽二陰之卦”(《訟》、《巽》、《鼎》、《大過》、《無妄》、《家人》、《離》、《豐》、《需》、《兌》、《大畜》、《睽》)來自《遁》、《大壯》、《中孚》;“四陰二陽之卦”(《明夷》、《震》、《屯》、《頤》、《升》、《解》、《坎》、《蒙》、《晉》、《艮》、《萃》、《蹇》)來自《臨》、《觀》、《小過》。與諸儒不同者,胡氏以“陽息坤、陰消乾,和而為中孚”、“陰消乾、陽息坤,合而為小過”。並謂虞翻、李挺之之說為非,曰:“李氏曰乾體而坤來交,虞氏謂訟四之初,恐皆非。荀氏曰兩巽對合,鄭氏曰中孚為陽貞於十一月子,小過為陰貞於六月未,法於乾坤”、“李氏曰坤體而乾來交,虞氏謂從晉來,恐皆非。或者謂中孚二陰四陽,當自遁、大壯來,小過二陽四陰,當自臨、觀來。然考之卦之例,皆系兩爻上下,所謂剛柔相易也。其一爻獨動,如無妄、大畜、損、益者,間亦有之,從未有四爻並易者”。

胡氏所言卦變與黃宗羲《易學象數論》卷二“卦變二”論虞翻卦變之說大同小異。(可參見胡渭《易圖明辨》所列之《虞仲翔卦變圖》。按,此圖並非完全合於虞翻卦變說。)所不同者,是將其中所謂“變例之卦二”(《中孚》、《小過》)分別列為《乾》與《坤》之“訊息”卦,而又以之為“四陽二陰”和“四陰二陽”卦之生母。(以《家人》、《兌》、《睽》自《中孚》來,以《升》、《解》、《蹇》自《小過》來。)又以《剝》、《夬》為“一陽五陰”和“一陰五陽”卦之生母。(以《師》、《謙》自《剝》來,以《同人》、《履》自《夬》來。)相比之下,虞翻以十辟卦直接變得四十卦,而以《訟》變得《中孚》,以《晉》變得《小過》,李挺之以六辟卦直變與復變得四十六卦,朱喜以十辟卦直變與復變得一百一十四卦(重複五十七卦),而胡秉虔則以《乾》與《坤》“陰陽訊息”生出十二卦,又以此十二卦變得五十卦。可謂是對前儒卦變說的一次歸納與演繹。

胡氏《卦本圖考》所言卦變,以《姤》生二卦、《夬》生二卦、《遁》生六卦、《大壯》生三卦、《中孚》生三卦、《否》生九卦、《泰》生九卦、《觀》生四卦、《臨》生五卦、《小過》生三卦、《剝》生二卦、《復》生二卦。指名謂蜀才之說為是者,有十七卦,指名謂虞翻之說為非者,有十七卦。(“變訟初為兌”、“需上變為巽”、《中孚》“訟四之初”、《鼎》“大壯上之初”、《大過》“大壯五之初”、《家人》“遁初之四”、《革》“遁上之初”、《兌》“大壯五之三”、《睽》“大壯上之三”、《小過》“從晉來”、《升》“臨初之三”、《解》“臨四之初”、《坎》“乾二五之坤,於爻觀上之二”、《蹇》“觀上反三”、《損》“泰初之上”、“豐從噬嗑來”、《益》“否上之初”。)李鼎作所輯虞翻卦變之說是用以解經,而胡氏謂其說“恐非”,則多以是否有合於《象傳》剛柔上下往來之說為標準而衡量之。如,“謂泰之初往而為上曰損”是“有往無來”,“否之上來而為初曰益”是“有來無往”,“與無妄、大畜同例,非如他卦兩爻互易也”。又如以虞翻“訟變初為兌”說為非,主《履》自《夬》來,則是依據“爻雲夬履貞歷”,以虞翻謂“大壯上之初”得《鼎》之說為非,是因其說與《彖傳》“柔進而上行,得中而應乎剛”之說不合。通觀胡氏所考諸儒卦變說,雖亦多用辟卦生卦,然其說必求有合乾卦爻辭與《彖傳》剛柔往來之文。此種歸納與演繹則有其可取之處。卦變之說,《彖傳》發其端,朱熹因“彖傳或以卦變為說”,從而作《卦變圖》以明之。至胡秉虔則嫌朱熹“似乎說得太寬”而著《卦本圖考》以辯證之。其內容雖以辯證漢儒之說為主,然已包含辯證朱熹《卦變圖》之非,所謂“圖考”,實是考證《周易本義》之《卦變圖》。其謂朱熹之非,曰:“《本義》於損卦言下卦上畫之陽,於益卦言上卦初畫之陽,皆誤。蓋主虞義。”其實,胡氏所謂虞翻之非,亦大多是朱熹《卦變圖》之非。

六十四卦中,六陽者一卦、六陰者一卦,一陽五陰者六卦、一陰五陽者六卦、二陽四陰者十五卦、二陰四陽者十五卦、三陰三陽者二十卦。如以辟卦論卦變,則是《乾》、《坤》交而得十辟卦,可由爻變之法以十辟卦變得其餘卦。如定以爻變“法則”,以十辟卦自身“剛柔相推”,則《中孚》、《小過》二卦為“變例之卦”。胡氏歸納前儒之說,一以有合於經傳之辭而立說,則是其書之特點。其以《中孚》、《小過》二卦為《乾》、《坤》“陰陽訊息”之卦,則立一家之說。其後有吳翊寅者,則演繹其說而出《周易旁通反對卦變圖》(見《周易訊息升降爻例》)。明末有董守諭著《卦變考略》,摘引《周易集解》諸家之說,以辨朱熹說之非。清代則有胡秉虔《卦變圖考》,同樣摘引《周易集解》諸家之說,以辨朱熹說之非。相比之下,胡氏以虞翻之說而印證朱熹說之非,較之董氏更為有見。

“卦變圖”是易圖中之一類。有以辟卦為變母者,有以乾坤為變母者。實者,任意一卦皆可作為變母而變得其餘六十三卦。其變法,本《繫辭》“剛柔相推,而生變化”之說則有多種。李挺之、朱熹等人本虞翻用辟卦為母之變法,邵雍則是以邏輯遞變之法,以乾坤為母逆爻序而變得《先天圖》六十四卦。然而,想要同《彖傳》所言剛柔上下往來之說有合,其卦變結果就僅局限於幾個卦而已。

註:《卦本圖考》一書今見《續修四庫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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