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圖講座 第37講 明代的易圖:董守諭的《卦變考略》

第37講 明代的易圖:董守諭的《卦變考略》

董守諭(1596一1664),字次公,鄞縣(今屬浙江)人,明天啟舉人,魯王時官戶部主事,清兵渡江後遂杜門著書以終。易學著作今存《讀易一鈔易余》四卷、《卦變考略》二卷。

《卦變考略》本《序卦》六十四卦之序,引京房、荀爽、虞翻、姚信、蜀才、蔡景君、盧氏、崔憬、侯果、孔穎達及《九家易》等諸家卦變說與朱熹卦變說進行比較,認為漢人之卦變說多是,而不以朱熹卦變說為然。

董氏認為郎顗所引京房卦變說為是者,有《屯》(《臨》二之五)、《蒙》(《觀》二之五)、《需》(《大壯》四之五)、《比》(《師》二之五)、《大有》(《同人》二之五)、《謙》(《剝》三之上)、《豫》(《復》初之四)、《隨》(《否》初之五)、《蠱》(《泰》初之上)、《噬嗑》(《否》初之五)、《賁》(《泰》二之上)、《無妄》(《遁》初之上)、《大畜》(《大壯》四之)、《頤》(《觀》初之五)、《大過》(《遁》二之上)、《鹹》(《否》三之上)、《恆》(《泰》初之四)、《晉》(《觀》四之五)、《明夷》(《臨》二之三)、《睽》(《無妄》二之五)、《蹇》(《升》二之五)、《損》(《泰》三之上)、《益》(《否》初之上)、《萃》(《屯》初之上)、《困》(《否》二之上)、《鼎》(《遁》二之五)、《漸》(《否》三之上)、《歸妹》(《泰》三之四)、《豐》(《泰》二之四)、《旅》(《否》三之五)、《渙》(《否》二之四)、《節》(《泰》三之四)、《中孚》(《無妄》二之四)、《既濟》(《泰》二之五)、《未濟》(《否》二之五);隊為虞翻之卦變說為是者,有《訟》(《遁》二之三)、《小畜》(《需》上變為巽)、《履》(變《訟》初為兌)、《泰》(陽息坤,反《否》)、《否》(陰消乾.反《泰》)、《豫》(《復》初之四)、《隨》(《否》初之上)、《蠱》(《泰》初之上)、《剝》(陰消乾)、《復》(陽息坤)、《無妄》(《遁》初之上)、《坎》(乾二五之坤)、《離》(坤二五之乾)、《遁》(陰消《姤》)、《大壯》(陽息泰)、《晉》(《觀》四之五)、《明夷》(《臨》二之三)、《解》(《臨》初之四)、《損》(《泰》三之上)、《益》(《否》初之上)、《夬》(從《復》來)、《姤》(陰息《剝》陽,以柔變剛)、《升》(《臨》初之三)、《困》(《否》二之上)、《井》(《泰》初之五)、《革》(《遁》初之上)、《震》(《臨》二之四)、《艮》(《觀》三之五)、《漸》(《否》三之四)、《歸妹》(《泰》三之四)、《巽》(《遁》二之四)、《兌》(《大壯》三之五)、《渙》(《否》二之四)、《節》(《泰》三之四)、《小過》(《晉》三之上)、《既濟》(《泰》二之五)、《未濟》(《否》二之五);以蜀才之卦變說為是者,有《師》(《剝》上加降二)、《同人》(《夬》九二升上)、《臨》(本《坤》)、《觀》(本《乾》)、《旅》(《否》三升五);以苟爽之卦變說為是者,有《賁》(本《泰》)、《困》(本《否》)、《井》(本《泰》)、《旅》(本《否》,陽升居五)等。其餘所引諸家卦變說凡與京房、虞翻說相同者皆以為是。

董氏評漢儒卦變說曰:“愚觀遁畫是一大巽卦也,京氏之變,精微極矣。”又曰:“漢儒淡象變之精,不惟畫理深玄,愚悟之於彖辭皆有奧義。如乾上九來居坤三,是天道下濟而光明也,坤之六三上升乾位,是地道卑而上行也。安得保殘守闕,薄卦變不言哉?”又曰:“荀氏歸魂乃術家所用,最駭俗學,余考其說始於京房。”又曰:“凡象變家不可盡目為異端而忽之也。”“賁自泰來,漢魏諸家相傳己久,去古未遠,自可無議。考亭之變,必自有說也,獨眉山蘇氏好自立異”、“眉山本諸乾坤之論與伊川同,不能一一無漏,荀、京之變,似未可輕訾也”、“七日之義,郎顗衍為六日七分,最與變符”、“愚考之京氏,曰乾坤體也,坎離用也。乾索坤而乾之精為坤所得,故為坎,坎為月,猶天以日為用,而其體則在月也;坤索乾而坤之氣為乾所得,故為離,離為日,猶地以月為用,而其體則在日也。京、虞之談變,非天下之至精,其孰能與於此”、“蹇自升來,明明有坤,二剛往居坤中,豈非利乎西[有之象?與變符矣。確循漢疏,群疑亡也”、“易變之著,莫精於甲庚,虞氏曰乾主甲、震主庚,此自商瞿、橋庇傳田、施、孟、丘以至漢魏諸家,皆云然也。……圖學自宋始出,故不及漢儒之自然,亦可通於變矣”,等等皆是推崇漢魏諸儒卦變說之褒語。

董氏論卦變,有“變在象形”、“變在指事”、“變在會意”、“變在轉注”、“變在諧聲”、“變在假借”六論(《卦變考略》原序)。有“愚之言變,必欲與卦辭相符”、“我師古人,實獲我心。如京、荀《蠱》泰來者,乾天有河,坤地有水,二爻升降出入,乾坤利涉大川也。初變成乾,乾為甲,乾三爻在前,故‘先甲三日’,變四至五成乾,乾三爻在後,故‘後甲三日’。乾為始,坤為終,故‘終則有始’。不自泰來,諸義皆晦,參之卦辭,昭然日星已”、“卦變配之卦辭而始定,參之四聖而疑亡”、“以彖辭例卦變,思過半矣。夫變之大旨在彖,其精深微幻在六爻,四聖之卦變無定,學者之考變,當於無定中求其有定也”諸說,很有見地。

董氏評朱熹《周易本義》卦變說曰:“朱子《本義》上經釋變有九,其與漢魏古注同者,唯訟自遁來一卦而已,其餘或漢儒之變,不自立變,未可知也。……然則朱子釋變,原不拘一隅,亦自與漢魏諸家有神交也。愚又考之《卦變圖》,凡一陰一陽之卦皆自復姤來、二陰二陽之卦皆自臨遁來之類,其大旨自然精當,但後學未窺其奧,不能輒了,因考古注及漢晉逸篆,逐卦陳之,亦稽變之一助也”、“朱子下經與漢注同者,唯晉自觀來,及考《本義》十卦之外,如復變師、姤變同人之類,例以復初上為師之二、復二下為師之初,姤初上為同人之二、姤二下為同人之初,及與初九變為初爻之八、初六變為初爻之七者考之,其例又不同。考亭以一身觀變,尚有前後異例如此,欲與漢魏諸家盡同得乎?”其間又兼有評朱震、程頤、蘇軾、項安世、來知德諸人卦變說是非之語。

董氏於卷未曰:“或謂變者乃易中之一義,非畫卦作易之本指,愚獨以為不然。無變是無全易也,無處下手讀卦辭、彖、象、六爻也。以是考引而信之,則二百四十部微言,密悟百齡心在,可使金鏡重開、珠囊復理已。”此則針對《周易本義》卷首《卦變圖》前按語而發,所謂“無變是無全易”之說,似為有見,《繫辭》有“爻者言乎變者也”之說,《彖傳》剛柔內外往來之辭亦是在言變。然而,謂卦變為《易》之本旨,則未免主張太過,故四庫館臣評之曰:“卦變之說,不可謂非易中之一義,亦不可謂易之本義。”

董守諭的《卦變考略》是一本系統比較漢魏諸儒與宋儒卦變說的專著。所考卦變本《易經》六十四卦本身固有體例,以辟卦為變主,究其本是以漢魏諸儒之說為是,而不以宋儒例外之說為然,甚至對於朱熹之說亦持如此態度。《繫辭》曰“惟變所適”,故其“言變必欲與卦辭相符”及“以彖辭例卦變,思過半矣”之說,是很有道理的論說。所轉引京房卦變說可用來補充《周易集解》之不足,此亦有功於卦變說的研究。“卦變”可得許多易圖,又依是書所引可得“京房卦變圖”,將是書列為易圖學要著,可資卦變圖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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