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圖講座 第27講 明代的易圖——劉定之的《易經圖釋》

第27講 明代的易圖——劉定之的《易經圖釋》

劉定之,字主靜,號呆齋,永新(今屬江西)人。正統丙辰(1436年)進士,官至禮部侍郎兼翰林院學士,諡文安。《明史》有傳。舉進士前一年(宣德十年)成《易經圖釋》十二卷。

是書自序曰:“家君以《易》晦我,不肖自少至長,今年二十有七矣,而不能有所真知灼見。雖《易》道難窮,亦才之不逮人也,故過庭之餘,輒取所領悟者圖而釋之,以為強學之拙策。積稿既久,不欲廢棄。壬子歲退自江右,授徒汶水,癸丑寓邑東郭,乙卯移於老氏所居端威閣,數載間以家君之命,分來認學者有長弟寅及士友數人,出此舊稿以資講貫,遂匯集成帙。蓋《易》先有圖而後有辭河出龍、洛出龜,天所圖也,羲先天、文後天,聖所圖也,故列於經傳之先。彖辭以原始要終,爻辭以雜撰物德,乾坤之道廣矣,彖象皆有圖;諸卦之變備矣,爻辭各有圖,是為經之二卷傳。彖者有取於卦之體德變象.而其說或異,觀象者有資於人之所行德業,而其用各殊,義之淵而永也,然有條不紊,文之奇而法也、然有韻可葉,故或圖其義,或圖其韻,是為傳之十卷。“易”之字合日月而成,“易”之道賴聖賢而傳,宇豈特名也,以附其實,道豈特古也,以垂諸今,故圖於經傳之後。復古《易》而不盡從朱、呂之篇,采傳義而或曲暢程、朱之牴牾者。不敢為佞而寧為忠,不能識大而猶識小之意也。……故予於圖括其總,於釋具其略所而已。”今見乾隆二十八年崇恩閣刻本《易經圖釋》十二卷,首列《伏羲六十四卦圓圖》(即胡方平之《伏羲六十四卦節氣圖》),其次有《伏羲八卦圓圖》、《伏羲先天八卦次序圖》、《伏豢先天八卦方點陣圖》、《伏羲先天六十四卦次序圖》、《伏羲先天六十四卦方點陣圖》、《文王后天八卦次序圖》、《文王后天八卦方點陣圖》,皆是取朱熹《周易本義》卷前之圖形及圖名稍有變化之圖。劉氏不取《周易本義》之《河圖》、《洛書》和《卦變圖》,從其自序中所謂“河出龍、洛出龜,天所圖也”,“彖象皆有圖,諸卦之變備矣”,可見其對此三圖之看法。“天所圖”之說並不及於聖人則之畫卦,所列《伏羲八卦次序圖》已明一陰一陽疊加畫卦之法;既謂彖象之圖已備卦變,則不須取用別人之圖。自序所謂“圖於經傳之後”之“日月為易”等圖,則不見於此刻本。

劉定之“易先有圖而後有辭”之說,可謂至論。以邵雍《先天圖》六十四卦圓圖說“卦氣”者,有朱熹、蔡元定等人,至南宋末胡方平則於《易學啟蒙通釋》中列《伏羲六十四卦節氣圖》。至元代錢義方又於《周易圖說》中列革新之《六十四卦節氣圖》,其圖每一節間隔八卦,八節配六十四卦,所謂“五齋胡氏乃以六十四卦分配二分、二至、四立,各兩卦,外十六氣各三卦,合之為六十四卦。夫節氣周於天,卦象周於圖,本無間也。而何有於兩卦、三卦多少之分哉?吁,泥矣!”劉定之則是不審胡氏之“泥”,為重列其圖而為之說者。劉氏《易經圖釋》所出易圖最多且具本身特點,為詮釋《經》、《傳》所畫之圖。可調繼南宋鄭東卿之後,以圖解六十四卦者。其釋《經》時,每卦六爻各總為一圖,釋《彖》上為一圖、《彖》下為一圖,釋大、小《象》又各為之圖,釋《文言》、《繫辭》,或一節為--圖,或數節為一圖,《說卦》則仍以先天后天諸說作圖,《序卦》附一六十四卦反對圖,《雜卦》則無圖。其釋《經》、《傳》所出圖大多為文字加線框構成,大旨則重於標示六爻之義。依其自序“易道難窮”、“著不得詳說”、“圖而釋之,以為強學之拙策”云云,則知其圖只不過為一人之圖,其說只不過為一家之說而已。劉定之《易經圖釋》卷首之圖本出朱熹《周易本義》和胡方平《易學啟蒙通釋》,其圖皆舊圖,其說則於舊說之上“節外生枝”。如,於《伏羲先天六十四卦方點陣圖》後注云:“此圖,二經十傳皆無明文可見”,又於諸圖之後注云:“以上諸圖,昔者學《易》之家夫其傳而異端方士秘傳焉,邵子始復取歸於《易》。程子與之同時,而於《易傳》向置之不論,豈未嘗得見於邵子歟?至朱子,以之冠於篇端,發明詳盡,然後《易》之本原,始可得而見雲。”此說是本朱熹、吳澄“流於方外”、“方伎家秘而寶之”之說而發揮。至謂“邵子始復取歸於《易》”,則是說得不切合實際。一則朱熹、吳澄皆謂黑白點《河圖》、《洛書》及《先天圖》是陳摶始得之於方伎;一則“諸圖”中之大小二橫圖及《文王八卦次序》圖皆為朱熹自作之圖;一則謂至朱熹“易之本原,始可得而見”,則是過譽之詞。

胡方平學本朱熹,劉定之又本朱熹、胡方平而出易圖,致謂自朱熹始方得《易》之本原,云云。以此可窺見明初以來易學研究之概況:“天下易學,無不言朱”。甚至程頤也要退居朱熹之後了。

劉氏圖釋《易經》六十四卦之圖,為文字加連線圖。其圖釋坤卦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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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上,以圖釋《易經》六十四卦者,南宋時有鄭東卿的《易經疑難圖解》(今見於《道藏·周易圖》),其後就是明代劉定之的《易經圖釋》(今見於《續修四庫全書》),至清初則黃宗羲於《易學象數論》中有個別圖解(見於《四庫全書》)。《易經》本為卜筮之書,其卦、爻辭本為占卜而設。《莊子》曰“《易》以道陰陽”,是把“—”爻視作陽、“--”爻視為陰,其實《易經》的卦、爻辭中並沒有“陰陽”二字,是成書於戰國時期的《易傳》發揮了陰陽學說,其後凡以“圖”釋六十四卦者,無不一“陰陽”為說。“陰陽”的涵義既有對待又有流行,說者亦皆發揮此二重意思。“陰陽”為一抽象概念,為“形而下”者。“陰陽不測則為神”,萬物無形體之前為“神”(自然格之“神”,非人格之“神”),“神”則為“形而上”之道,為不可說、不可名、不可圖者。中國古代的宇宙論是大自然的自組織運動論,與西方“上帝於六日裡造就了世界”說有著本質上的不同。凡以圖釋《易經》六十四卦者,亦皆本此宇宙論而道陰陽,這是中國古代哲學的一大特色。我們要弘揚中國傳統文化的精華,大自然的自組織宇宙論是一根本學說,是一與西方截然不同的“唯物主義”學說。這是要下大氣力弘揚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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