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醫玄經》(九)論南北政

(九)論南北政

《至真要大論篇第七十四》

原文:平氣何如:岐伯曰:謹察陰陽所在而調之,以平為期,正者正治,反者反治。

帝曰:夫子言謹察陰陽所在而調之,論言人迎與寸口相應,若引繩小大齊等,命曰平。陰之所在寸口何如?岐伯曰:視歲南北,可知之矣。

帝曰:願卒決之。岐伯曰:北政之歲,少陰在泉,則寸口不應;厥陰在泉,則右不應;太陰在泉,則左不應。南政之歲,少陰司天,則寸口不應;厥陰司天,則右不應;太陰司天,則左不應。諸不應者,反其診則見矣。

帝曰:尺候何如?岐伯曰:北政之歲,三陰在下,則寸不應;三陰在上,則尺不應。南政之歲,三陰在天,則寸不應;三陰在泉,則尺不應。左右同。故曰:知其要者,一言而終,不知其要,流散無窮。此之謂也。帝曰:善。

小子觀此,苦思晝夜而不能解,乃問於師。

紫極曰:“視歲南北。何謂之歲也?歲者,歲星也。歲星十二載當一年。地理之學言不可於太歲頭上動土,歲星周八極一十二年也。然當何為南政,何為北政?考之天氣起於子、地氣起於醜、人氣起於寅。南政者:陽也;北政者:陰也。子醜之時為天地未判之初,寅之時天地分矣!故寅至未當為南政;申至醜當作北政。

已午未申

辰酉

卯戌

寅醜子亥

南政之歲,寅至未年,少陰司天(午年),兩寸不應。厥陰司天(已年),右寸不應。太陰司天(未年),左寸不應。陽明司天(卯年),兩尺不應。少陽司天(寅年),右尺不應。太陽司天(辰年),左尺不應。

北政之歲,申至丑年,少陰司天(子年),兩尺不應。厥陰司天(亥年),右尺不應。太陰司天(丑年),左尺不應。陽明司天(酉年),兩寸不應。少陽司天(申年),右寸不應。太陽司天(戌年),左寸不應。

小子瞭然:“此章非難也,難於視歲也!吾初見歲,以歲為年也。不知者一十二,故不解也。”

紫極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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