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峰通考》卷二下

印綬格

楠曰:正印偏印格者,如父母生身之義也,蓋日主得其資助。書云:“印綬生月利官運,畏入才鄉,蓋財乃破印之氣也。”此亦書之死路,非通變之道也。然四柱印星太旺,日主有氣,印疊生身,如人元氣本旺,再服補藥,生可存乎“此則幾用見屠以破印也。四財少,必須運上財神為吉。又若日主根輕。印星又弱,最畏財星,謂之貪財損印,宜也。又有真印假印,如丙日生人,生臨亥月,或用亥月甲木作假印地也。十月木氣,根桔葉落,則此衰木,宜行東方木旺之地,以輔助其根氣,則枯苗得雨,勃然而興,畏巳酉醜運,衝剋其木,尤畏行西方申辛本,天干地支俱全,損傷尤甚。若天干得壬癸甲乙丙丁蓋頭,雖禍亦淺,又若丙丁日主,臨寅卯多根之地,謂之真印也。若印多不畏財星,日主輕,如只有一二點印,亦畏財也。大抵木不能勝金,謂之印綬被傷。倘若榮華不久,真假印辯,不可不究。財、官、印、殺、食神、傷官,此六乃日乾月令。正格外有陽刃格!此系日月相通。出此之外,或虛邀財官,或刑合財官,或暗拱財官,或沖搖財官,亦幾近理。說見小文。

《繼善篇》云:官刑不犯,印綬天德,年月日時支同一宮分。固通格解,謂但四柱中俱有,乃同一命宮分,不必一支。如甲寅丙寅丙寅丁酉,是天德在丁,月德在丙,印綬在寅。如庚申庚辰庚子壬午,是天德月德俱在壬,印綬在辰,天德與印綬同一命宮是己尤通。嚴陵命書謂天月二德星,在日上為的,他處見不當作德論。

古歌云:月逢印綬喜官星,運入官鄉福必清。死絕運臨身不利,後行財運百無成。

補曰:甲乙在亥子月生,丙丁在寅卯月生,戊己在巳午月生,壬癸在申酉月生,庚辛在辰戌醜未月生,或在巳午月生,皆是月逢印綬也。若四柱中元有官星,乃是官印相生,方為貴人,誠印綬格所最喜者也。若行官鄉運,則發福幾清厚。行死絕運,輕則災疾損傷重則死亡孝服。若行財鄉,貪財壞印,其禍百端。

又曰:重重生氣若無官,常作清高技藝看。官殺不來無爵祿,總為技藝也孤寒。

補曰:月生日乾年時俱有印綬,是謂重重生氣也,有官方作貴推。若無官殺,非技藝之流,則庸常之輩。總為清高之藝,亦不錫免孤若寒微而已。所謂印綬旺而子息稀是已。

又曰:印授幹頭重見比,如行運助必傷身。莫言此格無奇妙,運入財鄉福綠真。

補曰:印綬生月,幹頭重重,一見印綬之比肩,又行印旺之運,必傷身。所謂木賴水生,水盛則木漂,術逢壬癸水漂流,日主無根枉度秋是巳。印旺遇財乃發,須入財鄉運,乃能發福發祿,如水盛木漂,必須行敗運,以土製木,則木植其根為福,所謂歲運若行財旺也,反凶為吉遇王侯是也。《格解》所謂印綬畏入財鄉之句,不可抱泥是也。

又曰:印綬官星旺氣純,傷官多遇轉精神。如行死絕並財地,無救反為泉下人。

補曰:印逢官星,如值所喜,則為旺氣純也。傷官多遇,值如所忌,則不免轉而不精神也。舊文原是如此,而或者改旺氣為運氣,改傷官為偏官,以轉精神為有精神則非也。

又曰:印星偏者是梟神,柱內最喜見財星。身旺遇之方是福,身衰梟旺更無情。

補曰:印星偏者,如甲生亥月,乙生子月之類。無食則為偏印,有食則為梟神。柱中見偏財正財則吉,故曰偏印遇財乃發,又曰偏財能益(算)[壽]逢年,身旺遇之吉。若身弱逢梟旺,則為禍矣。所謂梟神興,而早年夭折是也。

《絡繹賦》云:印臨子位,受子之榮。梟居祖位,破祖之基。

補曰:或曰梟居祖位,破祖之基,甚祖之基,甚應驗。觀《六親論》云:“日時殺刃逢梟,半道妻兒離散”可見。《格解》謂梟居祖位破祖之基,再詳。

《玉匣賦》云:華蓋與文星共會,尉遲為五伯良臣。

補曰:文星謂印綬也。故《通明篇》云:“印綬文華也”,非文昌之文。

《寸金簽》云:印綬不喜臨官,帝旺逢之亦不歡。八字逢財無所用,行財不利卻無端。

補曰:臨官是日乾行臨官之地,印逢則病,故曰不喜見臨官帝旺。是乾行帝旺之地,印逢則死,故曰逢之亦不歡八字中產見財星,喜見官星,如如行財旺之鄉,則貪財壞印為禍百端。所謂如行死絕財旺地,無救翻為泉下人。

《萬金賦》云:第一限逢印綬鄉,運行生旺必榮昌。官鄉會合遷官職,死絕當關是禍殃。

《淵源歌》云:有印無財是福媒,喜逢官位怕臨財。主人囊括文章秀,一舉丹墀面帶來。

《雲理賦》云:水泛者活木。

補曰:此言水泛木浮格也。蓋甲木生於亥,則無咎。乙木死於亥,水泛木浮,恐無聚作。

又曰:水盛則漂木無定,若行土運方榮。

補曰:上文論陰木,此論陽木。蓋言甲木歸於子,水敗之鄉,柱中水印太盛,失土止者。人命得之,主漂蕩無定,風花好酒,無成之造。遇土運止水,發福為榮。

又曰:貪食乖疑,命用梟神因有病。

補曰:如日坐梟神,或乾支梟印重,運逢食神,必主貧乏生病,更帶刑法,作災不測。故《奧旨賦》云:“歲月時中有偏印,吉凶未萌。大運歲君遇壽星,災殃立至。”

又曰:命用梟神,富家營辦。

又曰:天干二丙,地支全寅,更加生印,死見凶臨。

又曰:壬癸多金,生氣酉申。土旺則貴,水旺則貧。

又曰:癸日申提,卯寅歲時。年殺月劫,林下孤淒。

己亥 乙亥 乙丑 丁亥 臨川黃良三公富命水重輕

楠曰:水氣重重在地支,木漂水泛欲何依。最宜土運來克水,財帛金珠樂有餘。

乙木生亥,重重水氣以漂之,早行癸酉壬申,木多見水不利,一入辛未庚午己巳戊辰四運,土止水流,財發萬緡,正謂印綬若多,財要見也。

丁亥 辛亥 乙亥 丁亥 盱江劉三三公水多漂木之格

楠曰:乙生亥月水重重,殺印分明祖業豐。戊己運中雖發福,再行水運壽年終。

乙木生亥,水氣重重,但喜純粹,水原未蓋頭。蓋得祖財豐富,己酉戊運,屠名頗振,酉地殺輕得祿也。原殺星見水,多泄去精神,殺弱入酉得祿,生子甚多。一入申運,壬水太旺,水來泛木死矣。

壬寅 辛亥 丁巳 辛亥 盱江劉瑛千九公富命衰印畏財格

楠曰:丁火生臨亥月乾,木神類聚喜相連。柱中最怕金為病,運入東方福祿全。

丁火生於亥月,火神衰弱,喜年乾透出壬水,丁壬化木於亥木神類聚,用神無疑矣。蓋得巳宮有庚來損木,則金為病明矣。運行甲寅乙卯丙辰丁運,枯木逢春,又喜火破庚金存木,富享優遊。入巳強寇毀廬,喪子奇禍,蓋嫌巳中金來克木也。午未木死陰壽。

乙丑 辛巳 己巳 庚午 豐城孫世佑布政貴命旺變為弱用印格

楠曰:己土雖然坐旺鄉,重重金氣損精陽。旺中變弱來親印,殺運應知佐廟廊。

己土雖生巳月,本為火生之域。夫何金氣重重?己土見金泄其精氣,賴有三重火氣,大抵土好暖而畏寒,則己土親火為印綬。運行己卯戊寅,殺星太旺,故曰印輕者賴官殺以生之,所以位至方伯。西內運火輕,猶宜補起火來。大運入子見財而破印,財乃妻也,因妻而致禍也。蓋原無水止有火土,則東方水運不美,此則土虛而好火,畏水傷火,子運死也明矣。

壬戌 壬寅 丁卯 戊申 崇仁方武十凌遲死貪財壞印

楠曰:丁火生寅木氣柔,財來沖印便成憂。再行財運災難免, 直待凌遲死便休。

丁火日乾,生於立春後二三日,其火檄寒矣,其木極嫩矣。正為木嫩火衰,不合年月兩點壬水,再來濕火濕木,時上申宮庚金,衝出嫩木。且有戌了透出,年支戊土透出,月上真土,作正火土傷官用印,不合衰印受傷。一入巳運,庚金得生於巳,壞了衰印,因殺死樂安東陳人云壬余命,武十為首,問凌遲。迥罪而殆。蓋透出傷官,身衰用印,印昨受傷,故犯此極刑。

乙亥 癸未 丁卯 甲辰 撫城過桓九公木無金之格

楠曰:丁生未月火揚威,見木重生火不知。大喜庚辛來損木,再行木運本非宜。

丁火生臨未月,火神猶旺,再見木多,返助其炎威也。初行辛巳庚運,木多見金而克之,行財頗逐。但四柱原無一點金氣,財神無根,生財而不克大通。行為妻,行寅卯助起比劫妻。到此辟妻離子,呻吟不利,豈非命該如是乎?

辛卯 辛卯 戊寅 壬子 與夫子命去官留殺同印

楠曰:去官留殺理分明,主弱分明用印星。運入南方夫子旺,逢申破印禍來並。

年上兩重乙未夫星,天干兩辛去之,獨用寅中甲丙兩字。早行壬癸運,疊疊損兒,蓋為壬癸傷印也。入巳丙火得祿,生子旺夫,南方火旺,財享安福。脫甲患疾而死,壬水破印也。伯母瑛四孺人命。

乙卯 戊寅 丙戌 乙未 富女命無夫星入格。

楠曰:丙火生寅土透天,無夫入格福連綿。身衰宜入南方運,用印分明豈偶然。

丙火生寅,蓋寅中艮土,戊未又有土,月上戊土透出,寅月火虛,土泄精英太過,正作火土傷官用印。蓋傷官衰者用印,原喜柱中不見夫星。原若有夫行南方運,必主孤貧,此則原無夫星,則不論夫也,所以南方運,助夫生子而富。又作火虛有焰,一入申運,見金破木死矣。

陽刃格 附比劫、建祿格

楠曰:陽刃格,六陽日乾謂之陽刃理也,六陰日乾不謂之刃。但用刃之說,未究其理,則冥然不知也。書雲陽刃無衝要可極品。蓋甲日生臨卯月,甲見卯中乙木,如兄見弟,則能分我之祖財,奪我之祖業,再加歲日時中木又有氣,何用乙木之再助我乎?如是則不用刃也,而以刃為病也,則用庚金七殺。若去其刃,疊疊財官七殺,則日乾雖旺,則變為弱,此則甲刃為用神。若行酉運,衝去刃星,猶如人衰弱無力,全敕弟來扶持,令被酉金殺死我弟也,則主有極兇殺傷蛇虎之禍矣。若如此等,必須要印綬之運,生起我刃星。比肩運,以助起其刃星。又日煞無刃不顯,刃無殺不威。蓋日主旺,得車殺以合去其刃星。然殺乃之人,刃乃之器,刃煞停均,多作兵刑顯宦,若日主弱刃為助,見官煞多,制去其刃,多主盜小俟,然陽刃格,與建祿格頗同。但見祿不言刃者,蓋日月令俱同一體純和也。四柱太旺,又露了出丁火貼身,其刃鋒愈熾,則身首官安得不處乎?如夏柱州之命甚驗,說見人命見驗類。

建祿格者,日主得主祿之地,非官祿也。書雲月令建祿,多無祖屋,而不顯言其理,人用財為馬,官為祿,假如甲日生寅月,甲以辛為官,己土為財,財官到寅為死絕地。人則以財祖業,官為福神,祖為福神都元,此格多無祖業者甚驗矣。原甲日生寅,然上乃甲木之舍,財官空倒,又安有祖屋乎!年上若見此祿,亦主祖業飄零。帶此建格,多主刑妻,與陽刃格同。如甲日見寅,寅中有甲木來克妻也。若四柱有氣太旺,慢不建祿格,要官殺克制其祿,要財星以為身旺之何托。若或歲日昌中,財殺太多,即旺孌為弱也宜印運以生其福神,宜動運以助起祿也。又日一見財官,自然發福。蓋身旺,原廬舍內無財官,則無祖業,若身旺能任其財,豈不白手成家乎?

補曰:夫陽刃者,在天為紫暗星,專行誅。在地為陽刃殺,祿前一位是也。喜偏殺伏,則陽刃起於邊戌,發富發貴,為將為相者多矣。故《千里馬》曰:“羊刃偏官有制,應職掌於兵權。”故《三車一覽》云:“陽刃倘同生氣,閫內誰權,忌反伏吟”經支“鈦吟反刃,歲運與玩命相對,卯見卯,酉見酉是也。遇之必凶,即歲運並臨災殃立至也。何謂扳吟?蓋衝擊之謂也。如酉沖卯刃,卯沖酉刃是也。遇之即處,即羊刃沖合歲君勃禍至之也,忌酉刃三合君,流年見戌,而卯刃三合,流年見己丑,而酉刃三合,如流年見戌,而卯六匐,流年見辰,而酉六合,其人當年禍必速至,即羊刃合歲君,勃然禍至之謂也。忌魁罡刑害,全無官印,福神相助則為禍,有官印福神相助則為福,化為友貴。何謂羊刃?甲丙戊庚壬五陽有刃,乙丁己辛癸五乾無刃,教訓名羊刃,如命中有刃,不可便言凶,大率與煞七相似。凡有刃者,多有富人,最喜身旺坐祿,合殺有制,殺刃兩全,非常之命。

《三車一覽》云:羊刃有(三)[二[。有劫財羊刃,甲見乙是也,不利於財官格。護祿淹刃,甲見卯是也,大利於歸祿格。斯言誠為確論。

若乙見丙,謂倒祿羊刃,則非也。蓋己見丙,名為背祿傷官,誠大利於去官留殺路。名為背祿羊刃,甚牽強解。亦謂乙見丙之說,恐不綬,誠是。

又曰:劫財諸格,大忌財官尤甚,雖然亦有用時。

《喜忌篇》云:日乾無氣,時逢羊刃不為凶。《繼善篇》云:君子格中,也犯七殺羊刃。又曰:甲以乙妹妻庚,凶為吉兆。觀此又不可執一而論也。

《洪範》支羊刃喜奪資財化鬼。又曰:身弱財豐,喜羊刃史弟為助。

《撮要》支羊刃怕沖宜合。《易監》支羊刃重重必克妻,《寸金賦》劫財傷父京傷妻。

《萬金賦》云:劫若重逢人夭壽。

《元理賦》云:殺刃又顯均停,位至王候。殺刃重而無制,身為胥吏。又曰:男多羊刃必重婚。又曰:羊刃不喜刑沖。

《萬尚書賦》官星帶刃,掌萬將之威權,又曰:傷官有刃,將相公侯。又曰:印刃相當,官高極品。又曰:殺刃休囚,祿薄之士,又曰:煞制刃興,主掌滿營之兵卒。若是用神輕淺,決為吏卒卑官。又曰:刃輔傷官,際一日風雲之會。

古歌云:羊刃七殺怕逢官,刑衝破害禍非常。大怕財旺居三合,截髮斷指主殘偽。

又曰:春夏火逢時旺,秋金冬水一般同。不宜羊刃天干透,運至重逢定有凶。

又曰:劫財羊刃不堪侵,不帶官星一世貧。甲乙互逢皆仿此,縱多財帛化為塵。

又曰:傷官不忌劫相逢,七殺偏官理亦同。若是無官不忌劫,身強遇比劫嫌重。

又曰:劫財羊刃兩頭居,外面光華內本虛。官殺兩頭俱不出,少年夭折謾嗟吁。

又曰:甲子丁卯非為刃,乙酉庚申理亦同。合起人元財馬旺,中年顯達富豪翁。

又曰:日刃歸時身要旺,正財忌運忌遭沖。且如戊日午為刃,子醜財鄉立見凶。

財運無沖還不忌,官星制刃得尊榮。月中有印印斯通,運到官鄉貴亦同。

柱若財多嫌殺運,無財殺運喜興隆。

《醉醒子氣象篇》云:權刃復行權刃,刃藥亡身。本注云:權殺也,刃兵也。身旺用此二端,乃兵刑首出之人也。殺旺喜行鄉,刃旺吃虧殺地,若原殺旺復行殺旺之鄉,立業建功處,不免死於刀劍之下。刃多再行羊刃之地,進祿得財處,必然終於藥石之間,數使然也。

又曰:幫身羊刃,喜合嫌沖。

本注曰:刃乃才身這物,大怕身旺逢之,得一重殺與刃相匐,化為權星。若見官與刃沖戰,乃成惡性殺。用者當審其輕重,好惡何如。

又曰:羊刃臨於五鬼,定須重犯徙流。

本註:如壬申生人,五鬼在子。癸酉生人,五鬼在醜。丙寅生人,五鬼在午。丁卯生人,五鬼在未。或者三合之次。

一行師《命書》云:羊刃重重又見祿,福貴金玉,斯可謂吉。

《理愚歌》云:倒戈殺,懸[之]刃又同行,形體不免填溝。

本注曰:倒乃倒戈殺,懸乃懸針殺。凡倒戈殺,只犯戊字,皆曰倒戈。懸針者,乾以甲字與辛字,壇以卯字午字與申字,如此者謂之懸針殺也。

《其截歌》云:羊刃更兼倒戈,必作刎頸之鬼。

經云:運逢羊刃,財物耗散。

論曰刃 舊曰云:日刃有戌午,壬子三日,與陽刃同法,忌刑破害會合,愛七殺,要行官鄉,便是貴命。若四柱中一來會合,必主奇禍。其人主大須強,性剛果毅,無惻隱慈之心,有刻剝不恤之意,三刑魁罡,發跡於疆場。如或無情,或臨財旺,則主其禍。或有赦神,如刑害俱全,類皆得地,貴不可皆言獨羊刃以時言之,四柱中不要入財鄉,怕沖陽刃。如戊日刃在午,忌行子正財運;壬刃在子,忌行午正財運;庚刃在酉,忌行卯正財運;甲刃在卯,行巳午並辰戌醜未財運不妨,忌酉運;丙日刃在午,行申酉庚辛財運不妨,忌子運。

論比劫 夫比劫者,陽見陽,陰見陰,陰見陰為比。如甲見甲,乙見乙之類害妻害子。五陽見五陰如甲見乙,是兄見弟,為劫財,不克妻。蓋財者心之欲,方令兄見之,多有爭競,如夷齊能幾人。

《六親捷要論》云:分祿須傷主饋人,比肓重疊損嚴親。

補曰:財多身弱,喜比劫財扶慢為福。故曰男逢羊刃身弱遇之為奇,財輕身強忌奪。則為也。故曰羊刃多而妻宮有損。

歌曰:甲乙相見必妨妻,敗財克父定無疑。

《金不換》云:身旺比劫重,損財又傷妻。比劫遇梟食,妻遭產里危。

《六親論》云:月中歸祿無財官,父喪他鄉。又曰:日逢刃時逢劫,妻妄產亡。又曰:日時背馬分財無救助,妻兒離散。

《撮要》云:比肩要逢七殺制。

建祿格 《喜忌篇》雲令早逢建祿,切急會煞為凶 《格解》述前二說俟知察之。此誠宜以傳不犯一智者病,但不悟十建祿一說,又附註正官亦非。

舊註:以會殺,為暗針對七殺為凶兆。如甲日用酉月,為官星正氣,若年時子辰,則會起申金為七殺,乃甲之寇,故為凶,固是。然官祿之祿,用令字,與雖逢字建字牽強。況子辰暗會,合申殺。尤牽繢不可從。

或曰會煞,謂坐見七煞。年時天干顯露,地支隱藏。無制伏者是也。似勝舊注。亦與令字,中逢字建字未受,亦不可從。故或者又作月令建祿,此誠是,但無註解。愚補之曰建祿者,月令十乾祿是也,非官祿之祿。如甲乙祿在寅卯,丙戊祿在巳,丁己祿在午,庚祿申,辛祿酉,壬祿癸,亥祿子是也。會殺者,天干既見殺,地支會合殺旺之謂也。如甲祿在寅忌庚殺,乙祿旺行為祿,亦不宜過旺。喜見財宮,並天干透露,故曰建祿生提月,財官喜透天,不宜身在旺,惟喜茂財源。又日月令建祿,多無祖屋。一見官財,自然成福。則福衰弱,反為凶禍,故日乙木生居卯,庚辛幹上逢。火旺人發福,殺地壽元終,又曰:春木無金不是奇,金多尤恐返遭危。柱中取得中和氣,福壽庚寧百事宜。又曰:月令建祿,會殺為凶可也。又加之以雖逢切忌之辭何也?蓋建祿則身旺,有比肩扶助。宜乎不怕殺。然殺如猛虎,有伏制則貴,若無制會殺旺,不問身強弱,必凶,況建祿格,只喜財官,最不喜乾帶殺而支會旺,故曰月令雖逢建祿,切忌會殺凶。則雖逢字切忌字,方有落,令字建明不牽強。故取此說,又為之解以破前二說,又《觀洞玄經》云:“甲以寅祿,庚壬本非駕。”又曰:祿可以興騰,有以乎無用。“則雖切忌之辭,有輕重斟酌明矣。

喜見財官例

庚子 戊子 癸丑 庚申 古韓侍郎造

壬申 丙午 己亥 庚午 趙丞相之造

古見殺有制例

辛丑 庚寅 甲辰 乙亥 賀丞相之造

木旺春令,日幹頭官殺相連,只論殺,運行丙戌丁,制殺鄉,宜為大貴也。況甲乙與庚辛金各成配偶。所以不忌殺也。

古會殺為凶例

辛丑 辛卯 乙丑 庚辰 施洪富命之格

乙祿在卯,幹頭俱透露庚辛,喜行戌亥二運,木火旺位,制伏之鄉發福。入酉運醜酉會殺旺,死於非命。

壬寅 丁未 丙寅 壬辰 夏閣老貴命火有餘水不足格

楠曰:丙火炎光熾若炊,宜行殺運濟江湖。庚辛壬癸登黃閣,印比重重壽心殂。

丙寅日主,歲月曰上,火氣炎甚,得年時壬水稼出,正謂水火有既濟這功,但四術中火土之氣還勝,金水之氣還輕也,所以運到壬子癸丑,乾支皆水,為水氣不跳,以補其水也,所以運登黃閣,為天下這首相也。其貴蓋在月於丁為,透出陽刃,合去壬殺,正謂刃殺相幫,威權萬里。一入甲寅運,助起火氣,則又火有餘而水不足也。蓋因丁火陽刃透也,正謂陽刃倒戈,必作無頭之鬼,甲運死宜矣。

壬寅 丁未 丙申 壬辰 吾都吳高一水有餘貧命不足之格

楠曰:丙丁未月火雖炎,水氣重侵又不然。火氣若衰宜木運,再行水運禍連綿。

丙火雖旺,不合夏至後二陰之際,水氣進氣,更加丙臨申位,三合火局,水有餘而火不足也。且在丙火下旬,金水進氣,火氣將衰。若夏閣老生在丙火上旬,火神正旺。此命再行壬子癸丑,豈不殺重身輕乎。初行西方,尚作蹇滯守儒,再行北方,作乞丐宜矣。此命本不當編入此例,但與夏推州之造只差一字,故同編,以便比例故也。視者詳之。

庚午 辛巳 丙申 壬辰 吾都何泳一火少金水多

楠曰:丙火雖生得祿鄉,不堪財殺重茫茫。變強成弱多貧夭,再入財鄉壽豈長。

丙火雖得祿於巳,不合四柱多水之氣勝,早行午未運,火旺助身,衣食頗給,一入申運,財殺太多,帶疾而死,有乙未時生人,火旺頗旺,入西方頗可,此是吾都詹獎五命也。

專祿格

《纂要》云:此格甲寅乙卯庚申辛酉是也。柱中忌官殺,不宜刑衝破害,藏運亦同。

《元理賦》云:八專日支同類,殺運殺年多凶,正此之謂此。

壬辰 庚戌 辛酉 辛卯 金溪徐龍岡命專祿格以官殺為病格

楠曰:辛酉分明專祿格,戊中有火喜神沖。殺星原是柱中病,去殺方知祿位榮。

辛酉專祿,見戌有丁,為損祿之病神,辰字去之,所以有病者貴。癸丑運癸丑年,醜刑戌火去病盡矣。聯登黃甲,其貴宜矣,只畏丙丁兩字損祿。

雜氣財官印綬格 附時墓格

楠曰:雜氣財官者,蓋辰戌醜未四字,乃天地不正之氣,為天地四個牢獄之所,又為天地四個收藏之庫。如丙丁日生辰月,若天干透也戊己多,則作雜氣火土傷官格;如透出乙木多,則作雜氣印綬格;如透出癸水多,方作雜氣財官格;如戊日生戌月,身弱透丁火多,作雜印綬格,透辛金作雜氣傷官格。又曰:雜氣財官喜見沖。惟日乾旺,用雜氣財官者,喜見之,原財藏天地之庫中,牢密堅固。如戊日生辰月,癸乙為財官,錢在庫中,十分牢固,若無戌時鎖匙,豈能開之,沖開財庫,福興隆然也。若不用財官,則不可把沖開作論。當以中和偏枯看,或嫌其沖為害神,再沖也來,其害愈甚。如丙日生辰月,露出乙木印星,再看又有乙木休貼作印綬格。柱中原略有金氣,原印星衰也,若再行戌運,戌中辛金,衝破我辰中乙木,此原是貪財壞印看,豈可雜氣財官喜見沖論乎?又如丙丁日生戌月,透出戊土多,作雜氣傷官格看,原日乾丙丁屬火,到九月授衣之月,火氣寒涼,見土多泄弱火之精,喜東主木運,克去其傷官,不來泄我,喜木運又來資我則吉。若到辰運,再衝出戌中戊土來,愈泄弱我精神,安得不死,此亦不可作雜氣財官喜見沖也。惟身旺有財官,方喜沖開,早年發達。此格與傷官甚難看,此格要露庫中何物也來,方可定用神。書之中概以沖開為美,豈不謬也。

古歌云:雜氣財官印月官,天干透露始為豐。財多官旺宜衝破,切忌乾支壓伏重。

補曰:財者,養命之源;官者,扶身之本;印綬者,資身之基也。此三者藏蓄於辰戌醜未之月,乃四隅之氣,非天地東西南北之正氣,故曰雜氣財官印綬格。此格喜透露,喜刑衝破害,或用財官,而財官透,或用印綬而印綬透,透財則富,透官則貴,透印則吉,享萬物之見成,故曰始為豐。若財官印閉錮於庫中,不中不刑,則少年不發庫中人,所以宜衝破也。若支幹則遇比劫之壓伏,官遇食傷之壓伏,印綬遇財星之壓伏,而且太多,則欲其富貴,而享現成之福也難矣,故曰切忌乾支壓伏重。

又曰:辰戌醜未為四季,印綬財官居雜氣。幹頭透出格為真,只論財多為尊貴。

補曰:辰有乙戊癸,乃水土之墓庫,為春季;戌中有辛戊丁,乃火之墓庫,為秋季;醜中有癸巳辛,乃金之墓庫,為冬季;未中有丁己乙,乃為木之墓庫,為夏季。此四季中,所藏印綬財官,皆天地不正之氣,故曰居雜氣。須看格中透出,何字為福。大概雜氣格,透出貴氣固為妙,亦以財多為尊貴,所謂無官見財,亦能生官,多為及第之命是巳。

又曰:雜氣從來自不純,天干透出始為真,身強財旺生官祿,運見沖刑聚寶珍。

補曰:辰戌醜未,居於四隅,雖非東西北純然之正氣,然天元透露,方為真格。身強,如庚申辛酉之類。財旺,如未木行東方,戌火行南方,辰水行北方,醜金行西方,生旺之地,則自有青紫貴,而發官發祿矣。四柱無人沖刑,而運逢之,則珍寶自聚,所謂他倉庫豐盈金滿屋是巳。

又曰:五行四季月支逢,印綬幹頭再顯榮。四柱相生喜官殺,更饒財產有崢嶸。

補曰:甲乙生於丑月,丙丁生於辰月,戊己生於戌未月,庚金生於辰戌月,壬癸生於戌月,皆月支逢季月也,各有印綬藏庫,喜幹頭顯露,又要柱中官殺相生,財星有氣,則財生官,官生印,印生身。身克財則榮貴,所謂印賴殺生,官因財旺是巳。或曰此以雜氣綬言,有官祿,不惟貴顯,更資財產業饒盛,亦不要見財。

又曰:月令提綱不可沖,十沖九命返為凶。惟有財官逢墓庫,運行到此返成功。

補曰:財官遇於提月,最不可沖,沖則十有九凶。惟財官居庫,不沖不發,須行運方能發福。

又曰:生旺須逢墓庫絕,墓庫必來生旺發。生中生旺過非宜,墓庫逢休終不發。

補曰:生加生旺過非宜,此申上文生財須逢墓庫絕而言也,非有別意。墓庫逢休終不發,日上文墓庫必來生旺發言也,亦非有別意。如柱中財官印生旺,不宜入財官印墓也,故曰旺官旺印與旺財,入墓有禍。如日乾生旺,不宜入日乾庫地,故曰身旺入庫必興災。墓必來生旺發,如財官居墓庫,必來財官生之地發財發官。如身主墓庫,必來身主生財之地可以發身。又生加旺過非宜,如身居生旺,加以身財官生旺之運,則太過必禍,所謂遇生地之相逢,宜退身主生旺之運,則太過有咎。所謂財多無財,運逢化殺生災,官多無官,太旺傾危是己。如身居生旺,加以身主生旺之運,則太必弱。所謂遇生地之相逢,宜退身而避位,生地相逢,壯年不祿是己。墓庫逢休終不發,如財官居墓庫之地,又逢身主休敗之運,何以發身。

《三車》云:財官雜氣格透也財者富,透也官者貴,透也印綬者享父母田產宅舍財帛之富,有文書宣敕蔭庇之貴。如無透出,沖開少許則發,身旺為妙,不宜身弱、沖刑太過。《景鑒》云:“雜氣財官身旺,有沖而發,若太過反受孤貧。”孤貧者,身弱閉財浩蕩,兩年刑沖是也。

《集說》云:庫財者蓄藏這謂,辰戌醜未是也。如月令透出者,或歲時透也才,亦不要一點官星,可用此格。由見辰土庫為財庫,須四柱天干透出戊己為妙。大抵四柱中,有財氣多者,無不入貴格。無官見財亦能生官,多入財第之命。但不要財藏於庫中,須要刑衝破害,以開其局鑰,方能發福。

又曰:夫庫官者,蓄藏之謂也,以辰戌醜未四季月令得之是也,但不知庫中所透何物,用月乾透出七殺。不怕刑衝破害,尤喜制伏之地,又要有合,方可為貴。如無制伏,又無合,本身又弱,必為害也。如丙子日見辰時為庫官,必難發於少年,多屬水庫。但不要天干傷官,如作品官主宰號晚成。行運亦不要行傷官之地,喜官星之鄉,喜身旺官旺,喜沖喜露,天干財印忌閉。

又曰:如丙丁生人,以辰庫官,水土庫於辰故也。須年月日時有木,或亥卯未並寅為清。如無木,則土奪丙丁之官,則濁卑而不清,亦不榮顯。《洪範》云:“時逢乙木與南墓。雖富而不仁,丙遇金陰而北墓,縱貧而有德。”

補曰:南墓謂未庫也,北墓謂醜庫也,陰金,謂辛金丙火之正財也。

又曰:辰戌醜未全備乃財庫,富貴之尊。

又曰:財星入墓,正主刑沖必定刑妻。

又曰:冠帶互逢,定是風聲之醜。

補曰:辰戌醜未互換,犯之故曰互逢,定主風聲不美,此以女命言。男命遇之,大富貴,終主克父母。

又曰:四柱有鬼之墓,乃無巳入黃泉,歲運無星絕之鄉,定主鴛配分飛異路。

《集說》曰:八字之中,甲以辛為無,遇醜是金鬼之庫。若重見辛,必主夫巳死入黃泉也。流年大運入官鬼絕敗之地,定主夫婦死別之兆。

又曰:財星入墓,少許刑沖必發。

《四言獨步》云:月生四季,日坐庚金。何愁主弱,旺地成名。

又曰:壬日戌提,癸乾未月。運喜東方,逢克則絕。前或改為逢沖則絕。

又曰:戌己丑月,比肩不忌。疊金入格,忌逢午戌。

又曰:曲直丑月,比記憶肩帶印多金,壬癸丑日,土厚多金。

補曰:曲直謂甲乙木生丑月。多金則貴,印能化殺敵也。壬癸生丑月,土厚則貴。以其金庫生申故也。

古歌云:財官遇在庫中藏,不露光芒福不昌。若得庫門開透露,定教官貴不尋常。

《繼善篇》云:納粟奏名,財庫居生旺之地。此段《格解》附正財下誤矣,今正定。

補曰:此段有二說,一說財庫居生旺,如金人生於未月,是謂財庫。要日乾居於自生自旺鄉,方能長財發福。此說可從。《格解》謂但解本文未順,非也。蓋取用憑憑藉於生月,取四季之月,為雜氣財庫,或雜氣時,本本國有日坐庫,如辛未日,而取格者也。況雜氣喜身旺,謂日乾取於生地,如甲子日居子自旺,如甲寅之類,生於辰月財庫。

舊註:謂須要一物開之,如戌沖開辰庫是也。經曰:“少年難發庫中人。只怕有物壓之,故曰納粟奏名。”此說誠順而有理,何謂不順!

一說此言世之人納粟奏名者,乃是身臨財庫。居於月令生旺之守。假令金以木傑財,庫於未,辛未日生人,是身臨財庫,若生於冬月,謂之財庫居生地,若生於有春月,謂之財庫居旺地,故日財庫居生旺之地。此說亦似牽強。蓋雜氣喜愛身旺,如身居休囚也,天元贏弱,正為富室貧人,豈能納粟奏名乎?財庫固要生旺,須要身居生旺,可以當之。此說不如前說,亦當參者。如身居生旺,財庫亦生旺更妙,可外身而專言財庫生旺乎?

《鷓鴣天》云:雜氣財官仔細推,乾坤四季吐光輝。身強財旺生官位,運至中年掛紫衣。

官星顯達利名齊,輕裘肥馬鳳凰池。英雄若得開財庫,五花官誥拜丹墀。

又曰:印綬生身稟氣清,辰戌醜未月中生。四柱無財當顯達,遇印升加福壽增。

官旺之運定享通,龍樓鳳閣也馳名。無滯早年癸甲第,一聲霹靂振家聲。

《玄機賦》云:旺官旺印與旺財,入墓有禍。傷官食神並身旺,遇庫興災。

補曰:官輕印財輕,入墓無妨。如四柱財官,三合太旺,則天元贏弱,又入墓運三合,則官旺克身,財旺生殺,則贏弱太過必禍。如上柱印綬太旺,重重三合,又入墓運三合,則生氣太過必禍。空謂木盛水漂,土多金埋是已。柱內傷官食神經,遇庫無災,若傷官食神三合太旺,又遇墓合,則絕氣,愈甚必災,此以身弱之極而言。已注論傷官格內。身弱遇庫無災,惟四柱比劫三合,則身旺已無倚劫,又遇庫身愈旺,無制必災,此以身旺之極而言。故曰旺雖逢墓庫絕,生加生旺過非宜。又曰中和為福,偏黨為災。

金神格

楠曰:甲日金神格,取癸酉乙丑己巳三個時。書曰:“甲日金神,偏宜火制。”又曰:“金神遇火貴無疑,金火災殃有之,此格多生大貴。”但論之未明顯。但甲日四柱氣旺,金神又或有一二點者,遇火制之極貴。此即同時上偏官格一樣看。若金神氣輕,柱中有火制之太過,大畏火鄉太制其金神,又喜金水以助其金神出。

乙日金神,乙丑、己巳、癸酉三時也,主多貴。己日見巳酉醜金,己日金而泄其氣也,即時上假傷官也。何以言之?書云:“己日金神,偏嫌火制。”若己日乾精英涵蓄太過,望見此三時,金清而且秀,己土貪生而泄其秀氣也。若原滯火金神氣衰,最畏火而傷之。喜金運以助金神,喜水運破火,存起金神,多主富貴。若己日乾原衰,金神犯重,己土見金而太泄也,則又宜火運,以破金而存己土也。

舊賦云:夫金神者,只有三時乙丑、己巳、癸酉是也,是乃破敗之神。要柱有火局制伏,運入火鄉為勝。如術中帶羊刃七殺,真貴人也。若四柱中有火局,及運行火氣,便為貴命。若無制伏,則寬猛不濟。柱中怕見木及水鄉運,由為禍矣。亦要月令通金局,或有金氣方論。

古歌云:金神巳酉醜之時,殺刃中來真貴人。運氣最宜逢火局,水鄉相見禍臨身。

又曰:性多狠暴才明敏,遇木相生立困窮。制伏運行運火局,招遷貴顯富顯窮。

丁亥 癸丑 己未 癸酉 金溪高谷南少卿己日金神土金假傷官

楠曰;日乾己未坐金神,土厚金輕理自真。運轉西方金旺地,金輕豈作等閒人。

己未日主,生於丑月,兩土氣厚,凡身旺多好泄也。見酉醜結成金局,用金為假傷官。又為己日金神,蓋喜有甲乙木之官殺,為傷官格之病,所以運行西方金運破木,其貴宜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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