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峰通考》卷一下
古時純偏官有制例
鄭尚書造 庚寅 壬午 戊寅 甲寅
朱尚書造 庚辰 丙戌 戊戌 甲寅
范尚書造 辛巳 辛丑 乙卯 丁亥
《格解》 又分五行遇月支偏官,歲時中亦宜制伏為一節。分四柱純雜有制,定居一品之尊,略見一位正官,官殺混雜反賤為一節。至於中間類有去官留殺,亦有去殺留官二句,乃刪之而不用,俱屬可疑。
《喜忌篇》云:四殺旺運純,身旺為官清貴。
舊注云:“此七殺即偏官也。”且如甲忌庚為七殺,而甲生於寅地,乃身旺。其中暗包丙長生,則不畏金為殺,而鐐化為偏斷,則甲庚各自恃旺之勢,而行純殺之運,乃為極品之貴,此說似牽強。蓋身殺或強,而或制伏得官,固多權貴者,使柱中殺旺身強無制,又行純殺無制之運。乃為極品之貴,恐不可從。或者又解為身旺殺旺,身殺居長生臨官帝旺之鄉,乃通月氣者是也。運純謂中和之道,制殺化殺之運是也。清貴者,清高而貴顯,繡衣黃門是也。蓋四柱四七殺日生俱旺,無食神制殺,運入制伏之地,則為清高而貴顯也。此說可從。
《喜忌篇》云:柱中七殺全彰,身旺極貧。
舊註解曰:“傷官本祿七殺,則財本馬之七鄉,偏官本身之七殺,四柱有之,身旺建祿不為富矣。”此誠確論可從。蓋建祿身旺之人,喜見財官,所謂一見財官,自然成福是巳。忌見七殺反傷,所謂切忌會殺為凶是己。若柱中有傷官,則官祿之七殺彰矣。有敗財,則財馬之七殺彰矣。有七殺偏官,則身之七間彰矣。此所以為全彰,雖見祿身旺,貧不自聊者,故曰:“身旺極貧。”或曰此乃純殺格怕身弱也。蓋言人命四柱中七殺之神全彰著,又身弱者,乃極貧窮夭壽之人也,乃又為身弱極貧下中農壽。噫!以此解殺重身輕終身有損可也,以此解非夭即貧定是身衰遇鬼可也,解此節則鑿之甚矣。
《繼善篇》云:庚值寅而遇丙,主旺無危。
補曰:庚日值寅,坐休絕之地,而柱中又遇丙,似乎衰而危。然寅中戊土生長,能生庚金,以泄丙火之氣,乃絕處逢生,名曰胎元受氣,又名小長生。人命逢之,主一生造化,衣祿興旺而無危,非言日主之旺也。下文雲金逢懇而遇土,號曰還魂。或者以庚寅日為旺不通,遂以庚值寅而為庚值申,以迎合主旺為日主之旺。非經本義,不可從。
古歌云:絕處逢生少人知,卻去當生命理推。返本還原宜細辯,忽然屯否莫猜疑。
又歌云:或雲胎養小長生,人命惟逢自積靈。若也修文應稱遂,不然榮運亦光享。
古歌云:偏官如虎怕沖多, 運旺身強豈奈何。身弱虎強成禍害,身強制伏貴中和。
補曰:月上偏官,謂陽見陽,陰見陰。如甲生申月,乙生酉月,是已。為人剛暴好殺,觸之即怒,性情如虎,最怕三刑六害,或羊刃魁罡,相衝必有凶禍。最喜運皆旺相,身強有制,化為權貴。若身弱殺強,無制之運,則虎加翼者也,其咆哮之威不可御,反為所噬。然偏官固宜制伏,亦貴中和。如一位偏官,制伏有二三,復行制伏之運,反不作福。何以言之?蓋盡法無民,可繹思也。
又歌曰:偏官不可例言凶,有制還他衣祿豐。幹上食神支又合,兒孫滿眼福無窮。
解曰:偏官即克我之神,本為惡宿兇殺。然不可例言凶也,須要制伏。有制化之權要,則衣祿不期豐而自豐。天干有食神,如甲見丙,地支有食神,如卯中乙木合申中庚金之類。則子孫振振,有無窮之福矣。所謂七殺有制亦多兒是巳。
又歌曰:偏官有制化為權,英俊文章以少年。歲運若行身旺地,功名大用福雙全。
解曰:偏官這格,雖為人凶暴無忌憚。然無制則為七殺,有制則為偏官,即化為權貴,少年穩步表青雲,早歲題名黃榜,必是文章顯赫之人,故曰英俊文章發少年。殺強有制,故曰美矣。若運衰弱,欲其大用也難矣。若歲運又無制,則聲名特達遍朝野,所謂從殺多是大富大貴之人。所謂平生為富貴,只因殺重身柔,此等格局,但多夭耳。若運扶身旺,與殺為敵,或七殺透露,食神破局,皆不吉。
又歌曰:五陽坐日全逢殺,棄命相逢命不堅。如見五陰臨此地,殺星根敗吉難言。
補曰:舊文末句,本謂殺星之根敗而無氣,身無所從,則禍即至,而為吉難言。或者改根為臨敗,非也。又一說,改殺星而為殺強,以根敗而為日主之根敗亦非也。《格解》謂殺強根敗吉難言,但非棄命從殺之意。蓋從殺者,正不嫌於殺強根敗耳。誠是但未知其根敗,非日主之根敗。識者詳之。
又歌云:土臨卯位三合全,不忌當生金不纏。火木旺鄉名利顯,再逢坤坎禍連綿。
補曰:舊文第二句,原是“不忌當生金水編”而或都改為“不見”與末句“再逢”字不相應,仍當作不忌看。蓋土臨卯位,謂己卯日主,亥卯未三合殺局,謂從殺亦可。當生金水,俱有謂金生水。水生殺,亦不忌。或生火土旺運,殺印相印相生,功名顯達。再行坤坎金水之運,必禍連,蓋當生既逢金制,而運又逢之,必禍連綿不已,所謂食神破局反不吉是已。又一說末句舊文,原是福連綿,而或改為禍連綿亦非。蓋己卯日主,逢亥卯未三合,是謂殺強身弱,當生金水相纏,水固生殺,而金能制殺。故不忌。及犯行身旺之地,則廊廟之客,金紫之貴,所必至矣,故曰功名大用福雙全。
又歌曰:煞星原有制神降,制旺身強貴必昌。叵見制神先有損,反將富貴亦災殃。
解曰:煞星者,七殺偏官也。制神者,食神也。使月上逢七殺,而有食神降製得宜。又身居強旺之地,則富貴榮昌必矣。若食神逢梟,則食神先自損矣,不惟失其富貴,且有災殃。所謂食制殺逢梟,不貧則夭是也。
《玄機賦》云:身強殺淺,殺運無妨。殺重身強,制鄉為福。
解曰:身居強旺而殺淺者,強行殺旺無制之運,亦無妨害,所謂原犯鬼輕,制卻為非是也。七殺太重而身弱者,雖行制伏得宜之鄉,方可發福,所謂一見制伏卻為貴是已。
《天玄賦》云:殺星重而行殺旺運,早赴幽冥之客。
補曰:身弱殺重,宜行制伏之運,則為福為壽。而又行殺旺之鄉,必至天夭壽而死。故云。
《定真篇》云:七殺無制,逢官祿為禍,而壽元不入。
七殺以有制有貴,若無制伏,又逢正官,且建其官之祿,如甲逢庚無制,又逢辛金官星祿之數,則為官殺混雜。《萬金賦》云:官殺混雜當壽夭。
《幽玄賦》云:身太柔殺太重,聲名遍野。
身勢太柔,略無一點恨氣,七殺太重,而滿盤重重。三合火木旺鄉,木生火,火生土,殺印相生,功名著,再逢申坎金水之運,福自連綿。蓋當生雖有金水,而制伏尚不及,必再逢金水,方為制伏得宜,當享福於不替也。
丙戌 戊戌 辛未 壬辰 進賢朱逢升尚書 貴命土厚埋金格
楠曰:重重土厚去埋金,官殺那堪泄氣深。最喜運行財旺地,聲華不日振儒林。
辛未日乾,身坐土位,年月日時俱有土旺,正謂金賴土生。土厚而金遭埋沒,初行北方庚子辛丑運,金土氣盈,塞滯不利。後行東方寅卯甲乙運,破土而生官殺,位登台閣。
庚子 己卯 癸酉 辛酉 嚴介溪閣老貴命去食存殺格
楠曰:見殺雖當論殺星,殺衰誰養殺精神。不堪卯木為真病,時有辛金去病人。
癸水生卯,己土殺星,天干透出,是以有殺只論殺。善喜殺衰,要嫌地支兩重乙木,暗來克殺,作七殺制伏太過,則為重病,蓋得辛酉時,衝去卯木為藥也。早行南方,衰殺得地,擢登科甲,運入西方金運,制去病神,位登宰相,名顯天下,貴而且壽,直入亥運,會起木來損殺,膏肓之疾復作,忽生奇禍而死。
丙子 庚子 丁丑 辛亥 盱江格溪劉翰十六公水重土輕格
楠曰:丁生子月水汪洋,七殺雖多喜內藏。幸得醜中微土製,南方土運發非常。
丁火生於子月,七殺極旺矣。再加年日時中,俱有水氣,來克丁火,但水雖多,喜靜伏於地支,其凶未逞於天干。若原殺逞天干,主早年夭也。壬寅癸卯甲辰運,雖是東方,亦嫌壬癸水蓋頭,雖好亦蹇晦。大運入巳午未,衝去水神,財發萬緡,蓋喜土來克水也。入申水得長生,壽至八十餘死。
丁丑 壬寅 庚子 乙酉 書坊楊員四公富命制殺太過
楠曰:庚生寅月火神經,壬癸重來制伏明。土木運中人富貴,再行金水禍來並。
庚子日生寅月,年月丁壬作化,生火助殺,用殺明矣。木命三陽之火尚衰,金水寒威猶在,壬癸水透天干,制伏太過,病在此矣。猶喜羊刃存時,醜酉合金得局,身主不弱,又得乙庚存時,化金成旺,早行子醜,丙火氣寒,殺衰不能為我運動,故多蹇滿。漸行己亥,甲木財神得生,財來生殺,隱隱興隆。一人戊戌,原壬水為丙火之病神,一見戊土,克去壬水淨盡,如鴻毛之遇風,飄然而舉。如枯苗之得雨,勃然而興,財發成緡,書林出色,豈偶然哉!大運入酉,丙火殺神死地,更且財來生水,水來滅殺,法盡無民,其死也非偶然也。
癸巳 己未 庚子 甲申 臨川饒舜臣春元貴命制殺太過格
楠曰:庚生未月火雖炎,制殺那堪水火嚴。甲乙丙丁資殺運,青雲得路豈能淹。
此格與李閣老制殺之理頗同,但未月二陰,水方進氣,水氣比肩更甚。運行東方,財來生殺,七殺行權,雲中高登。其理宜也。
丙戌 庚子 丁卯 丙午 吾都王仁王公制殺過富命
楠曰:丁生子月水雖寒,一殺那堪制兩般。己土病神宜卯木,東方木運始堪歡。
丁火子月,殺星本旺,那堪一殺而有戌午兩土以制之,正謂殺不足,而制有餘。賴有日下卯木,破出午中己土,以卯木為福神,東方壬寅癸卯甲乙運,助起木來克土,財發千緡。一入巳千未鄉,破敗如洗,未運土重,殺暮死矣。
己酉 戊辰 癸酉 丙辰 盱江格溪傅佑十五公富命殺多生印格
楠曰:癸水生辰土氣重,土生金印助身榮。不堪丙火為金病,見水名為既濟功。
癸日生辰,本為土重水輕也。官殺雖重,蓋得己土貪生於酉,戊土自坐辰庫,更得辰相合,其土見金不來克身,反地去生印,而助身也。遙見時上丙火精欲克酉為病,迨後入丙寅運,金絕於寅,傾家蕩產,片瓦未留。一入北方,見水去火存印,一發如雷。入戌,火土太重死矣。
庚午 己丑 壬辰 甲辰 撫城過桓文生員土重水輕格
楠曰:壬臨丑月水之垣,殺重官多也作衍。制殺喜看時有甲,棘闈之陣幾乎先。
壬辰日生丑月,壬水之氣有寓焉。但四柱有土,官殺之氣盛,水氣輕也。喜時上甲木進氣制殺,本為登科之命,但不合上有庚壞甲,故此未遂。運行寅卯壬運,木神生旺,屢戰秋闈。大運入辰丙午流年,戊土殺得地,殺旺攻身而死。
甲午 丁丑 壬辰 甲辰 宜黃縣住稟牽豬牯貧命殺重身輕
楠曰:壬臨壬月殺星多, 印破難生受折磨。再看運行財殺地,一生勞碌愛奔波。
壬水雖生丑月,蓋因財殺太多,雖醜中有一點辛金,蓋緣不曾會局,月有丁火,貼身暗破辛金壞印,作不得殺化印生,只作殺重身輕。運行東方,木神制殺,衣食頗給。再行南方,殺旺運,身雖不死,說住稟牽豬牿度活,入未殺重而死。
壬辰 丁未 辛丑 甲午 臨川劉覺吾貴命火重水輕格
楠曰:辛生未月火乘權,時殺重逢一氣全。制殺水輕宜水運,官居樞要掌銓衡。
辛金生於未月,伏制猶炎,喜年上丁壬合殺為貴。月中雖有丁火,醜中癸水去之,止用時上一位貴格。然火氣旺而水氣輕,原雖有壬癸之水,且四柱土重,亦能去水也。所以運入亥位,擢顯官,其理然也。
壬辰 丁未 辛丑 壬辰 水重火輕之格
楠曰:丙火那堪六傷,殺星制過害非常。再行水運生難獲,死敗徒流禍幾場。
辛丑生未,本是火炎之域,夫何止有二火為殺,六水制之,此為七殺制過,盡法無民,可不畏哉。與前貴造天淵之隔,理則然也。前則有甲午時,多一重木火之氣,則火重水輕,所以宜行北方。此則水重火輕,則畏行北方。此命一入亥運,問遼東三萬里沖軍,壬水年又旺,非命而死也。
甲寅 辛未 辛未 丁酉 臨川周半峰火多為病格
楠曰:辛金坐未殺星多,丁火傷辛苦太過。運喜北方能去殺,最宜水火制中和。
辛生未月,丁火過多,運入北方子運,濫知命術,而得冠帶,自且不知,吾以水濟火炎之理告之,方諳斯理。吾以寅運火旺必死,寅運果死耳。
己未 己巳 庚子 甲申 建寧李默閣老制殺太過貴命火不足格
楠曰:庚金巳月殺雖強,制殺那堪水性狂。衰殺喜行寅卯運,北方重見水難當。
庚生巳月,殺性本然旺矣。夫何見水結局克制殺星?雖年支有丁相幫,然又見土多,亦泄弱火之氣。此以制殺太過,運行丙寅丁卯乙丑,火木之地,助起殺神,能為我用,此所謂不足宜補起火也。位登黃閣。運行亥子,水來破殺,死宜矣。
丁酉 丙午 戊寅 丁巳 臨川帥謙齋貴命制殺太過格
楠曰:戊寅日下殺星微,己酉那堪太制之。運入東方官殺顯,枯苗得雨發生機。
戊土生午,火氣為熱,運入壬癸去火之炎,再喜培起寅中甲木,其貴然耳。此以為旺衰殺為病,去火存殺為去病神也。
乙酉 丁亥 丙午 己丑 先伯瑛四公制殺太過格
楠曰:丙生亥月兩幫身,一殺那堪三制神。運入西方生殺地,超騰不作等閒人。
丙火生亥,殺星木可畏也,然有丁火,合去三重己土製之太過。大運入乙酉甲申,破土生殺,發財數千緡。壬癸運美,午未運中制殺太甚,屢遭凶變,入巳丙戌年,六十二歲死矣,重見戊土破壬也。
丁未 己酉 乙巳 丁亥 先兄西庵 制殺太過
楠曰:乙木生臨酉巳垣,兩金制火制相連。不宜見火重攻殺,去火存金是福田。
乙木生酉月,本根輕也,畏金制。夫何金少而火多,制殺太過,盡殺無民?早行丙午,制過殺星,屢屢克子,且財名不遂。大運入辰,坐壬癸之水,去火存金,財源大振,貴產佳兒,福壽兩全。寅運見火克金,災生回祿,入醜殺星入墓,八十三歲而死。
庚辰 甲申 丁未 丙午 宜黃譚二華尚書命身強殺淺格
楠曰:丁火生申水氣微,殺輕身旺貴何凝。水輕喜入汪洋運,職掌兵權震外夷。
丁生申月,伏火尚有餘炎,蓋喜年月合成殺局,所謂身強殺淺,萬戶封候。運行北方,補其水用殺得權,名魁夷幫,豈偶然哉,俗術妄以龍奔天河為譽,不根理之所有,何其謬哉?
乙酉 辛巳 己酉 乙亥 本府楊太爺貴命身強殺淺格
楠曰:己土生臨身旺鄉,土金清秀大非常。財逢七殺輕為病,滋殺威權顯廟廊。
己生巳月,火土本旺,蓋辛金清清透出,己土好泄其精,而從金為用神,殺為權柄,蓋得時上殺星,宜行殺旺地,及生殺地。所以運轉東北,耿耿二運,豈不富且貴乎。止畏辛金金制殺太過,則不及耳。
甲午 丁丑 壬辰 甲辰 貧命殺重身輕之格
楠曰:壬臨丑月殺星多,印破難生受折磨。再看運行財殺地,一生勞碌受奔波。
壬水雖生丑月,蓋因財殺太多,雖醜中有一點辛金,蓋緣不曾會局,且有丁火貼身,暗破辛金,則壤印,作不得殺化印生,只作殺重身輕。運行東方木神制殺,衣食頗給。再行南方殺旺運,身雖不死,亦住廩牽豬軲度活,入未殺重而死矣。
丁卯 甲辰 戊午 癸亥 一丐者命殺重無制
楠曰:戊土生辰木旺鄉,貼身七殺太剛強。不堪頑殺原無制,只作齊人覓四方。
戊土生辰木之分野,再加亥卯結成木局,且甲木透出天干,又行北方財地,生其七殺,正謂財生七殺趕身衰。運雖有庚辛,亦不能制者何也?蓋緣四柱中原無一點金氣,雖逢金亦不能制,根在苗先也,一生為乞丐,亥運殺旺方死。
丙子 甲午 己亥 乙亥 女命貧淫夫星犯重
楠曰:爭權官殺亦何多,疊見無星克制過。洛浦風塵真可鄙,只因八字犯淫論。
己土得祿於予,身主有氣,又不能從殺也,而且見三甲作合,貪合忘夫,所合不得其正。再行東方官殺,多夫之地,豈不大肆淫風,而作桑間濮上之女乎,且身旺不旺而弱不弱,還作殺重,貧可知矣。
壬辰 己酉 乙未 辛巳 尚書妻火少金多格
楠曰:乙未那堪疊見金,金多火少病堪尋。去金宜入南方運,宮閫方知有貴人。
乙日生於酉月,巳酉合成金局。木不足而金有餘,此謂夫星術旺,宜傷官食之,以克去其夫而得夫,所以貴而有予也。正謂金有餘,行火運以去其金子,同生富貴,夫子全美也。
丙申 癸巳 己亥 乙亥 女貴命多有餘財不足格
楠曰:己臨亥日坐夫宮,申巳刑沖作病神。運入東方夫旺地,豈同閨閣等閒人。
己土生臨巳月,庚金得祿得生,兩重亥中夫星,克去明矣。惟有時上一點殺星為夫也。夫星孤秀,所以行東方旺夫之地,夫為參政,五子俱非常人,子星得祿故也。
庚寅 甲申 戊辰 丁巳 克損七夫金有餘財不足之格
楠曰:金神克木不存夫,疊疊刑沖夫不如。行運不宜金再見,不堪重睹鏡鸞孤。
戊土用年上寅中甲木為夫,申宮庚金破之,用日上寅木為夫,巳上庚金破之,用月上甲木為夫,年上庚金破之,徒見夫而無春也。一入辛巳庚運,三年而兩嫁有之,五年而三嫁者有之,損七夫矣。
辛巳 乙未 乙酉 壬午 逸叟妻命火重而金頗輕
楠曰:乙木生臨伏火炎,金衰頗以火為嫌。丙丁運上多災病,金水重逢樂自然。
乙木生臨六月中旬,火氣炎蒸,雖有多金,然金氣自消矣,但喜坐下夫星得祿,雖火旺而不能傷夫也。凡女命坐下見夫星者當美。初行丙丁二字,辛金被制,生子不育,而且多災。戊己庚金之運,助比夫星,生子而身頗安也。
乙卯 癸未 辛未 甲午 旺舉夫子命火重水輕格
楠曰:辛金坐未火炎陽,金水三陰入旺鄉。最慨四柱多火氣,喜行金水福榮昌。
辛金生未,三陰將進之時,夫子二星,俱巳受氣。但四柱金龍盛,但得火俱伏藏,天干動制之有力。早行丙戌,助夫攻身,屢損子星。運入北方,火炎水制,助子興家,五福俱全,入寅七十五死,兄嫂長三孺人也。
庚午 甲申 戊申 戊午 貧夭命夫太過格
楠曰:戊土生申金氣多,夫星克制太如何。不宜早入刑沖運,壽夭應知受折磨。
戊生申月,金氣重重,不宜月上見有申水。夫星無根,此乃極貧格。夫殘疾無子,蓋為夫星金制太過,庚運死。
丙戌 丁酉 乙巳 戊寅
楠曰:乙木逢金夫本榮,不堪太重製失星。北方運美南方否,此量分明豈徇情。
乙木生臨酉月,坐下夫星得祿,本為好也。不堪重重見火,傷損夫星,再行南方午未運中,夫逃子竄,身幾不振,蓋為火多制金也。癸巳壬辰兩運,衣食滿給,夫子如故,蓋喜壬癸水破火而存金也。
辛丑 辛丑 乙亥 丙戌 先貧後富金多火少
楠曰:乙木逢金火損傷,時逢丙火制相當。直看老景南方運,夫子興隆大異常。
乙木生醜,木氣本枯,再加五殺攻之,身益衰矣。賴有丙火進氣,制殺福神,早行壬且破丙,頗受艱辛,一入南方,丙午丁未克殺之地,五福俱全,入申殺旺方死。
甲戌 辛未 乙丑 乙酉 先貧後富金多火少
楠曰:乙木生臨未月提,木衰金旺理堪知。直須火運將金克,定主興夫並旺兒。
乙木生未,雖有甲乙之木三重,夫何木氣輕而不能制金,所以見夫星多而身衰者,返為戕身之賊也。運行己巳戊辰,財又生殺,貧苦克夫,一入丁卯,火制殺星,再醮助夫,丙寅旺殺得制,安享優遊,子孫並秀。
戊申 甲子 乙丑 乙酉 娼賤命殺多無制格
楠曰:乙木金多制太過,再行金運失中和。娼淫濁亂污中垢,受制於人楚撻多。
乙木生子,木氣無根,水木漂泛,四柱重重金氣,所以金多無夫,豈不為娼妓乎?原金多再行金旺之地,七殺七馬,受制於人,多遭捶楚,入庚破甲,死無根也。
丙子 壬辰 庚子 庚辰 賤婢夫輕制過
楠曰:夫星衰弱制重重,火少那堪水氣沖。再入北方夫氣絕,一生婢妾走西東。
不合丙火無根,夫星透出,壬水重重克之,水宜運入北方,水氣益盈,夫氣日益。雖金水輕清,只作伶俐賤婢,理本然也。
丙子 戊戌 壬午 戊申 尚書夫人水進氣夫透天干格
楠曰:壬水生臨九月秋,水神過氣涌寒流。子午結局源深遠,柴誥榮封兩國憂。
壬水生臨五陰之候,水氣盈矣。兩重戊土殺星,各坐生庫之地,其殺各有位矣。更得下通水局,任殺為夫。南方殺旺之地。相夫貴格,更兼旺子,子從夫出故也。
癸巳 己未 己亥 己巳 富夭女命制過夫星
楠曰:己生未月木為夫,兩巳來沖木氣無。再入西方金旺地,金多克木壽應殂。
己生未月,本用甲乙木為夫也,夫何六月木衰,再加兩巳中庚金克之,其夫蓋衰矣。便八字純粹,生於富家,不宜運入庚申,再加庚金得祿,夫星之氣絕無,未嫁而死宜矣。觀此八字雖好,而行運不及,正謂源清而景也。
辛亥 庚子 戊戌 己未 狀元妻衰夫行夫旺運格
楠曰:戊土臨乾木得生,喜逢水旺木芽明。夫衰最喜夫生運,定作人間婦狀元。
戊戌土實自坐財鄉,更得年上甲木夫星得生,而喜木衰,有庚辛天干之金,暗來損木,則為有病,方為貴命也。大運一入壬寅,衰夫得祿,相夫而登遷第一,豈不宜乎。又且生子,百作方伯,蓋貴子亦從貴夫生也。入巳。庚金損破夫而死。
時上一位貴格
楠曰:時上一位格,蓋取時一點殺星。若日乾生旺,時上有殺,則用之為時上一位貴。若身旺殺衰,喜殺旺運,富貴多子,蓋殺乃子星也,身旺能任其子也,若日乾弱,時上殺旺,怕行殺旺及財運,正謂時逢七殺趕身衰,則主貧賤無子。殺能克身,不能生子,正謂時逢七殺本無兒。若時上有殺,亦要先安置殺星,或制去之,或合去之,方可用月上用神。如不曾克制此殺,即當把時上殺為用神,月上雖有印星財星,亦不能用。故格格推詳,以殺為重。前人立言,說不分明。
補曰:時上為官,即時上一位貴格也。如陽見陽乾,陰見陰乾,相剋是也。透出為妙,只許一位,四柱不許再見。若年月日又有,收為辛苦勞碌之命也。要本身自旺如甲寅,自生如甲子之類,又要制伏,有制則為偏官,無制則為七殺。又要制伏得中和,一位七殺,卻有兩三位制伏,是為太過。雖有學問,不榮仕路,乃是貧寒一老儒。故《喜忌篇》云:“偏官時遇,制上伏太過,乃是貧儒。”四柱制伏多,要行七殺旺運,或三合得地,可發。若原無制伏,要行制伏之運,可發。如遇殺旺,無以制之,則禍生矣。則偏官為人性,重剛執不屈,傲自譏,膽氣雄豪。月偏官亦然。
又補曰:食神制殺,化鬼為官,因宜權貴。所謂食居先,殺居後,功名兩全是己。羊刃合殺,變凶為吉,亦能權貴,所謂甲以乙妹妻庚,凶為吉兆中是已。
又補曰:食神制殺,不宜逢梟則禍,故日食神制殺逢梟,不貧則夭,羊刃合殺,不宜財多,南多必咎,故曰,財生殺黨,夭折童年。
又曰:食神固能制殺,而傷官亦能制殺,便傷官不如食神之力。夫羊刃固能合殺,而傷官亦能合殺,但傷官不如羊刃之勢顯。陽日傷官能制殺,而不能合殺,如甲日見丁為傷官,能制庚金之殺,而不能合庚是己。陰日傷官能合殺,而自克制殺,如乙日見丙為傷官,難合辛金之殺,自能制辛是已。
己曰:殺一也,而馴服為用有二,制與化是也。制殺者,食神也,所謂服之以力也。化殺者,印綬也。所謂服之以德也。與其制之以力,不若化之以德,故《通明賦》云:“制殺不如化殺高。”制化不可並立,有制不必有化,有化不必有制。倘若化神弱,制神強,施恩有不足之怨,化神旺,制神衰,臨事無禁制之能。
古歌云:時上偏官一位強,本身健旺富非常。年月並無官財殺,獨於時位最相當。
又曰:時土一位貴,藏在支中是。日主要剛強,利名方有氣。
補曰:此言時支偏官,如甲逢申時,乙逢酉時之類,乃藏在支中者也,日主強旺,名利必振,惟忌身弱,百力不能勝也。
又曰:時上偏官喜刃沖,身強制伏祿豐隆。正官若也來相混,身弱財生主困窮。
補曰:時上偏官,如甲日見庚乾,乙日見辛乾之類,不怕沖刑羊刃故也。《繼善篇》去
云:“時上官喜刃喜沖,”日主生旺,年月有食制伏,所謂食居先,殺居後,功名兩全,爵祿豐厚,不喜正官來混。有兄不顯其弟,加以身勢衰弱,財生殺黨,必主貧寒困苦,所以不遂。
又曰:時上偏官一位強,日辰自強貴非常。有財有印多財祿,注定天生作棟樑。
補曰:時上偏官,只喜一位,四柱中不要再見。日主自旺,如甲寅乙卯,或生於寅卯日之類,則身殺兩強,富貴過人,有財則時殺有根,有印則化殺生身,財馬官祿,自然興旺。
又曰:時逢七殺是偏官,有制身強好命看。制過喜逢殺旺運,三方得地發何難。
補曰:時逢七殺,乃是時上偏官格。身旺有制,如有一位殺,則有一位制,乃有貴人。文章振發,當作好命看。若有兩三位制人太,則為制伏太過,逢殺旺三合,得地之運,其發達也,勃然不可遇。苟制伏太過。而又不能行殺旺之運,雖文過李杜,終不能顯。
又曰:無理制伏運須見,不怕刑沖多殺攢。若是身衰惟殺旺,定如此命是貧寒。
補曰:偏官有有制伏,不宜運再見。若當生原無制伏者,喜行制伏運,月上偏官,怕刑沖多殺之攢。時上偏官,不怕三刑六害羊刃衝破,多殺攢聚,惟喜身強殺淺。若是殺重身輕,終身有損,縱不夭壽,定是貧寒。
又曰:時逢七殺本無兒,此理人當仔細推。歲月時中知有制,定知有子貴而奇。
補曰:時上偏官建祿,主克子。若歲月中有食神制伏,或刃合,不惟有子,而且貴。故曰:時上偏官有制,晚子英奇。
《四言獨步》云:時殺無根,殺旺取貴。時殺多根,殺旺不利。
補曰:且如庚用丙為殺,生於寅,旺於巳午,庫於戌,乃殺之根也。《格解》以為根,亦是。若時乾虛露,既無根氣,又無財生,運動殺旺,富貴可得,如三合得地,既多要根氣,又有財生,再行殺旺之鄉,反不利,而貧苦者多矣。
乙丑 乙酉 辛巳 甲午 東鄉徐少初貴命金火相停金重火輕格
楠曰:辛金坐酉旺成行,火練秋金大異常。金旺火輕宜火運,少年早折桂枝香。
辛生酉月,喜得酉醜全成金局,喜得時上一點火神得祿,時上一位貴也。明矣。大抵金氣全局,金氣還勝,所以行午運,甲午流年,中鄉試,聯登黃甲。有乙未年生人,少了一點金,午字運不好,所以金宜旺也。
丁亥 壬子 辛巳 丁酉 臨舒尚書貴命金白水清水制火過格
楠曰:辛生子月水金清,留殺沖官格局明。金冷水輕重畏水,宜行火運展經輪。
去留舒配,用格明矣。年上七殺,壬水去之。日上正官,亥中太壬水去之。惟存時上丁火,作時上一位貴格。但十一月之火,風寒之候,火氣衰弱為病,畏金水之鄉,宜丙丁戊己之運,真貴人也。裝蓋丙丁能助起衰殺也,戊己能制壬癸水也。
附官殺去留雜格
《喜忌篇》云:類有去官留殺,亦有去殺留官。
補曰:此乃五行遇月支偏官節中兩句。《格解》不明,摘附於此,全己論在偏官格下。《三車一筧》論官殺去留之說,亦附於此,有可去官留殺者,即以偏官論。有可去殺留官者,即以正官論。凡看去官留殺,去留官者,要看四西柱中官殺孰輕,天干透出者易去,月支所藏者難雲,須得四柱去官殺之物眾而有力,方才支得。去官殺之物,傷官食神是己。
《喜忌篇》云:神殺相絆,輕重較量。
《繼善篇》云:歲月時中,大怕官殺混雜。
《易鑒》云:天地人元分五音,陰陽妙決審其真。去留舒配須參透,福中間間理自明。
《萬金賦》云:官星怕行七殺運,七殺猶畏官星臨。官殺混雜當壽夭,去殺留殺仔細尋。
留殺去殺莫逢殺,留殺去官莫逢官。官殺受傷人必夭,場宜財格定前程。
《三車》云:合官星不為貴,合七殺不為凶。何與?日經言合官星,柱中閒神合去官星,所以不為凶。又曰:大抵凶神有物合去,則反凶為吉。吉神有物合去,則反吉為凶。凶神:七殺、羊刃、劫財、偏印、梟神、傷官之神是也。吉凶神殺,又看格局,喜何神,忌何神,不可執一而論。
《集說》云:貪合忘殺,貪合忘官。如六癸日生人,幹頭透露己字,乃是癸家七殺。如再甲字,乃是己家合神,則合去己字,不為殺矣,此謂貪合忘殺,陰日以傷官而合也。又如六壬日生人,幹頭出己字為官星,如見甲子透出,乃是己家全神,合去己字,不為官星,此謂貪合忘官陽日以食神而合屆。
又云:壬水相逢陽土時,心懷仇怒起爭非。忽然癸水來相救,合住凶頑不見威。
補曰:陽水時逢戊土之類,性情如虎,急躁如風,其常懷不平之氣,偏爭好鬥,忽然癸水之妹,全戊土之殺,則殺頑之氣自消,而威暴不施。如無癸妹來合以救之,則剛暴不己,不免為屠兒獄劊之徒,何嘗有惻陷心也哉。
又曰:壬逢己土欲為官,驀被青陽起訟端。引誘合將真貴去,致令受挫萬千般。
此貪合忘官之例也,蓋亦以食神而合官。
補曰:青陽謂甲木也,真貴謂己土之官也。蓋言壬水以己土為官貴,怕傷怕合,苟被甲木合官星而傷之,則貪合忘官。將見忠信而為仇爭,而訟獄之端起,真貴去而為下賤,而萬般之辱受矣,所謂合官星不為貴是己。
又曰:官殺相連只論星,月乾有殺,年乾殺星,而月乾有官,是謂相連,辦以殺論。年上為官,時上為殺,年上為殺,時上為官,是謂各分,乃為混雜。食神重犯,如甲見二丙,三合為傷官,疊見官星,如甲見二辛,地支重見,只以殺論。殺在乾,官在支,是謂露殺藏官。乃以殺言,官在乾,殺在支,是謂露官藏殺。只以官論,身勢強健,則力能勝此官殺,多為清貴之言,若身弱無氣,官殺重逢,則禍咎之來,是特一端己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