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理隨筆》偏生與庶出的命理

偏生與庶出的命理

在命理學的世界裡,可以易研的園地很廣闊,即使是那些已經成為所謂定論的東西,一樣還可以繼續去研究、去探討。這些課題有些牽涉到一些命理學的“不傳之秘”,其實,我一直反對有什麼“不傳”的東西,因為那樣的結果,只是使命理學的研究一代不如一代,最後的結局只是消亡!

也應該看到,由於眾所周知的原因,命理學者對一些所謂“絕技”往往諱莫如深,更有不良命師以此騙錢騙學生,直至對方口袋完全掏空,仍舊一無所得。子傑有幸得遇家師,他並未藏私,但由於理念上的不同,我仍然為一些技訣是否要公開,與家師有過不同的意見,如今,這些都已來為往事,在深夜無人時,在煙霧的檯燈下,那些學藝的時光如同舊電影一樣閃過,今人感概不盡。

前段時間,有易友跟我討論偏生庶出的問題,而我在流覽其他網站時發現也有人在對此進行公開的討論,這實在是一化命理界上的幸事。而子傑想以這個話題作為一個開始,通過與易友們共同研究一些古傳技巧的優缺點,希望大家不要迷信於這種“捷徑”,而是要掌握他的思維方式和套用法則,其實,就是說每個人,都可以開發命理的訣竅,但有一個規則,就是要反覆論證,不斷完善你的一切正確看法。

關於偏生與庶出的命理問題,似乎在現在的八字中不太常見,而在古代、近代,卻往往會遇到。但卻不能忽視這樣的一種現象:就是離婚。某個八字的主人,因為父母離異再組家庭,而使自己變成偏生或庶出。

關於偏生庶出的命理,散見於古代賦文詩訣中,卻沒有完整的專門的論述。所以,一直以來都比較難掌握。而家師在當時傳授時,曾經教過我一個訣竅:就是時支與年支的三合墓支相衝,就會是偏生或庶出的命理,具體地說,比如年支是亥,亥卯未三合,未是支,未與醜沖,時支出現醜者即是。

例一:男命,丙子、庚子、已亥、丙戌

年支子,申子辰,時支戌,暗沖辰,實際上本造是父親的第二個妻子所生。後來,我在翻閱古代賦文時發現,這並不是獨門的秘訣,因為在《玉煦神應真經》中有這么一句:“地刑所見,次母所生”,這個時支暗沖年支的墓庫,就是地刑的一種表現形式。當然還有其他的用法,容後再敘。

例二:男命,癸巳、癸亥、壬辰、乙未

年支巳酉醜,時支未,這個八字也符合這個原則。而實際上也是父親再娶的妻子所生。

這個原則據我的經驗準確率還是相當高的。但必須要符合一個條件,父母宮(月柱)與祖輩宮(年柱)有刑、沖、或伏吟。

例三:男命,丁酉、壬子、己未、庚午

這個命造也符合上面的原則,但他不是偏生庶出,其原因就是因為父母宮和祖輩宮沒有不良的感應所致。所以,子傑以為對前人的經驗不可以迷信,只可以去尊重他。畢竟是他們數代人的心血的體現。

如果以上的原則在八字中沒有明顯顯示而命主卻又的確是偏生庶出,該如何討論呢?

例四:癸丑、戊午、壬辰、庚子

這個八字原載於《易文化論壇》也是一篇討論偏生庶出的文章,原作者卜文先生的命理功力精深,那篇討論偏生庶出的文章極為精妙。值得易友的參考和學習。

我想從另外的角度來進行討論。就是運用胎元。胎元乃人受胎之月,以月乾進一位,月支進三位。

即如例四的命造,月柱戊午,胎元就是己酉。壬日乾以辛為母,即胎元之酉,以丙丁為父。這個酉與年支醜合,又與日支辰合,印星多合,而壬癸水是印星的食傷,也表示母親的婚姻不順,要再嫁或嫁一個二婚的丈夫。

例五:男命,乙巳、丙戌、乙丑、庚辰

也是《易文化論壇》的例子,胎元丁丑,乙以壬為母,己為父。醜中財星印星與辰中的財星印星相互刑沖,也表示母再嫁或嫁一個二婚的丈夫。

例六:男命,己卯、己巳、壬辰、丁未

也是《易文化論壇》的例子,胎元庚申,印星,丙丁為財。申與巳刑合,財印刑合到父母正宮位。同上理。

例七:男命,丙辰、乙未、乙亥、辛巳

也是《易文化論壇》的例子,胎元丙戌,壬印丁財。戌與辰沖,未刑也刑衝到財印。乃同上之理。

從上面的討論可以發現,一般的情況下,財臨刑合,是父有雙妻,印二合,是母有二夫。但若以胎元來討論,印臨刑合,母嫁二夫的機率較大也可以推知,自己(本造)是偏生庶出的機率也較大。

再來探討下面兩個比較特殊的命造的父母之情況。

例八、癸巳、癸亥、壬辰、乙未

即前面(例二)的乾造。這個八字除了自己是父親再娶的第二個太太所生。而且自己的母親也嫁過二個丈夫。前面一個丈夫死亡,後來嫁了現在的父親。

從八字中有沒有明顯的象徵呢?

這個八字年月巳亥沖,巳中庚印丙財都被衝剋,先天就是父母婚姻有變的跡象。印星庚辛金以水為食傷,本造水旺,就是母親的食傷旺,食傷會克到母親的丈夫丙丁火,再加上巳亥明沖,所以可以肯定母親嫁過二個丈夫。

父親為丙丁火財,八字中財星衰弱,又如何會有雙妻?

論據之一是前面討論過的“地刑”是“偏生庶出”,既然是庶出,那么父親當然要討不止一個老婆,這是簡單的以果推因。

論據之二、胎元是甲寅,為丙火長生之地,更主要的是寅亥雙合,父必雙妻。

另外,本造祖父亦娶雙妻。又該如何討論呢?相信大家已有答案了。

例九:男,戊戌、癸亥、戊申、壬戌

也是《易文化論壇》的例子,原文如下:

財星雙合,父必雙妻,月令財星,印綬藏,也是父親與第二個妻子所生。但此造更特殊:“他的生身父親在有妻室的情況下與他的母親偷情意外懷孕,母親在沒有辦法的情況下嫁與別人。他本人只知道養父而不知道生父。”

這個命造比例八更為複雜,與例八不同在於父母同樣有雙妻雙夫,但本造的生身父母卻不曾結婚!

戊以丁為母,戌中丁火為母,以壬為財父。申亥中壬水為財父。戌中丁火與月支亥中壬水合就是年時戌中丁火聯合起來與月支中的那個壬水父親,先天跡象就是母親與人爭夫,胎元是甲寅寅亥合,使丁火無法合到月支中這個壬水夫星(即命主的生父),而寅戌合、寅申沖,徵象就是胎元的寅聯合戌去沖日支申中壬水,似乎從這一點去討論本造與現在的養父的緣份也不會深,只是原文未做深入的說明,這裡也僅僅是我的推測而已。

討論六親中父母的婚姻及相關的事項,最要緊的是抓住:

一、財星印星;二、宮位;三、胎元。

如果再配合一些訣竅應該可以較為清晰地勾勒出大致的框架。(請參閱《子傑與觀禧》)

另外,若運用胎元甚至可以推測出出生前父母親的家居、事業、情緒等方面的事項,這些項目我們日後再來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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