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壬五變中黃經:釋他人章
釋他人章
三傳年命克我身。
課忌三傳乾支,及行年本命上神建乾,克今日日乾,地下乾為宅,為己身,以天上日為我所行之地,更得見何乾,視有氣無氣,克與不克。若有一處克地下日乾,為克己身也。再以時遁,見天上時乾有何變動。如十一月醜將甲午日壬申時,以壬申時遁,起庚子,至亥上,得甲辰臨亥,今日甲乾立長生之地,為有氣,吉。
只為他鬼莫相親。
以年命三傳上建乾,盡皆他人,如克我今日乾,凶。余雖有克,我無路,何畏之有。不在三傳年命,雖有克,無路,是不親也。
克我無氣身自吉。
要今日鬼在無氣之地,日幹上下有氣,更日不在衰絕病敗之鄉,是以克我無氣,我身自喜矣。
我復克兮不害人。
三傳年命建乾切,是要我克為財,主吉。故曰:不害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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