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名道姓:二十一、姓名的民族融合與衝突

二十一 李賢原來是醜驢——姓名的民族融合與衝突

中國是一個多民族的國家,一統漢、滿、蒙、回、藏等56個民族。漢族外僅占人口總數約6.7%的少數民族,卻擁有國土面積的50%到60%。中華民族五千年的歷史,事實上就是漢族與少數民族衝突與交融的歷史。

文化具有強烈的民族性,不同民族有不同的文化模式和文化內涵,也使各自的人名系統形成了種種差異。但是,正如人不可能足不出戶一樣,文化也需要走出民族範圍,汲取他民族文化的精神和物質精髓,在與他文化的交流中,通過繼承、揚棄、同化、異化來豐富自身的肌膚。人名作為文化的使者,忠實地記載著這種民族間的演化和發展。下面讓我們從人名這種精神的語言符號系統的演變中窺探文化嬗變的行為軌跡。

史學家錢穆先生曾將中國文化的發展分為四個時期、即從上古建於先秦、自秦漢迄於南北朝、自隋唐迄於元末、自滿人入關至於現代。本文籍錢先生的分類,將姓名的民族融合與衝突分為四個時期述之。

上古時代始於炎皇堯、舜,當時的華夏民族即以漢族為主,四周的蠻、夷、戎、狄諸民族罕跡中原。春秋戰國時期、諸侯混戰,多為漢族內江,異族極少染指,到了秦時,東夷之一的贏姓一統天下,“車同軌,書同文,行同徑,舟車所至,人力所通,天之所復,地之所載,日月所照,霜露所墜,凡有血氣者,莫不尊親。”秦朝的大一統涵包了華夏、東夷、荊蠻、百越、三苗五個族系,出現了真正的民族大融合。

秦立國時短,但其政治上的中央集權和郡縣制,文化上的各民族大融合的局面,卻規範了中國此後兩千年封建制度,秦後的漢朝,疆域十分遼闊,東至朝鮮,西越新疆,北達蒙古,南抵越南。隨著疆界的擴展,戰馬鐵甲的威懾,文化的衝突和交融日漸加劇,少數民族的人名系統愛漢族影響的現象和愈來愈明顯,如西漢漢武帝時,有一個叫金日磾的大臣,本是匈奴休屠王的太子,因休屠王用金人祭天有功,故武帝賜日磾姓金,金的子孫七代高官顯宦,所謂“金張籍舊業,七世珥漢貂”是也。西漢皇帝時匈奴呼韓單于附漢末朝,至漢末之國時,附漢的匈奴人同漢人雜處,同化,都棄本姓而改姓漢姓,如劉、卜、喬、康、竺、支等姓、均源自少數民族。這些異族人的姓、名在形式與內涵上與漢族姓名已無根本區別,表明此時即被同化。

魏晉南北朝之三百年,是民族文化大融合的一個重要歷史時期。南北朝時北方十六國興衰起迭,其中絕大多數為少數民族所建。漢族文化的博大精深和兼收並蓄,常能同化與之接觸的異族文化。北魏時,鮮卑族的孝文帝拓跋就曾下令鮮卑人改姓,並首先將自己的姓“拓跋”改為“元”。原因是:“北人謂土為拓,後為跋,魏之先出於黃帝,以土德王,故為拓跋氏。夫土者,黃中之色,萬物之元也,宜改姓元氏。”於是“諸候臣舊族,自代來者,姓或重複,皆改之。”如達奚氏改為奚氏,賀類氏改為賀氏,獨弧氏改為劉氏,步六孤為陸氏,一共將144個鮮卑姓改為漢姓。其它民族受“皇族”影響,並紛紛將複姓改為漢族的單姓,如改賀葛為葛,是類為高,去斤為艾,屈突為屈,獨孤渾為杜等。

在姓氏的漢化同時,執政的少數民族還沿襲了魏晉漢人所重的“九品中正制”,把改過的姓氏分甲、乙、丙、丁四個等級,象元、長孫、宇文、於、陸等是為甲姓,“舉秀才、冊主簿,郡功曹、非‘四姓’不在選。”不僅如此,少數民族還在人名的其它文化內涵上套用漢人的禮制,如孝文帝就曾明令同姓禁婚:“自今悉禁絕之,有犯不以道論。”

如同事物的發展曲折反覆一樣,人名的衝突和融合也是跌宕起伏的,鮮卑人宇文覺建立北周后,欲從政治到文化上推銷鮮卑統治,便令所有改為漢姓的鮮卑人恢復原姓,並以鮮卑姓賜漢族功臣,以期異化漢文化。如李弼賜姓徒河,楊忠賜姓普六如,李花賜姓大野等。畢竟鮮卑文化功底不深,雖有政治強權撐腰,終究鬥不過漢文化,在漢人甚至大部分鮮卑人的喝倒彩聲中,到楊堅任北魏宰相時,恢復鮮卑姓的諸公又都改了漢姓,如此一起一伏,正是姓名民族衝突和融合的精彩表現。

唐代是我國封建社會的興盛時期,“國勢之盛,曠古無兩。”“唐威令所行,東蹤遼海,北跨大磧,西被達曷水,南極天竺,暨海洋洲中諸小國。”異族外邦爭相來朝。此時姓名民族融合的一個顯著特點是清一色的外族姓名漢化。如李白之父來自西域,本鮮卑人,安祿山之父為胡人,母親為突厥人,史思明亦是胡人,他們的名姓已同漢人無異。類似的人名還有史大奈,李光弼、裴玢等。皇帝的賜姓也基本上為國姓“李”。如鮮卑人拓跋赤辭、契丹首領庫克,大帥達年嘉哩均被賜姓“李”。受其影響,唐後五代十國中的少數民族國君,均將姓名順遂漢化,後唐李存勖,後晉石敬塘,後漢劉知遠皆是少數民族人氏,單從姓名上已不見其“祖籍”了。

唐以後,受宋文化影響,金、遼各異族所建諸國也未逃過被同化,溶解的命運。金代為女真族所建,國民久慕漢文化之博大深奧,屢作一同之思,為預防女真文明“脫化變質”,頗有先見之明的金初諸君世宗、章宗等,上任伊始,便明令,“禁止女真人得譯為漢姓。”“犯者抵罪”。但在漢文化“擋不住的誘惑”面前,制令者“前倨後恭,”完顏氏首當其衝挑了富有霸王之意的漢姓“王”為姓,上行下效,皇族一改漢姓,黎民百姓紛紛仿尤,到金末,已有三十一姓改為漢姓了。如阿里侃改姓何,抹魯姓孟,呵不答姓田,兀顏姓朱等等。除此外,漢姓中已有的姓氏如毛、元、術、秦、黃、等28姓均被女真族和其他的少數民族強行滲入。

金人在姓名系統的民族衝突和融合中還有一項功不可沒的巨大貢獻,即大量地改稱漢名。他們中的大多數都在女真族名之外,另取一個漢名。如金太祖本名阿骨達,取漢名為“旻”。金太宗本名烏奇邁,又取名“晟”。老百姓亦是如此,“一人二名”。二名使用的場合有明顯的規定:漢名用於詔令,奉奏等官方檔案之中,女真名則流於民間。另外,漢名還享受避諱禮遇,金語有音無學,想避也避不來。如此一來,漢名倒在上層建築中占據地位,女真名相反慘遭冷遇了。

中國歷史上首先由少數民族“當家作主”的是元朝。元代是蒙古族當權,統治權奉行“馬上得天下,馬下治天下”的政治,對漢文化頗有用夷變夏的野心。元初,國人分為四等,漢人地位最低,為了改變卑下的地位,許多漢人紛紛改叫蒙古名,以期魚目混珠,享受一番“視差”蠃來的感官滿足。清代學者趙翼在《廿二史札記》中就講了這方面情況,他說:“元時漢人多作蒙古名者,如賈塔爾琛,本翼州人;張巴圖,本平昌人;列哈喇布哈,本江西人;楊朵爾濟,邁里古思,皆寧夏人……高寅子名塔失不花,皆習蒙古俗也。”

其實蒙古名本不雅致,比起漢名來粗俗了許多,其命名“或取顏色:如察罕,白也;哈剌,黑也。或取數目,如朵兒別者,四也;只兒瓦歹者,六也。或取珠寶,如按彈者,金也;帖木兒者,鐵也。”或取形似,吉祥——物品,部落等為名,蒙人以鹵莽滅裂,帝王大將,多不通漢文,反正是他統治你,通不通無所謂。相反地,還要將一些別彆扭扭的蒙文名賜給你示寵,如張榮以造舟濟師,太祖賜名兀速赤;劉敏,太祖賜名玉出乾等等。弄得宋末史及元史番名滿紙,刺眼得很,且多為死記其音而不解其文者,後世治史者往往為此頭痛眼脹,絞盡腦汁。

囊錐必自現。漢文化的優越性在元後期還是征服了蒙族。在蒙古統治者改用漢法治國的同時,蒙古人、色目人均以改為漢人姓名為時尚。如《元史·趙世延傳》云:“趙世延,字子敬,其先蒙古族人。”又如李庭瑞、丁鶴年皆為異族漢名。元代大文學家貫雲石,亦是元代大將,色目人阿里海牙之孫等等。到元朝行將滅朝時,蒙古人、色目人更是紛紛“轉徒流亡,其存者皆從漢姓。”可見政治強權的鐵棒終究還是折服不了文化的茁壯了。

俗話說:三十年河東,四十年河西。到了明代,漢族人奪回了皇位,姓名的歷史又得以改頭換面。朱元璋和他的後繼者沿襲漢人前輩統治者行賄之法,大賜外族人以漢姓名。如薛斌“本名脫歡,洪武中歸附,賜姓薛。”李賢“初名醜驢,韃靼人,元工部尚書,洪武十二年來漢,通譯書,太祖賜以姓名。”其時一批著名將領如胡大海、沐英、丁德興等,都是少數民族人。另據史載:1372年,湘西少數民族的土司勾結爪哇、硫球使臣叛亂,朱洪武任用附明之南北疆總督、維吾爾人哈巴十揮師平叛。哈巴十不負眾望,衝鋒陷陣,翦除國患。朱元璋乃賜其姓翦,名巴士。翦巴士長期駐守株木山,繁衍子孫,均以翦為姓,現代史學家翦伯贊即其後。

賜名畢竟有限。朱元璋似嫌賜名不足解饞,抑或解恨?乾脆下詔禁止外族人使用原來的姓名,都得改用漢族人的姓名。於是,許多少數民族人紛紛將其複姓改為單姓,向漢文化認同。如呼延改為呼、乞伏改為訖等。如此一來,少數民族的姓名體制基本上被清洗一淨,藏緬族原有的文字聯名之文化傳統,隨著明將蘭玉、沐莫的征服大理,漸漸變化至於消失。傣族本無姓氏,明統治者賜其貴族以刀姓,傣族從此開始邁入了姓名史。漢人的武力征服插上漢文化強硬的翅膀,使得漢名得以長驅直入,所向披靡。

歷史往往有著許多相似的一幕。明末吳三桂引滿人入關,滿族貴族得以在北京建都。清統治者借鑑元人少數民族統治多數的經驗,變本加厲地加以推廣。為防止滿人漢化,統治者禁止滿人用漢字取名,只準用兩個字,不能多用,也不得用漢姓。據傳,嘉慶皇帝一次發現題本中有人叫三個漢字的名“清永泰、和坤保”,當即改為“永泰、和保。”不僅如此,統治者還在滿人的發源地東北實行“八旗制”,並嚴禁漢人入關,出入山海關須持朝廷所發的文票,如此風聲鶴唳,草木皆兵,真是“清出於元而勝於元”了。

禁則禁矣,無奈漢文化的滲透力、誘惑力同其歷史一樣悠久強大。同金人一樣,限制滿人使用漢名的“始作俑者”又最先反戈一擊,八旗子弟中地位最高的八姓在清朝首先衝破“滿人不得使用漢姓”的禁令,改多音節的滿姓氏為單音節的姓氏(漢姓)。如瓜爾佳氏改姓關、馬佳氏改姓馬、索羅氏改姓索、齊佳氏改姓齊等。上行下效,其它如完顏、葉赫那拉等跟著改為漢姓,弄得清皇族哭笑不得,不如“俯就之”,改愛新覺羅姓為金姓,以趕上形勢。

改姓了,又有人開始琢磨著改名。雍正皇帝看到禁不住,恐怕又在改名方面重蹈改姓時落在庶民之後之履轍,乾脆先行一步,規定皇室起名按漢名的字輩之方式來,並定下胤、弘、永、綿等14個字輩,可惜字輩只用到第七字“溥”,溥儀便成了末代皇帝了,這一點恐怕是他們始料不及的。皇族姓名如此,一般滿人的姓名就更不必說了,如曹雪芹、舒慶春、羅常培已是地地道道的漢名了。

姓名都漢化了,有些滿人還不“滿足”,又把漢人名系統的字、號吸收過去,以便配套齊全。滿族著名作家老舍在其自傳體小說《正紅旗下》有段對清末這一獨特社會現象的真實抒寫:“在那年月,旗人都希望永遠作旗人,子孫萬代,可他越愛摹仿漢人。最初高級知識分子在名字之外,還要起個字雅音美的號,慢慢地,連參領佐領們也都有名有號,十分風雅。到我出世的時候(1899年),連原來被稱為誨哥哥和恩四爺的旗兵或白丁,也都什麼臣什麼甫起來。是的,亭、臣、之、甫是四個最時行的字。”滿漢人名文化的融合可見一斑。清末,洋人用槍艦大炮轟開了中國的大門。傳統的漢民族文化在血火的洗禮占,在與外來文化的激烈衝突中陣痛、裂變,發生了嶄新的變化。這種變化反映在人名中,即人名原有的濃厚封建禮教色彩被外來的思想觀念沖淡了。“五四”以後,一些知識分子常以“喬治、約翰、瑪麗”等等為名。曹禺的話劇《日出》中有個留學生曾說:“在國外我叫喬治張,在國內我叫張喬治。”如此類似的如趙夢蕤、洪煨蓮、符保羅、陣彼得等,均是異邦文化與漢文化結合的標牌。

上面的姓名是直接受靈於西方姓名系統的,至於思想觀念上受洋文化衝擊而反映到人名上的則更是多如牛毛了。僅以赫胥黎《天演論》中帶進化觀點的名句“物競天擇、適者生存”為例,此書一露面,張天擇、李競生之類的人名就一夜之間多起來了。單就大家都知道的如秋瑾字競雄,陳炯明字競存,胡嗣糜改名胡適、字適之等,就是很好的例證了。德先生和賽先生影響之大,可想而知。

文化的影響之外,婚姻是促進人名民族歷史融合的又一潤滑劑。中華民族歷史悠久,民族眾多,各民族間聯姻十分普遍,反映在人名系統中如傣族的“固”、“劉”,是由漢傣通婚出現的;乳源縣瑤族的“馮”姓是漢男與瑤女結合的產物;連山瑤族的“謝、韋、覃”等姓是漢族男子做了瑤族女子的“招郎婿”後孕育的後裔。不論有意無意,姻親關係實在是推銷姓氏文化的最好手段。

由人名系統可以燭照民族文化間的衝突和交融。世界上的民族數以千計,人名受影響後的變化亦是錯綜複雜。本文以華夏姓名為例,舉一反三,滴水以見太陽,在此就不再一一論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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