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夏易傳》關於西漢孟喜古文易的再探討

關於西漢孟喜古文易的再探討

趙秋成

班固(A.D.32~A.D.92) 《漢書·藝文志》云:“昔仲尼沒而微言絕.七十子喪而大義乖,故《春秋》分為五, 《詩》分為四, 《易》有數家之傳.(《儒林傳》言:‘劉向校書考《易》說,以為諸家皆祖田何、楊叔、丁將軍,大誼略同,唯京氏為異黨,焦延壽獨得隱士之說,托之孟氏,不相與同。’)戰國縱橫,真偽分爭,諸子之言,紛然餚亂.至秦患之,乃焚滅文章,以愚黔首.漢興,改秦之敗,大收篇籍,廣開獻書之路。”

《周易》傳授表:

(畫八卦) (增以六爻)  (著十翼)

─孫虞子乘─田何

(以上為秦前)

齊人即墨成以《易》至城陽相.

廣川人孟但以《易》為太子門大夫.

魯人周霸,莒人衡胡,臨川人主父偃,皆以《易》至二千石.

┌─司馬談─司馬遷(父子著《史記》)

┌─王同──楊何──┤

│ (二篇) (二篇) └─ (前)京房

│   │

├─周王孫──蔡公┌梁丘賀 ─┬─梁丘臨─-五鹿充宗

│(二篇)│  (二篇)   │(十二篇、│  (略說三篇)

田何┤│ │章句二篇)│

├───丁寬──田王孫─┼ 施讎──┴─張禹

│   (八篇) ....│(十二篇、章句二篇)

├──服生(二篇):│《易家侯陰陽災變書》

│  .....:   │ ↓  ┌翟牧

└──項生 :  └ 孟喜 ─┼白光

高相┬高康:┌任良(易旗七十卷)

毋將永  焦贛─京君房┼殷嘉(京氏段嘉十二篇)

:├姚平

:└乘弘

費直──王璜 ………├─馬融─ 鄭玄

(四卷)  └─────王弼

韓嬰(子夏易傳三卷)─韓商……涿郡韓生─蓋寬堯

漢高祖元年(公元前206年)冬十月,蕭何盡收秦丞相府圖籍文書,惠帝四年(公元前191年)三月除挾書律,文帝(公元前179—公元前157年在位)始置博士,至武帝建元五年(公元前136年)始置五經博士,到西漢末,《易》立於博士者有楊何、施讎、孟喜、梁丘賀及京房五家,而民間有費直、高相兩家之學.關於西漢《易》學,《史記·儒林傳》云:“言《易》自淄川田生,要言《易》者本於楊何之家。”《漢書·儒林傳》雲田何(即淄川田生)授東武王同,洛陽周王孫、丁寬、齊服生,而王同授淄川楊何;又謂丁寬事田何後至洛陽復從周王孫受古義,而施讎、孟喜、梁丘賀三家均承丁寬弟子田王孫之傳,惟又言梁丘賀從大中大夫京房(別於後京房)受《易》,房者,淄川楊何弟子也。房出為齊郡太守,賀更事田王孫,宣帝時聞京房為《易》明,求其門人得賀,即梁丘賀之學,兼由(前)京房、田王孫分別溯楊何、王同並丁寬、周王孫而根在田何。漢武帝時立楊何為西漢第一位《易》學博士,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征為大中大夫。《漢書·藝文志》又云:“訖於宣、元有施、孟、梁丘、京氏列於學官,而民間有費、高二家之說,劉向以中古文《易經》校施、孟、梁丘經或脫去無咎悔亡,唯費氏經與古文同。”

《漢書·藝文志》乃班固刪取劉歆《七略》之要而成,是書云:“《易經》十二篇,施、孟、梁丘三家。(師古曰:‘上下經及十翼,故十二篇。’[補註]王應麟曰:‘今《易》乾卦至用九即古《易》之本文,秦漢之際《易》亡《說卦》。宣帝時河內女子發老屋得之。’王充《論衡》云:‘河內女子髮屋得逸《易》一篇。’《隋志》承之以為‘先失《說卦》三篇。’”龖按:羅雪堂、馬衡等先生由漢熹平石經殘石考證漢石經《易》用《梁丘經》。此十二篇為: 周易上經第一、周易下經第二、周易上彖第三、下彖第四、周易上象第五、下象第六、周易上系第七、下系第八、周易文言第九、周易說卦第十、周易序卦第十一和周易雜卦第十二。又云:“《章句》施、孟、梁丘各二篇。《孟氏京房》十一篇、《災異孟氏京房》六十六篇。”

迄於隋前,見成書於癸卯之歲(公元583年,陳後主至德元年。)的《經典釋文》云:“漢初立《易》楊氏博士,宣帝復立施、孟、梁丘之《易》,元帝又立京氏《易》,費、高二家不得立,民間傳之。後漢費氏興而高氏遂微,永嘉之亂施氏、梁丘之《易》亡,孟、京、費之《易》人無傳者,唯鄭康成、王輔嗣所注行於世(江左中興《易》唯置王氏博士,太常荀崧奏請置鄭《易》博士,詔許,值王敦亂不果立。)而王氏為世所重,今以王為主其《繫辭》以下王不注相承以韓康伯注續之,今亦用韓本。《子夏易傳》三卷(卜商,字子夏,衛人孔子弟子,魏文侯師。《七略》云:‘漢興韓嬰傳。’《中經簿錄》云:‘丁寬所作.”張璠云:‘或馯臂子弓所作,薛虞記,虞不詳何許人。’)。《孟喜章句》十卷(無上經,《七錄》云:‘又下《經》無旅至節,無《上系》’)。《京房章句》十二卷(《七錄》云:‘十卷,錄一卷目。’)。《費直章句》四卷(殘缺)。”

《儒林傳》言:“韓嬰燕人也,孝文時為博士,景帝時至常山太傅嬰推《詩》人之意而作內、外《傳》數萬言。其語頗與齊魯間殊,然歸一也。淮南賁生受之,燕趙間言詩者由韓生,韓生亦以《易》授人,推《易》意而為之傳。燕趙間好《詩》,故其《易》微,唯韓氏自傳之。武帝時,嬰嘗與董仲舒論於上前,其人精悍處事分明,仲舒不能難也,後其孫商為博士,孝宣時涿郡韓生其後也。以《易》征,待詔殿中曰:所受《易》即先太傅所傳也。嘗受《韓詩》不如韓氏《易》深,太傅故專傳之。司隸校尉蓋寬堯本受《易》於孟喜,見涿郡韓生說《易》而好之即更從受焉。”《蓋寬堯傳》言其奏封事引《韓氏易傳》言:“五帝官天下,三王家天下;家以傳子,官以傳賢。”龖按:由之應該說《韓氏易傳》是現存除帛《易》外引最古史而證《易》之著作。好一個“推《易》意”之作!

龖按:由《史記》、《漢書》記載,西漢《易》學自淄川田生.丁寬從田何受《易》辭別東歸時,田何對別的門生說:“《易》以東矣!”但丁寬事田何後至洛陽復從周王孫受“古義”.周王孫有《易傳》二篇,丁寬有《易說》三萬言的《易傳》八篇.此田何《易》被周王孫、丁寬所增益一也;施仇、孟喜、梁丘賀三人均承丁寬弟子田王孫之傳,惟又言梁丘賀先曾從大中大夫京房受《易》,房出為齊郡太守,賀更事田王孫,宣帝時聞京房為《易》明,求其門人得賀,即梁丘賀之學乃大中大夫京房、田王孫、楊何、王同、丁寬、周王孫而根在田何之《易》的集大成者。孝宣時施、孟、梁丘三家《易》共立,其中孟喜得《易家侯陰陽災變書》為田何《易》所被增益二也;結合太史公言:要“紹明世,正《易傳》”;王充云:孝宣帝時“《易》益一篇。”焦贛之《易》乃承授孟喜、京房之學,《漢書·藝文志》並不錄立於學官四家之師著作,事實上施仇、孟喜、梁丘賀、京君明的著作即田王孫、(前)京房、焦贛之學.《藝文志》不著錄立學官之師作品,蓋其通列也.現行本《易林》舊題焦贛撰,而《易林》與焦、京之學相比淺顯明見,結合牟庭、余嘉錫、胡適等諸家論證《易林》並非焦贛所作而撰者必為王莽時的崔篆.《崔篆易林》成書在劉歆《七略》之後,則不為《漢書·藝文志》所載錄.此書以《周易》中每一卦各變六十四卦,六十四卦之變共為四千零九十六卦,各有文詞,皆為四言韻語林辭。(龖按:每言四字稍少有三字構成一句。)《易林》以本卦之本卦為首於六十四組卦林,然後以現行本卦序排例;此與帛《易》每宮分別以本宮卦配成的下卦(貞卦)為首,然後依次以數序或者說是“天干”的順序排列大致相似,由之二者淵源可見。《京氏易》卦序不類於《易林》卦序,也間接證明二者不相及也。

《漢書·儒林傳》:“喜好自稱譽,得《易家候陰陽災變書》,詐言田生且死時枕喜膝,獨傳喜,諸儒以此耀之。同門梁丘賀疏通證明之曰:‘田生絕於施仇手中,時喜歸東海,安得此事? ’”由於有當時“皇帝信重並經同門梁丘賀疏通證明”,孟喜“改師法”遂成千古定案,至今兩千餘年從來無人懷疑。

許慎《說文序目》云:“壁中書者,魯恭王壞孔子宅而得《禮記》、《尚書》、《春秋》、《論語》、《孝經》,又北平侯張蒼獻《春秋左氏傳》,郡國亦往往于山川得鼎彝,其銘即前代之古文。……其稱《易》孟氏、《書》孔氏、《詩》毛氏、《禮》周官、《春秋》左氏、《論語》、《孝經》皆古文也,其於所不知蓋闕如也。”龖案:《說文解字》集漢代經學、文字知識之大成,固然有許多時代所限,但仍不失其凖確的學術價值。許慎當時所見的書籍,所聞師說,許多是我們現代人所無法接觸和見到的。《書》孔氏、《詩》毛氏、《禮》周官、《春秋》左氏、《論語》、《孝經》為古文此由《釋文序錄》及載籍諸說無異議,但《易》孟氏,前儒皆以為乃今文也。考《周易》總共三次出現相關“幾望”之詞,分別在《小畜·上九》、《歸妹·六五》和《中孚·六四》。熹平石經梁丘賀本小畜卦碑字作“近望”,《釋文》云:“幾,徐音析,又音機,注同。‘《子夏傳》作近’。”阜《易》、帛《易》此處皆作“幾”。晁氏曰:“京、劉、一行作近。”石經梁丘賀本《歸妹·六五》“既望”,帛《易》作“日月既望”,《釋文》云:“月幾,音機,又音祈,荀作既。”惠棟云:“近,古文幾字。”而《中孚·六四》石經梁丘賀本與阜《易》同作“月幾望”,帛《易》作“月既望”,《釋文》云:“幾望,音機,又音祈,京作近,荀作既。”晁氏曰:“孟、一行作既,孟云:十六日也。說之案:古文讀近為既。”龖案:“既望”是先秦以前的月相名詞,《釋名·釋天》:“望,月滿之名也,月大十六日,月小十五日;日在東月在西,遙相望也。”《尚書·召誥》言:“惟二月既望,越六日乙未。”周成王時期的《保卣》銘文有“乙卯……在二月既望,”康王時期的《御正良爵》“惟四月既望丁亥,”昭王南征時之器《靜方鼎》“八月初吉庚申至,吿於成周。月既望丁丑,王在成周太室,”……直至周宣王時的《伊簋》、《無惠鼎》皆言:“惟王廿又七年正月既望丁亥”及“惟九月既望甲戍”。綜由上述可知、“近望”和“幾望”皆是言“月相”的同一詞語也,參諸家說“近望”只是在漢初時使用,而“既望”之用可追述到西周初年也。這也間接證明帛《易》所采本當為最古本也。另帛《易·歸妹·六五》“月幾望”作“日月既望”更可隨李學勤先生《夏商周年代學札記》中《癸酉日食說》之釋《簠室》天1、《佚存》374、《京津》3695及《屯南》379甲骨拓片為:(“日月”二字釋為“明”字,我沒有見過帛書實物,如帛《易》“日月既望”中“日月”也只占一字位置,則可最終落實。)

“癸酉貞,明又(有)食,惟若。

癸酉卜,明又(有)食,匪若。

癸酉貞,明[有]食,[告於] 甲 。”

甲骨文中“日有食”和“月有食”(有作又,食作識{去言旁})見《甲骨文合集》33697的“乙丑貞,日有食,其[告]於上甲”;《合集》33699“庚辰貞,日有食,告於河”;《屯南》726“壬寅貞,月有食,王不於一人咎一。”等很多。由晁氏所引孟熹“幾望”作“既望”,並云:“十六日也。”知“幾”作“既”為最古文,而韓嬰、梁丘賀、京房本作“近”只是西漢時古文也。同時也可證明宋·朱震《漢上易傳·叢說》所言:“孟喜、京房之學其書概見一行所集,其要皆《子夏傳》所出。”不至確也。(《子夏易傳》為韓嬰所傳,非孔子弟子卜商字子夏者。)

《釋文·系下》言:“大寶,孟作保。”宋本、《集解》本同作寶,帛《系》作“費”。龖案:《書·金縢》:“寶命,”《史記·魯世家》作“保命”。《左傳·莊公六年經》“齊人來歸衛俘,”《左傳》及《公羊》、《穀梁》之《經》並作“衛寶”。杜預疑左氏《經》誤,孔穎達《正義》言:“‘(類俘保字)’、‘寶’古字通用。或‘ (類俘保字’)字與‘俘’相似,故誤作‘俘’。”《春秋經》獨左氏作“衛俘”,當是漢初張蒼所獻古文,《公羊》、《穀梁》皆今文也,孟喜《易》作“保”證明孟氏恢復之《易》為真古文也。

《說文》引《易》曰:“‘龍戰於野’,戰者接也。”帛書《二三子》云:“‘龍戰於野’者,言大人廣德而下(糹妾)民也。”龖按:《說卦》和孟喜、乾寶皆釋“戰”為“相薄”,《說文》釋“戰”為“接”義與帛書《二三子》同,而不同於諸儒之言。《漢書·儒林傳》言:“孟喜得《易家侯陰陽災變書》而改其自已所受師法。”龖更以為所謂《易家侯陰陽災變書》當為類似於近現代出土的上博簡《楚易》、包山卜簡、馬王堆出土的《帛易》、夏侯灶墓出土的《阜易》或秦簡《歸藏》等之書。《說文》引《易》曰:“地可觀者莫可觀於木。”現行《易》文中無此句,當為孟氏古文《易》蓋即《易家侯陰陽災變書》中之文也!!!

《周易正義》序云:“《子夏易傳》曰:‘雖分為上下二篇,未有經字。’孟喜曰:‘《易》分上下二經。’”

現存孟氏《易》有:

帛《易》作“夕泥若厲”。《說文》小徐本云:“(骨易),骨間黃汗也,從骨易聲。《易》曰:‘夕惕若厲。’臣鍇曰:當言讀若《易》曰也。”大徐本“汗”作“汁”,言:“讀若《易》曰:夕惕若厲。”小徐本云:“夤,敬惕也,從夕寅聲。《易》曰:‘夕惕若夤。’”大徐本同。龖案:此可證五經無雙的許叔重以“惕”當“(骨易)”解,由“《說文》言:“其稱《易》孟氏,”知孟喜本古文《易》此處為“夕惕若夤”。

《說文》言:“(每卜),《易》卦之上體,《商書》曰貞曰(每卜)。”臣鍇曰:“《尚書》曰貞曰(每卜),今借悔字。”龖案:阜陽漢簡《周易》“悔”多有作(每卜)字者,同時此本文中不諱漢高祖“邦”字,說明阜《易》為劉邦稱帝前古本也。

《說文》引《易》曰:“忼龍有悔。”“忼”宋本、《集解》本同作“亢”,帛《易》作“抗”,《二三子》作“杭”,帛書《易之義》和《漢書·王莽傳》同引作“炕”。知孟氏古文《易》本作“忼龍有悔”也。

《說文》云:“坤,地也,《易》之卦也。”帛《易》作川,石經梁丘賀本作巛。此說明孟氏古文《易》、宋本、《集解》本同作“坤”也。

帛《易》、熹平石經梁丘賀本“瀆即不吉”,《說文》言:“黷,握持垢也,從黑賣聲,《易》曰:‘再三黷’。”此孟氏本古文《易》以“瀆”作“黷”也。

《說文》引《易》曰:“‘龍戰於野’,戰者接也。”“龍戰於野”,帛《易》、宋本、《集解》本同,阜《易》“龍”作“蠪”,帛書《易之義》“戰”作“單”。帛書《二三子》云:“‘龍戰於野’者,言大人廣德而下(糹妾)民也。”《坤文言》“陰疑於陽必戰為其嫌於無陽也故稱龍焉”條下《周易集解》引孟喜曰:“陰乃上薄,疑似於陽,必與陽戰也。”龖按:《說卦》和孟喜、乾寶皆釋“戰”為“相薄”之義,《說文》釋“接”義與帛《易》同,而不同於諸儒之言,好一個“獨得隱士說”的孟喜並“《五經》無雙”的許叔重。

《說文》引《易》曰:“乘馬驙如。”“驙”宋本、《集解》本同作“班”,帛《易》作“煩”。則孟氏古文《易》作“乘馬驙如”也。

《說文》引《易》曰:“匪寇婚媾。”宋本、《集解》本同,帛《易》作“非寇閩厚”。此說明孟氏古文《易》、宋本、《集解》本同作“匪寇婚媾”也。

《說文》引《易》曰:“泣血慩如。(心旁在下)”宋本、《集解》本同作“泣血漣如”,帛《易》作“汲血連如”。此說明孟氏古文《易》、宋本、《集解》本同作“泣血慩如(心旁在下)”也。

《說文》言:“吝,恨惜也,從口文聲。《易》曰:‘以往吝。’(口文彡)古文吝,從(文彡)。”又云:“遴,行難也,從辵粦聲。《易》曰:‘以往遴。’”馬衡先生云:“二三七 《易》下經家人至小過廿六卦。家人卦終吝(爻下加口),今本作吝。《釋文》於說卦‘為吝’下云:‘京作遴。《說文》辵部‘遴’下引《易》曰‘以往遴’,而口部吝下引《易》則作‘以往吝’。(許君於《易》稱孟氏,而前後所引有異文。段玉裁雲或兼稱他家,或孟《易》有或本,皆未可知。)此不作吝而作吝(爻下加口),當是吝字或體。《廣韻》云:‘吝、俗作吝(爻下加口),’誤矣。”龖案:由帛《易》吝分別作“哭(犬換文)”和“閵”,知孟喜本古文《易》當也“吝”、“遴”兩齣,而京房本有作“遴”乃承焦贛遡追孟氏本也。

訟卦“利見大人”帛《易》此處作“利用見大人”,龖案:《漢石經集存》二四九《校記》殘字第3行為“利用見大人”,以此可知施、孟、京氏三家中也有與帛《易》相同作“利用見大人”的。蓋孟喜本古文《易》此處作“利用見大人”,而熹平石經出此校記也。

《釋文》“鞶,王肅作盤,帶亦作帶。褫,鄭本作拕。”《說文》引《易》曰:“或錫之鞶帶。”帛《易》作“或賜之般帶。”則孟喜本古文《易》此處作“或錫之鞶帶”也。

唐·張參《五經文字》言:“  復,上《說文》下石經。”《說文》小徐本即如此作;而熹平石經可由殘字碑陽一25行“頻復”、碑陽二第4行“頻復”作“復”可證。《說文》小徐本引《易》曰:“車脫輹(為古字輹)。”大徐本作“輿脫輹。”由《五經文字》之“復”字說知小徐本較大徐本可信,帛《易》作“車說緮。”《校勘記》言:“輿說輻,石經、岳本、閩、監、毛本同。《釋文》本亦作輹。”則孟喜本古文《易》作“車脫輹(為古字輹)。”

《集存》之二三0有圖版三三之230,存9個字。馬衡先生言:“《易》上經比、小畜、履三卦。此石與《雜卦》為表里,文在行首。其上當有餘石,未拓足。比卦‘比無首’今本比下有‘之’字,小畜卦‘近望’,今本作幾望,《釋文》云:‘《子夏傳》作近。’”龖案:幾,阜《易》、帛《易》作幾。晁氏曰:“京、劉、一行作近。”而中孚卦之“幾”,晁氏曰:“孟、一行作既,孟云:十六日也。說之案:古文讀近為既。”即孟喜本古文《易》“近、幾”作“既”也。

“愬愬”,宋本、《集解》同,帛《易》作“朔朔”。《釋文》言:“愬愬,山草反,《子夏傳》云:恐懼皃。馬本作虩虩,音許逆反,云:恐懼也,《說文》同,《廣雅》云:懼也。”《說文》引《易》曰:“履虎尾虩虩恐懼。”由“《說文》言:“其稱《易》孟氏,”知孟喜本古文《易》此處為“履虎尾虩虩”也。

清·阮元《周易校勘記》言:“包荒,岳本、閩、監、毛本同。石經初刻同後改苞,下《象傳》及否卦包承、包羞同。《釋文》包本亦作苞,荒本亦作巟。”《說文》引《易》曰:“包巟用溤河。”即孟喜本古文《易》此處作“包巟用溤河”也。

恤字,《說文》(目窅)字下言:“讀若《易》勿恤之恤。”龖案:碑陽二第1行石經梁丘賀本存“恤”字,《尚書·大誥》:“不卬自恤,”三體石經古文作“恤”,此間接可證梁丘賀本為今文,孟喜本為古文《易》也。更同時證“五經無雙”的許叔重所言“孟喜本為古文《易》”至確也。

“胏”《釋文》言:“緇美反,馬云:有骨謂之胏。鄭云:簀也。《字林》云:食,食所遺也。一曰:脯也,子夏作脯,徐音甫,荀董同。”《校勘記》言:“噬乾胏,石經、岳本、閩、監、毛本同。”宋本、《集解》本作“胏”。《說文》引《易》曰:“噬乾(肏土),胏,楊雄(肏土)從巿。”則孟喜本古文《易》此處作“噬乾(肏土)”也。

《說文》引《易》曰:“賁如皤如。”宋本、《集解》本同,帛《易》作“蘩茹蕃茹”, 即孟喜本古文《易》此處也作“賁如皤如”也。

《說文》“畲”字下引《易》曰:“不葘畲。”大徐本後有“凶”字,段本作“田”。《禮記·坊記》所引可能為另家《易》文而大徐、段氏誤從也。《說文》“葘”字條下言:“不耕田也,從艹葘(去卄頭)《易》曰: ‘不葘畲 ’。徐鍇曰:“舊解從艹甾聲,轉寫誤以巛(中加一)田合為葘(無卄)亦無聲字”。此字帛《易》、宋本、《集解》本同作菑,可證徐鍇之言,畲帛《易》作“余”。伯2530“菑”作“蕢(貝換田)”。我在恢復《易》熹平石經碑時參眾家隨徐鍇引之舊解而從孟氏古文《易》本也。

《說文》引《易》曰:“虎視眈眈。”阜《易》、宋本、本同,《集解》“視”作“視”;“眈”伯2530作“(目冗)”、帛《易》作“沈”,則孟喜本古文《易》此處也作“虎視眈眈”也。

“童牛之牿”,“童”楚《易》、《說文》作“僮”,《釋文》云:“《廣》、《蒼》作(牛童),劉云:童也。”“牿”,楚《易》作“(木旁上口下幸)”,帛《易》作“鞫”,《釋文》言:“劉云:牿之言角也。陸云:牿當作角。九家作告,《說文》同,云:牛觸角著橫木,所以告人。”《說文》引《易》曰:“僮牛之告。”馬衡先生言:“二四八 《易》校記,此在上《經》蒙至比五卦一石之陰,首行為大畜卦校記,‘童牛之告,’今本作‘童牛之牿。’細審告字下是點,必非梁丘氏之文,當是孟、施、京氏有作告者。《說文》告字下引《易》正作告,或如敘中所說《易》孟氏歟?”此校記殘石為“四童牛之告·”可證孟喜本古文《易》此處作“僮牛之告”也.

“習坎”宋本、《集解》本同。帛《易》作習贛。《釋文》言:“坎,苦感反,本亦作埳,京、劉作欿,險也,陷也。”《說文》引《易》曰:“入於坎窞。”宋本、《集解》本同,帛《易》作“入於贛閻”。石經《校記》殘字有“欿”字,則孟喜古文本《易》必作“坎”字也。

宋本、《集解》本“只即平”,帛《易》作“塭即平”。《說文》“禔,安福也,從示,是聲。《易》曰:‘禔既平’。”而另出“只”字云:“地只,提出萬物者也。”即孟氏古文本《易》作“禔既平”也。

《說文》引《易》云:“突如其來如。”阜《易》此處有“九四其出如其來如焚如棄(157)”帛《易》作“出如來如紛如棄如”。此說明孟氏古文本《易》作“突如其來如”。

《說文》引《易》曰:“鹹其脢”。宋本、《集解》本同,帛《易》作“欽其股”。則孟氏古文本《易》作“鹹其脢”。“頰”,宋本、《集解》本同。帛《易》作“陝”。《釋文》言:“兼葉反,孟作俠。”則孟氏古文本《易》作“俠”。

《說文》言“《易》榰恆凶”。“榰”《集解》本作“震”,宋本作“振”,帛《易》作“奐(大換目下攵)”。《釋文》振,張作震。”則孟氏古文本《易》作“榰恆凶”。

《說文》引《易》曰:“有孚裕無咎。”宋本、《集解》本同作“罔孚裕無咎。”帛《易》作“悔亡復浴無咎”。而帛《易》“無咎”也有作“無咎”者,即孟氏古文本《易》作“有孚裕無咎”。

“用承”,宋本、《集解》本作“拯”,帛《易》作“撜”。《釋文》言:“拯救之拯,注同。《說文》云:舉也。鄭云:承也。子夏作抍,《字林》云:抍,上舉,音承。”《說文》言:“抍,上舉也。從手,升聲。《易》曰:‘抍馬壯吉’,蒸上聲。撜,抍或從登。”《說文》引《易》曰:“明夷於南狩。”宋本、《集解》本同,帛《易》作“明夷夷於南狩。”即孟氏古文本《易》作“抍馬壯吉”和“明夷於南狩”也。

睽卦“掣”,宋本同,楚《易》作(介攴)、阜《易》作絜、帛《易》作諜(木換止字)、《集解》本作觢。《說文》引《易》曰:“其牛觢。”《釋文》言:“昌逝反,鄭作觢(角換牛字)云:牛角皆踴(無力字)曰觢(角換牛字)。徐市制反,《說文》作觢,之世反,云:角一俯一仰,子夏作觢(角換卄),《傳》云:一角仰也。荀作觭,劉本從《說文》解依鄭。”《說文》引《易》曰:“天且劓。”大徐本作(臬刂)。即孟氏古文本《易》作“其牛觢”和“天且劓”也。

《說文》引《易》曰:“以事遄往”。《釋文》巳本亦作以,虞作祀。遄,荀作顓。”則孟氏古文本《易》作“以事遄往”。

升卦,熹平石經有“允升”字。《說文》言:“(上山下本右允),進也。允聲,《易》曰:(上山下本右允)升大吉。”《說文》序稱引《易》用孟氏。《漢上易傳》云:“允,施氏作(上山下本右允),進也。”則石經《校記》當出“允”字之孟、施氏異文。龖案:由孟、施氏本《易》皆作“(上山下本右允)”,可知此為丁寬、田王孫所授《易》作“(上山下本右允)”;而熹平石經梁丘賀本作“允”乃是由(前)京房所傳授也。

《校勘記》言:“劓刖,石經、岳本、閩、監、毛本同。”《說文》小徐本“(執木)(臬出)不安也,《易》曰:劓(臬出)困於赤芾。”大徐本作:《易》曰: (執木)(臬出)。”龖案:《周禮·考工記·匠人》鄭注云:“(執木)古文臬。”今本:劓省即今文臬字。則孟氏本存古文也。

《說文》引《易》曰::“鞏用黃牛之革。” 宋本、《集解》本同,帛《易》作“共享黃牛之勒。”即孟氏古文本《易》作“鞏用黃牛之革”也。

《說文》鼏字下引:“《易》玉鉉大吉。《易》謂之鉉,《禮》謂之鼏。”宋本、《集解》本同作“鉉”,帛書《二三子》作“贙”。則孟氏古文本《易》作“玉鉉大吉”。

《說文》引《易》曰:“笑言啞啞。”《校勘記》言:“震來虩虩笑言啞啞,石經、岳本、閩、監、毛本同。言亦作語下同。石經初刻語後改言,下唯《象傳》句漫滅不可識,余並改語為言。”宋本、《集解》本同,帛《易》作“芺囗啞啞,”言字殘損,由石經梁丘賀從竹字多從艹恢復碑參從帛《易》孟氏本。徐鍇按言:《易》曰:“笑言呝呝。”此南唐時何本《易》呢?存此備考。《說文》引《易》曰:“不喪匕鬯。” 宋本、《集解》本同。帛《易》作“不亡(釒匕)觴。”即孟喜本作“不喪匕鬯”也。

《說文》引《易》曰:“艮其限。”宋本、《集解》本同,帛《易》此處殘缺。“裂”晁氏曰:“列,孟、一行作裂。”夤,晁氏曰:“孟、京、一行作(月引)。”朱漢上云:“熏,子夏作熏,孟喜、京房、馬融作熏。”則孟喜本《艮·九三》作“艮其限裂其(月引)厲薰心”也。

《釋文》言:“以須,如字,待也。鄭云:有才智之稱,荀、陸作嬬,陸云:妾也。”晁氏曰:“子夏、孟、京作嬬,媵之妾也,古文作須。”《校勘記》言:“歸妹以須,石經、岳本、閩、監、毛本同。”帛《易》作“嬬”;《釋文》:幾,荀作既。”龖案:石經梁丘賀本此處殘存“既望吉”三字。恰合前說則孟氏古文本《易》此處作“嬬”、“月既望”。

《說文》引《易》曰:“刲羊。”大徐本作“士刲羊,” 宋本、《集解》本同。則孟氏古文《易》作“刲羊”也。

朱漢上云:“初九遇其配,孟喜、鄭氏作妃。”《釋文》言:“見斗,孟作見主。”《校勘記》言:“遇其配主雖旬無咎,石經、岳本、閩、監、毛本同。《釋文》:配,鄭作妃,荀作均,劉昞作鈞。豐其蔀日中見斗,石經、岳本、閩、監、毛本同。《釋文》:蔀,鄭、薛作菩。”帛《易》、宋本、《集解》本同作“見斗”。則孟喜本作“初九遇其妃”、“見主”。

《說文》引《易》曰:“豐其屋,”大徐本作“寷其屋。”帛《易》、宋本、《集解》本同作“豐”,既孟喜本作“豐其屋”也。

《釋文》言:“闃,姚作鬩,孟作窒,並通。”《校勘記》言:“闃其無人,石經、岳本閩、監、毛本同,岳本作閴。”宋本、《集解》本同。帛《易》作(上明下犬)。則孟喜本作“窒”也。

《說文》惢字下言:“讀若《易》雲旅瑣瑣。”帛《易》、宋本、《集解》本同,《說文》引《易》曰:“先庚三日後庚三日。”“喪其齊斧”今本和帛《易》作“喪(亡)其資(溍)斧”。范先生云:“漢《太尉橋公碑》引作《周易?旅卦》作“得其齊斧”,同石經。《釋文》云:‘《子夏傳》及眾家並作齊斧。’《漢書?王莽傳》有此《經》所謂‘喪其齊斧’者也。” 龖案:晉卦名帛《易》作溍。《釋文》云:“孟作齊。”則孟喜本作“旅瑣瑣”、“先庚三日後庚三日”和“喪其齊斧”也。

《釋文》言:“好爵,孟云:好,小也。”《釋文》言:“爾靡,本又作糜,同之池反,散也,乾同。徐又武寄反。又云:之彼反。《韓詩》云:共也,孟同。《埤蒼》作縻,云:散也。陸作(糹麻),京作劘。”即孟喜本作“好爵”、“爾靡”也。

“茀”帛《易》作“發”,《集解》本作“髴”,《釋文》言:“方拂切,首飾也,馬同。乾云:馬髴也,鄭云:車蔽也,子夏作髴,荀作紱,董作髢。” 晁氏曰:“孟、一行、虞亦作髴,云:鬢髮也。說之案:茀古文紱字。”《校勘記》言:“婦喪其茀,石經、岳本、閩、監、毛本同。”《說文》繻字下言:“讀若《易》繻有衣。小、大徐本同而段玉裁本無“讀若《易》”三字。另《說文》引《易》曰:“需有衣絮”。宋本、《集解》本同作“繻有衣袽”,帛《易》作“襦有衣茹”。“繻”,《釋文》言:“而朱切,鄭、王肅云:音須。子夏作繻,王廙同,薛云:古文作繻。”《校勘記》言:“繻有衣袽,石經、岳本、閩、監、毛本同。”即孟氏本作“髴”、“需有衣絮”也。

朱漢上言:“小狐汔濟,孟喜曰:小狐汔水未濟一步下其尾故曰小狐汔濟未出中也。”

《說文》小徐本“(卄麗)艹木相附麗土而生,從艹麗聲。《易》曰:‘百穀艹木麗於土。’”大徐本作“麗於地。” 宋本作“百穀木麗乎土。”《釋文》“草木麗,如字。《說文》作(卄麗)。乎土,王肅本作也(龖案:筆誤,應作地筆誤,它本作地)。”《集解》本作“百穀草木麗乎地。”同時引虞翻言作“地”。《校勘記》言:“百穀草木麗乎土,石經、岳本、閩、監、毛本同。”即孟氏古文本作“百穀艹木麗於土。”

《說文》引《易》曰:“孰飪。”小徐本“飪”中間有亻旁。《校勘記》言:“亨飪也,石經、岳本、閩、監、毛本同。《釋文》:亨本又作亯,下及注聖人亨、大亨、亨飪者並同。”由“《說文》言:“其稱《易》孟氏,”知孟喜本古文《易》此處為“孰飪(中加亻旁)”。

“吳(口加一)”,宋本、《集解》同。《釋文》言:“則吳(口加一),如字,孟作稷。”

《說文》引《易》曰:“雲上於天,需。”龖案:諸本作“雲上於天,需。”《儀禮·士昏禮》鄭玄注言:“今文於為於。”可知孟氏本“於”作“於”乃真古文本也。

“殷”,《釋文》言:“京作隱。”婁機言:“隱,《史記?司馬相如傳》:隱天動地,《漢書》作殷天。”《說文》引即孟氏《易》曰:“殷薦之上帝。”

《說文》引即孟氏《易》曰:“君子節飲食。”宋本、《集解》本同。

《說文》引即孟氏《易》曰:“明出地上晉。”此字石經《公羊》、大徐本作(臸下日)。

《釋文》言:“窒,珍栗反,徐得悉反。鄭、劉作懫,懫止也。孟作恎,陸作(山火月)。欲,如字,孟作浴。” 宋本、《集解》本作“窒慾”。另“欲”,晁氏曰:“孟作谷,案:谷古文欲字。”龖案:此晁氏所見本與《釋文》本不同,存異備考。

《剩義》引《正義》言:“象曰風雷益,《子夏傳》曰:‘雷以動之風以散之萬物皆益,’孟喜同。”

《釋文》言:“偏辭,音篇。孟作徧,云:周鳾(去鳥旁)也。”宋本作偏;《集解》本作徧,虞翻解與孟喜同。

《說文》引《易》曰:“君子豹變其文斐也。”“斐”宋本、《集解》本同作“蔚”,龖案:“豹變”《革卦·上六》石經梁丘賀本殘字作“豹辯”。 知孟喜本古文《易》作“君子豹變其文斐也”。

“以恆”,晁氏曰:“孟、京無此以字。”歸妹象《剩義》引晁氏言:“歸妹以娣以(京房無以字)恆也。”“翔”,晁氏曰:“孟亦作祥,云:天降惡祥。”《校勘記》言:“天際翔也,石經、岳本、閩、監、毛本同。《釋文》:翔,王肅作祥。”即孟喜本古文《易》作“歸妹以娣恆也”、“天際祥也”。

《釋文》言:“後掛,京作卦,云:再仂而後布卦。”宋本、《集解》本同作“掛”。《說文》言《易》筮“再仂而後卦”宋本、《集解》同作“掛”。許慎言“《易》筮”而不言“《系》”或“《繫辭》”。或孟氏本此“大衍之數章”也不在《系》中?存此以備考。

《考文》言:“古本:繫辭焉而命之,無焉字。”帛《系》也同無此“焉”字。《釋文》言:“而命,孟作明。” 宋本、《集解》本同作命,帛《系》作“齊”。

《說文》引《易》曰:“夫乾寉然。”“寉”宋本、《集解》本同作“確”,帛《系》作“蒿”。《釋文》言:“隤然,大回切,馬、韓云:柔皃。孟作退。陸、董姚作妥。” 宋本、《集解》本同作“隤”,帛《系》作“魋”。即孟喜本古文本此處作“夫乾寉然”、“退然”也。

《釋文》言:“大寶,孟作保。” 宋本、《集解》本同作寶,帛《系》“費”,恢復經從孟喜本。《史記?趙世家》“虙戲神農教而不誅。”《說文》罨(電字取消後品形重迭)字下言:“讀若《易》虙羲氏。”《釋文》言:“包,本以又作庖,白交切,鄭云:取也。孟、京作伏。犧,許宜切,字又作羲。鄭云:鳥獸全具曰犧。孟、京作戲,云:伏服也,戲化也。” 宋本作“包犧氏”,《集解》本作“庖犧氏”,帛《系》作“戲是”,下句作“*聿(左偏旁殘)戲是”。 即孟喜本古文本此處作“大保”、“伏羲氏”也。

《釋文》言: “耒耨之利,奴豆切,馬云:鉏也,孟云:耘除草。”

《說文》引即孟氏《易》曰: “犕牛乘馬” 宋本、《集解》“犕”同作“服”帛《系》作“備”。

《說文》引即孟氏《易》曰:“重門擊(木廣屰)”,另作“(木橐)”,徐鍇曰:“柝亦(木廣屰)也,故云判。今《周易》作柝,唯《周禮》作(木橐)。”《集解》本作“(木橐)” 宋本作“柝”,帛《易》作“(木尺)”。

《說文》引即孟氏《易》曰:“上棟下宇。宋本、《集解》本同,帛《系》作“上練下楣”。《說文》引即孟氏《易》曰:“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

《說文》引即孟氏《易》曰:“後世聖人易之以書契。”(“世”原為“代”避唐太宗諱改。)《釋文》言:“象也者像也,眾本並云:像擬也。孟、京、虞、董、姚還作象。” 宋本作像,《集解》本作象,帛《系》作馬,與《集解》本意同。

《釋文》言:“絪,本又作氤,同音因。縕,本又作氳,紆雲反。” 石經殘字、宋本、《集解》本同作“絪縕”,帛《要》此處作“天地昷萬物潤。”《說文》引孟氏“《易》曰:天地壹壹(豆上換凶字)。”

《說文》孟氏引《易》曰:“雜而不越(辶旁)。” 宋本、《集解》本同作“越”,帛《易》此段在《易之義》中作“越(無走旁)”。徐鍇言:“越(辶旁)文播越字,越度也。”

《說文》引孟氏《易》曰:“闡幽。”宋本、《集解》本同,帛書《易之義》作“贊絕”。

《說文》引孟喜本《易》曰:“利者義之和也。” “利物”,宋本、《集解》本同,《經典釋文》言:“孟喜、京、荀、陸績作利之。”

《說文》引《易》曰:“參天兩(古文)地。”帛書《易之義》、宋本、《集解》本同作“兩”,《玉篇》言:“兩(古文)今作兩。” 即孟氏《易》為古文本也。

《說文》引孟氏古文《易》曰:“燥萬物者莫暵乎火,火離也。”大徐本“火”作“離”。宋本、《集解》本“暵”同作“熯”。

《說文》引:“《易》為旳顙。”另引作“《易》曰為馰顙。”“旳”《集解》本同,宋本作“的”。恢復經從孟氏古文。龖案:《說文》兩引不同,或為孟氏書的時間和板本不同造成?《說文》引《易》曰:“為馵(無灬)足。”大徐本無此句,宋本同,《集解》作“馵”。《釋文》云:“馵,主樹反。京作朱、荀同,陽在下。”恢復碑從京房本作朱,此字當有《校記》。

《說文》引孟氏《易》曰:“為黔喙。”宋本、《集解》本同。

《說文》引孟氏古文《易》言:巽(古文)卦“為長女為風者。”《漢簡》謂古文巽如此,宋本、《集解》本同作“巽”,帛《易》作“筭”。《漢簡》謂“撰字之古文作篹,”可證“筭”為古文;現行諸本作“為風者為長女。”

朱漢上言:“案《集解》坎為狐,《子夏傳》曰:坎稱小狐,孟喜曰:坎穴也,狐穴居。”

《說文》引《易》曰:“井法也。”龖案:今本《易傳》無此句,但《風俗通》及《後漢書·五行志》所引同有此文。鄙以為或孟氏古文《易傳》佚文存此備考。

《集存》“二四八 《易》校記,此在上《經》蒙至比五卦一石之陰,首行為大畜卦校記,‘童牛之告,’今本作‘童牛之牿。’細審告字下是點,必非梁丘氏之文,當是孟、施、京氏有作告者。《說文》告字下引《易》正作告,或如敘中所說《易》孟氏歟?三行‘盈諸滿皆言盈,’似是上《彖》謙卦校文。”

校記殘字 “盈諸滿皆言盈”。龖案:此說明四家本有“盈”諱為“滿”者,考《易》中比卦:“有孚盈缶”;習欿“九五欿不盈”;《序卦》“盈天地之間者、屯者盈也、有大者不可以盈”;《易彖上》“雷雨之動滿盈、天道虧盈、地道變盈、鬼神害盈、人道惡盈、尚訊息盈虛、水流而不盈”;《易彖下》“損益盈虛、月盈則食天地盈虛”;《易象上》“盈不可久也、欿不盈”。出現“盈”字17處。蓋孟氏古文《易》諸“盈”字皆不諱作滿。“欿囗囗欿有”考《易》中有“ 55習欿有孚維心亨、九二欿有險 ”有“欿有”二字。由碑字的《經典釋文》可知梁丘賀、京房本“坎”作“欿”,或孟喜古文《易》作“坎”也。“六二躋九陵” 碑殘字有“躋九陵”字,說明施讎、孟喜、京房本有如現行諸本作“躋於九陵”者?“利用見大人”詳見碑陽一第7行,訟卦“利見大人”帛《易》此處作“利用見大人”條。“·以旅與” 查《象下》有中有“以旅與”字,說明石經梁丘賀本有作“以旅與”三字,而孟喜、施讎、京房本或有與“以旅與下其義喪也”句中異文之處。

綜上所述西漢初韓嬰“推《易》意而為之傳”、孟喜托“得《易家侯陰陽災變書》”而改其自已所受師法。開後來費氏、劉向父子、馬融、鄭玄、荀爽等校蘇恢復古《易》之先河。古先賢這種追遡古本“自強不息”的精神為我們所參詳敬仰。商、周甲骨文、金文的大量發現整理,以及上博簡《楚易》、包山卜筮簡、馬王堆出土的《帛易》、夏侯灶墓出土的《阜易》以及秦簡《歸藏》等書的出土,使我們這代人見前賢所不見,聽前人所未聞。相對而言更應做出更大的貢獻。

參校書目:

《宋本周易註疏》中華書局1988年8月第1版第1次印刷影印北京圖書館藏宋兩浙東路茶鹽司刻宋元遞修本。

《周易集解》北京中國書店1984年6月第1版第1次印刷影印姑蘇喜墨齋張遇堯局鐫本。

《周易異文校正》吳新楚著,廣東人民出版社2001年8月第1版第1次印刷。載上海博物館藏楚簡《周易》,簡稱楚《易》。

《漢石經集存》馬衡先生遺著,考古學專刊乙種第3號。中國科學院考古研究所編輯,科學出版社一九五七年十二月第一版第一次玉扣紙三開本印刷。

《經典釋文》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宋元遞修本(全三冊本)。關於西漢之《易》當時存錄。《釋文?序錄》言:“《子夏易傳》三卷;孟喜章句十卷(無上經,《七錄》云:又下經無旅至莭,無上系。);京房章句十二卷(《七錄》云:十卷,錄一卷目。);費直章句四卷(殘缺)。”

《古易音訓》二卷[宋]呂祖謙編[清]宋鹹熙輯,《續修四庫全書本》影印復旦大學圖書館藏清嘉慶七年刻本。

《阜陽漢簡﹤周易﹥釋文》,中國文物研究所古文獻研究室,安徽省阜陽市博物院釋文。載《道家文化研究》第十八輯。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00年8月,第1版第1次印刷。

《李氏集解剩義》清·李富孫輯續修四庫全書第27冊,經部易類,是書乃據北京圖書館分館藏清·嘉慶種學齊刻本影印。

《漢上易傳》宋·朱震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11冊,經部五 易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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