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天髓》上篇 第14章 精神

第14章 精神

人有精神,不可以一偏求也,要在損之益之得其中。

原注,精氣神氣皆無氣也,五行大率以金水為精氣,木火為神氣,而土所以實之者也。有神人不見其精,而精自足者,有精足不見其神,而神自足者;有精缺神索,而日主虛旺者;有精缺神索,而日主孤弱者,有神不足而精有餘者,有精不足而神有餘者,有精神俱缺而氣旺;有精神俱旺而氣衰,有精缺得神以助之者,有神缺得精以生之者,有精助精而精反泄無氣者,有神助神而神反斃無氣者,二者皆由氣以主之也。凡此皆不可以一偏求也,俱要損益其進退,不可使有過不及也。

任氏曰:精者,生我之神也;神者,克我之物也;氣者,本氣貫足也。二者以精為主,精足則氣旺,氣旺則神旺,非專以金水為精氣,木火為神氣也。本文末句云:“要在損之益之得其中”,顯非金水為精,木火為神,必得流通生化,損益適中,則精氣神三者備矣。細究之,不特日主用神體象有精神,即五行皆有也。有餘者則損之,不足則益之,雖一定理,然亦有一定中之不定也,惟在審察“得其中”三字而已。損者,克制也;益者,生扶也。有餘損之,也有餘者宜泄之;不足益之,過不足者宜去之。此損益之妙用也。

蓋過於有餘,損之反觸其怒,則宜順其有餘而泄之;過於不足,益不受補,則宜從其不足而去之,是不可以一偏求也。總之精太足宜益其氣,氣太旺宜助其神,神太泄宜滋其精,則生化流通,神清氣壯矣。如精太足,反損其氣,氣太旺,反傷其神,神太泄,反抑其精,則偏枯雜亂,精索神枯矣。所以水泛木浮,木無精神;木多火熾,火無精神;火炎金無精神;金多水弱,水無精神。原注以金水為精氣,木火為神氣者,此由髒而論也。以肺屬金,以腎屬水,金水相生,藏於里,故為精氣,以肝屬木,以心屬火,木火相生,發於表,故為神氣,以脾屬土,貫於周身,上所以實之也。若論命中之表里精神,則不以金木水火為精神也,譬如旺者宜泄,泄神得為精足,此從里發於表,而神自足矣;旺者宜克,克神有力為神足,此由表達於里,而精自足矣,如土生於四季月,四柱土多無木,或乾透庚辛,或支藏申酉,此謂里發於表,精足神定;如土多無金,或乾透甲乙,或支藏寅卯,此謂表達於里,神足精安;土論如此,五行皆同,宜細究之。

癸酉 甲子 丙寅 戊戌

癸亥 壬戌 辛酉 庚申 己未 戊午

此造以甲木為精,衰木得水滋,而逢寅祿為精足,以戊土為神,坐戌通根,寅戌拱之為神旺。官生印,印生身,坐下長生為氣貫流通,生化五行俱足。左右上下情協不悖,官來能擋,劫來有官,食來有印,東西南北之運,皆可行也,所以一生富貴福壽 ,可謂美矣。

癸未 乙卯 丙辰 庚寅

甲寅 癸丑 壬子 辛亥 庚戌 己酉

此造以大勢觀之,官印相生,偏財時遇,五行不缺,四柱純粹,儼然貴格,不如財官兩字休囚,又遙隔不能相顧,支全寅、卯、辰。春土克盡,不能生金,金臨絕地,不能生水,水之氣盡泄於木,木之勢愈旺而火熾,火熾則氣斃,氣斃則神枯。行運北方,又傷丙火之氣,反助取木之精;即逢金運,所謂過於有餘,損之反角其觸,以致終身碌碌 ,名利無成出。

戊戌 乙丑 丙辰 己丑

甲子 癸亥 壬戌 辛酉 庚申 己未

此四柱皆土,命主元神,泄盡月乾,乙木凋枯,所謂精氣枯索。運逢壬戌,本主受傷;年逢辛未,緊克乙木,卒於九月患弱症而亡。

此造運用逆行,大抵是枯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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