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天髓》上篇 第08章 地支
第08章 地支
陽支動且強,速達顯災祥;陰支靜且專,否泰每經年。
原註:子、寅、辰、午、申、戌,陽也,其性動,其勢強,其發至速,其災祥至顯;醜、卯、巳、未、酉、亥,陰也,其性靜,其氣專,發之不速,而否泰之驗,每至經年而後見。
任氏曰:地支有以子至巳為陽,午至亥為陰者,此從冬至陽生、夏至陰生論;有以寅至未為陽,申至醜為陰者,此分木火為陽,金水為陰也。命家以子、寅、辰、午、申、戌為陽,醜、卯、巳、未、酉、亥為陰。若子從癸、午從丁,是體陽而用陰也;巳從丙,亥從壬,是體陰而用陽也。分別取用,亦惟剛柔健順之理,與天干無異,但生克制化,其理多端,蓋一支所藏或二乾,或三乾故耳。然以本氣為主,寅必先甲而後及丙,申必先庚而後及壬,余支皆然。陽支性動而強,吉凶之驗恆速;陰支性靜而弱,禍福之應較遲。在局在運,均以此意訊息之。
生方怕動庫宜開,敗地逢沖仔細推。
原註:寅、申、巳、亥生方也,忌衝動;辰、戌、醜、未四庫也,宜沖開。子、午、卯、酉四敗也,有逢合而喜沖者,不若生地之必不可沖也;有逢沖而喜合者,不若庫地之必不可閒也。須仔細詳之。
任氏曰:舊說雲,金水能沖木火,木火不能沖金水,此論天干則可,論地支則不可。蓋地支之氣多不專,有他氣藏在內也。須看他氣乘權得勢,即木火亦豈不能沖金水乎?生方怕動者,兩敗俱傷也。假如寅申逢沖,申中庚金,克寅中甲木,寅中丙火,未嘗不克申中庚金;申中壬水,克寅中丙火,寅中戊土,未嘗不克申中壬水。戰克不靜故也。庫宜開者,然亦有宜不宜,詳在雜氣章中。敗地逢沖仔細推者,子、午、卯、酉之專氣也,用金水則可沖,用木火則不可沖。然亦須活看,不可執一。倘用春夏之金水,則金水之氣休囚,木火之勢旺相,金水豈不反傷乎?宜參究之。
甲寅 壬申 癸巳 癸亥
癸酉 甲戌 己亥 丙子 丁丑 戊寅 己卯 庚辰
秋水通源,金當令,水重重,木囚逢沖,不足為用。火雖休而緊貼日支,況秋初餘氣未息,用神必在巳火。巳亥逢沖,群劫紛爭,所以連克三妻,無子。兼之運走北方水地,以致破耗異常;至戊寅己卯,運轉東方,喜用合宜,得其溫飽;庚運制傷生劫,又逢酉年,喜用兩傷,不祿。
癸巳 癸亥 甲寅 壬申
壬戌 辛酉 庚申 己未 戊午 丁巳
甲寅日元,生於孟冬,寒木必須用火。柱中四逢旺水傷用,無土砥定,似乎不美,妙在寅亥臨合,巳火絕處逢生,此即興發之機。然初運西方金地,有傷體用,碌碌風霜,賓士未遇;四旬外運轉南方火土之地,助起用神,棄印就財,財發數萬,娶妾,連生四子。由是觀之,印綬作用,逢財為禍不小,不如就財,發福最大。
辛卯 丁酉 戊子 戊午
丙申 乙未 甲午 癸巳 壬辰 辛卯
傷官用印,喜神即是官星,非俗論土金傷官忌官星也。卯酉沖,則印綬無生助之神;子午沖,使傷官得以肆逞。地支金旺水生,木火衝剋已盡,天干火土虛脫,以致讀書未遂,碌碌經營。然喜水不透,為人文採風流,精於書法。更兼中運天干金水,未免有志難伸。凡傷官佩印喜用在木火者,忌見金水也。
辛未 辛丑 戊辰 壬戌
庚子 己亥 戊戌 丁酉 丙申 乙未
此造非支全四庫之美,所喜者辛金吐秀,醜中元神透出,泄其精英,更妙木火伏而不見,純清不混。至酉運,辛金得地,中鄉榜;後因運行南方,木火併旺,用神之辛金受傷,由舉而進,而不能選。
戊辰 壬戌 辛未 己丑
癸亥 甲子 乙丑 丙寅 丁卯 戊辰
此滿局印綬,土重金埋,壬水用神傷盡,未辰雖藏乙木無沖,或可借用,以待運來引出,乃被醜戌衝破,藏金暗相砍伐,以至克妻無子。由此論之,四庫必要衝者,執一之論也,全在天干調劑得宜,更須用神有力,歲運輔助,庶無偏枯之病也。
支神只以沖為重,刑與穿兮動不動。
原註:沖者必是相剋,及四庫兄弟之沖,所以必動;至於刑穿之間,又有相生相合者存,所以有動不動之異。
任氏曰:地支逢沖,猶天干之相剋也,須視其強弱喜忌而論之。至於四庫之沖,亦有宜不宜,如三月之辰,乙木司令,逢戌沖,則戌中辛金,亦能傷乙木;六月之未,丁火司令,逢醜沖,則醜中癸水,亦能傷丁火。按三月之乙、六月之丁,雖屬退氣,若得司令,竟可為用,沖則受傷,不足用矣。所謂暮庫逢沖則發者,後人之謬也。暮者,墳暮之意;庫者,木火金水收藏埋根之地,譬如得氣之墳,未開動而發福者也。
如木火金水之天干,地支無寅、卯、巳、午、申、酉、亥、子之祿旺,全賴辰戌醜未之身庫通根,逢沖則微根撥盡,未有衝動而強旺者也。如不用司令,以土為喜神,沖之有益無損,蓋土動則發生矣。刑之義無所取,如亥刑亥、辰刑辰、酉刑酉、午刑午,謂之自刑,本支見本支,自謂同氣,何以相刑?子刑卯,卯刑子,是謂相生,何以相刑?戌刑未,未刑醜,皆為土氣,更不當刑。寅刑巳,亦是相生,寅申相刑,即沖何必再刑?又曰子卯一刑也,寅巳申二刑也,醜戌未三刑也,故稱三刑,又有自刑,此皆俗謬,姑置之。穿,即害也,六害由六合而來,沖我合神,故為之害,如子合醜而未沖,醜合子而午沖之類。子未之害,無非相剋,醜午寅亥之害,乃是相生,何以為害?且刑既不足為憑,而害之義,尤為穿鑿。總以論其生克為是,至於破之義,非害即刑也,尤屬不經,削之可也。
丙子 辛卯 壬子 癸卯
壬辰 癸巳 甲午 乙未 丙申 丁酉
壬子日元,支逢兩刃,乾透癸辛,五行無土,年乾丙火臨絕,合辛化水,最喜卯旺提綱,泄其菁英,能化劫刃之頑。秀氣流行,為人恭而有禮,和而中節。至甲運,木之元神發露,科甲連登;午運得卯木泄水生火,及乙未丙運,官至郡守,仕途平順。以俗論之,子卯為無禮之刑,且傷官羊刃逢刑,必至傲慢無禮,兇惡多端矣。
辛未 乙未 庚辰 丁亥
甲午 癸巳 壬辰 辛卯 庚寅 己丑
庚辰日元,生於季夏,金進氣,土當權,喜其丁火司令,元神發露而為用神,能制辛金之劫。未為火之餘氣,辰乃木之餘氣,財官皆通根有氣,更妙亥水潤土養金而滋木,四柱無缺陷。運走東南,金水虛,木火實,一生無凶無險。辰運午年,財、印皆有生扶,中鄉榜,由琴堂而遷司馬。壽至醜運。
辛丑 乙未 庚辰 丁丑
甲午 癸巳 壬辰 辛卯 庚寅 己丑
此與前造大同小異,財官亦通根有氣,前則丁火司令,此則己土司令。更嫌丑時,丁火熄滅,則年乾辛金肆逞,衝去未中木火微根,財官雖有若無。初運甲午,木火併旺,蔭庇有餘;一交癸巳,克丁拱醜,傷劫並旺,刑喪破耗;壬辰運,妻子兩傷,家業蕩然無存,削髮為僧。以俗論之,醜未沖開財官兩庫,名利兩全也。
暗沖暗會尤為喜,彼沖我兮皆衝起。
原註:如柱中無所缺之局,取多者暗沖暗會,衝起暗神,而來會合暗神,比明沖明會尤佳,子來沖午,寅與戌會午是也。是日為我,提綱為彼;提綱為我,年時為彼;四柱為我,運途為彼;運途為我,歲月為彼。如我寅彼申,申能克寅,是彼沖我;我子彼午,子能克午,是我沖彼。皆為衝起。
任氏曰:支中逢沖,固非美事,然八字缺陷者多,停勻者少。木火旺,金水必乏矣;金水旺,木火必乏矣。若旺而有餘者衝去之,衰而不足者會助之為美。如四柱無沖會之神,得歲運暗來沖會尤為喜也。蓋有病得良劑以生也。然沖有彼我之分,會有去來之理。彼我者,不必分年時為彼,日月為我,亦不必分四柱為我,歲運為彼也,總之喜神是我,忌神為彼可也。如喜神是午,逢子沖,是彼沖我,喜與寅戌會為吉;喜神是子逢午沖,是我沖彼,忌寅與戌會為凶。如喜神是子,有申得辰會而來之為吉;喜神是亥,有未得卯會而去之則凶。寧可我去沖彼,不可彼來沖我。我去沖彼,謂之衝起;彼來沖我,謂之不起。水火之沖會如此,余可類推。
庚戌 乙酉 甲寅 庚午
丙戌 丁亥 戊子 己丑 庚寅 辛卯
此造乾透兩庚,正當秋令,支會火局,雖制殺有功,而克泄並見。且庚金銳氣方盛,制之以威,不若化之以德。化之以德者,有益於日主也;制之以威者,泄日主之氣也。由此推之,不喜會火局也,反以火為病矣。故子運辰年大魁天下。子運衝破火局,去午之旺神也,引通庚金之性,益我日主之氣;辰年濕土,能泄火氣,拱我子水,培日主之根源也。
丁巳 癸丑 丁卯 丙午
壬子 辛亥 庚戌 己酉 戊申 丁未
丁火雖生季冬,比劫重重,癸水退氣,無力制劫,不足為用。必以醜中辛金為用,得醜土包藏,泄劫生財,為輔用之喜神也。所嫌者,卯木生劫奪食為病,以致早年妻子刑傷。初運壬子辛亥,暗沖巳午之火,蔭庇有餘。庚戌運暗來拱合午火,刑傷破耗;至己酉會金局衝去卯木之病,財發十餘萬。由此觀之,暗沖其忌神,暗會其喜神,發福不淺;暗沖其喜神,暗會其忌神,為禍非輕。暗沖暗會之理,其可忽乎?
庚寅 辛巳 丙寅 辛卯
壬午 癸未 甲申 乙酉 丙戌 丁亥
丙火生於孟夏,地支兩寅一卯,巳火乘權,引出寅中丙火,天干雖逢庚辛,皆虛浮無根。初運壬午癸未無根之水,能泄金氣,地支午未南方,又助旺火,財之氣克泄已盡,祖業雖豐,刑喪早見。甲運臨申,本無大患,因流年木火,又刑妻克子,家計蕭條。一交申字,暗沖寅木之病,天干浮財通根,如枯苗得雨,勃然而興。及乙酉十五年,自財數倍於祖業,申運驛馬逢財,出外大利,經營得財十餘萬。丙戌運丙子年,凶多吉少,得風疾不起,比肩爭財,乃臨絕地,子水不足以克火,反生寅卯之木故也。
旺者沖衰衰者拔,衰神沖旺旺神發。
原註:子旺午衰,沖則午拔不能立;子衰午旺,沖則午發而為福。余仿此。
任氏曰:十二支相衝,各支中所藏互相衝克,在原局為明沖,在歲運為暗沖。得令者沖衰則拔,失時者沖旺無傷。沖之者有力,則能去之,去凶神則利,去吉神則不利;沖之者無力,則反激之,激凶神則為禍,激吉神雖不為禍,亦不能獲福也。如日主是午,或喜神是午,支中有寅卯巳未戌之類,遇子沖謂衰神沖旺,無傷;日主午,或喜神是午,支中有申酉亥子醜辰之類,遇子沖,謂旺者沖衰則拔。余支皆然。然以子、卯、午、酉、寅、申、巳、亥八支為重,辰、戌、醜、未較輕。如子午沖,子中癸水沖午中丁火,如午旺提綱,四柱無金而有木,則午能沖子;卯酉沖,酉中辛金,沖卯中乙木,如卯旺提綱,四柱有火而無土,則卯亦能沖酉;寅申沖,寅中甲木丙火,被申中庚金壬水所克,然寅旺提綱,四柱有火,則寅亦能沖申矣;巳亥沖,巳中丙火戊土,被亥中甲木壬水所克,然巳旺提綱,四柱有木,則巳亦能沖亥矣。必先察其衰旺,四柱有無解救,或抑沖,或助泄,觀其大勢,究其喜忌,則吉凶自驗矣。至於四庫兄弟之沖,其蓄藏之物,看其四柱乾支,有無引出。如四柱之乾支,無所引出,及司令之神,又不關切,雖沖無害,合而得用亦為喜。原局與歲運皆同此論。
戊辰 辛酉 丙午 癸巳
壬戌 癸亥 甲子 乙丑 丙寅 丁卯
此造旺財當令,加以年上食神生助,日逢時祿,不為無根,所以身出富家。時透癸水,巳火失勢,逢酉邀而拱金矣。五行無木,全賴午火幫身,則癸水為病明矣。一交子運,癸水得祿,子辰拱水,酉金黨子沖午,四柱無解救之神,所謂“旺者沖衰衰者拔”,破家亡身。若運走東南木火之地,豈不名利兩全乎?
庚寅 壬午 丁卯 癸卯
癸未 甲申 乙酉 丙戌 丁亥 戊子
此財官虛露無根,梟比當權得勢,以四柱觀之,貧夭之命。前造身財並旺,反遭破敗無壽,此則財官休囚,劫業有壽,不知彼則無木,逢水沖則拔,此則有水,遇火劫有救。至甲申乙酉運,庚金祿旺,壬癸逢生,又衝去寅卯之木,所謂“衰神沖旺旺神發”,驟然發財巨萬。“命好不如運好”,信斯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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