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平真詮》第09章 論用神成敗救應

原文:用神專尋月令,以四柱配之,必有成敗。何謂成?如官逢財印,又無刑衝破害,官格成也。財生官旺,或財逢食生而身強帶比,或財格透印而位置妥貼,兩不相剋,財格成也。印輕逢煞,或官印雙全,或身印兩旺而用食傷泄氣,或印多逢財而財透根輕,印格成也。食神生財,或食帶煞而無財,棄食就煞而透印,食格成也。身強七煞逢制,煞格成也。傷官生財,或傷官佩印而傷官旺,印有根,或傷官旺、身主弱而透煞印,或傷官帶煞而無財,傷官格成也。陽刃透官煞而露財印,不見傷官,陽刃格成也。建祿月劫,透官而逢財印,透財而逢食傷,透煞而遇制伏,建祿月劫之格成也。

徐註:用神既定,則須觀其成敗救應。官逢財印者,月令正官,身旺官輕,四柱有財生官,身弱官重,四柱有印化官,又有正官兼帶財印者,須財與印兩不相礙(參觀論正官印節),則官格成也。刑衝破害,以沖為重,沖者,克也。如以木為官,則沖者必為金為傷官,故以沖為重。刑破害須酌量衡之,非必盡破格也(參觀格局高低篇胡漢民造)。

原文:財旺生官者,月令星旺,四柱有官,則財旺自生官;或月令財星而透食神,身強則食神泄秀,轉而生財。財本忌比劫,有食神則不忌而喜,蓋有食神化之也。或透印而位置妥貼者,財印不相礙也(參觀財格佩印節)。如年乾透印,時乾透財,中隔比劫,則不相礙;隔官星則為財旺生官,亦不相礙,是為財格成也。

徐註:印輕逢煞,或官印雙全者,月令印綬而輕,以煞生印,為煞印相生;以官生印,為官印雙全。如身強印旺,則不能再用印,最喜食傷泄日元之秀。若印太多,則須以損印為用,如土多金埋,水多木漂(參觀五行生剋制化宜忌節),必須去其有餘,補其不足,則用神方顯。故以財透根輕,運生財地,助其不足為美。若四柱財無根氣,則印雖多,不能用財破印;原局財星太旺,印綬被傷,則反須以比劫去財扶印為美矣。此則隨局取材,不能執一也。

月令食神,四柱見財,為食神生財,格之正也。若四柱透煞,則食神制煞為用,忌財黨煞,故以無財為美。若煞旺而透印,則棄食就煞,以印化煞為用,但棄食就煞者,雖月令食神,不再以食神格論矣。四柱若見梟印奪食,則棄食就煞為真,斯亦格之成也。

月令偏官而身強,則以食神制煞為美,為煞格之成。若身強煞弱,或煞強身弱,皆不能以制伏為用,必身煞兩停者,方許成格。

月令傷官,身強以財為用,為傷官生財;身弱以印為用,為傷官佩印。傷官旺,印有根,以運生印地為美。斯二者皆格之正也。若傷官旺,身主弱,而透煞印,則當以印製傷,化煞滋身為用。雖月令傷官,而其重在印。傷官帶煞而無財,與食神帶煞相同。蓋以傷官駕煞,即是制伏,忌財黨煞,故以無財為成也。

月令陽刃,以官煞制刃,格局最美。刃旺煞強,威權顯赫,印滋刃,財生煞,故以財印並見為吉,但須不相礙耳。刃旺者,亦可用食傷泄秀,但用官煞制者,不能再用食傷,故以不見傷官為格之成也。

建祿月劫,透官而逢財印,即同官格;透財而逢食傷,即同財格;透煞而遇制伏,即同煞格。蓋祿劫本身不能為用,而另取扶抑之神為用,即與所取者之格相同也。

原文:何謂敗?官逢傷克刑沖,官格敗也;財輕比重,財透七煞,財格敗也;印輕逢財,或身強印重而透煞,印格敗也;食神逢梟,或生財露煞,食神格敗也;七煞逢財無制,七煞格敗也;傷官非金水而見官,或生財而帶煞,或佩印而傷輕身旺,傷官格敗也;陽刃無官煞,刃格敗也;建祿月劫,無財官,透煞印,建祿月劫之格敗也。

徐註:敗者,犯格之忌也。月令用神,必須生旺。正官見傷,則官星被制,沖官星者,非傷即刃,同為破格也。

財輕比重,則財被分奪;財透七煞,則財不為我用而黨煞,反為克我者之助,為財格所忌也。

印輕逢財,則印被財破;身強印重,須食神泄身之旺氣,若不見食神而透煞,則煞生印,印又生身,皆為印格之忌也。

食神逢梟印,則食為梟印所奪矣;食神生財,美格也,露煞則財轉而生煞,皆破格也。

七煞以制為用,有財之生而無制,則七煞肆逞而身危矣。

傷官以見官為忌。惟金水傷官,金寒水冷,調候為急,可以見官,除此之外,見官皆非用傷所宜。傷官生財,與食神生財相同,帶煞則財轉而生煞,為格之忌。身旺用傷,本無需佩印;傷輕見印,則傷為印所制,不能發舒其秀氣,故為格之敗也。

陽刃以官煞制刃為用,若無官煞,則刃旺而無裁抑之神矣。

建祿月劫,日主必旺,喜財生官,無財官而透煞印,則煞生印,轉而星身,其旺無極,皆為破格也。成格破格,程式繁多,亦有因會合變化而成敗者,參觀用神變化節。

原文:成中有敗,必是帶忌;敗中有成,全憑救應。何謂帶忌?如正官逢財而又逢傷;透官而又逢合;財旺生官而又逢傷逢合;印透食以泄氣,而又遇財露;透煞以生印,而又透財,以去印存煞;食神帶煞印而又逢財;七煞逢食制而又逢印;傷官生財而財又逢合;佩印而印又遭傷,透財而逢煞,是皆謂之帶忌也。

徐註:帶忌者,四柱有傷用破格之神,即所謂病;救應者,去病之藥也。

正官逢財,財生官旺,為格之成;四柱又透傷,則官星被傷而破格矣。月令正官,幹頭透出,格之所喜,而又逢合,如甲以辛為官,生於酉月,透出辛金,正官格成矣;而又透丙,丙辛相合,官星不清而破格矣。

財旺生官者,月令財星,生官為用,與正官逢財相同;逢傷則官被傷,逢合則財被合去,孤官無輔,同為破格。

印透食以泄氣者,月令印綬,日元生旺,透食以泄身之秀,印格成也;又遇財露,則財損印為病,而破格矣。透煞以生印,煞逢印化,印得煞生,格之成也;而又透財,則財破印黨煞而破格也。

食神帶煞印者,月令食神而無財,棄食神而用煞印,是耿威權顯赫;或以印滋身、以食制煞而不相礙,亦為成格。若見財,食以生財,財來黨煞破印,格局俱格矣。

七煞逢食制者,以食制煞為用,逢印奪食而格敗。

傷官生財者,身旺恃財泄傷官之秀,財被合則氣勢不流通,而生財之格破。

傷官佩印者,身弱恃印滋身,又逢財,則印被財傷,而佩印之格破。

陽刃格喜官煞制刃,透官而見傷官,透煞而煞被合,失制刃之效用矣。建祿月劫與陽刃相同。用官喜見財生,逢傷失制劫之用,用財喜食傷之化,用煞須食傷之制,若不見食傷而反逢煞透,則財黨煞以傷身,皆犯格局之忌。

原文:成中之敗,亦變化萬端,此不過其大概也。如財旺生官,美格也,身弱透官,即為破格。傷官見官,為格之忌,透財而地位配置合宜,則傷官生財來生官,反可以解,種種變化,非言說所能盡,在於熟習者之妙悟耳。

徐註:成中有敗,或敗中有成,命造中每個有之,不能一一舉例。茲略舉造,以見一斑。

壬戌 己酉 丁丑 甲辰

庚戌 辛亥 壬子 癸丑 甲寅 乙卯

此南潯劉澄如造。月令財星生官,格之成也,而乾透己土,官星被傷,成中有敗。時乾透甲印,而財印不相礙,印綬制食,格局以成。年上官星破,故不貴;丁己同宮,財星有情,故為浙西首富。行官煞運有印化,為敗中有成也。

己卯 丙子 庚寅 辛巳

乙亥 甲戌 癸酉 壬申 辛未

此申報館主人史量才造。傷官帶煞而透印,格之成也。印坐財地,不能制傷化煞,成中有敗。所以僅為無冕帝王也。 煞通根寅巳而旺,只能用傷官制煞。財為忌神,居於年支,早年必困苦。至未運,會卯化財,泄傷黨煞,被刺。

己卯 丙子 丙子 丁酉

乙亥 甲戌 癸酉 壬申 辛未 庚午 己巳

此黨國元老胡漢民造。月令官星,年印時財,兩不相礙,格成三奇。惟官重宜行印劫,惜運不肋耳。此造為生於光緒五年十一月初七日酉時,或有傳其為十月廿六日申時者,則成中有敗矣。列式如下:

己卯 丙子 丙寅 丙申

乙亥 甲戌 癸酉 壬申 辛未 庚午 己巳

月令官星,財印為輔,格之成也。惜寅申相衝,財印兩傷,主雖正,奈輔佐衝突,不得力何?為成中有敗也。又浙西鹽商周湘舲造,為甲子、丙子、丙寅、丙申,兩造相似,均主輔佐傾軋,晚年寥落不得意也。

癸巳 丙辰 壬申 癸卯

乙卯 甲寅 癸丑 壬子 辛亥

此楊杏佛命造。時逢癸卯,身旺泄秀,乾透丙火,通根於巳,為傷官生財,格之成也。年時兩癸,群劫爭財, 成中有敗也。行運到子,申子辰比劫會局,流年癸酉,衝去卯木,被刺。

己卯 丁丑 癸丑 乙卯

丙子 乙亥 甲戌 癸酉 壬申 辛未

此前行政院長譚延闓命造也。食神制煞,而中隔以財,格之敗也。喜乙丁隔癸,木不生火,煞坐食地,為敗中有成。將煞安置一旁,不引生則無礙。丁火藉以調候,不可為用,蓋丁火動則生煞也。用神專取食神,非但泄秀,兼以制煞。下救應節雲,財逢煞而食神制煞以生,有救應,即是敗中有成,為貴也。申運庚午年,乙卯兩官均傷,又午年丁己得祿,煞旺攻身,突然腦沖血逝世。

丁亥 丙午 壬寅 己酉

乙巳 甲辰 癸卯 壬寅 辛丑 庚子 己亥

此前外交部長伍朝樞命造。寅午會局,財官並透,但五月壬水休囚,財官太旺,身弱不能任用財官;喜年逢亥祿,時逢酉印,印祿幫身為用,乃敗中成也。

癸巳 辛酉 庚申 丙戌

庚申 己未 戊午 丁巳 丙辰 乙卯 甲寅

此石友三命造,陽刃格。時透七煞,制刃為用,格之成也。無如月乾辛金合丙,年上癸水制煞,為成中有敗也。 又如郭松齡造,癸未、丙辰、丙午、戊子,亦成中有敗也。格之成者,如龍濟光造,丁卯、丙午、丙子、壬辰,煞刃格成也;建祿如江萬平造,丁酉、丙午、丁酉、己酉,用食神生財,亦格之成也。

原文:何謂救應?如官逢傷而透印以解之,雜煞而合煞以清之,刑沖而會合以解之;財逢劫而透食以化之,生官以制之,逢煞而食神制煞以生財,或存財而合煞;印逢財而劫財以解之,或合財而存印;食逢梟而就煞以成格,或生財以護食;煞逢食制,印來護煞,而逢財以去印存食;傷官生財透煞而煞逢合;陽刃用官煞帶傷食,而重印以護之;建祿月劫用官,遇傷而傷被合,用財帶煞而煞被合,是謂之救應也。

徐註:官逢傷透印以解者,如甲木生於酉月,幹頭透丁破格而又透壬,則丁壬合,丁火不傷酉金之官也。合煞如丙火生於子月,壬癸並透,官煞雜而破格,透丁,則壬合而官清矣。刑沖者,如己土生於寅月,支逢申,則申沖寅破官,支又見子,則子申合而化水,反生寅木,所謂會合解沖也。

財逢劫而食化者,如甲木生辰戌醜未月,乙木並透,比劫爭財,幹頭透丙火,則比劫生食,轉而生財,而財格不破矣。或不透丙而透辛,則辛金克制乙木亦不爭財矣。

逢煞者,如丙火生於酉月,月令正財,乾透壬水,則財生煞而格破。如又透戊土,則壬為戊制,而戊土又生酉金之財,或不透戊而透丁,則合煞以存財,皆敗中之救也。

印逢財而劫解者,如乙木生於亥月,月令正印,逢戊己土財,則財破印而格壞。如透甲乙木,則劫制財而護印;透癸甲則合財以存印。

食神逢梟,如甲木見丙而又透壬,為食被梟奪而破格。若透庚煞,則可棄食就煞以成格;或不透煞而透戊土之財,則戊亦可制壬以護丙食,為食格成也。

乙木生酉月而透丁火,食神制煞也。煞以制為用,見壬癸去丁火食神,則破格矣。更見戊己之土,去印以存食,不壞制煞之局,而格成也。

傷官生財透煞者,如甲木生午月而透己土,為傷官生財格,透庚金七煞而格破,如柱透乙木,則乙庚合,而傷官生財格成矣。

陽刃格以官煞制刃為用,帶傷食制官煞而格破,若得重印以去食作,則陽刃格成矣。

建祿格,見劫用官而遇傷,用財而帶煞者,如甲木生寅為建祿,用辛金官星而遇丁火,用己土財星而透庚金,皆為破格。若遇丁火而透壬,丁壬合,不傷辛金,而官可用;見庚金而透乙,乙庚合,財不黨煞而格全。皆為敗中之救應也。

上述敗中救應之法,乃顯而易見者,救應之例不一,茲略舉數造,以見一斑。

丁巳 己酉 庚子 丁亥

戊申 丁未 丙午 乙巳 甲辰 癸卯 壬寅

朱古薇命造。月令陽刃用官,然重官不貴,妙在年上官星隔以己印,官生印,印生身,專用時上官星,運行助官,迴翔台閣,則因己土為救應之神也。

癸酉 乙丑 庚寅 丙子

甲子 癸亥 壬戌 辛酉 庚申 己未 戊午

此浙江省長張載陽造。時上七煞透出,用年上癸水傷官制煞,中隔乙木,則傷官生財,財生煞,為格之敗。妙在乙從庚合,則癸水不生乙木而制煞,以本身之合為救應也。

癸酉 丁巳 己卯 甲戌

丙辰 乙卯 甲寅 癸丑 壬子 辛亥 庚戌

民初浙江省長褚輔成造。己土生於四月,丁火透出,火炎土燥,得年上癸水破印生官,以癸水為救應之神也。巳酉會局,食傷礙官,妙在癸水透,則食傷之氣生財,故動亦僅癸運為美也。此造粗相之,財印相礙,官傷相礙,官傷相礙,不知貴在何處,細按方知,《滴天髓》雲,“澄濁求清清得淨,時來寒谷也回春”,正謂此也。

辛巳 壬辰 乙亥 壬午

辛卯 庚寅 己丑 戊子 丁亥 丙戌 乙酉

此江蘇省長陳陶遺造。乙生辰月,日坐長生,用午中丁巳,食神生財格也。年透辛金七煞為破格,喜得辰中透壬水,化煞生身,以壬為救應之神也。雖用食神生財而運喜食忌財,則以食能泄秀而財破印也。凡八字多風浪起伏者,大多如此。

原文:八字妙用,全在成敗救應,其中權輕權重,甚是活潑。學者從此留心,能於萬變中融以一理,則於命之一道,其庶幾乎!

徐註:八字中之成敗救應,千變萬化,非言說所能盡。上列變化,就月令用神舉普通之方式而已。孟子云,大匠能使人以規矩,不能使人巧,學者熟習之後,自生妙悟。若論其變,則同一八字,地位次序,稍有更易,即生變化,或成或敗,或能救應,或不能救應,非可同論,亦非引舉方式所能盡。惟有一理融貫之,則自然權輕權重,左右逢源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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