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與自然之間的和諧(2)
5.關於環保的總原則
那么,回族文化在維護生態平衡、保護環境方面有哪些主張呢?在這方面,既有一些原則主張,又有很多具體要求。在維護生態平衡、保護環境方面的總原則是:人與自然相依為命,和諧相處,共存共榮。
6.關於環保的具體要求
(1)節約資源,禁止浪費
具體要求很多,如對資源的消費要求有所節制,禁止浪費,認為浪費是犯罪。《古蘭經》說:“你們應當吃,應當喝,但不要浪費,真主確是不喜歡浪費者。”[10]對於自然資源,不但匱乏時需要節約,而且富餘時也不能浪費,相傳,先知穆罕默德時代,一個人在濤濤的的河邊做小淨,準備禮拜,他看見這人用水無節制,就批評說:“即使在河邊也不應為祈禱而洗臉三次以上”。至於對糧食和其它食物的浪費,更在禁止之列。
(2)禁止亂砍濫伐,亂捕濫殺
先知穆罕默德禁止人們對樹木亂砍濫伐,對野生動物亂捕濫殺。他首先下令將麥加、麥地納和塔乙夫三城及其周圍定為保護區,不允許人們砍伐樹木,不允許人們捕獵野生動物。
(3)鼓勵植樹造林,保護動物
在禁止人們亂砍濫伐的同時,號召人們多植樹,多造林,綠化、美化、最佳化環境。先知說:“任何人若手中擁有一棵樹苗,明知明天就要死亡,也要把這棵樹種下去”。對生命、對生物熱愛之情達到如此高的程度。關於熱愛生命,保護生物,先知還講了這樣一個故事:“古代有一位先知,被螞蟻咬了一口,盛怒之下,便下令手下將一窩螞蟻全部燒死。真主為此告誡他說:‘咬你的只是一隻螞蟻,而被你毀掉的卻是一整窩,那一窩螞蟻在讚頌我’。”
(4)保護動物有回賜,傷害動物有罪
先知藉此曉喻人們:“對一隻動物之善行同樣可貴;對一隻動物之暴行與對人之暴行有同樣的罪孽”。他聽說有人從鳥巢中抓了幾隻皺鳥,而母鳥在空中盤鏇哀啼,他便問:“是誰抓了幼鳥而使母鳥傷心?”隨即命令立即將幼鳥放回原處。他不允許人們把動物捆綁起來,不允許將動物用作練習射擊的活靶,不允許捕獵動物,籠養取樂,或以耍弄動物為營生,如街頭耍猴,用動物演出等。無論何種動物,若對人畜無傷害的可能,則不能傷害它們。
(5)關於動物的權利
回族文化認為,動物也有不可剝奪的權利,如人們應當向它們提供所必需的飼料和水,即使病、老或閒置無用,也須飼養它們。動物的主人在役使它們時不能使它們超過負荷,過度勞累,也不能把它們約束在有害其健康的地方,不能使其受到同類或者異類動物的傷害。應該細心照料它們,以免受到傷害。屠宰時對它們態度要和善,等動物咽氣,肉體冷卻後才能開始剝皮、割肉。飼養動物的人有責任為它們準備好休息的場地,供給足夠的飲水。在發情季節,為雌雄動物提供相遇的機會。從動物身上擠奶,應考慮母畜對幼畜的餵養的需要,不能使其幼仔受傷害。從蜂窩裡取蜂蜜時,不能取盡,要留下適當的部分讓蜜蜂自己食用。先知還給人們講述了這樣一個感人的故事:有一個人在長途旅行中口渴難忍,發現一口井,喜出望外,汲水痛飲,飲畢上路。途中見一條狗臥在路邊,急喘氣,舔濕土,有乾渴狀。此人自語,此狗必渴,如同我方才之難忍。他走到井口汲上水來,返回去讓狗喝,真主因此賜福於此人。後代的穆斯林法學家收集早期的“聖訓”和規章,制定了包括保護動物、森林、樹木、牧草、水源等的一系列法律,成為約束穆斯林行為的有力武器。回族文化把保護環境、防止污染提高到信仰的高度來看待。回族心目中的貴聖穆罕默德鄭重其事地指出:“清潔是信仰的一部分。”他非常厭惡污染環境的行為,他說:“三種行為是受詛咒的:在水中、路上和樹陰下大小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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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態系統是指眾多生物的組合,這些生物按照它們的組合永久存在的方式,彼此相互作用並同時與它們周圍環境相互影響。
[2]生態平衡是指處於頂級穩定狀態的生態系統,此時系統內的結構與功能相互適應,相互協調,能量的輸入與輸出之間達到相對平衡,系統的整體效益最佳。
[3]生物多樣性是指生命形式的多樣性,各種生命形式之間及其與環境與環境之間的多種相互作用,以及各種生物群落、生態系統及其生境與生態過程的複雜性。
[4]馬堅譯《古蘭經第50第6節,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1年。
[5]馬堅譯《古蘭經第2第164節,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1年。
[6][13]馬堅譯《古蘭經第10第110節,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1年。
[7][14]馬堅譯《古蘭經第2第20節,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1年。
[8][15]馬堅譯《古蘭經第80第24-32節,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1年。
[9]馬堅譯《古蘭經第30第41節,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1年。
[10]馬堅譯《古蘭經第7第31節,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