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西族的風俗習慣 納西族的節日資料及服飾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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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西族的民族歷史

納西族系古羌人後裔,自西北河湟地區南遷,與土著融合而形成。

秦漢至魏晉,納西族已遷徙至大渡河、雅礱江流域,以遊牧、畜牧為主。

唐代,部分納西先民沿雅礱江南下,抵達麗江。隨後揮師南下,在洱海東部建立了第一個政權——越析詔。史稱越析詔“地最廣、兵最強,素為南詔忌”。越析詔為時不長被南詔所滅,納西先民南下步伐由此止。

此後,納西先民退回金沙江中游流域;500多年間,在唐王朝、南詔、吐蕃三大強勢的夾縫間苦苦周鏇,艱難生存。這種特殊的生存環境鑄就了納西族深沉堅韌、靈活機動的民族性格。同時,納西族的文化受到這三大文化圈的潤澤,以東巴文化為代表的民族文化由此濫觴。宋代,納西先民的政治環境有了改善:北部的吐蕃王朝分崩離析;南詔也陷入了混亂;東邊的宋王朝則窮於應付北方遊牧民族,無力經略西南。“故自南詔以後,麽些之境,大理不能有,吐蕃不能至,宋亦棄其地,成甌脫之疆,經三百五十年之久。”納西族由此獲得了一個難得的獨立發展時機。在社會經濟生產獲得充分發展的同時(農耕文明已取代半耕半牧的生產狀態),政治上分散的麽些部落漸趨統一;東巴文化體系逐漸宏大完善。

13世紀初,蒙古軍隊跨囊渡江,平定雲南,給沉寂了五百年的納西族帶來了強烈的衝擊,也提供了千載難遇的歷史機遇:公元1276年,元在麗江設軍民總管府,統領一府七州一縣。使納西族有了一個從容不迫、獨立自主的發展空間。納西各部落也在這一時期逐漸走向了統一,從此納西族開始了一場宏大的民族文化體系的構建,在吸收白、藏民族的文化精華時,也接受了中原漢文化的潤澤。

明代是納西族最鼎盛的時期。明初,納西首領阿甲阿得“率眾歸附”,並隨明軍征討邊疆,屢立戰功,深得明太祖朱元璋嘉許,親賜“木”姓,允其世襲麗江府土知府,予以積極扶持。明王朝的這種扶持政策有其深刻的歷史背景,當時沉寂了一百多年的西藏勢力又趨強盛,時常侵擾明朝邊境,由此明王朝大力扶持木氏勢力,視木氏國“輯寧邊境”的重要力量。木氏土司挾王朝之威,養兵蓄銳,木氏作家群也名聲鵲起。“納西族從歷史上處於被動地位成為主動進取的角色,在歷史進程中產生了應有的影響。

清代以後,木氏勢力漸趨衰微。原因是西藏又一次納入中央王朝轄治的版圖,使麗江失去了“西北藩籬”的政治區位優勢,且木氏土司把持的莊園領主經濟漸已成為阻礙生產力發展的消極因素。1723年麗江實行改土歸流,木氏土司此後一蹶不振,受益的是麗江經濟,麗江的地主經濟得到迅速發展。手工業也漸趨繁盛,麗江古城的格局最終形成。殉情現象由此大量蔓延,麗江被外人稱為“殉情之都”。

鴉片戰爭以後,納西族地區也進入了社會動盪時期,此間以麗江人俗稱“亂世十八年”尤為慘烈。清鹹豐、同治年間,大理杜文秀起義涉及麗江,進行了長達18年拉鋸戰,麗江損失慘重。張星源先生的《麗江史略》有載:“道光年間(1821—1850年)戶口下6405戶,男婦大小3128276個光緒朝戶口15152、男女大小46456個,較之道光朝減戶口五分之四,人丁八分之一,鹹同回漢殲殺之殘酷可知也。”

辛亥革命時納西族人民積極回響,宣布脫離清政府統治,並參加了護國運動等反帝批封建運動;抗日戰爭中納西族為國捐軀者達400多人,因當時大陸交通線被日軍切斷,後期緬甸失陷,中國的陸路交通線只余昆明——大理——麗江——拉薩——尼泊爾——印度這一條。麗江成為重要中轉站,麗江的商業、文化、教育由此盛極一時。

1949年7月1日,麗江和平解放。1961年成立麗江納西族自治縣。1996年,麗江發生7級大地震,死傷3200多人,經濟損失達45億元。1997年12月麗江古城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評為“世界文化遺產”;2003年6月,“三江併流”被評為“世界自然遺產”同年9月,納西族東巴古籍被入選“世界記憶遺產名錄。”2003年7月1日,麗江撤地改市,原麗江納西族自治縣分成玉龍納西族自治縣和古城區。

納西族主要聚居於雲南省麗江納西族自治縣,其餘分布在維西、中甸、寧蒗、德欽和四川鹽邊、鹽源、木里及西藏的芝康等縣。

據史學家考證,納西族原是中國西北古羌人的一個支系,大約在公元三世紀遷徙到麗江地區定居下來。人口27.8萬多人(1990年第4次人口普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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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西族的宗教信仰

納西族信仰東巴教、藏傳佛教等宗教。

麗江納西族還普遍信奉“三朵”神,成為多種信仰的民族。

納西族的婚俗

麗江壩區過去的納西人,由於在1723年雍正實行改土歸流的政策受漢族文化影響加深,在婚姻上也已實行一夫一妻和父母包辦婚姻的制度。兒女婚事由父母做主,媒人撮合,以牛、羊、豬,酒聘娶。婚姻講究門當戶對,三從四德,夫唱婦隨等漢族傳統倫理,麗江納西與漢族、藏族聯姻的較多。在本民族內部,同姓不同宗的人可以通婚,但絕對禁止同家族的人結親。結婚,一股都要經過訂親、請酒,舉行婚禮的程式。

納西族男女社交大都在節日期間進行,男女青年相識後,通過媒人撮合,雙方家長合完八字,男方就請媒人送給女方茶二筒,糖四盒或六盒、米二升,有的地方還要加上砣鹽兩個,以表示山盟海誓,算是訂婚,訂婚時要擺定婚宴,婚禮要進行3-5天,屆時男、女雙方都要置辦酒席。席上分上八位,下八位,均由新郎跪請客人入座,然後奏樂上菜,上至第三道菜時,主婚人敬酒;第五道菜時,新郎、新娘向客人敬雙杯酒。宴畢主人及親屬要站在門外關客。

在部分納西族地區,仍存在著一種“搶婚”遺風。這也是一種古老婚俗的遺風,反映了女子對父系制從夫居的反抗。妻方要堅持舊傳統住在母家,男子就用搶婚來實現把妻子留在夫家居住的願望。現代社會中的“搶婚”,僅是一種形式,並非真的強搶,而是男女雙方的一種默契,為了以“生米已成熟飯”來搪塞對婚姻持有異議的女方父母。

納西人的殉情風俗。情侶決定殉情後,有的會把自己的決定告訴自己最好的朋友,個別的殉情女子還會把這一決定告訴自己的母親,而母親也同樣會保守秘密。大多數殉情者會選擇在高山上險峻難達、草木茂盛的地方自縊而死。

納西族是一個愛情自由的民族。殉情之風盛行始於明清之際,究其原因有三:首先,明清時期,漢族文化對雲南地區的影響逐漸增大,特別是清朝“改土歸流”之後強行引進的漢族戀愛婚姻形態與納西族傳統的戀愛婚姻形態相衝突;其次,東巴教的介入對此風盛行有很大推動,據說在每次大祭風儀式(祭殉情而死的情死鬼的儀式)之後都會有情侶相約殉情;再次,與納西人的傳統文化緊密相連。納西族的敘事長詩《魯般魯饒》記載的是一對納西青年殉情的故事,與漢族的《孔雀東南飛》可以說有異曲同工之妙,但納西族卻沒有受漢族儒家文化三綱五常等的束縛,因而也把殉情的原因由人的主觀因素轉到了人無可奈何的客觀因素(神鬼因素)。

20世紀50年代以後,由於對婚姻自由的認可和國家支持,殉情之風已逐漸絕跡,可謂還了納西族人民的本來風貌。但是,不可遺忘的,是那一段由一個個愛情婚姻悲劇組成的悲慘壯烈的納西歷史。

納西族的飲食

納西族一日三餐。早餐一般吃饅頭或水燜粑粑,中餐和晚餐較為豐富,一般都有一兩樣炒菜和鹹菜、湯等,特別喜食回族的牛肉湯鍋和乾巴。不論平原或山區,蔬菜品種較多,四時應市,山區廣種洋芋、蔓菁和瓜豆,並以當地的土特產做成各種風味名菜。如:清蒸蟲草鴨、貝母雞、天麻雞等。其中納西族傳統名菜“釀松茸”是用松茸菌帽,釀入肉泥,蒸熟後做為祭祀、特別是祭祖的一道專用菜餚。

肉食以豬肉為主,大部分豬肉都做成醃肉,尤以麗江和永寧的琵琶豬最為有名,可以保存數年至十餘年不變質。外出勞動攜帶麥面粑粑或糌粑寺。就餐時圍桌而坐,冬天喜移至向陽地方就餐。

典型食品主要有:麗江火腿粑粑、麻補、雪蓮花拼盤、麗春銅火鍋等。

納西族節慶

三朵節是納西族最大的傳統節日,農曆二月初八舉行。節日期間,納西族男女老少踏著遊春賞花,小伙子騎上駿馬,進行撥旗、拾銀圓賽馬活動,勝者,倍受姑娘們的青睞。晚飯後,人們圍坐在篝火旁,能歌善舞的納西姑娘跳起歡快的“阿哩哩”。

火把節是彝族、白族、納西族、基諾族、拉祜族等火把節民族的古老而重要的傳統節日,有著深厚的民俗文化內涵,蜚聲海內外,被稱為“東方的狂歡節”。

另有“正月農具會”、“三月龍王廟會”、“七月騾馬交易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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