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篤相法》下篇卷十二

《公篤相法》下篇卷十二

[民國] 陳公篤 撰

測量活法詳解第一

公篤曰。形格為相法四大柱之第一。為基礎之外表。精神為四大柱之第二。為元神之內蘊。氣色為四大柱之第三。為吉凶之生機。聲音為四大柱之第四。為求全之關鍵。以一百分計算。各得二十五分。精神與聲音。為先天之內相。蓋有名無質也。形質與氣色。為後天之外相。蓋有名有質也。此四者分內相之蘊藏。外相之華表。兩相鼎峙。輕重相等也。如用法者。則統論之。以四種合用。而取分數之多寡也。如形質得幾許分數。精神得幾許分數。氣色減少若干。聲音減少若干。其有餘不足。自能別其特上中下常之等級矣。亦有單論四項之一種。而有特殊情形。異於常度者。則為出類拔萃之奇格。而作驚人事業。享當時之富貴。遺身後之盛名也。又有取零星小部一官一岳之特長。以此為發達之認定。則有應驗與不應驗也。不如全盤統計之原理與用法。較為合法而應驗多也。今之談相法者。不分輕重。不執樞紐。偏於形質之一小部份者居多。又以一紋一骨之附屬品為定論。次則言形質。而不查其精神。又次則查其精神。而不求其聲音。求其聲音。而不考其氣色。考其氣色。而不順其時令。此皆小家之偏見。非相法之正宗也。又有偏於一掌者。尤其不知輕重也。凡談一官一岳。一府一部。已屬下來。談掌相者。更為下乘之下乘。一枝一葉之小法。當然不採取也。茲將測量活法分列於後。

一.精神 精神外依於目。內藏於行。附於動靜言詞。露於氣息喜怒。有名而無質。蘊藏而不顯。其審察較難於形質也。凡人有大精神。則有大事業。有特殊精神。則有特殊事業。如見危險困難。鎮靜雍容而如常態。不變形色。不露神氣。其人持義勇為也。即遇死亡之災。立見非常之禍。而不倉皇失措。從容安定。其人剛毅有斷也。如漢高祖睢水之敗。曹孟德濮陽之危。劉先帝檀漢之險。王守仁遇虎之災。此為特殊精神之一也。

二.凡人異於尋常。如三月不安枕席。尚能任勞理事。分經別緯。運用不窮。指揮如意。或為外有箝制之強鄰。內有欺詐之佐使。千絲萬縷。而能持其綱領。真偽複雜。而能別其輕重。辦法既多。秩序不亂。聞一知三。見微達隱。此為特殊精神之二也。

三.凡人事處萬難之間。而不亂其腦力。有取巧之途徑。危如壘卵之時。而不失其運用。有乘機之辦法。以假亂真。用假御假。以愚惑賢。用愚誘愚。萬軍之中。加入無人之境。籌劃之間。料敵於股掌之上。此為特殊精神之三也。

四.凡人有充分精神。事隔十年之久。尚能記億其一絲一縷。千頭萬緒之多。尚能應對其百問百答。動怒時不見其形變。悲憤時不見其智昏。痛苦時不見其神愁。窮困時不見其氣躁。此為特殊精神之四也。

五.凡人有充分精神。舉止動靜不同。似為常有而又不常有。似為奇特而又不奇特。富貴不見其驕盈。貧賤不見其卑鄙。發達不見其傲慢。失敗不見其憂憤。此為特殊精神之五也。

六.凡人精神充分。容量尤大。腦力充足。判斷尤堅。持大義而不計名利。臨大節而不計死生。貧苦不妄貪又不苟且。勞碌不憤怒又不苟安。煩擾不傷其神。壓迫不減其智。此為特殊精神之六也。

七.凡人有特別精神。亦有特別嗜好。如酩酊長夜之飲。而不見其病。夜無虛度之淫。而不傷其身。千頭萬緒之事。而不勞其形。古往今來之疑。而不窮其智。此為特殊精神之七也。

以上七則。為大精神而主大富貴。大智慧而收大功勳。是為得分數之多也。反此則為不充分之精神而減少分數也。如臨危變色。見難忘義。喜怒變臉。憂憤露形。富貴而持其驕盈。貧賤而喪其品行。此皆不足之減少分數。非善相也。至於品級之特等上等中等下等常等。又以各部參看而定之可也。

公篤曰。形質為後天之華表。器象之結晶。為預算表之第二重要也。其大體則有十五種。名稱則曰清奇古秀。正厚嚴勻。寒濁殘陋。惡露不足之分也。次則有五官五嶽。六府三才。六曜三停。九州島八卦十二宮。以及單獨部位之分別。而用加減活法。乘除認定。以取其分數如何也。茲特分別詳註如下。

一.清品 清品之格。不濁之謂也。一見可敬可親。而無流俗之氣慨也。凡清品均分內外。內清外清者貴。內清外濁者尤貴。內濁外濁者賤。內濁外清者為夭。蓋相法重藏而不重露也。內相者。目神與聲音也。凡神清而慈和。目清而明潤。無塵而安靜。聚氣而蘊藏。皆得分數之多也。凡聲音清者。則分五形。如金形之局。其音剛亮而鏗鏘。木形之局。其音鳳鳴而逸秀。土形之局。其音牛鳴而深遲。水形之局。其音蟬鳴而韻長。火形之局。其音霹靂而急躁。皆得分數之多也。外清則據形質而合論之。如眉清含彩。而疎細有勢。耳清長厚而貼朝垂珠。鼻清上貫而樑柱聳植。口清塗朱而勻厚仰月。肌膚清而瑩潔如玉。氣色清而彤雲晚霞。是皆外清而得分數。此為清品之局也。

二.秀品 秀品之局。不粗之謂。見之令人可愛也。如眉秀修長而有曲棱。目秀和藹而能安靜。鼻秀捲筒而停勻挺直。口秀角弓而勻厚塗朱。顴秀而上插入鬢。印秀而金城長橫。發秀而細長如油。齒秀而堅白如玉。血秀活潑而紫霞彤雲。骨秀收藏而柔軟細膩。肉秀白瑩而潤暖堅實。筋秀蘊藏而附骨束肉。聲秀鏗鏘而悠揚有韻。汗秀有時而真香如蘭。是皆秀品而得分數之局也。

三.奇品 奇品不常有。即少者之謂也。如秦嶺嵯峨。華岳突兀。山水之精靈。人物之晶華。望之令人驚。近之令人喜。久視而不厭也。如兩眉含彩修長。兩目重瞳有威。兩耳廓藏三漏。兩臂合有四肘。龍顏虎眉斗胸隆準。五嶽朝天胸前四乳。雙顴如峰入鬢。日月角高入腦。鼻如懸膽。口如角弓。壽帶交爻鬍鬚過腹。駢脅編齒。燕頷虎頭。腮突重城。豹額覆肝。印方橫有金城。眉長上豎如劍。此皆奇品而得分數之局也。

四.古品 古品者。老氣橫秋。氣聚含真而不俗也。如骨堅過於肉質。筋多蘊藏附骨。肉堅氣血活潑。氣息流通入踵。如蒼松之勁而有力。如古柏之堅而耐寒。四時不減其潤澤。毫垂含聚其買光。此為古品而得分數之局也。

五.厚品 厚品者。敦厚而不薄也。如南嶽高廣而寬。兩顴上插而聳。兩腮犄角而突。中嶽豐隆而圓。北嶽朝天而方。兩耳敦厚而長。印堂寬隆而高。福堂高起而棱。山根高隆上貫。伏犀凸突透頂。口闊唇勻而厚。身材厚重而勻。此為厚品而得分數之局也。

六.正品  正品者。端正而不欹斜也。如五嶽端正。五官勻配。額寬方平兩角崢嶸。中嶽有梁而不反吟。人中深長而不左右。水星端正兩角上仰。天倉豐突勻寬有梁。地閣豐隆左右平齊。兩腮方突犄角重城。兩顴高聳左右上插。兩眉平印堂。兩目平山根。修德正身而不私。誠意正心而不亂。此皆正品而得分數之局也。

七.勻品 勻品者。停勻開闊而不聚小。既無厚薄之分。又無克制之弱也。如五嶽勻而相朝。則不克制。三停勻而相等。則不虧損。兩眉左右無高低。兩目左右無大小。準頭與蘭台象三珠。骨肉與神氣相鼎峙。人中深長無上下。部位寬大無缺陷。三陽豐隆左右一樣。三陰寬平左右一體。水火既濟而不相犯。金木相制而能成器。此為勻品而得分數之局也。

八.嚴品 嚴品者。威嚴持重之態。望之令人恭敬。近之不寒而慄。不怒而剛。不言而威。動靜有禮。舉止有范之類也。兩日神充而清威。兩眉修長而上豎。兩顴上聳而有勢。水星闊大而容拳。中嶽上貫而玉柱。百會三山而伏犀。聲音鏗鏘而韻長。行坐端正而挺腰。邊城崢嶸而突兀。鬍鬚修長而威儀。此為嚴品而得分數之局也。

九.寒品 寒品者。苦寒之貌。而不揚眉吐氣也。呆滯浮塵。而不開展舒暢也。如言詞嘶破。聲音斷散。言半而止又帶哭。發音散漫又不收。此為聲音帶寒也。兩眉濃重土沖。枯燥焦亂間斷。此為眉帶寒也。兩目緊急如醉。不愁似愁。不哭似哭。不淚似淚。此為神帶寒也。行坐搖頭抖足。時低時欹支頤。此為舉止帶寒也。身體飄搖不定。上重下輕不穩。似無寄託之狀。此為身帶寒也。滿面浮枯垢膩。薄紗染皂。而有塵點。豬脂塗膏。而有油垢。此為氣色帶寒也。欲言而不盡其言。吞吐支吾。已言而不達其意。脫節顛倒。視此顧彼。懼為人乘。此為心帶寒也。心亂而無把握。無事倉皇。動靜而自煩擾。每事驚怯。反覆生疑。漫無頭緒。此為膽帶寒也。得意反言失意。發達反露憂愁。精神萎頹。而無寄託。五心不定而多疑惑。此為意帶寒也。如落水之貓。雨中之雞。此為形帶寒也。唇薄而暗。口撮而反。如猴之食。如鼠之餐。此為口帶寒也。皆為寒品而減少分數之局也。

十.濁品 濁品者。混濁而不清也。如發濃粗重。是為發濁。肉浮而流。是為肉濁。兩目混沌流光。是為目濁。兩眉鬅交濃斷。是為眉濁。骨粗而硬。是為骨濁。筋絡暴露。是為筋濁。神流粗暴。是為神濁。血滯而不能流通。是為血濁。滿面浮膩而如灰塵。是為氣色濁。聲音嘶斷而如破鑼。是為聲音濁。讒諂而諛。卑鄙而貪。是為品行濁。是皆濁品而減少分數之局也。

十一.殘品 殘品者。破殘而不全。坑陷而見痕也。如天倉偏削而陷痕。兩眉破斷而鏇螺。井灶露孔而衝破。水星曲痕而下反。兩顴衝破而橫斷。土星直紋而分屍。印堂衝破而懸針。兩唇掀露而吹火。是皆殘品而減少分數之局也。

十二.陋品 陋品者。醜陋不堪而俗也。如三尖六削。四陷八裂。兩目呆俗而邪視。兩眉交爻而鬅粗。言語破散而下流。見利忘義而卑鄙。唇掀齒露而喎斜。聲音漫散而破鑼。發低鬢湊而三岔。三陽坑陷而凸凹。廓飛輪反而欹曲。準頭墜陷而尖露。此為陋品而減少分數之局也。

十三.惡品 惡品者。兇惡異常而不善也。見之令人厭惡。近之令人畏懼。如兩目四方浮白。而纏血縷貫瞳。目神露光帶煞。而如羊睛蛇睛。聲音粗俗。而如豹聲狼聲。水星尖薄。而如吹火覆舟。兩眉粗濃上豎而帶煞。兩顴下聳雙分而如峰。印堂有火焰紋。準頭有分屍紋。三角眼而起棱下插。三曲鼻而露痕起節。此皆惡品而減少分數之局也。

十四.露品 露品者。暴露而不收也。如兩目露神。天倉露痕。耳露廓輪。鼻露井灶。口反露齒。肥體露肉。瘦體露骨。南嶽露紋。印堂露煞。全身露筋。粗暴露氣。漫散露聲。寐不閉眼。睡不閉口。此為露品而減少分數之局也。

十五.不足 不足者。形質精神。聲音氣色。而有缺點也。如形合神不足。神合氣不足。氣合音不足。音合色不足。色合肉不足。肉含骨不足。骨合血不足。血合筋不足。筋合紋不足。紋合形不足。此為不足而減少分數之局也。

公篤曰。形質之大概。而分上列十五項。以此為預算表。而加減乘除之。則分數多寡。有餘不足。自然明自矣。又以何種形質。而得分數若干。應發達貴至何品級。富至何程。敗至何地位。賤至何名稱。此為加減分數之二也。按氣色為預算表之第三。古雲。有一日氣色。有一日吉凶。蓋氣為先天之動機。而隱於皮膚之內。乃色之母也。色為後天之華表。而浮於皮膚之外。乃氣之子也。凡形質與精神均弱。而氣色黃明紫潤。方可短期發達。故達摩有破船遇順風。亦可航海之說。即指關係行年休咎。專重氣色。茲特分類如下。

一.上停 上停為第一段。上至髮際起。下至印堂止。由印堂平眉橫過去。皆為上停區域也。如發現黃明紫潤之氣色。主進職升遷。獲功進級。人丁喜慶。遠謀有效。條約有成。財利有益。此為得分數之最多也。如發現明潤充足。而無雜色。亦主平穩安好。人口順遂。事實如常。財利小旺。此為得分數之少也。如發現黑赤紅枯慘之氣色。主刑人丁而冷退。見危險而牢獄。見驚險而損失。天災橫禍。匪患盜誣。此為減少分數之最多也。如發現青滑燥膩絳之氣色。主冷退疾厄。官訟是非隱憂遺累。損財受制。此為減少分數之少也。以一百分計之。當占四十五分也。

二.中停 中停為第二段。上至印堂平橫起。下至土星止。從井灶平橫過去。皆為中停之區域也。如發現黃明紫潤之氣色。主財源大旺。人口亨吉。正偏之交際有效。進退之謀為得輔。此為得分數之最多也。如發現明潤充足。而無浮躁之雜色。主財源小旺。事實平安。外輔有力。而寄託可靠。內助有用。而操作合法。此為得分數之少也。如發現黑赤紅枯慘之氣色。主挫折失敗。哭泣刑克。驚險火災。牢獄疾危。此為減少分數之最多也。如發現青滑燥膩絳之氣色。主冷退失利。疾厄連累。血統哭泣。人丁災厄。族戚是非。友鄰欺詐。此為減少分數之少也。以一百分計之。當占三十五分也。

三.下停 下停為第三段。上至土星平橫起。下至地閣兩腮止。皆為下停區域也。如發現黃明紫潤之氣色。主進田宅與進六畜之財。得奴僕力與得水運之利。此得分數之最多也。如發現明潤充足而無浮躁之雜色。主船行無阻。平安小利。持久如常。事實小遂。此為得分數之少也。如發現紅赤黑枯慘之氣色。主奴僕死亡而受累。六畜瘟死而損失。盜賊暗害而驚險。水運傾覆而破敗。花柳病毒而痼疾。急症氣痛而暴死。此為減少分數之最多也。如發現青滑燥絳膩之氣色。主奴僕多病而失用。六畜多災而失利。水運則遲延誤時。船行則覊絆逗留。奴僕逃騙。盜賊侵犯。花柳之疾。六親之累。此為減少分數之少也。以一百分計之。當占二十分也。

公篤曰。上停為最重。而關係性命之存亡。貴名之損益。事業之有無。官祿之得失。以及根基之厚薄。才智之賢愚。故占百分之四十五分也。中停次之。而關係人丁之刑旺。財利之富貧。權柄之輕重。疾厄之安危。以及內外之輔佐如何。正偏之謀略如何。故占百分之三十五分也。下停又次之。而關係子女之盛衰。衣祿之多寡。晚年之勞逸。奴僕之良莠。以及船行之吉凶。是非之有無。故占百分之二十分也。持鑒者。當明某輕重。如其運限。捷其事實。達其時令可也。按聲音為預算表之第四重要。乃蘊藏之結晶。故麻衣有求全在聲之說。聲者。先天之氣息也。音者。後天之苗蒂也。聲音合用。則發生語言交際。演說應對。禍福之門。此為事實之大關鍵也。其中分別大概有十種。即清秀。明了。剛燥。韻長。沉遲。撕破。帶煞。不聚。濁雜。氣短。其分別如下。

一.清秀 清秀之音。即清幽秀雅之義也。聽之令人喜愛。接談令人適意。是為角音。而受木之正氣。發於木形者尤多。主富貴壽考。英明靈巧。智勇多才。作流芳之事業。享身後之盛名。此得分數之多也。清秀之音。加發於火形之人。主聰明機巧。天姿高而驕盈。才具長而陰毒。正則為聖為賢。邪則為奸為惡。此得分數之尤多也。清秀之音。如發現於金形之人。主聰敏靈巧。好勝務功。任勞勇為。貴而風塵飄搖。富而勞碌牽制。此得分數之最少也。清秀之音。如發於水形之人。主聰明自誤。琵巧戕賊。只能豐衣足食。小富小貴。如不夭亡。則為刑克。否則家庭有蕭牆之禍。子女有不肖之行。此為減少分數之多也。清秀之音。如發現於土形之人。主才智平常而多疑。謀略有頭而無尾。尋常之貴。而招非以結仇。尋常之富。而顛倒以遺累。足衣祿而冷退。有立場而刑克。此為減少分數之最少也。

二.明了 明了之音。即明白瞭亮之義也。聽之驚人而應遠。近之肅然而起敬。其音明亮如鋼鍾。在室談話。能達三百步之外。是為商音之金氣。發於金形者尤多。主富貴有為。任勞有恆。其性豪爽剛毅。明敏堅決。發武權居多。發文權居少。此為得分數之多也。明了之音。如發現於水形之人。主富貴而多福。敏捷而乘機。先勞後逸。文武均吉。此為得分數之尤多也。明了之音。如發現於火形之人。主短期之發達。飄搖之名利。才高而偏。性敏而傲。幾經周折。多招嫌嫉。此為得分數之最少也。明了之音。如發現於士形之人。主明敏多疑。謹慎不細。挫折多損失。刑克多冷退。貴名中阻而虛浮。財利反覆而遺累。此為減少分數之最多也。明了之音。如發現於木形之人。主敏捷多才。運頗駁雜。直快有恆。貴多偏副。財源忽成忽敗。事實又勞又累。憂思鬱結。疾厄流連。此為減少分數之少也。

三.剛澡 剛燥之音。即剛躁緊急之義也。聽之似與人爭。而動憤怒。如火之列焰。如雷之震驚。是為征音之火氣也。而發於火形人尤多。主奇聰異智。長才多能。勞碌而發達。險阻而成功。富貴而不安享。功業而遺身後。此為得分數之多也。剛躁之音。如發現於士形之人。主貴小富大。名重權輕。誠厚而敏。慎細而信。此為得分數之尤多也。剛躁之音。如發現於水形之人。主靈敏機巧。通權達變。盛名事業而多窮困。賢傑行為而多嫉刻。此為得分數之最少也。剛躁之音。如發現於木形之人。主聰明而多失敗。豐祿而多刑傷。有壽則孤。無壽亦鰥。有富則夭。無富則凶。此為減少分數之最多也。剛躁之音。如發現於金形之人。主富而消耗殆盡。貴而逼迫失敗。雖有才智而不為用。常多牽制而有缺點。此為減少分數之少也。

四.韻長 韻長之音。即悠然長韻。高響入雲。聽之如蟬鳴。悠揚清越。餘音合節。是為羽音之水氣也。而發於水形人尤多。主大富貴而多福。壽重權柄而多安享。智慧型而謀深。持重而望隆。此為得分數之多也。韻長之音。如發現於木形之人。主貴而盛名流芳。富而清福遣跡。壽征尤佳。子孫日繁。明達守禮。和蘊持重。此為得分數之尤多也。韻長之音。如發現於土形之人。主誠厚謹慎。寬和拘節。小有貴名而平安。多發富豐而久遠。此為得分數之最少也。韻長之音。如發於金形之人。主剛復自用。偏嗜邪行。貴而挫折。富而冷退。既刑人丁。家庭有自殘之爭。又多病厄。身體有戕賊之弱。此為減少分數之多也。韻長之音。如發現於火形之人。主天姿高而聰慧。志向大而有恆。環境困窮而立學說。勞碌賓士而品優良。此為減少分數之少也。

五.沉遲 沉遲之音。即沉厚遲緩之義也。其音發于丹田。和靜故沉。氣厚故遲。言語安靜兩閒閒。氣息深厚而隱隱。是為宮音之土氣也。而發於士形人尤多。主大富而多壽。平安而多福。田連阡陌。子孫繁茂。此為得分數之多也。沉遲之音。如發於金形之人。主大富而有貴名。厚福而有善根。誠厚慈良。和平慎重。此為得分數之尤多也。沉遲之音。如發於木形之人。主事業平常。衣祿無缺借力而有辦法。任勞而有結果。此為得分數之少也。沉遲之音。如發現於火形之人。主前業蕭條。環境惡劣。人丁日衰。六親無靠。此為減少分數之多也。沉遲之音。如發現於水形之人。主勞碌無成。名利掣肘。性猶豫而恩怨混合。心妄貪而親疎暗害。此為減少分數之少也。

六.撕破 嘶破之音。即聲嘶而變常度。音破而似敗鼓。聽之令人厭惡。古雲又名破鑼之聲。是為角音木氣之不善也。如發現於木形之人。主勞碌而足衣祿。挫折而有建樹。貴則有痼疾。富則刑子女。此為得分數之少也。撕破之音。如發現於火形之人。主小貴之盛名。小富之立業。子女半刑半旺。財帛半失半存。此為得分數之多也。撕破之音。而發於水形之人。主傾覆之失敗。株累之驚險。環境惡劣而憂愁。人口刑克而孤獨。此為減少分數之最多也。撕破之音。如發於土形之人。主破敗而逼迫。牽制而遺累。一得一失之煩擾不休。一戚一友之暗害不已。此為減少分數之次也。撕破之音。如發於金形之人。主勞碌之生活。鬱結之事實。人丁有刑克或宿疾。本身有委屈或糾纒。此為減少分數之最少也。

七.帶煞 帶煞之音。即尖銳如梟。而為人之義也。聽之令人生畏。如豺狼之聲。其音含毒。始而清銳。繼而剛尖。是為商音金氣之不善也。如發現於金形之人。主剛躁任性。勞碌賓士而進貴權。負氣有恆。臨危冒險而立功業。招嫉而不持久。履嫌而有挫折。此為得分數之少也。帶煞之音。如發現於水形之人。主逼迫而獲良機。走險而成大業。雖有牽制而收功。亦有刑克而旺子。此為得分數之尤多也。帶煞之音。而發現於火形之人。主一成一敗之挫折。一舉一動之障礙。雖有機智。而時機顛倒。雖有子女。而恃逆不肖。名權不符。利害交集。此為減少分數之最少也。帶煞之音。如發現於土形之人。主榮名而受害。富豐而招凶。人丁重重刑克。事實層層危險。此為減少分數之最多也。帶煞之音。如發現於木形之人。主貴而有權。亦有挫折。富而有利。亦有痼疾。明敏有決而自恃。鬱結偏嗜而壽弱。此為減少分數之次也。

八.不聚 不聚之音。即散漫不聚又不收也。語未盡而音先盡。言末上而氣已散。是為羽音水氣之不善也。加發於水形之人。主衣祿豐足而無壽征。名利有成而多疾厄。六親遺累尤多。友鄰煩擾不少。比為得分數之少也。不聚之音。如發現於木形之人。主繼前業而富豐。有智慧而貴名。內務浩繁。外交顧忌。此為得分數之最多也。不聚之音。如發現於士形之人。主有富而無壽。有壽而無子。有子而無妻。有妻而憂愁至死。此為減少分數之最少也。不聚之音。如發現於金形之人。主智小謀大。力輕任重。名利皆出牽強。事實功虧一簣。利益皆出歧途。危害變生不測。此減少分故之最多也。不聚之音。如發現於火形之人。主明達有恆而不合時。學理淵博而不為用。孤僻無成。冷退無依。此為減少分數之次也。

九.濁雜 濁雜之音。即粗濁混雜而不清也。如兩音合為一聲。三音合為一語。先後不同。字句含糊。是為宮音土氣之不善也。如發現於士形之人。主素豐而足衣祿。壽根而多勞怨。誠厚而愚。謹慎而拘。此為得分數之少也。濁雜之音。如發現於金形之人。主勞碌而小富小貴。牽制而足衣足食。名有餘。權不足。富有餘。福不足。此為得分數之多也。濁雜之音。如發現於木形之人。主有智慧而不為正用。拘泥而不達人情。勞碌之衣祿。疾厄之有壽。此為減少分數之最少也。濁雜之音。如發現於火形之人。主破敗而至寒苦。危險而至亡身。刑傷而至孤獨。疾病而至殘廢。此為減少分數之最多也。濁雜之音。如發現於水形之人。主聰敏自誤。誠厚妄貪。弄巧反拙之失敗。養癰遺患之鬱結。勉強之生活。飄零之人丁。比為減少分數之次也。

十.氣短 氣短之音。即闇滯緊躁而不足也。其音短促。而又躁闇。其氣緊滯。而又混亂。言未盡而忽斷。音未成而雜他。是為征音火氣之不善也。如發現於火形之人。主小有衣祿。勞而不閒。小有名利。殘而不全。外患之爭端不已。內顧之遺累不明。此為得分數之少也。氣短之音。如發現於士形之人。主誠厚持重。謹慎有恆。衣祿有餘。大富則無壽。事實半遂。大壽則無子。比為得分數之多也。氣短之音。如發現於水形之人。主小有發達。而中年夭折。雖有名利。而一生辛苦。內而同室操戈。外而親近箝制。驚恐不免。郁疾尤多。此為減少分數之最少也。氣短之音。如發現於木形之人。主逼迫而壓制。受屈而株累。或為因貴而危險。或為因富而夭亡。此為減少分數之多也。氣短之音。如發現於金形之人。主財耗如湯潑雪。敗而不振。人丁如鳥獸散。弱而不強。常在憂愁鄉中。富貴無足取。常困阿鼻獄裡。壽祿不能享。此為減少分數之次也。

公篤曰。聲音者。如天之雷霆也。蓋人有五行。即金木水火土是也。音有五行。即宮商角征羽是也。其法在感受之氣正與不正。又在本質之形合與不合耳。凡聲音與形質相合。則主富貴壽考。而又安閒也。聲音與形質不合。則分其相生相用。相剋相化者。亦主豐衣足食。而又安全也。如相生不用。相剋不化者。則主勞碌貧賤。疾苦刑傷。而又危險也。雖然富貴英才。而有不測之禍。即麻衣有求全在聲之說也。持鑒者。更宜留意而詳查之可也。

測量活法詳解第二

公篤曰。千古相法。無測量之說。皆系統論居多。或為執一之言論。能從大鋼認定。而不詳節目者。尚屬正宗。其言論不理不法。而越正軌者。不知凡幾。惟六朝之達摩五來法。載有全身測量。七字。頭面測量二十二字。略而不詳。然皆末盡善也。其它相法。皆末提及一言半字。既無輕重之分。又無加減之用。當然不明相法之訣竅也。茲將上篇之形質精神。聲音氣色。四大綱要。合併而測量之。其大概如下。

一.第一法以全身計算。用一百分為標準。則形質合格而有特長清奇。得二十五分。精神充足。而健全完備。得二十五分。氣色明潤。而紫霞彤雲。得二十五分。聲音充聚。而清幽逸韻。得二十五分。此平均對峙之法也。

二.第二法以百分計算。而用輕重之變法。則形質豐突。而清奇合彩。得三十分。精神充足。而健全完好。得二十五分。氣色充聚。而黃明紫潤。得三十分。聲音明聚。而清秀逸韻。得十五分。此為變用取巧之法也。

三.凡人之測量合併。得一百分者。是為仙佛之格。至尊無上。千載有形。是為完人之格局。此為特等之上上品。以四大綱要考查。得九十分者。亦為仙佛之格。則為承繼道統。承受衣缽。闡明教宗。是為特等之上中品。以四大綱要考查。得八十分者。則為聖人賢人。千載流芳。立言立法。參化天地。促進道德。是為特等之上下品。

四.凡人之測量合併。得七十分者。則為帝王之尊貴。僭號之霸業。割據之偏安。史冊傳載。千古可考。有驚人之事業。享當時之榮華。是為上等之上上品。以四大綱要考查。得六十分者。則為公侯將相。列土封藩。操全國安危之柄。功在當時。名垂後世。是為上等之上中品。以四大綱要考查。得五十分者。則為大富大貴大壽。以及有特別表樣。五福兼全。是為上等之上下品。

五.凡人之測量合併。得四十分者。則為名將九卿。有遺蹟可傳。以及清閒無缺。名滿天下。品傲王侯。此為中等之上上品。以四大綱要考查。得三十分者。則主富貴雙全。文至廳道刺吏。武至師旅邊鎮。以及創立新奇利源。絕殊技藝。名士名流。是為中等之上中品。以四大綱要考查。得二十分者。主有富有貴。有壽有名。文至州伯縣宰。武至團營參副。是為中等之上下品。

六.凡人之測量合併。兩相抵折。而得十分者。則為常富常貴。豐衣足食。或為有富無貴。商賈農藝之發達。或為有貴無富。偏副佐貳之有限。是為下等之上上品。以四大綱要考查。兩相抵折。而無分數者。則為平常之人。勞碌而足衣食。工藝而立足跟。或為弟兄子女之可靠。或為族戚鄰友之有助。是為下等之上中品。以四大綱要考查。兩相抵折。而欠十分者。則為勞碌刑克。破敗賓士。或為有衣祿而夭亡。或為有利源而病疾。是為下等之上下品。

七.凡人測量合併。兩相抵折。加不抵減。而欠分數。則為貧賤無依。刑傷孤苦。破敗不立。衣食不足。疾厄不壽。百事不成。是為不列品之一也。以各項測量兩相抵折。而欠分數之多者。則為孤獨而加飄搖。破敗而加凶死。貧苦而加殘廢。困窮而加奇災。是為不列品之二也。

測量活法詳解第三

一.上列測量二法。有指定之規模。有臨時之變用。此間更言其活法之取義。其分數稍異於上也。凡形質奇突。豐隆聳乾。得三十分。精神蘊藏。健全完善。有靈氣慧根。得二十五分。聲音清秀韻長。悠然鏗鏘。得十五分。氣色明潤瑩潔。如紫霰彤雲。得三十分。或二十五分。或二十分。皆為完人。非仙即佛。成金剛不減之身。千載有形之格。故列為第一也。

二.凡形質奇突豐隆。高聳有勢。得三十分。精神充足。健全完善。有靈氣慧根。得二十五分。聲音清聚韻長。悠揚鏗鏘。得十五分。氣色明潤。得二十分。或充聚而沉靜。得十分。此為清貴盛名。聖賢之品。蓋聖賢立言立法。為萬世規模。人類進化。但以形質精神聲為用。不必再得氣色之助。此為千古流芳之格。故列為第二也。

三.凡形質奇突豐隆。高聳有勢。得二十五分。或二十分。精神蘊藏。靈慧充聚。得二十分。或十五分。聲音清聚韻長。清揚鏗鏘。得十五分。氣色充聚。黃明紫潤。得二十分。比為創業之帝王。或承受之帝王。次則割據之偏安。僭號之霸業。蓋形質精神氣色充足。即可發達。而立非常之業。或形質聲音氣色充足。精神減少分數。而得七十分以上。至八十分者。皆為大貴。此其兩推之大略。故列為第三也。

四.凡形質清奇。高聳有勢。得二十五分。或二十分。氣色瑩潔。黃明紫潤。得二十分。精神充聚。靈慧健全。得二十分。聲音清暢。悠揚韻長。得十分。此為公侯將相。列土封藩之格。或形質氣色減少。精神聲音增加。或精神聲音減少。形質氣色增加。能足六十分以上。至七十分者。皆為上上貴。功在當時。名垂後世。故列為第四也。

五.凡形質豐隆。清奇敦厚。得二十分。或十五分。氣色瑩潔。黃明紫潤。得二十分。或十五分。精神充聚。英明健全。得二十分。或十五分。聲音清秀。舒暢逸韻。得十分。或五分。此為名將九卿。富貴雙全。或主大富而有特別之利源。主上貴則有特殊之事業。主大壽則有耄耋之享受。或主富貴壽考。五福兼全之格也。凡合併測量。能得五十分以上。至六十分者。皆為富弱者。貴壽倍之。壽弱者。富貴倍之。貴弱者。富壽倍之。余可類推。故列為第五也。

六.凡形質豐隆。清奇敦厚。得二十五分。或二十分。精神聲音氣色抵折。而得二十五分。或二十分。此為富貴雙全。或清閒無缺。遺蹟流芳。或名士名流。品傲王侯。或技藝專長。而有著述。故列為第六也。

七.凡形質豐隆。清奇敦厚。得二十分。或十五分。精神與氣色得二十五分。或氣色與聲音得二十五分。此為中等富貴。文至廳道。及刺史。武至師旅。及邊鎮。凡四項測量。能得三十五分以上。至四十五分者。均為此項之事業。盛世出秩序之階梯。較為安閒而發達。亂世多冒險之暴發。較為勞怨而成功。故列為第七也。

八.凡形質清奇豐隆。得十五分。或十分。精神與氣色得二十分。或氣色與聲音得二十分。或聲音與精神得二十分。此為中等富貴之次。亦有壽與不壽也。文至州伯邑宰。武至團營參副。以及富甲一邑一鄉。或美譽盛名。奇藝梓榮之例。故列為第八也。

九.凡四種合併。得二十分。或二十五分。或單獨一項得二十分。及二十五分。或兩相抵折。加減而得二十分。及二十五分。此為常富常貴。或有富無貴之士紳。及豪商大賈。或有貴無當之偏副。及飄搖賓士。然皆豐衣足食。故列為第九也。

十.凡四種合併。測量而得十五分。或十分。或有餘不足。加減而得十五分。及十分。皆為豐衣足食。或為子女之有用。或為弟兄之可靠。或為族戚之得輔。或為友誼之有助。亦主微名。及短期之發。故列為第十也。

十一.凡四種合併測量。此有餘而加之。彼不足而減之。相抵而不得分數。亦主勞碌而有衣祿。發達而有挫折。小有富貴。則疾厄而無壽。或有壽征。則刑克而孤獨。皆為有缺點之例。故列為第十一也。

十二.凡四種合併測量。以有餘不足。乘除而欠分數。則又分其減少分數之多寡。而判斷其貧賤至何程度。孤苦至何名稱。危害至何等類。從其多寡而決定之。故列為第十二也。

測量活法詳解第四

公篤曰。上列三項測量活法。是為規模之大概。茲以個人之全身測量。單獨以形質為標準。以百分計算。頭面至頸項。得百分之七十分。由頸項下之全身。得百分之三十分。此達摩之法也。故手相骨相及紋痕相之說。其輕微可知。茲將細則分解如下。

一.頭面七十分。兩目得二十四分。關係富貴貧賤。壽夭勞逸。吉凶死生。是為全局之機樞。印堂得七分。關係安危吉凶。官祿人丁。是為全局之主體。此為得分數之最多也。

二.上停全額。得十分。關係祖業根基。智慧貴名。刑傷行動也。兩眉得六分。關係貴名壽征。弟兄子女也。中嶽得六分。關係財源疾厄。壽征根基也。兩顴得六分。關係許可權輔佐。妻妾得失也。此為得分數之次多也。

三.水星得四分。關係衣祿晚運疾厄是非也。兩耳得二分。關係衣祿智慧。刑克初運也。人中得二分。關係子女船行也。牙齒得一分。關係壽祿刑克也。髮鬢得一分。關係刑克勞逸也。法令兩腮共得一分。關係壽征間接。奴僕牛馬也。此為得分數之最少。而面部七十分之法也。

四.頸項下全身得三十分。兩手得三分。兩足得二分。股肱得二分。兩乳得二分。臍腹得二分。亶中得二分。頸項得二分。玉莖得三分。谷道得一分。腰臀得二分。背脊得二分。腋毛得一分。少脅得一分。兩膝得一分。兩肩得一分。螺骨得一分。肘骨得一分。足踵得一分。此全身三十分之法也。

測量活法詳解第五

公篤曰。面部以一百分計算。是為相法之根據也。蓋頭為諸陽之首。而為百部之圭。五臟六俯之精華。皆結晶於面部。故聖人有誠於中。形於外之說。內外相感而相通故也。茲特分解如下。

一.兩目得三十五分。目司視。為全局之機樞。關乎死生吉凶。富貴貧賤。壽夭勞逸。剛柔智愚各項。故達摩測量法。以兩目占全局之半。其重要可知。印堂得十分。為全局之元首。關乎死生安危。官祿人丁。謀略器量。心術善惡包括運限氣色。此為得分數之最多也。

二.中嶽得八分。關乎財產富業。疾厄根基。稟受厚薄。立身之本故也。兩眉得八分。關乎貴名壽征。子女弟兄。外庫剛柔。智慧靈巧。事業之基故也。兩顴得八分。關乎職位許可權。內外輔佐。妻妾伯叔。族戚友誼。成敗大用之關鏈故也。人中得四分。關乎子女壽征。得失船行。疾病死生。通達之要也。此為得分數之次多也。

三.天倉得四分。關乎祖業父母。行動遷移也。地庫得四分。關乎晚祿子女。水運疾厄也。水星得四分。關乎衣祿是非也。牙齒得三分。關乎壽祿人丁也。兩耳得四分。關乎智慧壽祿也。淚堂得三分。關乎子女刑克也。髮鬢得二分。關乎勞逸刑克也。法令得二分。關乎壽征兼謀也。兩腮得一分。關乎奴僕六畜也。此為百分之細則。持鑒者。當明其主因。如其輕重。用之方合法也。

測量活法詳愣第六

公篤曰。上列測量五法。業已全備。而定富貴貧賤。壽夭勞逸之形格。茲因死亡危險。傷殘牢獄。疾厄刑克而定臨年測量之法也。神彩為第一重要。即神脫。神受。神退。神定。神岔。神愁之類是也。氣色為第二重要。即黑色。赤色。紅色。慘色。枯色之類是也。厄年為第三重要。即九數七數之正厄。各形加推之傍厄。提前提後之應證厄之類是也。部位為第四重要。即某部陷弱。某部紋沖。某部痕破。某部受制之類是也。性情為第五之重要。即變更常態。反其喜憂。顛倒言語。亂其行為之類是也。如五項內有三項應之。則為死亡無救。其一項。二項。則有輕重之事實。其最重者死亡。次則危險。又次則殘廢。又次則血光傷痕。其輕者牢獄。其最輕者。刑人丁。破財產。或痼疾流連也。茲特分解如下。

一.神彩 凡神彩之變。業已凶危。加以氣色之受。為逆時令。則死亡無更改矣。如神彩之變。加以厄年之運。則九死一生之凶危也。如神彩之變。加以部位之陷。則受大破敗。毀其肌膚。殘其肢體也。如神彩之受。加以性情之反常。重則危險之傷殘。輕則牢獄之困苦也。

二.氣色 凡氣色之愛。而逆時令。業已危險。加以厄年之運。則有死亡危險之事實。輕亦傷殘破敗也。如氣色之變。加以部位之陷痕。則主危險破敗。傷殘大病。輕亦刑人丁。或牢獄拘留也。如氣色之變。加以性情之反常。則主牢獄之災。大病之厄。血光之傷。株累之禍也。

三.厄年 凡行厄年之運。本主不吉。而見驚險損失。刑克冷退。加以部位之陷痕。則主失敗之挫折。驚險之逼迫。輕則主疾厄流連。株累牽制也。厄年之運。加以性情之反常。則主誣攀之官非。錯誤之損失。顛倒之受屈。親近之欺詐。亦主血光跌打之災。湯火之咎也。

四.部位 凡部位之陷痕。本主駁雜損失。官訟刑傷。加以性情之反常。則主方寸亂而妄為。內患之同室操戈。外患之覬覦暗害。誤於醫藥之疾災。疏虞防範之刑克。而多意外之災厄也。

五.凡上列五項中。有三項之憂已屬凶危至極。如有四項之變。當然死亡無救。加重而決斷之。如有五項之變。則為屍身不全。或為死後遺累妻妾子女。蓋因不僅亡身。尚有滅門赤族之禍故也。其一項二項。則分某輕重而決斷之。至於有好有不好。則兩相乘除而加減之。此為活法之用也。

部位統率法要訣

公篤曰。部位分兩種。有氣色之名稱。而專司於氣色之用。有流年之名稱。而專司於運限之用故也。本為一年一運。即有一部位以專司之。然有統率之法。古人未經詳註。余考運至何部中。則有以何部為綱。何部為目。故有主運之正受。傍運之附帶。其法分類如下。

一.兩耳為起運之初。由一歲起。至十四歲止。左耳七年。右耳七年。女格反推。亦有順行也。定根進運又以形質而加用之。即水一火二金三木四士五之法。而定根以加推也。如左耳七年。從一歲至七歲。以天城之三歲四歲。為統率之部位。是為正受運。其餘五歲。是為傍受運。右耳七年。從八歲至十四歲。以人輪之十歲十一歲。為統率之部位。是為正受運。其餘五歲。是為傍受運。凡統率之部位。吉者倍吉。凶者倍凶。故曰正受運。其附帶之部位。吉者減等。凶者亦減等。故曰傍受運。蓋天城人輪。為統率之綱領。而有輕重之分也。

二.額部火星十五歲起。二十一歲止。其名曰火星天中日角月角天庭輔角。前四年以天中為統率之綱領。乃正受運也。火星日月角。皆傍受運也。後三年以天庭為統率之綱領乃正受運也。兩輔角皆傍受運也。凡傍受運。均以統率運為標準。統率部位可照應前後。故一部運。有三年四年者。皆取決於統率也。蓋正受運之形質。吉者倍吉。凶者倍凶。附帶之形質。吉者減半凶者亦減半。其正受傍受有加減關係。而有輕重之應證也。

三.司空為統率之正受運。即二十二歲。邊城為附帶之傍受運也。中正二十五歲。統率丘陵冢墓兩部。印堂二十八歲。統率左右山林兩部。是為初運之段落。中運之起點。其統率正受部位。可管轄附帶傍受部位也。又如統率正受之部位不吉。附帶傍受之部位雖佳。運亦駁雜不純。如統率正受之部位頗佳。附帶傍受之部位不吉。運亦平安無咎。此為連帶之補助法。其吉凶禍福。亦從其輕重而判定之也。

四.兩眉之運四年。從三十一起。三十四止。名曰。凌雲紫炁繁霞彩霞。又以繁霞之三十三歲。為統率正受之運。其它皆附帶傍受之運也。故兩眉以繁霞為轉移之樞紐。凡兩眉濃粗短濁。其運倍凶。凡兩眉清秀長棱。其運倍吉。亦有輕重關係故也。

五.兩目之運六年。由三十五歲之太陽起。四十歲之少陰止。前三年以太陰三十六為統率正受。後三年以中陰三十八為統率正受。其太陽中陽少陽少陰。皆附帶傍受之運。先為上接運。後為下交運。故也。凡兩目清奇而有威煞。充足而能潤藏。皆以統率正受之運。為事業發展之階梯。離奇遇合之機會。而倍發於附帶傍受之運。反此亦可類推。各形亦可加推。厚薄清濁。方可提前提後也。

六.中嶽之運十年。由四十一歲之山根起。至五十歲之廷尉止。而分兩段。前五年以山根為統率正受之運。精舍光殿年上壽上。為附帶傍受之運。後五年以準頭之四十八歲。為統率正受之運。兩顴蘭台廷尉。為附帶傍受之運。故中嶽十年。以山根準頭為轉移之標準。其形質豐隆勻圓。而有樑柱者。則以統率正受之運。為事實進展之關鍵。財庫之積蓄亦多。附帶傍受之運雖佳。乃其支流也。其形質陷弱尖墜。而有斷節者。則以統率正受之運。為事實破敗之關鍵。財星之損失較大。至附帶傍受之運方敗者。乃其遙應也。蓋成敗之因。在統率正受。而不在附帶傍受也。

七.人中之運十年。而分兩段。由人中之五十一歲起。至水星之六十止。前五年以人中為統率正受之運。左右仙庫食倉祿倉。均為附帶傍受之運。後五年以在虎耳之五十八歲。為統率正受之運。法令右虎耳水星。均為附帶傍受之運。故人中十年。以人中左虎耳。為轉移之綱要。凡形質合格而吉。則衣祿之享受豐足。子孫之發達可期。當以統率正受運為根據。反此。則反而類推之。又有錯前錯後之應吉凶禍福。乃清瘦露之格局。而提前也。濁厚和之格局。而提後也。不為無因。再用他法繩之可也。

八.北嶽之運十五年。由六十一歲之承漿起。至七十五歲之兩腮止。前八年以陂池之六十四歲。為統率正受之運。承漿地庫鵝鴨金縷歸來。皆為附帶傍受之運。後七年以地閣之七十一歲。為統率正受之運。右歸來頌閣奴僕宮兩腮。皆為附帶傍受之運。故北嶽十五年。以陂池地閣。為重要之關鍵。既無疾苦。又無煩惱。其附帶部位雖弱。而亦無咎也。凡統率部位陷弱而不足。其事實倍凶。人丁災疾而冷退。官非牽制。受累受屈。其附帶部位雖佳。而亦見弱點也。其提前提後。則根據形質而推論之可也。

九.地支之運二十四年。由子位之七十六歲起。至九十九歲止。則以子位七十六。七十七。卯位八十二。八十三。午位八十八。八十九。酉位九十四。九十五。皆為統率正受之運。其醜寅位。辰已位。末申位。戌亥位。皆為附帶傍受之運也。蓋子午卯酉為四正。乃轉移之關鍵。統率之綱領。其輕重亦如上所述也。凡統率部位合格而有餘。其事實倍吉。人口喜慶而平安。身心安泰也。其附帶傍受之部位不足。亦無妨害也。凡統率部位陷弱而不足。其事實倍凶。人口財源而見損。身心憂愁也。加推與提前提後。均如上例之法也。

《公篤相法》下篇卷十二相關內容

周公解夢大全查詢

相關解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