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理玄機探秘》第03章 插曲一
第03章 插曲一
第一節、頭胎兒女陰陽揭密
人是大自然中一切生命的精華,人的延續就是自己的子女。人稟五行而生,順五行而長,適五行而變。然而,人的八字五行,沒有能脫離得自然五行了的。因為它是自然五行發展到一個階段的記錄,它既有先天軌道的痕跡,亦有後天軌跡的趨勢。此處的“先天”同樣指生命固有的趨勢,是不可改變的。“後天”是指用人的控制力改變的(可以與不可以是相對的)。後天改變有內部控制力和外部控制力。比如說,現代人自己不願多生育,就是內部控制力,計畫生育階段政策不允許多生,就是外部控制力。但是頭胎兒女陰陽,應該說幾乎是沒有這些控制力的(有一般情況當然存在特殊情況。所以頭胎兒女陰陽應該說主要是由先天因素所決定的。或者頭胎兒女陰陽是命中注定了的,由筆者判斷頭胎兒、女性別的準確率可以得到證明。
以前的命理書中,幾乎都有關於頭胎兒女陰陽的看法,但準確率極低。這是因為他們沒有(或根本不願意)說出命理上的關鍵點。如“男命時乾克日乾,頭胎為陽”既有應驗的,也有不應驗的。但是,一個有科學頭腦的讀者,決不會因為有不驗的情況就放棄對它的研究,更不會去妄加批駁。我們不妨從應驗了的例子中去分析總結其實質性的決定因素到底何在。首先,男為陽,女為陰,旺為陽,衰為陰,……。而且旺不會久旺,衰不會久衰,陰與陽,陽與陰總是在交替變化著。其次,可根據植物的生命規律來分析比喻。我認為陽為果,陰為花,自然界隨時可見的植物都存在“繁花素果”之觀象。即素藤多結果實,肥藤卻多開花(詳見後面筆者論文《論八字的繁花素果現象》),那么同樣屬於大自然的人的生命觀象豈能例外呢?分清兒女陰陽,首先就要把“繁花素果”現象作為看兒女陰陽的總體之象。
古今命理書中,一直是男以七殺為兒,官星為女,這是為何呢?在筆者看來,因為官殺都是克制日主的,只是克制的程度不同。七殺與日主是同性的,官星與日乾則是異性相剋,顯然同性相剋比異性相剋厲害,克的厲害就能使身更“素”。再用“繁花素果”現象一對照,當然是以七殺為兒,官星異性為女。又因食是制殺的,官怕傷的,所以食,傷蜀強也可用來參斷。
總之,男以七殺為兒,官星為女。將八字原命局中的官與殺的旺衰,反覆較量就是判斷男命兒女陰陽的根本方法。同樣道理,女命以食神為女,傷官為兒;又因印製傷,梟奇食,所以將八字命局中的食、傷的旺衰反覆較量,就是判斷女命頭胎兒女的根本(印梟參斷入也是因為食傷。不過較量旺衰時,“繁花素果”現象是大前提,較量旺衰也是經過生克方法處理後的實際旺衰。
概括地說,有下面幾個步驟:
1、將“繁花素果”的總象了於胸中;
2、男命將官星與七殺的旺衰反覆較量,必要時可用食、傷參斷;
3、女命將食神與傷官的旺衰反覆較量,必要時可用正偏印來參斷;
下面有例為證。
例一、
男命:辛 丁 乙 己
卯 酉 醜 卯
女命:乙 乙 癸 丙
未 酉 未 辰
這是一對夫妻,從男命看,辛金為兒,由於兩卯沖一酉,動辛之根,又丁火蓋酉之頭,克辛有力,己土坐卯,隔乙木,無力救年乾之辛,醜酉半合又不化。所以辛金七殺雖有實無,另外卯時等因素使日主變旺,即有“繁花”之象,故只生兩個女兒。從女命看,食神乙木兩透兩藏,乾支不見一點甲木傷官,故稍作比較就有食神比傷官旺的結論,所以頭胎二胎該是陰。
例二、
男命:丙 丁 己 壬
午 酉 卯 申
女命:庚 己 戊 壬
戌 卯 戌 戌
這也是一對夫妻。從男命看,乙木七殺為兒,局中無甲木只有乙木。由於卯受酉、申夾克,所以還不能馬上下結論,再看食神與傷官,顯然酉金有丁蓋頭,午火克,申中庚金有壬水護衛,所以傷官勝過食神,再回頭較量甲、乙木官星七殺,終因有卯無甲,究竟是七殺較強於官星,頭胎為陽。實際頭胎是生兒,事實說明僅看日乾與時乾的關係,定論頭胎兒女陰陽決非完全正確。從女命看,一庚三辛,傷多於食,又由於壬水可泄庚金之氣,地支辛金反而可得戌土之生,故較量庚辛終是傷多於食,所以頭胎為陽。
例三、
男命:辛 丁 乙 庚
醜 酉 卯 辰
女命:壬 丁 甲 甲
寅 未 子 戌
這還是一對夫妻,從男命看,官殺兩透,官多也作殺論。並且乙木日乾屬弱,所以有“素果”之象,故頭胎為陽。從女命來看,一丙三丁,顯然傷官旺於食神,有人說丁壬合,傷官丁火有傷,其實丁壬化木,木又生火。所以到底還是丁火旺於丙火,何況壬在丙之上,丙火難出頭,故頭胎為陽。實際情況命主86年生一對雙胞胎兒。
例四、
男命:辛 庚 庚 丁
醜 寅 辰 亥
女命:辛 癸 癸 壬
醜 巳 亥 戌
這對夫妻,其中男命丙火藏在月令,透丁在時乾。丁火官星與丙火七殺的強弱還是難辨。但顯然皆是身旺,即是肥藤,用“繁花素果”現象,必頭胎生女。但全面權衡,由男命看,較量丙丁,一藏一透,又寅與亥合,對於丙丁影響不大。為了慎重起見,再將壬水與癸水比較,壬水旺於癸水。再由壬旺於丙的結論,推理到丙丁上去,到底丁旺於丙,故頭胎為陰。由女命看,較量甲、乙,雖然八字中有甲無乙,但巳亥沖,金多無火,故甲木受克嚴重。實際情況是命主生一對雙胞胎,並且是一兒一女,頭胞女順利,後胎兒危險。
例五、
男命:庚 己 庚 戊
辰 醜 辰 寅
此男命日時支兩藏乙木皆被天干庚金所克合,但時支卻見偏財。實際情況是命主無妻,相好之女子比比皆是。兒女呢?當然也就沒有正式的孩子,只因時上寅中丙火為七殺為兒,所以命主眼下哺養一個侄兒。可見有妻才有兒,斷頭胎兒女陰陽,也不得不考慮這一點。
斷頭胎兒女陰陽,男以官殺較量,女以食傷較量,兼看“繁花素果”現象可以百中百發,但“較量”二字談何容易。特別是遇上有合、沖等特殊組合關係的八字,用者不可大意,例如:
例六、
男命:壬 癸 戊 壬
午 卯 寅 戌
此男命日乾戊土,以甲木為兒,乙木為女。甲,乙各-重藏在地支寅卯之中。那么甲、乙木孰強?必須看相互之間的生克制化,刑沖合害的總結果,這就是反覆較量。
若想一看便知,那不是一件容易事。因為此造寅午戌合局的力量,大於卯戌之合,所以甲木被合,力量減小,卯又是月令,所以乙木旺於甲木,故頭胎為陰。此造前面分析過,戊日乾孰弱,似乎與“繁花素果”矛盾。其實此造壬、癸水,財星三透。財為養命之源,用植物比喻,肥料太足,也容易使果實難結成而只開花。這一點在後面《論八字的繁花素果現象》一文中有詳論。實際命主先連生四胎女,第五胎是兒夭折,到第六胎才於壬子年得-兒。
例七、
男命:壬 丁 丙 丙
寅 未 辰 申
丙日乾,壬為七殺,癸為官星,看似壬水透而且長生於申,申之藏水又是壬。但丁壬一合寅申一衝,壬水頃刻化為烏有,實際是癸水旺於壬水。再結合身旺為繁花之象,所以肯定頭胎為陰。(實際只有一個女兒)
例八、
男命:癸 戊 壬 丁
卯 午 寅 未
壬日乾,戊為七殺,己為官星。較量戊己土,不僅己土旺於戊土,而且癸與戊相合,財星又重。所以頭胎為陰。己卯年,卯未合進入命局,己克癸水,戊土反而有力,故又生一兒子。
例九、
女命:辛 乙 甲 甲
醜 未 子 子
甲日乾,女命以丁火傷官為兒,八字中獨有未中一重丁火,沒有丙火食神。如果不作實際量衰較量,定然認為丁旺於丙。其實不然,醜未沖,丁火正受癸水之克,豈能說丁一定旺於丙。再看甲木天干得甲乙相助,地支得氣,故身旺。所以頭胎兒難載,老大是女。
例十、
男命:丙 丁 壬 癸
午 酉 午 卯
女命:己 己 乙 庚
酉 巳 巳 辰
此對夫妻,從男命看,己土官星為女,午中己土不會被傷。再者火為財,天干兩透,地支兩重,財較重。所以頭胎為陰,與事實相符。從女命看,乙日乾丙火傷官為兒,月支巳火被合,但日支巳火卻無傷。顯然丙火旺於丁火。較量食與傷絕對是傷官旺於食神,那么豈不頭胎生兒?但只要結合“繁花索果”現象來分析比較,我們可看出此女命:
l、財多(戊己土為財,己土兩透,時辰又為土)決定生女。
2、身旺(乙木以辰中乙木為根,生在己月正是枝繁葉茂。詳見《論乙木的旺衰》論文)決定生女。
3、丙比丁旺,決定生兒。
生女條件多於生兒,所以頭胎生女。與她頭胎生女相符。此例說明推斷時要反覆較量,用各種因素綜合判斷,才能真正百發百中。
以上命例皆是我身邊的真實記錄,需要研究的讀者可親臨對照,下面是一組斷頭胎兒女陰陽的訓練題(附有答案):
1、
男命:壬 甲 丙 己
子 辰 申 亥
2、
男命:辛 庚 戊 癸
醜 子 戌 亥
女命:辛 庚 庚 庚
亥 子 午 辰
女命:庚 戊 壬 丁
子 寅 辰 未
3、
女命:辛 辛 辛 戊
醜 亥 亥 子
4、
女命:丙 丙 庚 乙
午 申 申 酉
5、
男命:己 戊 戊 癸
酉 辰 寅 亥
6、
男命:丁 癸 庚 庚
酉 卯 寅 辰
7、
男命:丁 辛 癸 丙
酉 亥 巳 辰
8、
男命:乙 辛 丁 己
巳 巳 卯 酉
9、
女命:甲 丙 戊 壬
午 寅 申 戌
10、
男命:甲 己 庚 戊
午 巳 戌 寅
11、
男命:己 乙 庚 戊
酉 亥 寅 寅
12、
男命:庚 戊 壬 辛
子 寅 午 亥
12、
男命:壬 己 戊 壬
子 酉 午 子
14、
男命:壬 癸 戊 壬
寅 醜 辰 戌
答案:
1、兒。2、兒。3、兒。4、女。5、兒。6、女。7、女。8、女。9、兒。10、兒。1l、兒。12、女。13、兒。14、女。
第二節、父母去逝先後規律
男命以偏財為父,正印為母;女命以正財為父,梟印為母;父母先去逝或後去逝可遵下面口訣:
1、男命(或女命)將偏財(或正財星與正印(或偏印)星反覆較量,實際弱者,先去逝。
2、父、母星嚴重受克(克,包括所有的刑沖合等危害)者先去,只弱而難受其傷者後亡。
3、父、母星太旺,又先行生旺運者先去逝。(如果實際旺衰的程度能百分之百的掌握準確,那么根據上面三點來判斷定然萬無一失)。
同胞兄弟的父母去逝的先後無疑是一樣的。那么在各人的八字中,父母星的旺衰或受克程度在較量後的實際結果理當有相同的結論。是否真的如此昵?請看下面實例,
例一、男命
①壬 癸 戊 壬
午 卯 寅 戌
②癸 壬 丁 辛
巳 戌 未 亥
③辛 庚 戊 癸
醜 子 戌 亥
以上三個男命為同胞三兄弟,①和③日乾都是戊土,壬水偏財為父,丁火正卯為母。較量壬水與丁火的旺衰,強弱及受克程度,①③丁火皆藏在戌庫之中,雖然天干地支水不少,但柱中無辰土沖戌,因而水多難以傷丁。再看偏財壬水,①天干三透明比為強,戊土能克壬水合癸水但一時去不盡天干強水。③中壬水得祿於亥,且有亥子醜會水局,水更旺。天干只有戊癸合(合中有克)。所以父母都高壽。但畢竟有-個先去逝。
看①命造於戌運限(56--64歲;③命造於戊運限(32--40歲皆為戊土當旺,克合壬癸水有力結果98年戊寅父先去逝。再從大方向上看看①③兩造中確是丁火幽長,壬癸水反而都受到戊土的之合克,即經反覆較量方知偏財受傷超過正印,所以母親80歲依然健在。
再看②命造,丁日乾,辛金偏財是父,甲木正印是母。辛金透乾遭丁火克之,戌中辛金也被未土刑克。而正印甲木藏在亥中,雖然弱,但亥時源遠,能化金生甲木。所以②命造一樣反應平時母親身體多病,結果卻是父去逝在先。
例二、下面兄弟三人八字中也均有-個共同的信息,即偏財星的實際旺衰弱於正印。
男命①甲 壬 己 乙
午 申 未 亥
己土日乾的偏才是癸水,丙火為正印,原命局中兩者皆無,那么透出的壬水正財代表父親,地支所藏的丁火偏印為母親,較量壬水與丁火的旺衰強弱,壬水透出天干,遇木土交戰壬水最不安全,相反,地支丁火難受水克,天干無金,使得水無源而木不受傷,最終丁火幽長於壬水,所以77年(丁巳)先去父,96年(丙子)再去母。
男命②壬 甲 丙 壬
寅 辰 申 辰
日乾丙火生在辰月,土當令,火進氣。但因壬水兩透,地支申辰拱水,且濕土晦火,所以日乾終是偏弱。較量偏財庚金與正印乙木旺衰,寅沖申,丙蓋頭,再遇丁巳年三刑齊全,火最旺,當然庚金難有生機。相反乙木生在三月,天干透甲。《滴天髓》云:藤蘿系甲,可春可秋。所以終究印旺於財。也是先去父,後去母。
例三、男命
①戊 甲 壬 辛
申 子 戌 醜
②辛 丁 乙 庚
醜 酉 卯 辰
男命①日乾壬水,丙火偏財不見。正財丁火藏於戌庫之中,只因醜戌臨近相刑融合,日乾借申子半三相全之旺水,隨時可以切入戌庫之中。所以丁火不僅受克,而且嚴重。而辛金正印坐醜土,天干地支土金皆旺,最終正印旺於偏財。男命②乙日乾,土為財,水為印,地支卯酉沖戰,土最遭殃。而癸水正印藏於醜辰之中,八字之中不僅無未、戌之沖,而且遇酉字來合金生水,所以水雖弱而源遠流長。可見弟兄兩造的正印旺於偏財。其結果,97年去父,母親健在。
例四、
男命:生於1957年2月18日辰時
乾造:丁 癸 庚 庚
酉 卯 寅 辰
大運:壬寅 辛丑
木為財星太旺,初運又行水木運,時乾庚金透出,先天就有克父之玄機,所以寅運父親有災,實際丁未年去父,母親85歲依然健在。
本章作業題:
①乾造:丙午 庚子 癸丑 丙辰(1)父先去
②乾造:丙午 丁酉 己卯 壬申(2)母先去
③乾造:辛丑 庚寅 庚辰 乙亥(3)父先去
④乾造:壬寅 癸丑 戊辰 壬戌(4)父先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