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本用神命理學:附論
附論
合喜與合忌
滴天髓曰:不管白雲與明月,任君策馬朝天闕。
日主乘用神而馳驅,無私意牽制也。用神隨日主而馳驅,無私情羈絆也。足以成其大志。是無情而反有情也。
又曰:出門要向天涯游,何事裙釵恣意留。
本欲奮發有為者也,而日主有合,不顧用神,用神有合,不顧日主,不欲貴而遇貴,不欲祿而遇祿,不欲合而遇合,不欲生而遇生,皆有情而反無情。如有裙釵之留,不能成其大志也。
神峰曰:壬逢己土欲為官,卻被青陽起訴端。按青陽者,乃甲木也,引誘合將真貴去,致令受祿萬千般。
又曰:壬水相逢陽土時,心懷忿怒起爭非,忽然癸妹來相助,合在凶頑不見威。
上述滴天髓與通考幾則,皆論喜神不宜合。其理與忌神宜契約。然則喜神有合壞,亦有合好。如己土取為用神,逢甲木之忌神,若生春令,甲旺己衰,猶夫家興旺,豈能從妻,而已反隨夫。失去用神之力,此為合壞。若生夏令,甲衰己旺,猶夫家冷落,則化土從妻。反助用神。是合之更佳。如滴天髓以為用神與日主無合可以遊行天涯,成其事業,理亦不足。莫非成大事業者,皆無妻室也。不過有賢有不賢耳。倘遇姤合,則酒色昏迷,難伸其志矣。聞有貴族之甲午年,乙亥月,庚辰日,己卯時,據云宋子文先生造。官印取用,其取用之法,已載冬金論中。依滴天髓之法,日主與用神皆不宜合,豈知庚逢乙合,己逢甲合,以此類推,日主與用神合亦不忌矣。則何理裙釵恣意留之言,虛而不實,是否宋先生真造,吾未盡知也。
滴天髓之反局論
君賴臣生理最微,兒能救母泄天機,母慈滅子關頭異,夫健何為又怕妻。
木君也,土臣也。木浮水泛,土止水則生木。木旺火熾,金伐木則生火。火旺土焦,水克火而生土。土重金埋,木克土則生金。金旺水濁,火克金則生水。皆君賴臣生之謂也,其理最妙。
木為母,火為子。木被金傷,火克金則生木。火遭水克,土製水則生火。土遇木傷,金克木則生土。金逢火鎔,水克火而生金。水因土塞,木克土則生水。是皆兒能生母之謂也。
水能生木,水旺則木漂。木能生火,木旺而火熾。火能生土,火重則土焦。土能生金,土多則金埋。金能生水,金旺則水濁。皆母慈而滅子也。
木夫也,土妻也。木雖旺,土生金而克木。水雖盛,火生土而克水。火土金亦然。是則夫健怕妻之謂也。又有烈火水逢而生土,寒金逢火而生水。火焚木而水竭,土滲水而木枯之類。皆為反局之論。學者可細察其意義。本書生克論中已詳述,然滴天髓之書,此篇文字為最玄妙,故亦錄之,以貢獻學者之參考。
上述木者,唐君也。水者,則天也。土者,薛氏也。滅其母而存唐室,乃忠臣也。皆文人賣弄筆墨,總之水漂木浮,土克水而存木,得救援之力。土豈能生木,猶臣無生君之道也。兒能生母者,不過傷官食神制煞之道。假如火來克金,不定要水來救,亦有化與合之法。或用傷食,亦不能作生字。應當救字論。世上只聞有救母,未聞有生母也。論母慈滅子之法頗多。如水災滅禾稻,火火而土焦,土多則金埋之類是也。亦須看節氣為標準。木多火旺而不滅,金多水濁而不亡。夫健怕妻之論,無非城頭土抬棺材,大盤轉之法。不過官煞制身,若以認真子殺父而助母,豈有此種滅倫事也。父母不和,子為和解,是近於理。惟其合局一則,合有宜不宜,合多不為奇之論。則近理矣。
神峰蓋頭說與天髓戰局之兩較
神峰蓋頭說述略一
何以謂之蓋頭也。如人一身外露之頭,為一身之端。頭與面相連,耳目品鼻在焉,其下則四肢肚腹也。身上偶有不善之處,尚可以衣服飾之。苟若頭面有損,則露出於外,不若肚腹四肢內藏之物。為害輕。大抵人之八字亦然。天干四支頭面也。地支肚腹四肢也。支內藏物,乃藏腑也。如肚腹秀氣發出頭面上來,猶其相之眉目清秀。乃謂好秀氣。若其面貌不揚,瘡疣雜出,例如八字忌傷官,若傷官藏支內,尚有衣服掩飾之。若露出天干,則頭面上見了,便不好也。
天髓戰局論述略二
其書曰:天戰猶自可,地戰急如火。幹頭甲遇庚,乙見辛。謂之天戰。若得地支純靜者無害。地支如遇寅遇申,卯見酉,謂之地戰,則乾不能為力。其勢凶頑。若甲寅乙卯而遇庚申辛酉,謂之天地交戰,其凶更無疑矣。
以上兩則,依神峰而言,則天干為頭面,或有不善之處,難於遮蓋。其利害為重。地支為四支肚腹,稍有不善,可衣服掩飾,其利害較輕。依天髓而言,天干猶自可,利害則輕,地戰急如火,利害為重。各有其理,但於學者,究以何說為定,則難明矣。惟有用神為把握,或用神透出天干,又或用神在地支,觀傷用神之害重輕為決定。
又有神峰動靜說,較上述尤為近理。附述大略,以作參考。其理天干主動,屬陽為男,地支主靜,屬陰為女。以動攻動,以靜攻靜,為有勢,禍害則大。如運上天干甲木,但能攻命中天干之戊土,不能攻支中所藏之戊土也。但有震驚之勢。地支攻地支,以女敵女為有力。如運上申金,只能攻八字中之寅木,不能攻天干之甲木,亦屬虛驚。察其意義,與幹頭說同,而與戰局論異。蓋此法亦重乾支交戰。如在命中,曰內外交戰為禍大。若運逢庚申,戰命中之甲寅,不能作乾支交戰論。按每運一字,如行申運來戰命中寅木,又不涉運上庚金及命中之甲也。此種理由,宜表明,勿使學者如墜五里霧中。如是則天戰與地戰,禍之大小,亦得明顯矣。
滴天髓曰:強眾而弱寡,勢必去其寡。強寡而敵眾,勢在成乎眾。
又曰:強寡而敵眾者,喜其強而助強者吉。強眾而敵寡者,惡敵而敵眾者滯。
此論未必盡善。蓋命之去留法,與病人用藥無異,邪氣強,正氣弱,且補其正氣之不及。若再去其寡弱,則殆矣哉。凡談命總訣,他強我弱而扶我,我強他弱而扶他。八字本欲偏枯,行運補其中和。以上兩側,惟喜強而助強者吉之句,謂最佳也。
三命通會曰:晦氣者,乃不明之象。昏昧之道也,即甲己乙庚之例,以合則晦也,日乾與時乾不宜與太歲元天元合,合則名為晦氣。又要分日乾合太歲與太歲合日乾,如甲日己年之例與己日甲年之類是也。甲合已災重,已合甲災輕,歲位近者災重,遠者災輕。如歲在日前五辰而遇合,謂之太歲入宅,晦氣臨門,主災厄。
神白經論晦氣日輕時重。更見人元旺,則主門戶眷屬之災。死絕並沖,主身災。若在地支六合,謂之鴛鴦相合,主好事相近。若干支俱合,主添進人口。得吉神同位,士人宜見官奏薦文書之喜。若相憎,則主有離別之苦。若有相刑之位,更處體囚,主本身災禍。若在六害之位,主小口有疾,或奴婢走失之惱。若在日時宅墓之位,主門戶不寧,及陰人為撓。有懷妊者,產後必有不寧之象。利在女,不利在男。生男則母子之中,必有一失。歲君與大運合亦同論。論乾支相合,本書亦已概述,無論其刑害,應好應壞,本不摘而錄之。蓋通會有天元合,亦云晦氣流年,神白經以地支六合為有用,主好事云云。究有幾分應驗,是以並錄如上,以資試驗。
窮通寶鑑之五星論
始觀其五行於四季之發用,頗近用神之法。若再用變通功夫進行,完全一條用神正路。不意逐月理解則不親切。惜哉。略述春秋之木一二則,以貢獻學者。
木生於春,余寒猶有,喜火溫暖,則無盤屈之拘。藉水資扶,而有舒暢之美。春初不宜水盛,陰濃則根損枝枯。春末則陽氣煩燥,無水則葉摘根乾。是以水火二物,既濟方佳。土多而損力,土薄則財豐。忌逢金重傷殘克伐,一生不閒。設使木旺,得金則良,終生獲福。
夏月之木,根乾葉燥,盤而且直,屈而能伸。欲得水盛而成滋潤之力,誠不可少。切忌火旺而招焚化之憂,故以為凶。土宜在薄,不可厚重,厚則反為災咎。惡金在多,不可欠缺,缺則不能琢削。重重見木,徒以成林,疊疊逢華,終無結果。
秋月之木,氣漸淒涼,形漸凋敗。初秋之時,火氣未除,猶喜水土以相滋。中秋之令,果以成實,欲得剛金而修削。霜降後不宜水盛,水盛則木漂。寒露節又喜火炎,火炎則木實。木多有多材之美,土厚無自任之能。
冬月之木,盤屈在地,欲土多而培養。惡水盛而忘形。金雖多不能克伐。火重見溫燥有功。歸根復命之時。木病安能輔助,須忌死絕之地,只宜生旺之方。
三春甲木
春月之木,漸有生長之象。初春猶有餘寒,當以火溫暖,則無盤屈之變。土多成克,有損精神。重見生旺,必用金削,可成棟樑。春末陽壯木渴,藉水資扶,則花繁葉茂。初春無火,增之以水,則陰濃氣弱,根損枝枯,不能華秀。春末失水,增之以火,陽氣大盛,燥渴相加,枝枯葉乾,亦不華秀。是以水火二物,要得時相濟為美。
正月甲木,尚有餘寒,得丙癸透,富貴雙全。癸藏丙透,名寒木向陽,主大富貴。倘風水不及,亦不失儒林俊秀。如無丙癸,平常人也。
或一派庚辛,主一生勞苦,克子刑妻,再支會金局,非乏即貧。如無丙丁,一派壬癸,又無戊己制之,名水泛木浮,死無棺槨。
如一派戊己,支會金局,為財多身弱,富屋貧人,終生勞苦,妻晚子遲。或無庚金有丁透,亦屬文星,為木火通明之象,又名傷官生財格,主聰明雅秀。一見癸水傷丁火,但作厚道迂儒。
或柱中多癸,滋助木神,傷滅丁火,其人奸險梟雄,曹操之徒,言清行濁,笑裡藏刀。若庚申、戊寅、甲寅、丙寅。行金水運,中進士。
或甲午日庚午時,此人必貴。但要好運相催,不宜制了庚金丁火。
或支成金局,多透庚辛,此又不吉,號曰木被金傷,若無丙丁破金,必主殘疾。或支成火局,泄露太過,定主愚懦,常有啾唧災病纏身,終有暗病。支成木局,得庚為貴,無庚則凶,若非僧道,男主鰥孤,女主寡獨。
正二月甲木,素無從財從煞從煞從化之理。支成水局,戊透則貴,如無戊制,不但貧賤,且死無棺木。故書曰:甲木若無根,全賴申子辰,子得才煞透,平步上青雲。
凡三春甲木,用庚者,土為妻,金為子。用丁者,木為妻,火為子。總之正二月甲木,有庚戊者上命。如有丁透,大富大貴之命也。
二月甲木,庚金得所,名羊刃駕煞,可雲小貴,異途顯達,或主武職,但要財資之。柱中逢財,英雄獨壓萬人。若見癸水,困乎才殺,主為光棍,重刃必定遭凶。性情橫暴。書曰:木旺宜火之光輝,秋闈可試。木向春生,處世安然有壽。日主無依,卻喜運行才地。
三月甲木,其氣相竭。先取庚金,次用壬水。庚壬兩透,一榜堪圖。但要運用相生,風水陰德,方許富貴。或見一二庚金,獨取壬水。壬透清秀之人,才學必富。
或天干透出二丙,庚藏支下,此斧鉞無鋼,富貴難求。若有壬癸破火,堪作秀才。
或柱中全無一水,戊己透乾,支成土局,又作棄命從才,因人而致富貴,妻子有能。
或見戊己,及比劫多者,名為雜氣奪才,此人勞碌到老,無馭內之道。女命合此,女掌男權,賢能內助,若比劫重見,淫惡不堪。
或支成金局,方可用丁,不然,三月無用丁之法。惟有先庚後壬取用。
書曰:甲乙生寅卯,庚辛幹上逢,南離推富貴,坎地卻為凶。此之謂也
三秋甲木
三秋之木,木性枯槁,金土乘旺,先丁後庚,丁庚兩全,將甲造為畫戟,七月甲木丁庚兩透,科甲定然。庚祿居申,煞印相生,運行金水,身伴明君。或庚透無丁,一富而已。或丁透庚藏,亦主青衿小富。或庚多無丁,殘疾病人。若為僧道,災厄可免。或四柱庚旺,支內水多,不作棄命從煞。見土多可作從才而看。
庚多無癸,而壬水多,戊己亦多,此則專用一些丁火,方可制金以養群土,此命大富。丁藏富小,不顯。丁露定作富豪。得二丁不坐死絕,必然富貴雙全,即風水不及,亦可富中取貴,納粟奏名。
或癸疊疊制伏丁火,雖滿腹文章,終難顯達。得運行火土破癸,略可假就功名,歲運皆背,刀筆之徒。
支成水局,戊己透乾,制去癸水,存其丁火又可雲科甲,但此等命,主為人心奸巧詐,好訟爭非,因貪致禍。奸險之徒,決非安份之人也。
七月甲木,丁火為尊,庚金次之,庚金不可少。火隔水不能鎔金,故丁火鎔金,必賴甲木引助,方成洪爐。若有癸水阻隔,即滅丁火,壬水無礙,且能合丁,但須見戊土,方可制水存火。
八月甲木,木囚金旺。丁火為先,次用丙火,庚金再次。一丁一庚,科甲定顯。癸水一透,科甲不全。丙庚兩透,富大貴小。丙丁全無,僧道之命。丙透無癸,富貴雙全。有癸制丙,尋常之人。支成火局,可許假貴,戊己一透,可作富翁。
或支成金局,乾露庚金,為木被金傷,必主殘疾,得丙丁破金,亦主老來暗疾。或支成木局,乾透比劫,反取庚金為先,次用丁火。
九月甲木,其性凋零,獨愛丁火,壬癸滋扶,丁壬癸透,戊己亦透,此命配得中和,可許一榜。庚金得所,科甲定然。
或見一二比肩,無庚金制之,平常人也。倘運不得用,貧無立錐。一命:甲辰、甲戌、甲辰、甲戌、身伴明君,富貴壽考,此為天元一氣,又名一才一用。遇用才專取己土。或見庚金,可許入泮,白手成家。用火者,木妻火子,子肖妻賢。
或四柱木多,用丙用丁,皆不足異,專用庚金為妙。凡四季甲木,總不外乎庚金。譬如木為犁架,欲疏季土,非庚為犁刀,安能疏之乎。雖用丙丁,癸庚決不可少也。九月卻不取土妻庚子,當取水妻木子。凡甲木多見戊己,定作棄命從才而看。從才格,取火妻土子。
或見一派丙丁,傷金太過,假道斯文,有壬癸破去丙丁,乃技藝之流。無壬癸破火,支又成火局,乃為枯朽之木,有庚亦何能為力,定作孤貧下賤之輩,男女一理。
或有假傷官,得地逢生,此正合甲乙秋生貴元武之說,用水制傷官者,以金為妻,水為子。或丁戊俱多,總不見水,又為傷官生財格,亦可雲富貴,此格取火為妻,土一命:庚申、丙戌、甲申、壬申時,此主功名顯達,有文學。若無庚丙年月,又無火星透乾,雖曰好學,終困名場。
九月甲木,專用丁癸,見戊透必貴。如戊戌、壬戌、甲子、甲申,支成水局,乾有壬水,有立貴元武之說。配得中和,一榜之命,家計豐足。但庚丁未透,不能館選。
總觀寶鑑之五星論,與逐月愛憎有不符之處。與民眾八字,命運有幾成符合。是否合於五星論中,或合在逐月愛憎之法,未曾指明。觀其意,重在逐月愛憎法。依理須要聯絡一氣,則稱佳作。或十有八之合於行運,亦堪稱妙文。請諸同志試之。又觀其妻子之道,有印綬為妻,比肩為子者,又有比劫為妻,傷食為子者。莫明其妙。並請學者詳察之。其理若何。人之子息多寡及賢愚,從此法而決定乎。或五行所愛之字為妻子乎。若以五行所愛字可作妻子,竟將用神作妻子更妙也。總之子無生父之道,或父有難而子來救,方成人道天理也。
子平真詮摘論
友人有攜來沈孝瞻先生著作命理三十九論一書,閱之即是子平真詮。余觀其大略,始則氣質之論,筆法奧妙,所以學者每有視為無上之至寶也。余也贊其文字之妙。可謂冠於群書。驗否雖無事實證明,亦苦心之著作矣。觀其後文,理論各節,皆平淡性質,不能聯絡一氣,惜乎哉。觀其各節,與本書有同意處,亦有異處。本書重於用神,真詮以格局為主。依其定用神之法,不能完善,略述幾句於後,以貢獻學者之討論。今先敘十乾氣質。以陽為陽,以陰為陰,如甲乙者,陽與陰也。甲者乙之氣,乙者甲之質。在天為生氣,而流行於萬木者,甲也;在地為萬木,而承滋生氣者,乙也。又細分之,生氣之散布者,甲之甲,而生氣之凝成者,甲之乙;萬木之所以有枝葉者,乙之甲,而萬木之枝枝葉葉者,乙之乙也。方其為甲,而乙之氣已備;及其為乙,而甲之質乃堅。有是甲乙,而木之陰陽具矣。何以復有寅卯者,又與甲乙分陰陽,天地而言之者也。甲乙之陰陽,木之行於天而為陰陽。以寅卯分陰陽,則寅卯陰木之存乎地而為陰陽。以甲乙寅卯而統分之,則甲乙為陽寅卯為陰。以此諸論,皆平淡者也。惟其氣質之變化,散布凝成之法,與大眾不同。先以甲在天,乙在地,後以甲乙在天,寅卯在地。在天在地,皆是變化之道。有影無形,人雖不見,無論其事之虛實,其文法則佳妙。
又有長生之法,與本書不同。本書分旺弱,以入用神之道為根據。彼則以氣質循環而推移,其理陽生則陰死,即以甲乙而論,甲為木之生氣,流行於萬木者,是乙為木之質,木之枝葉。授天之生氣以生者,是故生於午,而死於亥。夫木當亥月,正枝葉剝落,內之生氣已收藏充足,可以為來春發泄之機。此其所以生於亥也。木當午月,正枝葉繁茂之候,而甲何以死。卻不知外雖繁盛,而內之生氣發泄殆盡,此其所以死於午也。乙木反是,午月枝葉繁盛,即為之生,亥月枝葉剝落,即為之死。以質而論,自與氣殊也。以甲乙為例,余可知矣。云云。若甲之布氣在寅卯之月,為最能生髮。若以氣言,乃無形之物,誰能見之。就其事實而論,乙之質生午,枝葉正在繁密。繁密者,正茂盛時代也,莫非陰物逢長生。較諸祿旺更強乎。若是則五月乙木當強過正二三月,八月丁火當旺於四五月,土月辛金,又強於七八月之辛金。二月癸水,勝於十月十一月矣。天下安有是理乎。若以旺極為長生,一月之木,的確最榮華。然八月丁火又如何,誰不知最無精神也。所以真詮之書,氣質文法雖佳妙,論其事實,卻不符本書長生論中。亦經解釋,然乎否乎,質之高明,惟其筆法可謂絕妙。觀其後文應驗章,似乎牽強。此書格局與用神並推法。
以用神專求月令,而以四柱配之,以推成敗。何謂成。如官逢財印,又無刑衝破害,是官格成也。財旺生官,或財逢食生,而身旺帶印,或財格帶印,而位置妥適,兩不相剋,財格成也。印輕煞透,或財官印兩生,或官印兩旺而傷官泄氣,或印多帶財而財逢根輕,印格成也。食神生財,或食帶煞而無財,棄食就煞而透印,食格成也。
又有用神之變化法。如乙生申月,透壬化印,而有戊透,則財能生官,印逢財而退位,雖通月令,格成正官,而印為兼格。癸生寅月,透丙化財,而又透甲,格成傷官,而戊官忌見。丙生寅月,午戌會劫,而又或透甲,或透壬,則仍為印綬格而不破。是故八字非用神不立,用神非變化不可云云。觀以上三則,即為該書用神變化之要法。至於格局,無把握可言。試觀各書,皆有貴格排立其間,各出一理。若此則普天之下,儘是貴格矣。甚至假八字,亦能作貴格看。如某書載潘復造。癸未、癸未、庚午、戊寅。月上癸水從戊而化,年上癸水滴水熬乾云云。癸未年何有癸未月,可知格局完全不可靠也。若以用神之道,要命運相符合。命學者雖非神仙,研究用神一路,十中七八。總須應驗。若癸生寅月,透財透傷,為傷官格,走傷官運,成敗如何。惟丙生寅月,支會三合劫財之局,而透甲或透壬為印格。或煞生印,稍近於理。初交立春時,遷運或有相合,若近二月,鯇運不及煞運之美也。總之定格定用之法,各出其理,應驗多者,其理愈近。乃為最正之道。
觀此書所載古人八字,如葛參政造:壬申壬子戊午乙卯,作為財旺生官格,為貴命。依神峰所載,乃財官旺日主弱,運行身旺馳名,則命運相符矣。蓋此造水木重重,身勢正弱,力難乘其財官。以水木為病。午火助日主之不足,所以達南方及中央之地,去水而扶日主,乃為發福。此書之解釋,財旺生官,財露不忌,蓋財露防劫。既有官管,能退其劫財矣。若依此法,財星取用,幹頭有官星,劫財運則不忌矣。苟為如是之理,則初行癸丑甲寅乙卯,既無劫財之患,又有官管之美,則更佳矣。但依用神而論,早年木運未必為佳。如乙卯運,在政學界尚不忌。經商難獲其利也。
又有胡會元命。戊戌壬戌丙子戊戌。此種八字,未貴前當以制煞太過,或曰泄氣太重。既貴就作貴命論耳。依用神之理解,水土兩物,皆作泄氣克制,作重病論。行東南水火之地,化煞破土,而生扶日主,得三方之用。名曰溫藥補身。觀其書之解釋,曰乾無印綬,而單透七煞。只要無財,亦是貴格云云。查其行運,初交癸亥甲子,繼以乙丑丙寅丁卯,皆是印運而破格。逆料此造,必從乙運而發揚,不過政界亦空拳覓利也。但得名譽,或逢提攜,即可升騰。惟運不佳,則事多逆乎而已。
觀真詮論用神分順逆之法。財官印食為用神之善者,而順用之。煞傷及梟劫,此用神之不善,而逆用之。順者財取用神,必賴食神生之。生官以護之。官喜透,財以相生。生印以護之。印喜官煞相生劫財以護之。食喜身旺以相生。生財以護之,此謂四吉神取用。以生扶為主,若不善而逆用者,七煞喜食制,忌財,印以生扶之。傷官取用,喜佩印相制。生財以化之。羊刃喜官煞以相敵,忌官煞之俱用。月劫喜透官相制,利用財而透食以化之。此謂四凶神。取用以制化為主。此乃該書論取用之要法也。觀其行運,則與各書無異。先查八字之喜忌,運至其所喜之神即佳,所忌之神即凶。此則論成敗之正理。實則喜神,即用神也。後觀之以訛傳訛一則。論命取運。偶然湊合。而遂以已見為不易之說。其言確乎不差。此乃不明用神者,偶有一得之謂也。若真有定用神之學識者,十必有七八可應驗也。學者須隨時試之。
觀其四卷第八頁中,載有井欄成格之命,謂庚申三七兩月,方用此格。以申子辰沖寅午戌。財官印綬合而沖之。若透丙午有巳午,已現存官煞而無待於沖,非井欄閣矣。如戊子庚申庚申庚辰,即郭都統之命,喜財運不利填實,余皆推吉云云。然此格各書亦見之,稍有不同耳。
正閱此篇理解,適有不速之客,來問休咎,乃四十八歲七月初十辰時生者,推查八字,亦戊子庚申庚申庚辰,已載在秋金論中。貴乎賤乎。若重於格局者,當為貴命。豈知為普通之小商人也。故談命其為易事乎。本書所述八字,多為普通之人,內中亦簡有貴命在,誰能識之乎。善究格局之人,亦未必有此目力,無非知其貴而言貴,知其賤而言賤也。
再觀其陰陽生克一節,即以甲乙丙丁庚辛論之,甲者,陽木也,木之生氣也;乙者,陰木也,木之形質也。丙者,陽火也,融和之氣也;丁者,陰火也,薪傳之火也。庚者,陽金也,秋令肅殺之氣也;辛者,陰金也,人間五金之質也。木之生氣,寄於木而行於天,故逢秋天肅殺之氣,則銷克殆盡,而金鐵刀斧,乃只能傷木之形質,遇金鐵刀斧則斬伐無餘;而肅殺之氣,只可外掃落葉,而根蒂愈固。此所以甲以庚為煞,以辛為官,而乙則反是,庚官而辛煞也。又以丙丁庚辛言之。秋天肅殺之氣,逢丙而克去,人間之金,不畏融和之氣也,此所以庚以丙為煞,辛以丙為官也。人間五金之質,逢薪傳之火而立化,肅殺之氣不畏薪傳之火。此所以辛以丁為煞,而庚以丁為官也。即此以推,其餘之相剋可知矣。此亦妙文章。以氣敵氣,以質敵質,融和這氣為最有勢力,秋可除肅殺,冬可御陰寒,春可和生氣,夏令當權更有威儀。然而論氣總帶虛空,莫如以質敵質為實。融和與肅殺兩氣相爭,氣之在天,孰勝孰敗,人不能見。惟有寒暖而可分別。依事實而言,秋令融和,不敵肅殺,總歸生氣助融和為多,未必要衝氣而助肅殺也。若產夏令,普通皆用陰氣助肅殺,而敵融和。妙在沖氣助肅殺,而減融合之氣也。嘗見薪傳之火,不敵人間之金。遇生氣助之則安。或融和與生氣過重,用陰氣救肅殺,此則在於初秋。希則八月庚金,未必懼丙火也。若論氣不傷質之說,則甲木生酉月,畏庚申運,不畏辛酉乎。如正月生氣見肅殺兩氣相爭,然兩氣皆虛爭而無利,須要防陽和之氣,方得各顯其能。蓋寒木向陽,寒金得溫,均有勢力矣。若沈先生筆法雖佳,總非變通之道也。不過氣與質爭,有陰陽之別,其害較輕。欲分輕重,須察氣候。例如秋冬初秋時暑氣未退,人在乘涼,近冬寒氣重,熱氣降,雖同在冬令,氣候大異。命學家不可不詳察之也。
讀書存疑
任氏所著之滴天髓闡微者,內容豐富,有五百餘造之說解,余未能多閱。略觀大概,中有三則,不無存疑。一為亥月醜土,能止水衛火,己土通根,作燥土之意。一為午月醜土,晦火養金蓄水,癸水通根而助壬水之煞,作濕土之意。一為子月醜土,能晦火不能止水,有為濕土之意。何以仲夏及仲冬之醜土作濕土,獨亥月,醜作燥土,難察其中奧妙,其理如何,余不敢妄論。今以此三則,附錄如後,以供大眾探討。
其一:丙子 己亥 乙丑 壬午
此造初看,一無所取,天干壬丙一克,地支子午遙沖,且寒木喜陽,正遇水勢泛濫,火氣克絕,似乎名利無成。惟細推之,三水二土二火,水勢雖旺,喜無金生;火本休囚,幸有土衛,謂兒能救母;況天干壬水生乙木,丙火生己土,各立門戶,相生有情,必無爭克之意。地支雖北方,然喜己土原神透出,通根祿旺,互相庇護,其勢足以止水衛火,正謂有病得藥。且一陽後萬物懷胎,木火進氣,以傷官秀氣為用。中年運走東南,用神生旺,必是甲第中人。交寅,火生木旺,連登甲榜,入翰苑,是以青雲直上。由此觀之,配合天干之理,其可忽乎?
其二:癸丑 戊午 丙午 壬辰
火長夏天,旺之極矣。戊癸合而化火為忌,還喜壬水通根身庫;更妙年支坐醜,足以晦火養金而蓄水,則癸水仍得通根,雖合而不化也。不化反喜其合,則不抗乎壬水矣。是以甲寅乙卯運,制土衛水,雲程直上;至癸丑運,由琴堂而遷州牧;及壬子運,由治中而履黃堂,名利裕如也。
其三:己亥 丙子 乙丑 壬午
此造俗看醜土能止水衛火,何其妙也。不知醜乃濕土,能泄火不能止水,丙火在月,壬水相近,已土不能為力,子水又逼近相衝。而且運走西北陰寒之地,丙火一無生扶,乙木何能發生?十乾體象云:“虛濕之地,騎馬亦憂”,斯言不謬也。所以屈志芸窗,一貧如洗,克妻無子,至壬申運,丙火克盡而亡。所謂“陰乘陰位陰氣盛”也。
頃得友人抄來一造,據說公平洋行買辦盧少堂先生八字。是否盧君八字,吾亦不知其詳。就將此八字談談。
傷 食 劫
戊辰 己未 丁巳 丙午
傷官 食神 劫財 專祿
初三 十三 二三 三三 四三 五三 六三
庚申 辛酉 壬戌 癸亥 甲子 乙丑 丙寅
依普通談法,以為日祿居時,或曰傷官生財,皆謬說也。然此造似旺不旺,曰弱不弱,亦以變通之法推算,方能合格。論丁火生六月,大暑之後,雖在失勢之時,不能作旺極看,如人在二十之內,及將四旬之精神也。雖然柱中火多資助,惟不見木,究屬根源不堅。加以年月土數重重,遇瀉疾而泄丁火之氣。幸四柱不見金,其根雖不堅,亦不致受損。所以其病尚輕。宜以輕補之法治之。用以辰中一點癸水,暗中生印滋身,正謂煞印相生,功名顯達者也。即輕補之法耳。幼年財運,未必為利,觀其起家,必在水鄉,達火地投重補之劑,則不妙也。
印 煞 劫
己卯 丙子 庚寅 辛巳
正財 傷官 偏財 七煞
初九 十九 二九 三九 四九 五九
乙亥 甲戌 癸酉 壬申 辛未 庚午
據云:此造乃史量才先生八字。凡庚寅日生,與今年乙亥大歲天干乙庚合,地支寅亥合,按日乾支與流年太歲乾支相合,名曰晦氣流年。人命犯之,十有其八必出是非。且以辛巳時再沖乙亥太歲,名曰時沖太歲,亦見災害。今兩害並臨,則禍殃不免矣。害之輕重,已詳載本書反伏論中。每見逢此種行年,其害犯及他人傷亡,或遇火災及官訟等事。若犯自身,亦疾病虛驚,無生命之憂也。然則逢晦氣等年,其上下兩年,亦能之。如乙亥為晦氣年,甲戌丙丁兩年亦須留意。
又據友攜來文鴻恩先生造。是否文先生真造,固且不論,適命運相符,為此錄之如下,以資參考。
劫 財 煞
辛卯 甲午 庚寅 丙子
正財 正官 偏財 傷官
初九 十九 二九 三九 四九 五九
癸巳 壬辰 辛卯 庚寅 己丑 戊子
庚金生五月,官煞司令,金性尚柔。喜生旺而忌絕。柱中丙火施威,制身已達太過之勢,白鐵豈堪受烘爐鍛鍊。不意再遇甲寅卯三木財神,助火作祟,此財星為害命之物者也。難免傷形克體。以此類推,病重明矣。凡富貴之命,本以病重居多。子水傷官為表藥,雖能去火之病,而日主之氣隨之散盡。所以子水亦非所用。五行雖有辛金資助日主,惟不見土之正式用神,以成缺如。蓋印綬能善化七煞,而生扶日主,有一物兩用之妙。謂以錶帶補之法也。既失此用神,大不幸也。上步庚運,頗許順手。去年交寅木運,財臨絕地矣。再去助火而焚身,且又逢甲木流年,增火勢,今年又值乙亥年,與日乾支乙庚寅亥,合成晦氣流年,不免晦氣臨門也。若犯秋末冬初,古歷十月乙亥,禍害更重,何以犯及自己生命,則少見也。
煞 煞 官
癸酉 癸亥 丁丑 壬寅
偏財 正官 食神 傷官
初五 十五 二五 三五 四五 五五
壬戌 辛酉 庚申 己未 戊午 丁巳
丁火生十月,火勢本衰,柱中財煞重重,制身太過。得醜土稍可制煞,八字最佳者,惟取寅木印綬,化煞生身,所以定印綬為用神。幼年西方傷用之運,難許吉。進土運略轉機。交火運則尤妙。此命一式有二人,一為嘉定銀行行長,一乃中等商業賬司。營業範圍,大小,不關命之相同。各有一路交際或習慣。運之順逆,不致有異。然銀行長,生有二子,商業司賬則無子。推此八字,子息本少,何有一有一無。莫非妻妾分上或陰陽宅之關係也。不過成敗方面,以個人之命為主,非一人之能力。是故有應有不應者也。然應驗居多。惟此二人者,壽元亦不同。商業者亡於己運中,尚有理解。蓋己酉醜會金局。而傷寅木用神。衰火之根既被損,豈不亡哉。銀行長亡於午未丁初之時,正在佳運之中。人所不識。莫非亦在宅基及心田之關係也。以談命最不易定壽元。於此可見一斑。
論夭與亡
神峰曰:戊己生人氣不全,月時二處見傷官,必當頭面多虧損。濃血之瘡苦少年。此法亦稍有應驗,故錄之。
壽元歌曰:丙臨申位逢陽水,定見天年夭可知。幹頭透出壬癸水,其人必定死無疑。此法丙申日生,值申月,乾透壬癸,而無土製,亦頗驗。仆曾見一子,適此種八字,至三歲逢辛年辛月辛巳日,重金生水盜火氣,又值晦氣日而夭亡矣。後學君子遇此等小孩命,以變通言之,免使父母擔憂,灰其撫育之心也。
本書初出版時,有命學家攜去一部,次日當攜去八字三則。據云適與本書用神,及用神之外應驗法相符合,要求錄於本書,為此錄之如下:
劫 財
戊戌 壬戌 己未 丁卯
劫財 劫財 比肩 七煞
初五 十五 二五 三五 四五 五五
癸亥 甲子 乙丑 丙寅 丁卯 戊辰
己土生九月,霜降之後,俗法又為土旺四季,則大謬矣。而不知霜降後,金水交換之間,寒氣已生,土性受盜泄之患。則力寒薄矣。豈可作旺土看。幸水不多,且喜無金,再則土多資身,丁火透出以暖之,使土性得溫和之氣,能生萬物。卯木七煞獨見,柱中土多,偶逢一木則不忌。且有丁火來化,最得用者,惟有丁火印綬也。此造進乙運以來頗佳,丙火運中則尤美滿。
印 印 劫
壬辰 壬寅 乙未 甲申
正財 劫財 偏財 正官
初一 十一 二一 三一 四一 五一
癸卯 甲辰 乙巳 丙午 丁未 戊申
乙木生正月,驚蟄未交,寒氣未除,比劫太重,土氣不足,豈能使其長大也。加以二壬水透,非惟不能養木,反足以害木。何也,蓋陰氣增重,豈能發榮也。時下申金虛官,木多使其管束。惟不可多見。辰未二土,能作官星之根。又能培養乙木,得兩用之妙。惜不見火,則寒氣未退。全恃寅中一點丙火,稍來暖之。無如不足,宜走南方之地,使陽光透而解寒,則花木榮矣。所以此造,於巳火運而發展,連下丙午丁未等運,悉在火鄉,惜乙未日逢庚午流年,天干乙庚合,地支午未合,達到晦氣之年,於次年辛未,壞事發生,壬申尚有餘害,且以壬乃傷用神之物,此二年中,難逃水火災害,大傷元氣也。
傷 印 食
癸未 戊午 庚戌 壬午
正印 正官 偏印 正官
初十 二十 三十 四十 五十 六十
丁巳 丙辰 乙卯 甲寅 癸丑 壬子
庚金生五月,火性極旺,庚金最無精神者也。柱中二午火司令,當以煞論。似乎制身太過。壬癸二水,非但不能殺火,反足以泄衰金之元氣。四柱既無比劫資助,全由印綬生扶,且喜八字不見木。印星可以取用矣。此造丁巳丙火運應次,進辰運則稍露頭角,交乙運合庚,不傷戊土,而達目的。至卯運合戌化火而焚身,以之失敗。甲寅尚在庸碌之中,現在癸運,尚難發展。至醜土運,始臨用神之方,再興事業可也。惟墓庫逢刑,防見刑服。營業必利。交壬子運無能為矣。
友人陳象封君,與各命學家往來書示余。翻閱之下,有重子平真詮者,又有重命理約言及滴天髓等。各有所信。觀其用意,亦只平常,無出色理論。內有一則,系王曉廬君所致,除敷衍之外,關於論命之法,雖則廖廖幾句,深合命理之要義。為此全函錄於本書,以助命學家之進步,並顯揚王君之才能也。
超然我兄惠鑒(即象封):
承致命學苑函,敬悉。苑之發起人,半系舊日月時法及大運小限命宮之例等基礎,閣下已研究過二三年。此等事想已熟知。即其間若你有不明之處,來信一詢可也。但閣下既肯用心於斯道,何以數年於茲,一無所獲。或稍含客氣之意。命理學並無玄奧,蓋數即理也。理明數亦見。譬之花木,水與土之不能或缺,人皆知之。然陽光空氣共重要,亦不讓於水土,有時更須賴人工之補助。倘有需皆備,花木豈有不茂盛之理。反之無有不萎頑枯焦。所以花枯乃是數,陰陽五行配備之功,乃是理也。明其理,自然數難逃矣。往往有未明其理,先言其數,於是推算不準,復牽扯強附會,弄得前後矛盾。或竟逾說逾玄,差以毫釐,失之千里。結果如閣下所說,茫無頭緒。此種現象,確其普遍。以此為業者,亦復大半類此。從經驗中稍有心得,視作第二生命,不肯輕易授人。亦無怪其然也。至業餘消遣者,倘不肯下死功夫,讀書而又無相當之人指導,經驗又無從去搜求,則一暴十寒,終無有所獲益也。據愚意,能下苦功,將子平淵海等書,讀得爛熟,然後再近人八字,悉心研討,不過自己須認定目標,因昔人書籍太多,憑經驗立說,似乎據理欠明,切莫彷徨於歧途。此法如嫌迂緩,則可略得門徑,復即將自己或友人之八字,經過人之批算者,何者為合,何者為不合,合之意何在,不合之意何在,參以己意,筆之於簿,請人決斷,及說明其所以然之理。一旦豁然,孟行向前,不消數月,真堪刮目相看。乃事半而功倍也。愚之學術,豈敢自誇。惟自信尚能一貫,不致矛盾。就余學者頗多,青勝於藍,原定學費念元,但可以隨意分繳。年來雖以此為業,然對於志同道合者,決不齦齦於此小利,所以願意付學費若干,盡可隨便,決不敲竹槓。請放心可也。命學書,自唐以來,頗多名著。苟能得其窮,要開卷處處有益,倘蒙不棄籍,作永久之友,無不可也。望不吝賜教。是幸。
此頌 道安 弟曉廬上 七月五日
觀上述之用意,適合命學家之要義。言雖不多,包括無數妙文。
論滾浪桃花
滾浪桃花,又名牆外桃花。四柱以月令為門戶,日時用門戶之外,故曰牆外。如丙子日生人,辛卯時是也。幹頭丙辛合,地支子卯相刑,裸體見刑,已失禮儀。天干再見情合,未免犯及淫慾。若遇此種八字,我雖不去尋花問柳,然花柳方面,亦來就我。此非專指娼妓而言。即良家女遇之,亦大有應驗。如逢丙子月辛卯日,其害則輕,不驗亦有之。然則桃花八字之人,並不一定愛花,性情端方,大有人大。人來就我,情難卻耳。
約言論一則
前清海寧陳素庵相國,所著命理約言,書中削桃花之無理,曰春花皆含妖冶,何獨桃花為淫。友人問余曰,究屬桃花意義何在。余以為古人既有桃花之名稱,未必無因。或有深意在,不過相國身分,尚且說不出所以然來,一言削之為快,何況余小商人資格,更難推察矣。經友人再三盤問,惟有俗論,解釋幾句以答之。
按春令雖曰百花齊放,眾中須分三春。初春天道尚寒,陽光未充,百花未曾齊放,人之性慾亦未動搖。二月氣候,陽光充滿天空,此時柳絮飛舞,人之性慾亦漸有不能鎮壓之勢。三月艷陽,桃花正盛,且桃花似帶輕薄,即所謂妖冶,最使人慾醉者也。
士子遊春,又曰踏青,春光明媚,春心蕩漾,小婦思春,正共時矣。吾輩皆過來人,且古人詩賦,皆有桃源洞,賽桃源,世外桃源之詩句,悉贊桃花之美,是故愛美色者,簡稱者花柳也。是耶否耶,吾未敢必,以資參考。
余聞命理約言,削盡諸外格之無理,關於富貴人,不定皆有格局,宜削之為快。惟成格之人,性質文秀居多,凡研究命學家,皆不重視。論大富貴人,為中和格局則不然。不過陳素庵相國,生於太平天下,而作太平宰相,則享一生之福,非至相國一人享福,滿朝文武皆享幸福。莫非悉是中和之命也。再進一層言,明雖享福,或有一逆手事,及家庭之變遷也。豈能全福,總之大富貴,應推大英雄,能造時勢,可稱為大貴人。然而大貴人未嘗無落魄之時。神峰曰:沖天之羽健,貴有三年之不飛。驚人之聲雄,貴有三年之不鳴。乃為正理。惟約言書看用神法一章,內有幾句,頗近論用之法,為此全章錄下。
命以用神為緊要,看用神之法,不過扶抑而已。凡弱者宜扶,扶之者,即用神也。扶之太過,抑其扶者為用神,扶之不及,扶其扶者為用神。凡強者宜抑,抑之者即用神也。抑之太過,抑其抑者為用神,抑之不及,扶其抑者為用神。如木弱,扶之以水,水扶太過,制水以土,水扶不及,生水以金。木強,抑之以金,金抑太過,制金以火,金抑不及,生金以土。至同類之相助,財氣之相資,亦扶也。生物瀉其氣,克物殺其勢,亦抑也。是故有日主之用神焉,六神之扶抑日主者是也;有六神之用神焉,六神之互相扶抑是也。六神之用神,即為日主用也,有原局之用神矣。局中本具之扶抑是也;有行運之用神焉,運中補足之扶抑是也。行運之用神,即為原局用也,用神無破為吉,有助則更吉;用神有損為凶,無救則更凶。命譬之身,用神譬之身之精神。精神厚則身旺,精神薄則身衰,精神長存則身生,精神壞盡則身死。看命者,看用神而已矣。然取用神之法,雖當專一而不眩,亦宜通變而不拘。如正偏官格,有時制化互用,甚或生制參用。觀其看用法全章,惟制化互用,及生制參用。此二句最有價值,乃定用之路也。下文尚有,不欲再續矣。亦不過大略,無用神之要訣。
印 財 傷
丁亥 癸丑 戊戌 辛酉
偏財 劫財 比肩 傷官
初七 十七 二七 三七 四七 五七
壬子 辛亥 庚戌 己酉 戊申 丁未
戊土生十二月,大寒後水木交換之際,土性尚在寒薄時代。依呆論,又是土旺四季,豈不呆說。然柱中金水過多,仍以盜泄氣論。大忌增寒為患。雖有醜戌二土雄厚本命而敵水,亦賴丁火暖之為最有用之物。癸水傷用之神,全由本命合之,此謂貪合忘克。然此造,其他各運皆驗,惟己土運則不驗。按己乃助身之物,結果則相反。不過此種不驗之運,亦不多見。如澹圖命談云:十有七驗,可謂精於命理,乃正論也。
劫 官 財
乙亥 乙亥 戊申 癸亥
偏財 偏財 食神 偏財
甲戌 癸酉 壬申 辛未 庚午 己巳
此已故潘鶴仁君造。戊土生十月,水旺而身寒薄,癸亥四水,來漂薄土,身已不敵。加以坐支申金,助水作祟,再則亥中三甲相映,來犯本命。已見病矣。四柱不見一點火來助戊土,大受其虧,所謂屋無梁而不固者也。全仗年乾己土,稍可敵水助身,卻被乙木貼身相制,八字無火,已大傷元氣,一點己土再被木傷,其屋必坍無疑。且以一帶走運,又值西北金水之鄉,今庚適逢乙亥,乙酉月,再犯己土,雖己亥日而助之,卻遇乙亥時來克日辰,殆乎。然則年月傷用神,雖壞不過失財而已,傷身不多見耳。
命學初步
本書應研究各種全局高尚之士,要求定用神之法而出版,所以華蓋驛馬大敗貴人安命等,初學手續,一概刪除不載。現因初學同志責余曰:凡命學自然從初步而入手,緩緩進行,由淺而深,方達高尚目的。不論何界皆然。不學初步,無從入手,余得正理所責,為此略述數則如下:
四方相屬
東方甲乙寅卯木,南方丙丁巳午火,西方庚辛申酉金,北方壬癸亥子水,中央戊己辰戌醜未土
(天干五陽)甲丙戊庚壬 (天干五陰)乙丁己辛癸
(地支陽)子寅辰午申戌 (地支陰)醜亥酉未巳卯
六十甲子
甲子 乙丑 丙寅 丁卯 戊辰 己巳 庚午 辛未 壬申 癸酉 甲戌 乙亥 丙子 丁丑
戊寅 己卯 庚辰 辛巳 壬午 癸未 甲申 乙酉 丙戌 丁亥 戊子 己丑 庚寅 辛卯
壬辰 癸巳 甲午 乙未 丙申 丁酉 戊戌 己亥 庚子 辛丑 壬寅 癸卯 甲辰 乙巳
丙午 丁未 戊申 己酉 庚戌 辛亥 壬子 癸丑 甲寅 乙卯 丙辰 丁巳 戊午 己未
庚申 辛酉 壬戌 癸亥
附花甲子
甲子乙丑海中金 丙寅丁卯爐中火 戊辰已巳大林木 庚午辛未路傍土 壬申癸酉劍鋒金
甲戌乙亥山頭火 丙子丁丑澗下水 戊寅已卯城頭土 庚辰辛巳白蠟金 壬午癸未楊柳木
甲申乙酉井泉水 丙戌丁亥屋上土 戊子已醜霹靂火 庚寅辛卯松柏木 壬辰癸已長流水
甲午乙未砂金石 丙申丁酉山下火 戊戌已亥平地木 庚子辛丑壁上土 壬寅癸卯金箔金
甲辰乙巳覆燈火 丙午丁未天河水 戊申已酉大驛土 庚戌辛亥釵釧金 壬子癸丑桑柘木
甲寅乙卯大溪水 丙辰丁巳砂中土 戊午已未天上火 庚申辛酉石榴木 壬戌癸亥大海水
五行相生 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
五行相剋 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
生我正印偏印,又名梟神。我生傷官食神。克我正官偏官即七煞。我克正財偏財。並輩比肩劫財專祿羊刃。
裝八字求年月
甲己之年丙作首,乙庚之歲戊為頭,丙辛之位從庚上,丁壬壬位順行流,戊癸之年從何起,甲寅之上可追求。
例如甲年或己年生人,不論男女,正月建寅,便是丙寅。二月卯,曰丁卯。三月曰辰,便是戊辰。四月即己巳。五月曰午,乃庚午。六月即辛未。七月壬申。八月癸酉。九月申戌。十月乙亥。十一月丙子。十二月丁丑。
或乙年與庚年生人。正月戊寅,二月己卯,三月庚辰,四月辛己,五月壬午,六月癸未,七月甲申,八月乙酉,九月丙戌,十月丁亥。十一月戊子。十二月己丑。
又丙年或辛年生人。正月庚寅,二月辛卯,三月壬辰,四月癸己,五月甲午,六月乙未,七月丙申,八月丁酉,九月戊戌,十月己亥。十一月庚子。十二月辛丑。
丁年與壬年生人。正月壬寅,二月癸卯,三月甲辰,四月乙己,五月丙午,六月丁未,七月戊申,八月己酉,九月庚戌,十月辛亥。十一月壬子。十二月癸丑。
戊年與癸年生人。正月甲寅,二月乙卯,三月丙辰,四月丁己,五月戊午,六月己未,七月庚申,八月辛酉,九月壬戌,十月癸亥。十一月甲子。十二月乙丑。
日求時法
甲己還加甲,乙庚丙作初,丙辛從戊起,丁壬庚子居,戊癸何方法,壬子自順行。
例如甲日與己日生人,子時便是甲子,丑時曰乙丑,寅曰丙寅,卯曰丁卯,辰即戊辰,巳曰己巳,午為庚午,未乃辛未,申即壬申,酉曰癸酉,戌曰甲戌,亥即乙亥。
乙與庚日生人,子時即丙子,丑時曰丁丑,寅曰戊寅,卯曰己卯,庚辰,辛巳,壬午,癸未,甲申,乙酉,丙戌,丁亥。接連次日丙辛日之戊子時。余類推。
凡年求月之法,上年十二月,必接下年之正月。如甲年十二月為丁丑,乙年正月便於工作是戊寅。五年一轉,毫無錯訛。
按每年十二個月,五年乃六十個月,適合六十甲子之數。日求時亦然也。如甲日生,子時即甲子,輪到亥時,曰乙亥。次日乃乙日為子時,曰丙子,一天十二時,五天合六十時,以湊六十甲子之數。其法與年求月同,不過年求月從正月寅起,日求時從子起,稍有異耳。
排八字法。以日乾為主,即本命。假如甲日屬木,乃木命,見庚申,陽木逢陽金,便是偏官七煞,見辛酉,為陽見陰金,即正官。見壬亥,陽木見陽水,乃偏印,即梟神。此處亥作陽水看。見癸子陰水,即正印,此子作陰水看。見丙巳即食神,此巳火作陽火看。見丁午,陽木見陰火,作傷官看,此午火又作陰火看。見辰戌戊陽土,作偏財看,見己未醜為陰土,作正財看。再見甲曰比肩,見寅曰祿,見乙曰劫財,見卯曰羊刃。或乙日生人,與甲日陰陽相背,乙為陰木,見庚申,曰正官,見辛酉偏官七煞。壬亥曰正印,癸子為偏印梟神。丙巳為傷官,丁午為食神,戊辰戌為正財,己未醜為偏財,見甲為劫財,見乙為比肩,寅為旺,卯為祿,陰乾無羊刃。余仿此類推。再將天干五陰,通變排立於後,學者容易明暸。
甲丙戊庚壬
甲丙戊庚壬 為比肩兄弟之類
乙丁己辛癸 為劫財羊刃及主克父及妻
丙戊庚壬甲 為食神天廚壽星,又為男
丁巳辛癸乙 為傷官盜氣,克子息削官
戊庚壬甲丙 為偏財偏妻,又為父為妾
己辛癸乙丁 為正財正妻,主克母
庚壬甲丙戊 為偏官七煞,將星權
辛癸乙丁巳 為正官榮身星也
壬甲丙戊庚 為倒食梟神,主克子息
癸乙丁己辛 為印綬庇蔭
以上五陽通變,以下再排五陰
乙丁己辛癸
乙丁己辛癸 為比肩兄弟
丙戊庚壬甲 為傷官小人
丁己辛癸乙 為食神天廚壽星
戊庚壬甲丙 為正財正妻克母
己辛癸乙丁 為偏財偏妻偏妾
庚壬甲丙戊 為正官祿馬
辛癸乙丁己 為偏官七煞
壬甲丙戊庚 為印綬正人
癸乙丁己辛 為梟神偏印倒食,主克子
甲丙戊庚壬 為敗財逐馬
男女順逆行運
假如甲年生男命,陽年順行,正月生日丙寅,即提綱。從提綱起,初行丁卯,戊辰,己巳,庚午,辛未,壬申,每步五年,第十二步,數至申運,沖提綱寅字為度。
女命逢陽年生,逆行,正月生丙寅,初行乙丑,甲子,癸亥,壬戌,辛酉,庚申,亦十二步,沖提綱為度。
或乙年生人,陰年生,女命順行,正月戊寅,即提綱,從提綱起己卯,庚辰,辛巳,壬午,癸未,甲申,沖提綱止。
男命陰年生,逆行,正月亦戊寅,初行丁丑,丙子,乙亥,甲戌,癸酉,壬申,亦至十二步沖提止。
起大運法
起運法不論男女,凡順行,以生日數至未來節,逆行,以過去節,數至生日為止。譬如今年乙亥,正月十七寅時生人,順行數,二月初二戌時交驚蟄節止。月小補足計十四天。三天作一年,為五歲欠三分。
或逆行,以正月初二丑時交立春節起數至生日寅時,止計十五天,即五歲起運。
若以扣足推算,凡順行正月十七寅時至二月初二戌時,十四天八時,合十五天,尚少四時。每時十天計算,以十二天作四歲,再申一年,即五歲起運,尚欠二天八時。每天十二時,合計三十二時,即三百二十天。應加十個月二十天,每逢甲己年十二月初七交換。
或逆行,正月初二丑時,至十七寅時,計十五天一時,申一年,扣足六歲起運,尚欠十天。每逢乙庚之年,正月二十七交換,余可依法推算。
長生掌訣
甲木長生在亥,乙木生午,丙戊生寅,丁己生酉,庚生巳,辛生子,壬生申,癸生卯。均是日乾為主,不論男女。逢陽乾順行,如甲日生,亥起長生,子為沐浴,醜曰冠帶,寅曰臨官,即專祿,卯為帝旺即羊刃,辰曰衰,巳為病,午曰死,未曰墓,申曰絕,酉日胎,戌曰養。
或乙日生,陰乾逆行。午起長生,巳沐浴,辰冠帶,卯臨官,寅帝旺,陰乾無羊刃,醜衰,子病,亥死,戌墓,酉絕,申胎,未養。余做此推算。
天干五合
甲與己合化土,乙與庚合化金。丙與辛合化水,丁與壬合化木,戊與癸合化火。
天干相衝
甲戊相衝,庚甲相衝,壬戊相衝,庚丙丁沖,壬丙相衝。
地支四方
寅卯辰為東方一氣,巳午未為南方一氣,申酉戌為西方一氣,亥子醜為北方一氣。
地支三合
亥卯未合木局,寅午戌合火局,巳酉醜合金局,申子辰合水局。
地支六合
子與醜合化土,寅與亥事化木,卯與戌合化火,辰與酉合化金,巳與申合化水,午與未合化火。
地支六衝
子午相衝,寅申相衝,醜未相衝,卯酉相衝,辰戌相衝,己亥相衝。
地支三刑
寅刑巳上巳刑申,醜戌相刑未戌真,卯刑子上子刑卯,辰午酉亥自相刑。
地支六害
六害子未不相親,醜害午兮寅巳真,卯害辰兮申害亥,酉戌相逢轉害深。
華蓋
寅午戌生見戌字,亥卯未生見未字,申子辰生見辰字,己酉醜生見醜字。此為華蓋是也。
三車賦云:華蓋重重,勤心學藝,又曰華蓋乃聰明之士。古云:華蓋逢代,偏宜僧道。
奧旨云:柱若逢華蓋犯二德,用清貴之人。
通明賦云:華蓋臨身,定為外方之人。留心於蓮社蘭台,容膝於蒲團竹偈。
造微賦云:印綬逢華蓋,尊居翰苑。
古歌云:生逢華蓋,主文章藝術,偏多智慮長。
驛馬
寅午戌見申字,申子辰見寅字,己酉醜見亥字,亥卯未生見巳字。此為驛馬。
馬逢鞭策,身不安閒。馬頭帶劍,鎮壓邊疆。壬申癸酉為直劍,馬奔財鄉,發職猛虎。又曰馬忌空亡。
古歌云:人命若還求驛馬,大利求名求利者。
六甲空亡
甲子旬中無戌亥,甲寅旬中無子醜,甲辰旬中無寅卯,甲午旬中無辰巳,甲申旬中無午未,甲戌旬中無申酉。
紅沙
寅申巳亥月逢酉日,子午卯酉月逢巳日,辰戌醜未月逢丑日,此為紅沙。
若孟仲之月己酉日。或遇吉星亦不忌,若逢四季月丑日,則萬事不宜。又一法,三月逢辰日,四月逢巳日,八月逢酉日,九月逢戌。
天赦
春戊寅夏甲午,秋戊申冬甲子。人命逢之,百事無憂。
天德
正月生見丁,二月生見申,三月生見壬,四月生見辛,一月生見亥,六月生見甲,七月生見癸,八月生見寅,九月生見丙,十月生見乙,十一月生見己,十二月生見庚,此為天德。
月德
正五九月在丙,二六十月在甲,三七十一月在壬,八十二月在庚,此為月德。
凡遇天月二德日生人,百災不為害之說。確有應驗。如洪群夫人與賤內,皆甲木生六月,逢天月二德,常有病能不藥而愈。然賤內昔年患時疫重症,危險萬狀,正在九死一生之際,仍能轉危為安,豈不二德之功乎。
天乙貴人
甲戊兼牛羊,乙巳鼠猴鄉,丙丁豬雞位,壬癸兔蛇藏。庚辛逢馬虎,此是貴人方。
安命宮(不論男女僧俗皆逆數)
一命宮,二財帛,三兄弟,四田宅,五男女,六奴僕,七妻妾,八疾厄,九遷移,十官祿,十一福德,十二相貌。女命妻妾作夫主。
僧道安命
一命宮,二衣缽,三徒弟,四本師,五小師,六人力,七道情,八疾厄,九遊行,十師號,十一福德,十二相貌。
星辰
生年起太歲,不論男女皆順行。按太歲乃眾煞之主,犯之不為凶。或子年生人,就以手掌中子位起太歲,醜為太陽,寅為喪門,卯為太陰,辰為五鬼,巳為月德,午為歲破,未為紫薇,申為白虎,酉為天德,戌為弔客,亥為病符。依此類推。
輪星辰與安命法
凡輪星辰與立命宮之法,論氣不論節。進大寒作正月,進雨水作二月,交春分作三月,交穀雨作四月,交小滿作五月,交夏至作六月,交大暑作七月,交處暑作八月,交秋分作九月,交霜降作十月,交小雪作十一月,交冬至作十二月。
其法以手掌子位作正月,逆行,亥起二月,戌為三月,酉為四月,申為五月,未為六月,午為七月,巳為八月,辰為九月,卯為十月,寅為十一月,醜為十二月。板規不改。
例如戌年生人,生於七月寅時,已過處暑,作八月排算。子正月,亥二月,戌三月,酉四月,申五月,未六月,午七月,巳八月,數至巳宮,作八月止。再將巳宮起數,以本人時辰為標準,生寅時,就將巳宮作寅時排,巳為寅,午為卯,以卯作命宮,輪到午字為卯即是午宮立命。
再推小限,以生年起數,從午宮起,就以午字曰戌。逆行,巳曰亥,今年亥年,輪至巳宮,曰亥。巳即小限。按小限乃流年太歲之位也。再用上法,戌年生人,以戌為太歲,亥曰太陽,子曰喪門,醜曰太陰,寅曰五鬼,卯曰月德,辰曰歲破,巳曰紫薇,即紫薇星值年。午曰白虎。立命宮坐白虎星也。余依此類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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