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六壬說約:卷中
卷中
分野
子醜十二宮,上羅二十宿,下應五方四海。古法分十二國,六壬分各省、府、州、縣。然一宮之中,大者六七省,小者亦有數十府、州、縣,占事類神臨何宮,究不能指實臨於何地,則亦何取乎繁稱博引為也?今止摘其大略於後:
子自女二至危十一,古齊境,今山東之濟南等府、直隸之滄州等府、州、縣。
醜自斗三至女一,古吳越也,今安徵之安慶等府州、江蘇之江甯、蘇州等府州、江西南昌等府、浙江之杭州等府州、福建之福州等府州、廣東之廣州等府、廣西之梧州等府。
寅自尾三至斗二,古燕地,今直隸順天、保定等府州、奉天等府州。
卯自氐一至尾二,古宋地,今山東之曹州等府州、河南歸德一府、江蘇徐州一府。
辰自軫十至氐初,古鄭境,今河南之開封等府州、安徽穎州一府。
巳自張十五度至軫九,古楚地,今湖北武昌等府、湖南長沙等府州、廣東韶州等府州、廣西桂林等府州、貴州思州等府。
午自柳十三至張十四,古周地,今河南等府州、湖北鄖州等州縣、陝西商州等州縣、貴州銅仁一府。
未自井八至柳二,古秦地,今陝西西安等府州、甘肅蘭州等府州、四川成都等府州、雲南之雲南等府州、貴州貴陽、遵義二府。
申自畢六至井七,古晉地,今山西太原等府州。
酉自婁三至畢五,古趙地,直隸正定等府州、山西大同、朔平二府、河南武昌等縣、山東之恩縣。
戌自奎一至婁二,古魯地,今山東兗州等府、安徽之泗州、江蘇之海州。
亥自危十二至奎初,古衛地,今河南衛輝等府、直隸大名府、山東東平等州縣。
以上占中國事,按宮推看。
子宮虛宿,有天壘城星,主北夷、仃伶、匈奴。
醜宮斗宿,有狗國星,主鮮卑、烏桓、沃沮。
辰宮角宿,有南門星,主夷狄。
巳宮軫宿,有丘子星,翼宿有東甌星,皆主蠻夷。
午宮張宿有長垣星,主北裔。
申宮參宿有伐星,主鮮卑、北戎。
以上占外國事,但皆古國名,今則無一相同,且四海外國名甚多,似未可泥此套用。按方分視法為準,如亥為西北,子為正北之類。此法遐末天荒可卜,近在百里之內,一室之中,皆一一可推,於簡至當也。
凡占遠處,或用分野分方,占近處,專按分方視之,俱以地盤為彼處。視地盤上神將以推吉凶。假如占彼處安危,地盤上見吉神吉將,自然平靜,否則有災難也。又如仕人占任所,官星、食神、二馬、天恩臨何處,即主蒞位何處。常人占趨向,長生、日德、印爻、青龍臨何處可往,何處行游。占失脫、緝捕之類,神臨何處,宜向何處追尋。
分野分方二法,未可偏廢,如《左傳》梓慎之論宋飢,裨灶之論周楚二君將死,以分野定也。《易》坤卦“西南得朋,東北喪朋”、小畜“自我西郊”、蹇“利西南不利東北”、升“南征吉”,以方言之也。
星宿
亥
室火豬二星,凶,為帝君、祠廟、閣道。雷電星,主雷興蟄動。斧鉞星,主誅夷。
壁水狳二星,吉,為秘府、圖書、文章。霹靂星,主雷。雲雨星,主雨。
戌
奎木狼十六星,吉,為武庫、溝瀆、封豕。
婁金狗三星,吉。為興兵、聚眾。軍堠星,主兵。
酉
胃土雉三星,吉,為天倉、為商賈。天廩星,主積粟。大陵星,主陵墓。積水星,主水。積屍星,主死。
昴日雞七星,吉,為儒林、白衣、毛頭星。捲舌星、讒星,俱主讒。
畢月烏八星,凶,為雨、為邊兵、弋獵、游田。天關星,主邊塞。九遊星,主邊軍。天潢星,主河梁、濟渡。
申
觜火猴三星,凶,為五穀、軍儲、葆旅、行商、虎首。
參水猿七星,吉,為斬艾、白虎。玉井星,主水災。軍井星,主行軍之井。
未
井木犴八星凶,為水事、行舟。諸侯星,主為天子、議擻。老人星、丈人星,皆主壽考。水府星主泛滿。四瀆星主江淮河漢。
鬼金羊四星吉,為疾病、死亡、妖孽、淫辭。積屍氣主死喪。煥星主烽火。
午
柳土獐八星吉,為倉庫、飲食、酒醋、果、血、草木、鳥汪。酒星主酒。
星日馬七星吉,為后妃、丞相、賢士、吉事、非橫事。天相星主輔佐天子。軒轅星主雷雨。稷星主農事。
張月鹿六星吉,為太廟、廚、觴客、分離。天廟星,主天子祖廟。長垣星,主界域。
巳
翼火蛇,二十二星凶,為文籍、遠客、羽翮。
軫水蚓四星吉,為車、為風。
辰
角木蛟二星凶,為威信、將賊。進賢星,主公卿、薦賢。周輅星,主國家神器、運祈。平星,主廷尉、刑獄。衡星,主陳兵。
亢金龍四星吉,為天玉、帝廷、疾蠱毒。折威星,主斬殺。頓頑星為考察、囚犯情偽。
卯
氐土貉四星吉,為疫。
房日免四星吉,為府、為政令、為天駟。罰星,主皮、金、贖罪。雨鹹星,主淫泆。
心月狐三星吉,中星為天子,前星為太子,後星為庶子。積卒星,主軍士。
寅
尾火虎七星凶,為盜賊、為不和。天江星,主水,亦主關道。魚子星,主水旱,亦主魚。
箕水豹四星凶,為風、公訟、口舌、敖客。木杵星,主豐歉。
醜
斗木獬六星凶,為宰相、貴人、賢人、科名、廟。建星,主謀事。建上星,主列肆。天淵星,主海中魚鱉,亦主小旱。
牛六星,金牛凶,為僧道、犧牲。羅堰星,主蓄水。
子
女土蝠四星凶,為巧藝、淫亂。天津星,主關梁,又主水。扶筐星,主蠶事。
虎日鼠二星凶,為塚宰、死喪、哭泣。司祿星,主爵祿。司危星,主驕泆。司非星,主愆過。哭泣星,主號哭。敗臼星,主儀兵。
危月燕三星凶,為蓋屋。蓋屋星,主天子宮室。虛梁星,主園寢。墳墓星,主喪葬。天錢星,主財帛。杵星,主豐歉。
北斗七星
非鬥牛之斗,亦非角亢。自來壬家俱以辰為北斗,並雲辰為斗杓,戌為斗口,未知何所見而云然。
歲星二十星
即五星中木星所在,不可伐,為行兵之要占。木星十二年一周天,故藉以為歲星,其實歲星為十二支行年之星,非木星也。
愛圅按:斗杓即北斗中之斗柄,赤道在辰宮,故辰為斗杓也。斗口在其沖,故取戌為斗口耳。至於歲星止一星,西人以遠鏡測之,其旁尚有四小星,今雲歲星二十星,不知何據。
星煞
歲煞
太歲,甲子年見甲子,乙丑年見乙丑之類。餘年仿此。統制歲內吉凶諸星煞,乃人君之象,入占生乾吉,克乾凶。止見歲乾或止見歲支者,勿作太歲看。
歲乾: 甲 乙 丙 丁 戊 己 庚 辛 壬 癸。
歲德: 甲 庚 丙 壬 戊 甲 庚 丙 壬 戊陽年即歲乾,陰年歲乾之合,入占福集殃消。
歲德合:己 乙 辛 丁 癸 巳 乙 辛 丁 癸歲德之合,入占與歲德同。
天廷: 醜 寅 辰 巳 辰 巳 未 申 戌 亥歲乾祿位後一辰,是主事乾朝廷。
歲支: 子 醜 寅 卯 辰 巳 午 未 申 酉 戌 亥
歲合: 醜 子 亥 戌 酉 申 未 午 巳 辰 卯 寅歲支之合辰,凡占皆吉。
歲破: 午 未 申 酉 戌 亥 子 醜 寅 卯 辰 巳歲支之沖辰,凡占皆凶。
歲刑: 卯 戌 巳 子 辰 申 午 醜 寅 酉 未 亥歲支之刑辰,主刑傷,病訟最忌。
劫煞: 巳 寅 亥 申 巳 定 亥 申 巳 寅 亥 申歲三合上之前一辰,凡占皆凶。
災煞: 午 卯 子 酉 午 卯 子 酉 午 卯 子 酉凡占皆凶。
歲煞: 未 辰 醜 戌 未 辰 醜 戌 未 辰 醜 戌凡占皆凶,劫煞、災煞、歲煞名曰三煞。
大煞: 子 酉 午 卯 子 酉 午 卯 子 酉 午 卯歲三合之仲辰為歲內旺氣,生乾吉,克乾凶。
大將軍:酉 酉 子 子 子 卯 卯 卯 午 午 午 酉主征伐。
破碎: 巳 醜 酉 巳 醜 酉 巳 醜 酉 巳 醜 酉主破壞,凡事難成。
病符: 亥 子 醜 寅 卯 辰 巳 午 未 申 酉 戌占病克乾支年命者死。
喪門: 寅 卯 辰 巳 午 未 申 酉 戌 亥 子 醜喪吊俱到克乾克支者,方以喪服論,否則不作喪吊看。
弔客: 戌 亥 子 醜 寅 卯 辰 巳 午 未 申 酉。
四季星煞
春 夏 秋 冬
天城:申 申 申 申申為城,故四季俱申,求官上任俱吉。
天吏:寅 寅 寅 寅求官吉,占詞訟乘吉將者吉。乘勾、武、虎、蛇、雀者,主追呼。
皇詔:寅 巳 申 亥有詔命徵召。
天喜:戌 醜 辰 未主喜慶,官占有恩澤,常占有財喜。
天赦:戊寅 甲午 戊申 甲子主解厄赦罪。
鑰神:辰 未 戌 醜主釋囚。
轉煞:卯 午 酉 子四季之旺神,物極則反,凡占皆有凶災。
四廢:酉 子 卯 午四季之死神,凡占無成,與日敗並尤驗。如象吉,俟廢神當令有望。
三邱:辰 未 戌 醜四季長生之墓,占病凶。
五墓:未 戌 醜 辰四季之墓也,占病凶。
喪車:酉 子 卯 午占病見幹上者死。
浴盆:辰 未 戌 醜占病凶,不逢水者吉。占產吉,不見水者凶。
天目:辰 未 戌 醜主怪異,占宅有鬼,有伏屍。
天耳:戌 醜 辰 未信息之神,所臨之方宜察探、追捕。
飛禍:申 寅 巳 亥刑四孟之神,主橫禍。
火鬼:午 酉 子 卯乘蛇雀克宅,主火宅。
關管:醜 辰 未 戌占訟有拘幽。
月星煞
月建:丙寅月見丙寅,丁卯月見丁卯,余仿此。為公侯、大臣之象,入占生乾吉,克乾凶。單見月乾或支者勿論。
正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十 十一 十二
月合:亥 戌 酉 申 未 午 巳 辰 卯 寅 醜 子生乾有喜,克乾有殃。
生氣:子 醜 寅 卯 辰 巳 午 未 申 酉 戌 亥解凶增吉,成就新事。
成神:巳 申 亥 寅 巳 申 亥 寅 巳 申 亥 寅旺相生合,作事成就。
會神:未 戌 寅 亥 酉 子 醜 午 巳 卯 申 辰婚姻成,行人至。
天財:辰 午 申 戌 子 寅 辰 午 申 戌 子 寅課傳無財,此神臨乾或作用,亦可求財。
天恩:未 酉 亥 醜 卯 巳 未 酉 亥 醜 卯 巳官占有恩澤升遷。
聖心:亥 巳 子 午 醜 未 寅 申 卯 酉 辰 戌占章奏喜生合日乾,克衝破害不吉。
天馬:午申 戌 子 寅 辰 午 申 戌 子 寅 辰官升遷,行人至。凡占主速。加太煞尤速,捕亡難獲
天醫:子 卯 午 酉 子 卯 午 酉 子 卯 午 酉生合日乾吉,可服其藥。作鬼克乾,必為醫誤。
地醫:子 醜 寅 卯 辰 巳 午 未 申 酉 戌 亥即生氣,占與天醫同。
解神:申 申 戌 戌 子 子 寅 寅 辰 辰 午 午主解散一切,吉凶無成。
活天赦:未 戌 醜 辰 未 戌 醜 辰 未 戌 醜 辰生合日乾,主赦罪。
月破:午 未 申 酉 戌 亥 子 醜 寅 卯 辰 巳吉事不成,凶事可散。
月刑:巳 子 辰 申 午 醜 寅 酉 未 亥 卯 戌占病訟忌。
死氣:午 未 申 酉 戌 亥 子 醜 寅 卯 辰 巳占病凶。
死神:巳 午 未 申 酉 戌 亥 子 醜 寅 卯 辰占病凶,乘虎為銜屍,尤忌。
血支:醜 寅 卯 辰 巳 午 未 申 酉 戌 亥 子陽人血光,陰人墮胎,忌針灸。
血忌:醜 未 寅 申 卯 酉 辰 戌 巳 亥 午 子占與血支同。
產煞:寅 巳 申 亥 寅 巳 申 亥 寅 巳 申 亥乘後陰立產,乘勾虎產難。
鹹池:卯 子 酉 午 卯 子 酉 午 卯 子 酉 午即桃花,主淫亂,婦女不正。
火燭:巳 午 未 申 酉 戌 亥 子 醜 寅 卯 辰乘蛇雀克乾身災,克支宅焚。
月厭:戌 酉 申 未 午 巳 辰 卯 寅 醜 子凡占皆凶,事無成,宅有怪。
火光:與火燭同。
飛廉:戌 巳 午 未 寅 卯 辰 亥 子 醜 申 酉克乾有非常之驚。凡占皆速。行人立至,占宅有怪。
天鬼:酉 午 卯 子 酉 午 卯 子 酉 午 卯 子主病疫,宅有怪。
天怪;醜 子 亥 戌 酉 申 未 午 巳 辰 卯 寅宅有怪。
飛魂:亥 子 醜 寅 卯 辰 巳 午 未 申 酉 戌主鬼祟相侵,夜夢不祥,占宅有怪。
雷公:寅 亥 申 巳 寅 亥 申 巳 寅 亥 申 巳乘蛇雀雷電後武雨,貴空晴。
雷煞:亥 申 巳 寅 亥 申 巳 寅 亥 申 巳 寅與雷公同。
風伯:申 未 午 巳 辰 卯 寅 醜 子 亥 戌 酉主風。
風煞:寅 醜 子 亥 戌 酉 申 未 午 巳 辰 卯主風。
雨師;子 卯 午 酉 子 卯 午 酉 子 卯 午 酉加旺相有雨。
十煞:子 醜 寅 卯 辰 巳 午 未 申 酉 戌 亥同上。
日乾星煞
甲 乙 丙 丁 戊 己 庚 辛 壬 癸
日德:寅 申 巳 亥 巳 寅 申 巳 亥 巳福佑之神,凡占大吉。
五合:未 申 戌 亥 醜 寅 辰 巳 未 巳和合之神,凡占大吉。
日祿:寅 卯 巳 午 巳 午 申 酉 亥 子象吉將吉為食祿,象凶將凶為比劫。
賢貴:醜 申 寅 寅 午 醜 申 寅 寅 午占乾貴並貴人吉,占朝覲,賢貴立天門,傳導逢君子。
兼務:戌 酉 申 未 午 巳 辰 卯 寅 亥占官主兼兩任。
進神:子午 子午 子午 子午 子午 卯酉 卯酉 卯酉卯酉 卯酉凡事宜進,進有慶,退失機。
退神:醜未 醜未 醜未 醜未 醜未 辰戌 辰戌 辰戌辰戌 辰戌凡事宜退,退無咎,退有阻。
日解:亥 申 未 醜 酉 亥 申 未 醜 酉解凶。
日醫:卯 亥 醜 未 巳 卯 亥 醜 未 巳生合日乾可服其藥,否則不吉。急病視日醫,緩病視天地醫。
陽刃:卯 辰 午 未 午 未 酉 戌 子 醜靜吉動凶,又主血光。
直符:巳 辰 卯 寅 醜 午 未 申 酉 戌即飛符,占病凶,出行不歸,逃亡向之吉。癸日受克為逃亡逢吏,不吉。
游都:醜 子 寅 巳 申 醜 子 寅 巳 申兵占游都察賊來魯都。
魯都:未 午 申 亥 寅 未 午 申 亥 寅察賊吉,又為賊藏處。
日支星煞
子 醜 寅 卯 辰 巳 午 未 申 酉 戌 亥
支德:巳 午 未 申 酉 戌 亥 子 醜 寅 卯 辰吉,次日德。
六合:醜 子 亥 戌 酉 申 未 午 巳 辰 卯 寅。
三合:申辰 巳酉 午戌 亥未 申子 酉醜 寅戌 亥卯 子辰 巳醜 午寅 卯未六合三合,占成合事吉,占解釋事不利,占病亦忌。
六衝:午 未 申 酉 戌 亥 子 醜 寅 卯 辰 巳衝破害刑,凡占不吉。
六破:酉 辰 亥 午 醜 申 卯 戌 巳 子 未 寅。
六害:未 午 巳 辰 卯 寅 醜 子 亥 戌 酉 申。
三刑:卯 戌 巳 子 辰 申 午 醜 寅 酉 未 亥。
日馬;寅 亥 申 巳 寅 亥 申 巳 寅 亥 申 巳主動。又主速。有歲月日時年命六馬,而日馬為尤要。
華蓋:辰 醜 戌 未 辰 醜 戌 未 辰 醜 戌 未支三合之季辰,主昏迷。
破碎:巳 醜 酉 巳 醜 酉 巳 醜 酉 巳 醜 酉主破壞。
桃花:酉 午 卯 子 酉 午 卯 子 酉 午 卯 子主淫亂。
雷電:辰 辰 未 未 戌 戌 醜 醜 寅 寅 卯 卯主雷電。
雨師:申 酉 戌 亥 子 醜 寅 卯 辰 巳 午 未加旺相有雨。
晴朗:午 未 申 酉 戌 亥 子 醜 寅 卯 辰 巳支之沖辰,主晴。
將軍:子 酉 午 卯 子 酉 午 卯 子 酉 午 卯三合之仲辰,兵占旺相吉。
又煞三種
趕煞:即太陽也。生乾大吉利,克乾克支為趕煞,克乾則人死,克支則家敗。
八妖:天目 月厭 飛廉 天鬼 天怪 飛魂 直符 月宿以上八煞星,為八妖,如占家宅有一煞入占,便主家有怪異。克乾支者凶,不克無害。
河加井:三河亥子醜,三井卯辰酉占渡河,只須一河加一井,便為河井相加,渡河有難。又辰為天河,未為地井,亦忌。卯為舟,卯上見天后、神後,亦忌。
旺相休囚死
當時者旺,時令生之為相,一時者為休,克時者為囚,時令克之為死。如木旺於春,相於冬,休於夏,囚於四季,死於秋之類是也。四時衰旺,因天運之循迴圈,徵人事之興廢,固範圍而不能過者。然壬占須參之生克脫,以盡其變。乾支神將雖值休囚死,如得生扶,即不以全衰論。如正月丙辰日,丙上見小吉、勾陳,重重脫之,便不為相矣。辰上見勝光、青龍重遞生之,便不為死矣。又如夏令貴人土乘巳午生之,便為旺矣。朱雀火乘子辰克之脫之,便不為旺也。
乾支旺相,凡占皆吉,休囚死一匹不吉。
乾旺略一生之即起,逢克尚可無妨。乾衰略一克之即傷,逢生亦未必有大益。
生乾之神旺相,速而且久;衰則遲而不久。克乾之神旺相可畏,衰則稍輕。
長生十二神起例
長生、沐浴、冠帶、臨官、帝旺、衰、病、死、墓、絕、胎、養,為五行之始終。甲生亥,丙戊生寅,庚生巳,壬生申,順行;乙生午,丁己生酉,辛生子,癸生卯,逆行。此為陽乾陰乾八長生。支則不分陰陽,寅卯生亥,巳午生寅,申酉生巳,亥子生申,辰戌醜未亦生申,俱順輪,此為四長生。
在昔乾支俱用四長生,後因乾用四長生則與戊乙丁己辛癸之祿位刺謬,故改用八長生,而陽生陰死,陽死陰生,理數確當不易。
長生
長生為五行之始,入占主生扶日乾,攸久不移。如父母愛子,無有已時也。惟戊之於寅,庚之於巳,系官鬼;乙之於午,己之於酉,辛之於子,癸之於卯,系脫氣,課象吉以長生論,課象凶以日鬼脫耗論。
長生之外,又有印神。印者,蔭也,吉稍次於長生。乙日亥子為印,丁日寅卯為印,戊己日巳午為印。庚日未戌辰為印,醜系墓神,不為印也。辛日未戌醜為印,辰系墓神,不為蔭也。癸日申酉為印。甲丙壬日只有長生,並無印神,以子卯酉系沐浴神,敗乾而不生乾也。
辰未戌丑日巳午為印,申酉日辰未戌為印,醜系墓神不生支也。又木日課傳得申子辰局,火日得亥卯未局,土日得寅午戌局等類,皆以印論。長生值旺相氣,則生乾有力而速,不則反是。如課象吉,俟長生旺相之時,仍有濟。
長生或發用或臨乾俱吉,在中末次之,在年命上較遲,然卻始終不替。
沐浴
沐浴為五行之敗氣,入占不生乾而臨乾,猶人在童蒙之時,豈有進益?
冠帶
冠帶為五行材質已成,尚未得令之際,猶人當弱冠,惟有勤學養望為宜。
臨官
臨官即祿神也,正值得令之際,官占作登仕食祿論,常占作當事有為論。祿神最忌遁乾見克,如甲申日寅遁庚是也,主暗中傷殘,或兄弟朋儕暗中作難。
祿神忌遁癸,如乙未日卯祿遁癸是也。癸為旬盡,有終焉之象,且為閉口之祿,不吉。
臨官帝旺俱系比肩,或作祿作旺論,或作比劫論,各隨課象酌斷。
帝旺
帝旺為五行之極,官占作極顯論,常占作極盛論。然旺極必衰,君子惟持盈戒滿為宜。
衰
官占宜告休,常占宜退步。
病
病為垂老,無能為矣。
死
自病而死,則已終矣。然猶未也,尚須入墓方畢。
墓
為五行盡處,亦為五行歸宿處。人無論貴賤賢愚,物無剛柔巨細,有不入土者乎?入占以盡頭論,亦以必到論。墓主暗昧抑塞,或以受困論,或以被蒙論,隨宜酌斷。
乾支坐墓,即為入墓。如甲日寅加未,乙日辰加戌,子亥日子亥加辰,主困厄無立足之地,占病尤忌。
乾支戴墓,如丙日戌加巳,丁日醜加未,申酉日醜加申酉,主抑塞不通,或被人蒙蔽。
長生坐墓,如甲日亥為長生,辰為亥墓,亥加辰;乙日午為長生,戌為午墓,午加戌;醜未辰戌日申為長生,醜為申墓,申加醜,主不能生扶。
長生戴墓,如甲日辰加亥;乙日戌加午;巳午日未加寅,主新事欲廢。
長生坐乾支之墓,如甲日生亥墓未,亥加未;乙日生午墓戌,午加戌;寅卯日生亥,未為寅卯之墓,亥加未,主舊事中新事又起。
長生戴乾支之墓,如甲日未加亥,乙日戌加午,申酉日醜加巳,主舊事復發,又主廢而又起。
祿神入墓,如庚日申為祿,申加醜;癸日子為祿,子加辰,主失其祿。
年命入墓,如命在辰,辰加辰,年在巳,巳加戌。
年命戴墓,如命在寅,未加寅;年在申,醜加申。
行年化氣入墓,如行年立寅午戌化氣火,午加戌,占病大忌。
吉神、類神入墓最忌,惟日鬼入墓最喜。如丙日子為鬼,子加辰。
三傳由生旺傳墓,成而後敗;由墓傳生旺,敗而復成。中傳見墓,中間有阻;末傳見墓,百事終無成就。
辰未為晝墓,戌醜為夜墓,晝墓剛速,夜墓遲緩。夜墓臨卯辰巳午未申酉為自暗投明,尚可解救;日墓臨酉戌亥子醜寅為自明移暗,更為晦塞。
墓喜沖忌合,沖則墓開化吉,合則墓閉大凶。如年命上神克之,亦可化吉。
絕
絕者,言至此而斷絕也。入占無一吉徵,惟當災難頻仍之際得之,則災難從此而絕矣。
胎
天地將生之德,不至終滅,故五行絕後鏇又結胎,猶冬至一陽生也。胎為五行之始,如在母腹,隱然不可見,闇然日以章,入占宜靜守,不宜妄動。
養
如小兒初生,入占必有一番喜氣,即如四時長生輪至養位,便為一喜星,則乾支輪至養 位,亦自有喜氣也。
德
德者,福佑之神。陽乾剛健,德秉於己,甲德在寅,丙戊德在巳,庚德在申,壬德在亥。陰乾柔順,德歸於合,乙合庚德在申,丁合壬德在亥,己合甲德在寅,辛合丙德在巳,癸合戊德在巳。故支前五辰為支德,凡乾隔五位,無不相合。如子遁甲,則巳遁己,巳遁己則戌遁甲,故子日德在巳,丑日德在午,寅日德在未,卯日德在申,辰日德在酉,巳日德在戌,午日德在亥,未日德在子,申日德在醜,酉日德在寅,戌日德在卯,亥日德在辰。此為支德。
壬課以乾為身,故專視日德,惟占家宅、墳墓、人己、交涉事有無視乾德者。
日德發用,或臨乾並日合貴人,主有意外之喜。惟不利占病訟。如丁酉日亥加乾發用,亥為日德日合,且將乘貴人也。此惟乙丁癸三日有之。
日德發用為鬼,仍作德斷,德能化鬼也。此惟丁、辛二日有之。
日德作官星發用,乘朱雀,名文德格,主應試得官,居官得薦。如己巳日寅加巳發用,寅為日德,旦將乘雀,此只己巳日寅加巳,己丑日寅加丑旦將兩課而已。己巳日雀得地,己丑日雀不得地,二課微有軒輊,而申克德為冤仇,一在末傳,一在幹上,雖值空亡,第恐填實,或有作難之人,須年命上有制伏之神,方致全吉。
日德被下賊發用,得貴人生扶,仍作全吉斷。若無生扶,又見克脫,主喜中生憂,如乙未日申加午為用,申為日德,且將乘貴人脫午生申。
日德發用,得同下神克日,名鬼德格,主邪正同途,亦主君子變為小人,此只辛未日巳加午,乙酉日申加酉兩課而已。巳隨午,申隨酉,德化鬼。
日德能解凶為吉,宜旺相,忌衰囚。德值空亡,神將克占,亦忌。
如德臨死絕之地,減力十之六。
合
合者,和順之神,有三五合為上,六合次之,三合又次之。
五合,又名日合,陰陽相配,奇偶交逑,有夫婦之義。其合極緊,入占凡事皆成。甲與己合,己居未,未為日合。乙與庚合,庚居申,申為日合,丙與辛合,辛居戌,戌為日合。丁與壬合,壬居亥,亥為日合。戊與癸合,癸居醜,醜為日合。己與甲合,甲居寅,寅為日合。庚與乙合,乙居辰,辰為日合。辛與丙合,丙居巳,巳為日合。壬與丁合,丁居未,未為日合。癸與戊合,戊居巳,巳為日合。
甲己為中正合,正值無偏,作事端肅。乙庚為仁義合,雍睦無訟,作事循理。丙辛為威權合,挾勢陵人,勉強承順。丁壬為淫泆合,所行不正,詭隨成事,戊癸為無情合,外合中離,凡百承順皆偽。
五合逢龍即化,龍者辰也。甲己從子起甲,輪至辰值戊,化為土德。乙庚從戌起甲,輪至辰,值庚化為金德。丙辛從申起甲,輪至辰值壬化為水德。丁壬從午起甲,輪至辰,值甲化為木德。戊癸從辰起甲,輪至辰值丙化為火德。視化出之德與乾生克如何。
課傳中遁乾作合者,凡占皆吉。如戊辰日幹上酉遁癸與戊作合;壬戌日幹上申,乾陰巳遁丁與壬作合;壬午日,幹上卯,乾陰未,支上戌,支陰寅,三傳未亥卯,未遁癸,寅遁戊作合,卯遁己,戌遁甲作合是也。余仿此。此須課象吉,遁乾方可助力成合。若課象不吉,終無濟者。
六合,陰陽相配,其合亦緊。入占凡事皆成,但辰酉、午未合俱相生,子醜、卯戌合俱相剋,寅亥合合中有破,巳申合合中有破有刑,破刑二合凡事難成,成亦不久。
乾支皆有六合,然乾六合非與日乾作合,乃與乾寄之宮六合耳。如辛卯日,卯加辛為用,與辛寄之戌宮六合。丙子日申加子為用,與丙寄之巳宮六合,余仿此.
有乾支本作六合,或乾加支,或支加乾,乾支相會合者。如丙申日巳加申為用,辛卯日卯加辛為用。
此外有乾支上六合,乾支上下皆合,乾加支與幹上六合,支加乾與支上六合,乾支交車合,乾支課傳三合,又成互動六合等格,義例甚多,備載《畢法賦》。
三合又名行合,遠方異類相聚,其合較疏,象吉占事亦可成就。申子辰水局,流動無滯;寅午戌火局,黨侶不正;亥卯未木局,繁冗駁雜;巳酉醜金局,矯革離異。
三合以眾言,眾情不一,故一時驟難成合,合後未必長久,余詳全局課。
三合神性不一,須視化出之局與乾生克如何。
幹上下三合,則支上下亦成三合。然乾三合非與日乾作合,乃與乾寄之宮成三合耳。如甲子日戌加申,三傳戌午寅,與甲寄之寅宮三合。乙酉日申加乙,三傳申子辰,與乙寄之辰宮三合,余仿此。
有乾支本作三合,或乾加支,或支加乾,乾支合成一局者,如甲午日寅加午,三傳戌午寅;癸酉日酉加癸,三傳巳醜酉。惟甲庚丁己癸五日有之。
三合值空亡,必缺二神,如年命填實一神,止缺一神,亦名虛一待用格,皆主待時而成。若日、辰、占時湊足之,名湊合格,主有意外遭逢,以所缺所湊之神將測其因由。若系長生,長上成合;系日合,相好之人成合;系乘貴人,貴官提攜;系乘青龍,富人提攜。如占幕館,丙辰年壬申日酉將未時,乾陰卯乘貴人,幹上醜空亡,虛一待用也。占時未實之,湊合也。未加巳乘勾,未系官星日合,勾陳有權力,亦主遲滯,並飛廉又主疾,是年毫無頭緒,直至次年四月朔辛未日,由相好有力之官薦,一薦即成,匆促起行。是課三傳不吉,其得成者,全在占時,乃占時辛未而作薦者,系辛未,啟行亦辛未日,可雲奇驗。
以上三等合為用入傳,或加幹上,凡占無不如意。如合神即作類神,事成而易,或合神與類神作合,或合神之陰神與類神作合者,亦可藉其力以成事,以合神所乘天將測之。乘貴,貴人成事;乘龍,富人成就;乘合,錢財、婚姻、喜事;余類推。
合神克乾而乘凶將者,主貌合心離,不可托人謀事,恐我信人而人反傷我也。
合神值休囚死氣,或值空陷,皆不得力,或成或否,各推課象。
合神雖入占,如課傳逢克沖刑破害者,主被人撓敗。
五合有與三合併者,如乙日申為五合,而申子辰又作乙之三合;丁日亥為五合,而亥卯未又人丁之三合;戊日醜為五合,而巳酉醜又作戊之三合;庚日辰為五合,而申子辰又作庚之三合;壬日未為五合,而亥卯未又作壬之三合;癸日巳為五合,而巳酉醜又作癸之三合,合中又合,尤得如意。
五合有與日德並者,如乙日申、丁日亥、己日寅、癸日巳。
三合有與日德並者,如甲日寅午戌、乙日申子辰、丙日巳酉醜、丁日亥卯未、戊日巳酉醜、庚日申子辰、壬日亥卯未、癸日巳酉醜,吉神相聚,尤為美備,並可逢凶化吉。
德合立成
甲 乙 丙 丁 戊 己 庚 辛 壬 癸
日德:寅 申 巳 亥 巳 寅 申 巳 亥 巳
五合:未 申 戌 亥 醜 寅 辰 巳 未 巳
六合:亥 酉 申 午 申 午 巳 卯 寅 子
午 申 酉 亥 酉 亥 子 寅 卯 巳
三合:戌 子 醜 卯 醜 卯 辰 午 未 酉
鬼
鬼者,賊害之神也。克乾之神,乾陽見陽,乾陰見陰為日鬼。克支之神,支陽見陽,支陰見陰為支鬼。壬課以乾為身,故專視日鬼,但占家宅、墳墓、人己、交涉事,有兼視支鬼者。
日鬼入占,須詳日乾,乾神旺相,災晦較輕。如值休敗,受災必重。
日鬼臨乾,又發用者,災在切近而速,大凶。若臨乾不發用者,災在切近,纏綿不已。若臨支,或由他處發用,災稍遲。
日鬼值衰敗,得災稍輕,然纏綿不已,受累必深。
日鬼入占,應視救神,救神者,子孫爻、父母爻也。子孫克鬼,父母脫鬼之氣以生乾,故均為救神。如日鬼臨乾為用者,雖陰神即見救神,亦不能救,災近而救遠也。若臨支,或由他處為用者,幹上有子孫或父母,或鬼陰見子孫、父母者,均可免災。
日鬼為用,又臨克日之鄉,名明暗兩鬼。又名攢眉格,主兩重災難,即逢子孫、父母爻作救,亦僅能解明不能解暗。如庚辰日午加巳為用。
日鬼為用,末傳見日財者,財動生鬼,主兩番災難。日鬼為用,年命見財生之;日鬼空亡,年命見財生之,皆為自招其禍,必因貪財以致禍起。如庚申日午加乾,三傳午辰寅,末傳寅財生午鬼;庚寅日午加乾,三傳午辰寅,午鬼空亡,命在辰,見財生之。
鬼多有制,主先值驚危,後仍無患,惟鬼乘白虎,其凶難制。如壬辰日支上未,三傳戌醜辰,皆作日鬼;幹上有寅木,足以制之,是課用夜將,戌乘青龍助力,制鬼無患;如用旦將,戌乘白虎克傷寅木,不能御也。
三傳三合為鬼局,卻生幹上神,轉生乾者,主反凶。如乙酉日巳加酉為三,三傳巳醜酉,幹上子。
日鬼為用,卻生末傳為乾長生者,名鬼脫生格,主先凶後吉。如丙戌日幹上子,三傳子未寅。
三傳三合為鬼,而天將作救神,主反凶成吉。如辛巳日午加乾為用,三傳午寅戌克乾,旦夜天將貴勾常,脫鬼生乾。
天將為鬼,三傳三合作救,主吉凶俱無。如壬子日未加卯為用,三傳未亥卯,旦將勾常貴,天將作鬼,三傳子孫作救,神將不和而戰,戰則吉凶皆散矣。
日鬼為用,幹上見比肩者,同類當災,本身無禍。
日鬼或作疾病、死喪、官訟、災禍,或作神祗,妖祟為殃,隨占酌斷。
課象吉,鬼作官星論;課象凶,作鬼論。
刑
刑者,傷殘之神,自寅至巳,巳逆至申;自醜順至戌,戌順至未;自子逆至卯,卯順至子,皆歷十位。十為數之盈,天道惡盈,故刑起焉。寅刑巳,巳刑申,申刑寅,為無恩刑。寅本生巳,巳本生申,乃變而為刑,故曰無恩。
醜刑戌,戌刑未,未刑醜為無情刑。醜戌未同氣,乃變相刑,故曰無情。子刑卯、卯刑子,為無禮刑。子卯相生又相刑,故曰無禮。寅申巳亥四孟也,乃亥不入刑;辰戌醜未四季也,乃辰不入刑;子午卯酉四仲也,乃午酉不入刑,此猶小人之倖免耳。然當朋從之際,豈能免乎?故亥辰午酉皆為自刑也。
刑神為用入傳,或臨乾支,凡占必有傷殘,即或刑為長生,如庚寅日巳加乾為用,於生扶之中,亦必有傷殘之處。
刑乾己身災,刑支家口災,刑太歲、月建尊長災。若太歲月建刑乾支尤凶。乾支上最忌相刑。寅巳申、醜戌未乾支逢二神即忌,逢三神更忌。子卯乾支逢二神忌;辰亥午酉乾支全逢方忌,不全則否。用神刑類神,事必無成。假如占娶妾,辛卯日幹上未,三傳子未子,旦將卯乘後與辛宮六合乃用神,子刑之,必有變也。
沖
沖者,動神也,散神也。子一陽生,午一陰生,故子午為陰陽交易之位元,子午相逢,又值克制,故衝起焉。而子一陽,醜二陽,寅三陽,以至巳為六陽;午一陰,未二陰,以至亥為六陰,皆互相衝。
十二神陰陽相配,則為六合,陽逢陽,陰逢陰,則為六衝,合不忌克,沖則忌之。子午、巳亥,水火不投;寅申、卯酉,金木傷夷;辰戌剛暴互加,醜未柔巽之中各懷秉異。
沖神為用入傳,或臨乾支,凡占必有變更,即或沖神作財,如乙丑日戌加乾為用,求財亦無望。
沖乾身動,沖支宅移,沖太歲歲內不安,沖月建月內不安。若太歲、月建沖乾沖支,尤不吉。
乾支上最忌相衝,占人己、交涉事,必無濟,沖則不和也。況乾支上相衝,則乾支亦必相衝,上下俱不和,寧有濟乎?
用神沖類神,事必無成。假如占乾貴,己酉日幹上辰,三傳午卯子,旦將子乘貴人,辰命上見醜,子貴與命上六合,豈非吉徵?乃用神午沖之,則機緣散矣。
吉神不宜沖,凶神宜沖,然凶逢旺不可沖,沖則禍到;凶逢衰可沖,沖則禍散。
破
破者,破敗之神也。亥卯未木,寅午戌火,合而脫其氣,寅被未墓,午遭亥克,戌受卯傷,俱不願成合,故亥寅互破,卯午互破,未戌互破。巳酉醜局,乃申子辰水,合而脫其氣,而申被醜墓,子巳相剋,辰被酉脫,俱不願成合,故巳申互破,酉子互破,醜辰互破。
破神為用入傳,或臨乾,主有更變,凡事不完。凶事可解,吉事無成。亥破寅,巳破申,破中有合,主破而復成,或成而復破。
害
害者,疑忌之神也。子午對沖,乃醜合子,未合午,故子未互害,午醜互害,猶之我與彼人為仇,則與彼相好者我亦忌之也,余仿此。
害神為用入傳,或臨乾支,疑忌阻隔。凡事宜靜而不宜動。
乾支三傳互害者,占彼此交涉事,尤不吉,以各懷猜忌,必無濟也。
始終
天地間萬物,無一不具始終。以天地言,天一生水,地六成之,成即終也。以陰陽言,陽主生,陰主死,死即終也。以五行言,金木水火土遞相為官,相比則生,相隔則克。十乾、十二支亦如之。生為始,克為終也。故明乎始終,吉凶不外是也。
三傳,始、中、終。初傳為事之起,中傳為移易之門,末傳為歸結之區。始吉終吉,始終皆吉;始凶終凶,始終皆凶;初吉末凶,終於凶也。初凶末吉,終於吉也。初傳凶,末傳克之,事可獲濟;末傳吉,初傳克之,凡事無成。
吉凶之應,萬變紛紛,或吉中有凶,或凶中有吉,或似吉而有大凶,或似凶而有大吉,凶則視其所救,吉則視其害,凶而有救,不致於禍;吉而有害,不及於禍。純凶則禍成,純吉則福至。
純雜
甲丙戊庚壬為純,乙與庚合,丁與第三者合,己與甲合,辛與丙癸,癸與戊合,為雜。
子卯午酉仲位無寄,為純。寅申巳亥、辰戌醜未有寄,為雜。
又春令屬木,三月建辰,木氣猶旺,辰中有餘木;未月有餘火,戌中有餘金,醜中有餘水,皆為雜。
數目
水一、火二、木三、金四、土五,此五行本數。甲己子午九,乙庚醜未八,丙辛寅申七,丁壬卯酉六,戊癸辰戌五,巳亥四,此乾支本數。天后、朱雀九,貴人、太常八,青龍、白虎七,六合、太陰六,勾陳、天空五,螣蛇、元武四,此天將本數。值時令相氣,以本數論,旺氣加倍,休囚死皆為衰,衰則減半論。臨占先定類神,以類神天地盤上下相乘作數,亦有不視上下而以類神之遁乾、天將相乘作數者。又有不取相乘,而以類神之遁乾天將相併作數者,要隨機酌斷,未可拘泥也。至數之多寡是十是百,數之尾零幾分幾厘,皆無定計,亦隨機酌斷可也。
如占財,七月壬戌日子時午將,巳加壬為用,巳數四,休氣減半,壬數六,上下相乘,一百二十兩;遁丁數六,休氣減半,壬數六,上下相乘一百八十兩。又如丙辰年九月乙卯日卯時辰將,辰加卯為用,辰數五,系太歲、月將,以極旺論,加倍作一千兩;乘勾陳,亦為財,勾數五,與辰相併,作一千五百兩斷。便乾支同類,而分其財,而各爭之,故中分之,不過七百有零,而財支土豈能得乎?
占道里遠近,視道路神,或視二馬相乘相併定其數。如四月乙酉日酉將戌時占,貴人子乘貴人加醜,子天馬,陰見亥對馬,遁丁,則遠來而到速明矣。既見二馬,即當以二馬相乘,子數九,亥數四,相乘三千六百里,衰氣減半,一千八百里斷。
占官以官星上下相乘相併定其品,如相乘得四數,則以四品斷,相乘得四十八數,則以從四品斷;若逢三光、三陽、軒蓋、龍德、時泰,若三傳三合作財星官星者,竟按水一、火二、木三、金四、土五斷之,不必上下相乘。至占道里,仍相乘相併為準。
射覆以占時為先鋒,用神為類神,或以占時相乘相併,或以用神相乘相併,定其件數,兩數臨占酌斷。
顏色
古云:甲青,乙碧,丙赤,丁紫,戊黃,己綠,庚白,辛栗,壬黑,癸綠。子黑,寅碧,卯青,巳斑點,午赤,申黑白,酉白,亥淡青,辰未戌醜純黃。今深研義理,有確有否,分晰敘後:
甲青,丙赤,戊寅,庚白,壬黑,此無異議。乙本青,因與庚合,青中帶白;丁本赤,因與壬合,赤中帶黑;己本黃,因與甲合,黃中帶青;辛本白,因與丙合,白中帶赤;癸本黑,因與戊合,黑中帶黃。
子色黑,卯青,午赤,酉白,此無異議。寅本青,因火生寅,青中雜赤色;巳本赤,因金生巳,赤中雜白;申本白,因水土生申,白中雜黃黑;亥本黑,因木生亥,黑中雜青;辰未戌醜本黃,因水墓於辰,辰中有死水,故雜黑;木墓於未,未中有死木,故雜青;火墓於戌,戌中有死火,故雜赤;金墓於醜,醜中有死金,故雜白。
占人服色,乾為外,支為內,天盤為上身,地盤為下身。如壬寅加申為用,壬為外,外穿黑色衣,寅為內,內穿青赤色衣,申為下身,穿白黑黃色也。
射覆占物之色,亦如之。如午加酉為用,應是上赤下白之物,或止就在盤乾支斷,不必涉地盤亦可,要隨機酌量。
新舊
用起旺相為新,休囚為舊,長生為新,墓神為舊,孟神為新,仲神為半新,季神為舊。剛日用起長生為新,墓神為舊。陰日視日德,日德之長生為新,日德之墓為舊。如用神新,陰神舊,或用神舊陰神新,皆主新舊參半。
舊臨新為用,主舊事復起;新臨舊為用,主舊事中新事又起。
占物新神為用,為新物;舊神為用,為舊物,為已死物。
占六畜旺相,無刑為畜養生物,休囚死墓或逢刑為已殺之物。
親疏
乾與支,己與人也。乾支上下互為六合、三合,或相生者為親,不合不相生者為疏。乾支各成三合局者為尤疏,並主各不相顧。
用神、類神與乾三合、六合,或相生者,為親;不合、不相生者不疏。用神、類神系日德為親,又為舊交。
用神、類神與乾支同氣為本家人。如甲日見寅卯,子日見亥。
用神、類神與乾支陵迫為郭里人、近處人。如丙日見辰午,午日見巳未是也。
遠近
乾與相相併者為最近,隔一二位為遠,三四位者更遠,至七位則極遠矣。
用神、類神臨乾為近,隔一二三四位者漸遠,七位者極遠,逾七位則與支反近矣。
用神、類神臨乾為近,臨乾陰次之,臨支為遠,臨支陰更遠。
以乾支用神對待言,幹上為近,用神為遠;以三傳言,初近中遠末最遠,並為最高,因三傳相因,皆是上神,愈傳而愈高也。
眾寡
乾在空鄉,為孤立之象,而無相助之人。如庚辰日乾在空鄉是也。若辰加乾,主孤立之際有相契之人來扶,辰為日三合生乾也。若午加乾,主孤立之際水遭劫難,午為日鬼克乾也。
乾支三傳作三合局者,以眾言。
三傳三神同氣,如辰未戌之類;兩神同氣,如卯寅之類,亦以眾言。比肩加乾為兄弟朋友之眾,如乙日幹上卯,乾陰寅之類。
返吟、連茹,為牽連之眾。
河魁者,部領之權,為用亦以眾言。如乘勾陳,主兇徒集眾為妖。
遲速
乾支在貴人前凡占皆速,在貴人後皆遲。
用神旺相速,旺仲尤速,旺孟次之,季神較遲,休囚死遲。
已往未來
用神臨乾前為已往,臨乾後為未來,臨乾為當時事,如甲日辰加卯為用為已往,戌加子為用為未來。
用起休囚死為已往,相氣為未來,旺氣為當時事。
占災患視天罡,罡臨乾前為已往,乾後為未來,臨乾為當時事,只在朝夕間也。如罡離乾四位,無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