豬在民間民俗的作用
豬在民間民俗的作用
豬又名“烏金”、“黑面郎”及“黑爺”。《朝野僉載》說,唐代洪州人養豬致富,稱豬為“烏金”。唐代《雲仙雜記》引《承平舊纂》:“黑面郎,謂豬也。”在華夏的土地上,早在母系氏族公社時期,就已開始飼養豬、狗等家畜。浙江餘姚河姆渡新石器文化遺址出土的陶豬,其徒刑與現在的家豬形體十分相似,說明當時對豬的馴化已具雛形。
春節前,人們一般在臘月二十五日前殺豬,二十六日為封刀日,就不能再動刀了。浙江一帶在殺豬時講究“一刀清”,即一刀殺死,否則認不吉利。進刀時屠戶要講一句“出世入身”的話,小孩婦女不能觀看。殺後要將粘有豬血的利市紙壓在室角或豬欄內,以示豬未死。豬毛要用吹火筒盛,開水全入桶後,把吹火筒的下端浸入湯桶,上端用口吹氣,沿桶吹一圈,一示以後養豬長得又快又大。喬豬毛時,要在豬頭和豬尾 各留一快毛,意為“有頭有尾”,然後將整條豬放在凳上,先是豬頭朝外,養主燒香及豬毛謝天地,將豬剖成兩片,除新年食用外,其餘的俺入缸中,以備年後再用。
天津、河北等地有“肥豬拱門”的節日窗花,是用黑色蠟光紙剪成。豬背上馱一聚寶盆,張巾時左右各貼一張,表示招財進寶之意。
陝西一帶有送豬蹄的婚俗。結婚前一天,男方要送四斤豬肉、一對豬蹄,稱“禮吊”,女方將“禮吊”留下後,還要將豬前蹄退回。婚後第二天,夫妻要帶雙份掛麵及豬後蹄回娘家,留下掛麵,後蹄退回,俗稱“蹄蹄來,蹄蹄去”,表示今後往來密切。
雲南西雙版納的布朗族,在婚禮的當天,男女兩家要殺豬請客。除。除請客外,還要將豬肉切成小塊,用竹竿串起來分送各家,以示“骨肉之親”之意。
過去漢族有一種“打母豬鬼”的民間驅邪活動。凡家中有病災不幸之事,家中長者便設香案,以打母豬鬼來祭,向神靈許願,求得驅邪。祭時,要選黃道吉日,殺老母豬,閒、蹄、肝、腸、肺等放在一個筐里,擺在堂屋中間,主持人燃香祝拜,祭完後,將內臟煮熟後分吃掉。民間認為“殺死一母豬鬼,驅除一個邪”。 (十二生肖 /shengxiao/)
雲南佤族有“豬膽卦”的占卜風俗。殺豬後,根據豬膽判斷吉凶。如果膽紋上下行,膽內水分多,為吉卦;膽紋左右行,膽內水分少,為隱卦。一般在舉行重大活動時使用,由巫師乍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