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路財神靈簽 第二十七簽【下下(中平)。丙庚】

五路財神靈簽 第二十七簽【下下(中平)。丙庚】

也須步步循規矩 英雄豪傑自天生 一粒一毫君莫取 世間萬物各有主

聖 意:訟莫興。病審醫。名與利。聽天命。婚未定。行人遲。凡作事。安分宜。

東坡解:富貴分定。切莫強求。若或妄取。必有後憂。

且宜守舊。更勉進修。心行平等。自獲天佑。

碧仙註:守分方可遇。欺凌必反災。妄為難自保。依理福田來。

解 曰:此簽只宜守分。不可妄為。

若要謀事。不可以強凌弱。以富壓貧。稍涉欺凌。反成災害。

訟必和。名利有。財難求。行人有阻。病宜禳方可。婚不宜也。

釋 義:名利近。不可得遠大。難(成)就。言萬物各有所主。

戒占者不可以強凌弱。且富貴貧賤。自有分定。

若妄為損其德行。安望名利之遠大哉。

此簽大抵。當循規矩。自獲大佑。病者弗藥而自癒也。

占 驗:江東神廟。有大樹一株。明太祖皇帝欲伐之。初占此簽。猶為偶然。

復占仍得此簽。遂驚嘆以為神異而置之。

又一新科舉人。占得此。春闈大捷。應步步二字。若問一科者不利。

又余族人。王生歲試。占此。入場東廊號舍。

與江生隔鄰為道。題解得竅。果入泮。

又一生。占此亦入泮。

蓋上三句。未明示。主取生三個字。至結句六字。復暗藏一員字之議。

故 事

(一)江東得道

錢塘。羅隱。號江東。唐末舉進士。求官不遂。立意修真。

幸遇異人。傳授心法。因而得道。故能開口成讖。(讖本作織)

嘗游泉州。乞食於羅裳山下。鄉人慢之。

江東畫馬於石。每夜出踐田谷。鄉人知而請罪焉。

乃畫椿樹以系馬。遂不踐。至今遺蹟猶存。

(與羅隱有關籤詩共有雷雨師一百簽第二十七簽『江東得道』、雷雨師一百簽第三十六簽『羅隱求官』、觀音一百簽第五十八簽『羅隱歸吳越王』。)

(二)項仲山飲馬投錢

飲馬投錢者,謂廉介不苟取,《三輔決錄》謂安陵清者項仲山,每飲馬渭水,嘗投三錢以償之。王損之〈飲馬投錢賦〉,即賦此故事。(飲馬的意思是讓馬喝水,投錢是把錢投入水中之意)

廣天宮提醒您

原則上本簽故事應以『項仲山飲馬投錢 』為準,相對而言『江東得道』故事不但可以忽略,甚至從此移除似乎也無不妥,其實不然,看以下的應驗故事就知道,看似無關簽文的故事也不可依主觀隨意偏廢。

應 驗 故 事

2006年冬某日深夜,路經台北市某處城隍廟埕偶遇此簽, 後查籤詩故事『江東得道』,方知與政局相關,後有馬、木(姓名中有馬與木字的二人)相關之相片遭人公布,已與籤詩故事相應 ,證明籤詩確實能印證現代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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