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誌》材理第四
夫建事立義,莫不須理而定。及其論難,鮮能定之。夫何故哉?蓋理多品而人材異也。夫理多品則難通,人材異則情詭。情詭難通,則理失而事違也。夫理有四部,明有四家,情有九偏,流有七似,說有三失,難有六構,通有八能。
若夫天地氣化,盈氣損益,道之理也。法制正事,事之理也。禮教宜適,義之理也。人情樞機,情之理也。
四理不同,其於才也,須明而章,明待質而行。是故質於理合,合而有明,明足見理,理足成家。是故質性平淡,思心玄微,能通自然,道理之家也。質性警徹,權略機捷,能理煩速,事理之家也。質性和平,能論禮教,辯其得失,義禮之家也。質性機解,推情原意,能適其變,情理之家也。
四家之明既異,而有九偏之情。以性犯明,各有得失。剛略之人,不能理微;故其論大體,則弘博而高遠;歷纖理,則宕往而疏越。抗厲之人,不能回撓。論法直,則括處而公正,說變通,則否戾而不入。堅勁之人,好攻其事實。指機理,則穎灼而徹盡;涉大道,則徑露而單持。辯給之人,辭煩而意銳;推人事,則精識而窮理;即大義,則恢愕而不周。浮沉之人,不能沉思。序疏數,則豁達而傲博;立事要,則爁炎而不定。淺解之人,不能深難。聽辯說,則擬鍔而愉悅;審精理,則掉轉而無根。寬恕之人,不能速捷。論仁義,則弘詳而長雅;趨時務,則遲緩而不及。溫柔之人,力不休強。味道理,則順適而和暢;擬疑難,則濡懦而不盡。好奇之人,橫逸而求異。造權譎,則倜儻而瓌壯;案清道,則詭常而恢迂。此所謂性有九偏,各從其心之所可以為理。
若乃性不精暢,則流有七似。有漫談陳說,似有流行者。有理少多端,似若博意者。有回說合意,似若贊解者。有處後持長,從眾所安,似能聽斷者。有避難不應,似若有餘,而實不知者。有慕通口解,似悅而不懌者。有因勝情失,窮而稱妙,跌則掎蹠,實求兩解,似理不可屈者。凡此七似,眾人之所惑也。
夫辯有理勝,有辭勝。理勝者,正白黑以廣論,釋微妙而通之。辭勝者,破正理以求異,求異則正失矣。夫九偏之材,有同、有反、有雜。同則相解,反則相非,雜則相恢。故善接論者,度所長而論之;歷之不動,則不說也。傍無聽達,則不難也。不善接論者,說之以雜反。說之以雜反,則不入矣。善喻者,以一言明數事。不善喻者,百言不明一意。百言不明一意,則不聽也。是說之三失也。
善難者,務釋事本。不善難者,舍本而理末。舍本而理末,則辭構矣。善攻強者,下其盛銳,扶其本指,以漸攻之。不善攻強者,引其誤辭,以挫其銳意。挫其銳意,則氣構矣。善躡失者,指其所跌。不善躡失者,因屈而抵其性。因屈而抵其性,則怨構矣。或常所思求,久乃得之,倉卒諭人,人不速知,則以為難諭。以為難諭,則忿構矣。夫盛難之時,其誤難迫。故善難者,征之使還。不善難者,凌而激之,雖欲顧藉,其勢無由。其勢無由,則妄構矣。凡人心有所思,則耳且不能聽,是故並思俱說,競相制止,欲人之聽己。人亦以其方思之故,不了己意,則以為不解。人情莫不諱不解,諱不解,則怒構矣。凡此六構,變之所由興矣。
然雖有變構,猶有所得;若說而不難,各陳所見,則莫知所由矣。由此論之,談而定理者,眇矣。必也聰能聽序,思能造端,明能見機,辭能辯意,捷能攝失,守能待攻,攻能奪守,奪能易予。兼此八者,然後乃能通於天下之理,通於天下之理,則能通人矣。不能兼有八美,適有一能,則所達者偏,而所有異目矣。
是故聰能聽序,謂之名物之材。思能造端,謂之構架之材。明能見機,謂之達識之材。辭能辯意,謂之贍給之材。捷能攝失,謂之權捷之材。守能待攻,謂之持論之材。攻能奪守,謂之推徹之材。奪能易予,謂之貿說之材。通材之人,既兼此八材,行之以道,與通人言,則同解而心喻。與眾人之言,則察色而順性。雖明包眾理,不以尚人。聰睿資給,不以先人。善言出己,理足則止。鄙誤在人,過而不迫。寫人之所懷,扶人之所能。不以事類犯人之所婟,不以言例及己之所長。說直說變,無所畏惡。采蟲聲之善音,贊愚人之偶得。奪與有宜,去就不留。方其盛氣,折謝不吝。方其勝難,勝而不矜。心平志諭,無適無莫,期於得道而已矣,是可與論經世而理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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