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字是什麼

名字是什麼

什麼是名?名是人在社會生活中為了相互區別和聯繫而制定的稱呼符號。《說文解字》:“名,自命也。從口從夕,夕者冥也,冥不相見,故以口自名。”意思就是說,在早期的社會交往中,人們白天相見,可能通過形體、面貌、聲音相互識別。一旦到了晚上,相互看不清楚,就只能通過自報名字來區分你我了。可見,人名的產生是社會交際的需要,它最本質的作用,就是在社會交往的所有場合都可以區別人的個體。要交際,就必須有個交際的稱呼語,絕不至於無禮到只喊一聲“餵”字。於是,問者與被問者需要有個稱謂,被問者回答,要需要有個自己的稱謂。這個稱謂符號就是“名”。

在中國古代,名、字分開使用。今合稱“名字”,則指姓名或名。名字是人的一種稱呼,一種代表。

不過,人類最早的名字還不如後來那樣固定。如人們在“以口自名”時,可以用自己身上某些特徵作為自己的名字,讓別人容易識別;在一些人識別某一個人時,也可以把這個人的某些特徵作為他的名字或代號。這種做法,與我們後來習慣把某位身材特別高的人稱為“大高個”,把某位走路時腰肢左右搖擺的小姐稱為“風擺柳”是一樣的道理,可以說形容得相當準確。隨著環境和時間的變化,人們的特徵也許會發生變化,原來在一些人中是“大個子”的人也許在另一群人中只是中等身材甚至“小矮個”;原來走路如“風擺柳”的人也許會讓另一群人覺得身板太硬,根本就不夠柔美。對新的環境中新的一群人來說,“大個子”、“風擺柳”就不能成為代表兩個人的特徵,而原來那些不曾引起注意的特徵或許會被重新發現,如“大個子”可能是個說話時唾沫四濺的人,因此他的名字或代號可能被這些人稱為“噴壺”、“口水星子”;“風擺柳”也可能因為眼睛大且有神而被稱為“大眼”或“電光”。這樣,他們便會在新的環境中有新的名字。在這樣的情況下,擁有一個固定的名字便成為當時人所必須的東西。

人們常說,“聞其名而別其人。”可見,名的使用不僅僅是在姓氏後面加一個符號,以區別彼此的問題,其中也蘊涵了男與女、長與幼以及階級社會中人和人之間的各種差別,是人類社會生活在個人命名上的一種反映。

名在我國作為一個人的代號,是隨著社會的發展而逐漸產生和流行開來的。最初,一般的人是沒有名的,只有那些地位高的領袖和英雄人物才有取名的資格。但是這裡所說的名,並不是現代意義上的名,而僅僅是一種稱號。

在文字出現以後,原來由口頭表達的人名也進化到文字階段。在目前已經發現的一些原始社會的陶器中,上面都刻畫有一兩個符號,據專家考證,這些符號都與早期的人名有關。如果這種解釋可信的話,那么,不同的人名就是我國最早的文字。到了商周時期,我國的文字大量出現並趨向於定型,其中的很大一部分也是人名。如在商代的甲骨卜辭中,不僅有“名”這個漢字,而且還有示壬、中丁、外丙、小乙等人名。這些,都是我國最早見諸於文字記載的名字。

總之,人名是在人類社會處於原始時期而出現的一種文化現象,它的起源和發展經歷了一個由不完善到完善的過程。最早它是人們隨意用來區分彼此的稱號,以後演變成為固定身份的標誌,在文字出現以後又以文字形式記載下來。從它產生的那一天起,就已顯示了強大的生命力,隨著名字本身的不斷發展和完善,名字也越來越成為人類社會中不可或缺的東西。

據說上古時期,嬰兒在出生三個月的時候由父親給命名,這就是古人“名”的由來。其實在我國民間,部分地區至今仍保留著嬰兒滿月時才命名的習俗,不過是命名的權利不再由父親一人擔當,而是由嬰兒的親人共同擔當。有趣的是,在古代,男孩子長到20歲的時候要舉行“結髮加冠”之禮,以示成人,這時就要取字。而女孩子在15歲時要舉行“結髮加筓”之禮,以示可以嫁人了,這時也要取字。可見,古時候的男女都可以有字。比如,近代女革命家秋瑾,她就有一個字,叫做璇卿。

“字”興起於商末周初,從那時起,貴族的子弟開始有“字”。宋朝人洪邁的《容齋隨筆》中記載:“古之人命字,一而已矣,初曰‘子’,既而為‘伯’為‘仲’,又為‘叔’為‘季’,其老而尊者為‘甫’,蓋無兩字相連取義。”有人會說,不對啊,祿父、子乾明明是兩個字。這是因為祿父、子乾從書寫上看雖然有兩個字,但是從其含義上講,祿和乾是“字”的實在部分,而父和子不過是附加的部分罷了。至於“仲山甫”、“叔興父”等由三個字組成的字,其前後兩個字都是附加的詞,前一個說明排行,後一個說明性別和已經成年,中間的那個字才是“字”的實體。

東漢後期起,兩個實體詞的字逐漸增多,如劉備字玄德,關羽字雲長等,南北朝後期以後,用兩個實體詞做字已經成為了命“字”的主流。

至於春秋時代楚國的“耿之不比”、齊國的“石之紛如”等是否是四字的“字”,至今仍無定論。

那么,古人的名和字之間有什麼聯繫嗎?一般認為,古人的名和字之間有意義上的聯繫,名為主,用字輔助。

一種情況是名和字意義相同、相近或相通。例如:屈原,名平,字原,《爾雅釋地》:“廣平曰原。”又如岳飛,字鵬舉。而“鵬舉”即是大鵬展翅高飛的意思。

第二種情況是名和字的意義相互補充、相互說明,使所要表達的意義更加明白和透徹。例如:孔子生下來時頭頂中間高而四面低,形狀像尼丘山,所以名“丘”,字“仲尼”;關羽字“雲長”,取張開翅膀高飛入雲的意思;樂天知命才能居之甚易,所以白居易字“樂天”等等。

第三種情況是名和字的意義相反。這種取名字的方法可能和儒家的“中庸之道”有關。韓愈字退之,“愈”有超過的意思,按照儒家的中庸的處事原則和人生哲學,過猶不及,超過了,就必須退回來。再如曾點,字皙,《說文》:“點,小黑也。”而“皙,人色白也。”

第四種情況是名和字互為因果。辛棄疾字幼安,棄疾,就是根除疾病的意思,沒有疾病,自然一生安康。

第五種情況是用典。曹操字孟德,就是出自於《荀子·勸學》:“夫是之謂德操。”高明字則誠,是借鑑《禮記》中的“誠則明矣”。

第六種情況是拆名做字。吳敬梓字文木,文、木分別是敬、梓的偏旁。

我們今天所說的名字並不是古時候名和字的合稱,現在的人一般都是沒有字的,只是將古人認為的“名”稱為名字。

古人對於名和字的使用是十分講究的,名、字分別在不同的場合使用。通常來說,稱呼自己時用的是名,表示謙虛,而對於比自己位高、年長或是平輩之間,都應該稱呼對方的字,用以表示對對方的尊重,長輩對晚輩、師長對弟子、位高者對位低者都可以直呼其名。如果位高者、年長者對位低的人、年少的人稱呼字的話,就是一種殊遇了。

由於名是比較卑賤的稱呼,所以古時候人們對於尊長要“避諱”,所謂的“避諱”,就是對於他們的名中所使用的字都不能在當時使用,凡是遇到相同的字,都要用其他的字替換掉,或者是將避諱的字省去一筆不寫,因此,便出現了許多奇怪的字。

由此可以看出,名是為了區分彼此,而字則是為了明尊卑。字獨立於名之外,但是兩者又不是完全分離。從意思上看,字往往補充和解釋了名,是名意思的彰顯,所以,字又稱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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