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名漢字生僻難認(2)

它所帶來的當然也不僅是身份證制發一個方面的問題,更為重要的是到這時已經不再是個人的問題,而是成了一種社會問題:它給管理部門增加了管理成本,也耽誤了自己相關證件的及時領取。如果當初在起名時不使用生僻字,這種麻煩顯然可以避免。更何況,公安部管理部門目前已經解決的是那些到了該辦身份證年齡的人,對這一年齡以下的少年兒童的名字中的生僻字並沒有涉及。隨著這些少年兒童年齡的逐漸增大,隨時都有人達到國家規定辦理身份證的年齡。也就是說,公安部管理部門隨時都會遇到名字中的生僻字問題,隨時都要研究應對方案。也正因如此,為了變被動為主動,公安部管理部門開始組織人力研究解決起名問題的對策,並借鑑我國港台地區或世界其他國家的經驗,制定我國的姓名條例,對公民起名進行規範、限制。一旦這種條例出台了,就意味著生僻字將被限制使用。當然,如果過多強調使用生僻字起名增加了社會管理成本,從而加以限制,也是有點偏頗的。這不僅是因為如上述所說的那樣,電腦處理生僻字問題已經解決,而且如果把我們現在所用的姓名登記方法稍作改動,在技術上幾乎不再有問題。何況,在我們的香港,其實早已經放開了姓名的規定,起名隨意,改名自由。其具體做法是不管初次起名還是要求改名,哪怕是一天要求改一個名字,哪怕是所起的名字有幾十個字,只要你願意都不需要任何理由,也不會被拒絕。唯一的規定是在身份證明上的新名字只被登記前12個字,同時交納600元港幣的手續費。而我們現在的規定則要煩瑣得多,不僅限定起名的字數不超過6個,還不許不規範的漢字或漢字以外的文字、字母人名;改名還要通過嚴格的審查,要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17、18條的規定,即18周歲以下的人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日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18周歲以上的人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在登記前要先向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請,在其中充分說明改名的理由。在派出所認為有必要的時候,還會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當一切符合規定後才一可以改名,這種改名在一生中也只允許一次。當然,無論是起名還是改名,所收取的費用都要遠遠低於香港。從上述兩種不同的做法上我們不難發現,香港的做法或許更為靈活,它既滿足了改名者的要求,又通過收取較高改名費用限制了隨意改名。特別是對較高改名費的收取,實際上是讓改名者分擔了因此而增加的社會管理成本,而管理者又不承擔改名者因此而帶來的責任,是各負其責。只是如果我們再換一個角度思考,仍可發現香港至少不鼓勵改名,因為儘管管理部門不限制改名,但因改名帶來的責任也與政府無關,無論是生僻字還是怪名字都是個人行為,要個人承擔責任,並沒有減少任何因生僻字起名而造成的麻煩。相反,如果在不受限制的情況下不斷進行改名,為個人帶來的只會是更多的麻煩。有些人起名喜歡使用生僻字,還有一個冠冕堂皇的理由是怕與別人重名,認為重名太多會帶來很多問題。這種說法雖有一定道理,但其實並不全面。誠然,我國常用漢字只不過三四千個,其中如“死”、‘。殺”、“奸”、“病”等字又不適合起名,從而使起名用字的數量變得很少。但儘管如此,我們也不能以此作為用生僻字起名的理由。因為用生僻字起名一則只是極少數人,二則實際上從一個極端走向了另一個極端,所帶來的同樣是增加麻煩的後果。總之,名字作為每個人終生使用的識別符號,我們中國人一向很重視。正像宋代大文豪蘇東坡所說的那樣,“世間唯名實不可欺”。既然名字這么重要,擁有一個好名字當然也是舟個人的願望。

目前有很多人為“名”所累,受“名”所困,不是因為他們很有名,而是由於名字沒有起好,用了很多人不認識、不知道怎么念、不知道怎么寫、電腦輸不進去又打不出來的生僻字。因為名字里有生僻字,身份證領不到,出國遇麻煩,存款存不了,匯款取不出,各種手續很難辦,這些麻煩其實都可以避免,那就是不用生僻字起名,通過起生僻字的名字以減少重名、突出個性不是好的理由。同樣,用生僻字起名與保護漢字、保護傳統文化基本上沒什麼關係,限制用生僻字起名也不是限制起名自由,剝奪起一個想起的名字的權利。這完全是為了方便自己和方便別人。

起名漢字生僻難認相關內容

周公解夢大全查詢

相關解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