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搭配和諧

人名作為個人代號的一部分,儘管也可以單獨使用,但通常的情況下是與家族的名稱“姓”放在一起使用的,並與之組成“姓名”這一固定形式。因此,在我們為孩子起名時,所要考慮的不僅僅只是名字,而且還要關注它與姓氏的關係,以便起出一個與姓氏搭配適當的名字。故而,起名時注意與姓氏的關係,也是我們不容忽視的一個起名原則。其實,在起名時不注意與姓氏的關係,以致起出的名字與姓氏搭配不和諧,其教訓從古到今都有,所造成的後果也是多方面的。在此要特別指出的一點是,我國一直以來都廣泛存在的同姓名現象,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名字與姓氏搭配不當所造成的後果之一。當然,如果追本求源,也會發現我國的同名現象出現很早。在上古時期,漢字還不如現在這么多,特別是可用作人名的漢字較少,也就使在人口不斷增加的情況下出現重名現象不可避免。以漢字“衡”為例,它的本義是指馬車轅頭上的橫木,後來引申指秤桿、桿。由於具有衡量、平衡之義,因此也多被用作人名。據研究,我國自漢代以來使用“衡”字作人名的人很多,其中影響較大的名人也不少。

如東漢時有科學家張衡和隱士衛衡,三國孫吳有大臣李衡,北魏有大臣崔衡,唐代有詩人楊衡,宋朝有大臣葉衡、元衡和學者黃衡、劉衡,明朝有文學家王衡、書畫家夏衡和大臣孫衡、朱衡、學者殷衡、包衡、韓衡、陳衡;清代有詩人顧衡、文學家蔣衡、畫家馬衡,近現代僅文學一個領域就有王衡(王魯彥)、杜衡(戴克崇)、林學衡(林庚白)、俞銘衡(俞平伯)等人,其他領域和普通百姓中用“衡”作名字的人更是不計其數。此外,像“衡”一樣常被用作名字的漢字還有文、平、明、和、忠、昌、世、義、榮、康、德等。至於姓名完全相同的情況,古往今來更是史不絕書。僅 《 古今同姓名大辭典 》 一書所記,先秦至20 世紀30 年代以前就有56700 人同姓名,其數量之多實在驚人。根據書中的記載,僅王姓就有叫王充的2 人,王丹的3 人,王元4 人,王商5 人,王安6 人,王成7 人,王立8 人,王建9 人,王質10 人,王浩11 人,王順12 人,王遇13 人,王鳳14 人,王震巧人,王褒16 人,王正17 人,王臣18 人,王通19 人,王清20 人,王輔21 人,王綸22 人,王欽23 人,王鑑24 人,王達25 人,王謙26 人,王鼎27 人,王綱28 人,王信29 人,王英31 人,王俊40 人,王佐71 人。這些都是見於記載的人名,至於那些名不見經傳的人,無疑要比這些多得多。當然,起名同姓名現象不僅過去有,現在更為常見。尤其是在人口稠密的大城市,起名重名困擾著很多人。據南方的一家報紙報導,上海市松江區的一位姓秦的先生曾突然收到法院的傳票,是一位姓胡的人起訴他借款兩萬元未還。秦某覺得莫名其妙,因為他根本不認識胡某這個人。

開庭當日,秦某發現法官並沒有準時開庭,而是在給原告辦理撤訴申請。原來,在起訴前,胡某曾到當地派出所調取債務人的身份資料,因為只說了一個姓名,民警便為他抽取了秦某的資料。而胡某一時疏忽,見村名和姓名沒錯,就調取了秦某的“常住人口登記表”並提交法院。後來他發現告錯了對象,向他借錢的人和秦某同名同姓,又正巧住在同一個村里。秦某當場向法官提出,要求胡某予以賠償。法官當即和胡某進行協調,最終胡某作出了適當補償。另外,還有報導說,一個叫李偉的人在離家很遠的某市犯了案,然後又逃回原籍。後來,當地公安機關根據民眾舉報和掌握的線索知道了他的名字和所在的城市,派人到他所在的地方進一步了解線索,並打算在證據確鑿時把他捉拿歸案。但當負責辦案的民警到他所在城市調查時,發現該市有匕千個與他的名字一模一樣的人,頓時傻了眼,只得把情況向領導匯報,最後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找到他,但錯過了破案的最佳時間。上述兩個事例都是意想不到的麻煩,當我們在生活中遇到兩個一模一樣的名字時可能還不以為然,但如果你是上述事例中的辦案民警,面對卜千個與逃犯相同的名字時,那感覺一定是觸目驚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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