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改名

如何改名

改名,是一種奪造化之功的行為,等於為人生輸人一串新的密碼。當舊名字不再符合時宜,不再符合個人審美情趣,或者不再符合眼下最直接、最強烈的需求時,改動自己的名字就成為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只要熟悉掌握幾種技巧、方法,一個個新鮮的、個性化的、有多重內涵的,甚至富有幽默趣味的名字就催生出來了。

就改名的方法而言,常用的有如下幾種。

1.諧音改名法

在改名時不容忽略的一點,就是避免名字與不雅觀的字諧音,否則便應該更換名字。同時,如果名字音好,字卻不雅,也同樣是需要改的。這時,有些人就用同音或音近似而意義雅致的字眼代替。例如用曉梅取代么妹、用桂祥代替貴樣、用小楠代換小囡等。電影《白毛女》中扮演喜兒的表演藝術家田華,原名為“劉天花”。因為其剛出生時,村子裡正鬧天花,其父為了使她不患天花,健康成長,便依照迷信習俗,為女兒起名天花。

後來,夭花參加了工作,成了一名小演員,她漸漸覺得這個名字不很雅觀,最終在劇團領導的幫助下,利用天花的諧音,改名為田華。

又如著名作家鐵凝,其乳名為鐵妞。後來,她便用乳名鐵妞中的“妞”字取諧音“凝”字,確定筆名為鐵凝。隨後,她以鐵凝為名發表了小說《啊,春雪》,並因此而成名,從此她就以鐵凝為名。

還有著名作家賈平凹,他的乳名為平娃,“娃”字音諧“凹”字,而且“平”與“凹”是矛盾的、對立的,綜合此兩種意思改名,真是妙不可言,名字意味雋永,耐人回味。

2.增減字改名法

這也是改名中常見的方法之一,即利用原先名宇加上或減去一個字,產生新的名字。如當代版畫大師古元,出生後,善良的父親擔心他有什麼三災六禍,便虔誠地把他契給關帝廟的關聖大帝,並起名叫古帝源。後來,他認為原先的名字不理想,遂去掉名字前一個字,並利用後一個字的諧音,改名叫古元。編導《南征北戰》影片的著名導演成蔭,原名叫成蔭五。再後來,因很喜歡“綠樹成蔭”這個成語,便將“成蔭五”的‘五’字去掉,改名成蔭。增減字改名方法還有一個途徑,就是增加或減少名字的偏旁部首,產生新的名字。如著名漫畫家王復羊本名王復祥,後將“祥”字的”字旁去掉,就成了“羊”字,在這類改名的方法中,一般讀音不變的多。如深受青少年喜愛的科普作家高士其,原名高仕旗,他因對當時的社會黑暗、政治腐敗非常不滿,憤然改名為“高士其”。當人們問他為何改名時,他說:“去掉人旁不做官,扔掉金旁不為錢。”高老的這種優秀品質一直保持到去世,受到人民民眾的讚揚。在這類改名方法裡,還有一種方式,就是把名字改變一個字,形成新的組合。如現代詩人伺其芳原名叫何永芳,是按字輩起的名,由於他上中學時,文章寫得非常漂亮,深得教國文老師的喜愛,老師想到《離騷》中有“何所獨無芳草今”之句,取“何其芬芳”之意,把“永芳”改為“其芳”,名字由肯定式變為感嘆式,新穎含蓄。

3.言志改名法

這種改名的方法使用非常多,由於起名一般是父母、親朋,改名的一般是本人,因此,改的名字往往可以反映一個人的志趣和抱負。如教育家徐特立,原名徐懋恂,又名徐立華。他青年時期乘船去衡山,見十餘名同舟之人一路對船工態度蠻橫,他對此極感不平,乃自誡自己若能舉及第,只當教員,不當欺壓百姓之官,並取“特立獨行,高潔自守。不隨流俗,不人污泥”之意,改名為徐特立。又如作家莫伸,原名孫樹淦,他發表處女作《視窗》時署名“莫伸”,取自陳毅元帥的詩句“手莫伸,伸手必被捉”。既表示對陳毅元帥的敬重和欽佩,又是對自己的警戒和激勵。

4.以地名改名法

這種改名的方法來源於習俗,一般都有一段歷史,或是父母有太多的牽掛,或是名字的主人難以割捨曾經歷過的那段情懷,以出生之地、撫養之地的地點改名具有顯著的紀念效果。

如文學家郭沫若,原名郭開貞,出生於四川樂山,他在那裡度過了快樂的少年時光。後來他旅居全國各地,但始終滿懷著對故鄉的眷戀之情。為了不忘生他養他的土地,他將四川樂山兩條河流的古名沫水(即大渡河)和若水(即雅礱江)合起來,改名為“沫若”。

再如左聯作家柔石,原名趙平復,他出生於浙江海寧縣城西方祠前,祠前有橋名“金水柔石”,他覺得不錯,加之敬幕明代方孝孺的品德(方祠即是今人為紀念方孝孺而建),於是以橋名的一部分“柔石”作筆名。

除了出生地和撫養地外,還有極具其他意義的一些地名,也是可以用來改名的。國畫大師齊白石,原名齊純芝。因古時從藝之人一般都有名號,在拜師學藝時,齊白石便請胡沁園先生給他改名。

胡先生說:“離你家不到一里的地方有個驛站叫白石鋪。白石鋪雖無名山大川,可田園風光倒也十分美好,我看你就叫白石山人吧!”

齊白石欣然應允。但後來他覺得四字有些囉嗦,便在題畫時,常常只寫“白石”二字。於是久而久之,他便以齊白石為名了。

以地名改名,特色鮮明,感情含蓄,確實是一個很好的思路。

5.遵習俗改名法

遵習俗改名主要發生在古代,當時由於受宗族觀念、男尊女卑、官貴民賤等思想的影響,人們一旦發生諸如改嫁、過繼等情況,都要嚴格遵照當時的風俗習慣改名。

這種遵習俗改名的傳統,主要有三種情況。

(1)隨母改嫁改名。

在古代社會,隨母改嫁的孩子叫“人子”,通常來說是要改名的。如郭威,五代後周的建立者,其本姓為常。後來由於其家道貧寒,加上其父早亡,母親王氏便攜他改嫁郭家,於是他就從郭姓改名為郭威。

又如范仲淹,宋朝著名文學家、政治家。在他出生後不久,其父就去世了,其母便帶著他改嫁到長白山一個姓朱的人家,於是范仲淹從朱姓改名為朱說,並隨朱姓兄弟就讀於白山醴泉寺。直至多年後他考取進士,才恢復了范姓,取名仲淹。

(2)過繼做養子改名。

過繼主要是指將自己的孩子過繼給兄弟或其他人做養子。一般來說,過繼的孩子都要隨養父姓而改名,這種改名又可分為兩種情況。

一種是同姓過繼改名。同姓過繼的現象主要發生在兄弟之間,因此一般是不用改名的。但是有一定教養和知識的人在名字上也做些文章。

如唐初書壇四傑之一的虞世南,自幼過繼給叔父虞寄為嗣子,所以長大後便改名伯施,意思是兄長將兒子給予弟弟。

另一種是異姓過繼改名。無論是山野百姓還是官宦之家,只要是異姓過繼,首先便要改姓而從養父姓。

如魏武帝曹操之父曹嵩,原本名為夏侯嵩,後過繼到曹家,成為曹騰的養子,於是便要改姓而從養父姓曹。

(3)做家僕奴婢改名。

古代社會裡大戶人家的家僕奴婢,一般來說都具有賣身的性質。因此,這些家僕奴婢有時也根據主人的意願而從主姓改名。

如在電影《唐伯虎點秋香》中,風流才子唐伯虎為了追求華太師家中的丫環秋香,不惜改名換姓為“康宣”,賣身投到華府去當家僮。後來,由於華太師見其精明能幹,武中有文,很賞識他,便主僕同姓,給他取了個名字叫“華安”。

這些雖都是舊時的習俗,但隨母改嫁而改名、因過繼而改名的現象如今仍然存在。不過在改名時,受這些習俗的影響已顯得微乎其微。

6.部首改名法

部首作為漢字的構件具有雙重性,一方面它本身具有一定含義,特別是在易義五行方面,其含義更加明顯,另一方面它又是造字的部件。部首的這種雙重性,使得名字可以僅僅由於其中一字或兩字部首的增減、變換而含義大變。如琳,若是命局喜用神為水、木格,而非木、土格,可將“琳”字換成“霖”即可。

7.易音換字改名法

發音相同或相近的字是很有限的,當改名的要求與保留原名的發音產生衝突時,那么改名便只要易音換字了,有時僅僅是一字之改,但名字的寓意、風韻會讓人有一種全新之感。如:著名散文家、詩人朱自清,原名朱自華,將“華”改為“清”,改後的名字不僅比原來的高雅,而且藴涵典故:“寧願潔正直以自清乎?”

著名相聲大師侯寶林,原名侯保麟。21歲時,他正式拜朱闊泉先生為師學說相聲。在舊社會,相聲藝人與評書等其他門類的藝人一樣,收徒時都要賜給弟子藝名。其時師父朱闊泉因其弟子(第六代)系“寶”字輩,於是便將新弟子侯保麟改名侯寶麟。其雖只一字之差,而且讀音相同,但前者系本名,後者為藝名,因此在相聲界“宗譜”里是“侯寶麟”(同代“寶”字輩的還有常寶華、劉寶瑞、張寶康等)。1940年侯寶麟在天津演出時,因覺“麟”字筆畫太繁,遂改名為“林”。從此,侯寶林這個名字便伴隨他走完給人歡聲笑語的一生。

8.以文章詩詞改名

詩詞是我國傳統文化的精華,以文章、詩詞改名是具有一定文化修養和國學基礎的表現。因此,這種改名法備受人們的青睞。

以文章詩詞改名,最常見的是運用古代的詩詞、文章來改。

無產階級革命家王若飛,原名王運生,長大後,因深受《木蘭辭》中“萬里赴戎機,關山度若飛”名句的啟發和鼓舞,十分嚮往奮戰疆場的拼搏生涯,於是他便改名為“若飛”。

藝術大師劉海粟,原名劉秀芳,因其極為欣賞蘇軾的《前赤壁賦》,便借鑑其中的“寄蜉蝣於天地,渺滄海之一粟”句,改名為“海粟”,一表自謙,二則表明藝海無涯,自己要畢生求索的志向。

“雨巷詩人”戴望舒,原名戴朝宗,因對詩人屈原的《離騷》中“前望舒使先驅兮,後飛廉使奔屬”句深有感觸,於是改名為“戴望舒”。其中,“望舒”是指神話中驅月駕車的神,後來成為月的代稱。

當代著名言情小說作家瓊瑤,其名出自《詩•衛風•木瓜》中“投我以木桃,報之以瓊瑤”。

古代的詩詞、文章確實有著無限的魅力和耀眼的光芒,許多作家也借鑑古詩詞、文章改名。如宋代著名詩人蘇軾被貶到黃州後,便開始自稱“東坡居士”,人稱“蘇東坡”。他的改名與白居易的詩是分不開的。白居易的多首詩詞中都有“東坡”一詞。如《東坡種花》中有“東坡春向墓,樹木今何如”等詩句。

選取文章、詩詞作為改名依據,不失為好的改名方法。隨著人們文化水平的逐漸提高,人們將會更加喜歡選擇詞章中的字意改名。

改名是一件嚴肅的事情,要經過一定的審批手續,各國在這一點上具有共同性。如《瑞士民法典》第30條規定,如確實存在重要原因時,住所所在地的州政府允許其更改姓名。在芬蘭,根據1912年頒布的《姓名法》,公民若要改變姓名或增減自己的名字,必須向省政當局提出書面申請,經核准後並在地方報紙上聲明(若更改姓名還須在官方報刊上聲明),然後才能向戶籍機關登記備案,方始生效。比利時新的法律規定,父母給子女改名必須交納200比利時法郎的“改名稅”。

在我國,受理公民改名的是各地公安局的戶籍部門。在改名前,一定要慎重考慮,一般不要輕易變更。如確有正當理由需要變更時,應按照《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的有關規定,履行審批手續後再作變更。

《民法通則》第99條規定“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假冒”。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18條規定: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1)未滿18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2) 18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這裡需要注意的是,公民改名必須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有的人往往忽視這

一點。曾有一位青年人搞了一項發明,他用新的名字向專利局申請了專利,之後卻遇到了麻煩,主要是新名字和工作證、戶口簿上的名字不符。他振振有詞地對戶口登記機關說:“公民有使用和改變自己姓名的權利,我想用什麼名字是我的自由,我不願受別人的干涉。”這說明,這位青年對改名的規定不清楚。實際上,起名和改名都要經過戶口登記機關登記,正是為了保護公民的姓名權,這是防止他人干涉、盜用和假冒的重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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