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里命稿》第06章 六神篇

第06章 六神篇

五行之理只是生我克我,我生我克。但不設名目,不便推詳,五行陰陽生克之代名詞也。自有此代名詞立,執五行生剋以衡量人命。彌覺如應斯響。蓋比喻適當。莫此六神若也。但五行生剋比和,有傷官、七殺、正官、食神、偏財、正財梟神、正印、比肩、劫財等名目,共有十類。而神止取六者,何也。蓋比肩劫財,不能成格,而偏正財。偏正印,又稱曰財印既舍比劫而再合併財印,是以神共有六耳。

傷官

傷官之構成

我所生,而與我異性者,是也。例如:

甲木日乾,見丁火,木能生火,丁火為甲木所生。而甲為陽性,丁為陰性,陰陽相異,故丁即甲之傷官。

按甲見丁見午,乙見丙見巳,丙見己見醜未,丁見戊,見辰戊,戊見辛見酉,已見庚見申,庚見癸見子,辛見壬見亥,壬見乙見卯,癸見甲見寅,皆為傷官。

傷官淺解

甲木見丁火傷官。丁火者,甲木所生,乃父子一家之人。丁仗甲勢,以發越甲木之秀氣,故人多聰明幹練。然而獨以傷官名者,何也?蓋甲木以辛金為正官。正官者,如一縣之有邑宰。人民居其治下,方喜得有規範,不敢肆意妄為,為非作惡。而丁火見辛金正官,乃仗勢以克傷之,故曰傷官。如人不服官管,必欲盡解除其一身之束縛,見官星而必欲克傷這。故傷官格大都好傲好潛,然亦必其人本能自治而大有才者。力克勝任,否則人無拘否,盡蔑法越規,咨意妄為,無惡不作矣。信如是,使一理復居治下,則嚴刑峻法。亦安得不身先受之耶。故傷官者,必有大過人之才遇,而亦復有大慘酷之奇禍也。

傷官之能力

泄身,生財,敵殺,損官

天下事,有利必有弊。利弊之區別,即在當與不當耳。六神既有能力,匹配上既有當與不當,則必有利弊。既有利弊,又有喜忌,緣各述利弊喜忌如後。

傷官之利

泄身:日乾強。財官無氣,即以強為患,遂愛傷官。傷官能發越日乾之強氣,使盡行外露也。例如:

癸丑 乙卯乙亥丙子

乙木春生,又多水木之生扶,自喜時上內火傷官之泄身,吐秀,否則直一頑木耳。

生財:身強財弱,尤愛傷官。傷官能流通日乾之氣。生起財來。俾為己用,例如:

戊寅甲寅乙亥丙子

旺木成林,戊土之財,受克太深,幸喜丙火傷官泄木生土,流通日乾之旺氣而又救護財星之不足,厥功偉矣。

敵殺:殺重身輕,舉動盡為牽制,亦愛傷官。傷官能敵殺存身,使一身得以自由。例如:

戊子辛西乙酉丙子

秋本凋零,最畏辛金七殺之克伐。幸有丙火傷官制敵殺,稍解日元之危。

損官:官重身輕,舉動盡為束縛。亦愛傷官,傷官能損官存身,使一身得以舒適。例如:

庚申甲申乙卯丙戌

初秋乙木,疊見陽金之克,最即官重身輕。丙火傷官,可以制金抑官。雖無扶弱之能,卻有鋤強之功,亦足取焉。

傷官之弊

泄身:日乾弱,遂怕傷官。一身自顧不暇,何堪再見傷官耗盜。例如:

辛丑丁酉乙卯丙戊

乙木日元,見金之克伐,火之耗盜,土之磨折,又當仲秋死令,衰弱可知,然則丙火傷官之泄身,自亦忌神耳。

生財:財太旺,尤怕傷官。身且不能任財,何堪再見傷官生財。例如:

丙申戊戌乙旺乙卯

土重木折,財旺身輕。丙火傷官之生才正如虎添翼,助桀為虐,可畏哉,可畏哉。

敵殺:身強殺淺,即怕傷官。身方假殺為權,何堪再見傷官敵去。例如:

丙寅辛卯乙亥癸未

春木方旺,地支成木局。月上辛金七殺,斧斤以時入山林。材木不可勝用。乃又為丙火傷官所敵,減色非輕。

損官:身重官輕,亦怕傷官。身方以官為尊,何堪再見傷官損害。例如:

甲寅丙寅乙卯庚辰

八字中木居其五。林林總總,全恃時上庚金正官,伐木成材,不幸火傷官克庚,與上例同一貽憾。

傷官所喜

生身:日乾強,受傷官,既見傷。喜見財以流通之。日乾弱。怕傷官。既見傷,喜印綬以制伏之。

生財:身強則弱,愛傷官,既見傷,喜財多以生髮之。身弱財多,所傷官,既見傷,喜印綬以制之。

敵殺:殺重身輕,愛傷官,既見傷,喜比劫食傷以生助之。身強殺淺,怕傷官,即見傷,喜見財以和解之。

損官:官重身輕,愛傷官,既見傷,喜比劫食神。以生助之。身強官弱,怕傷官,既見傷,喜見財以和解之。

傷官所忌

泄身:日乾強,愛傷官。既見傷,忌見印以克去之。日乾弱,怕傷官,既見傷習再生財,轉輾泄弱。

生財:身強財弱克傷官,既見傷,忌見印以克去之。身弱財多,怕傷官。既見傷,忌再生財。轉輾泄弱。

敵殺:殺重身輕,愛傷官,既見傷,忌財旺生殺。身強殺淺,怕傷官,既見傷,忌比劫食傷以生助之。

損官:官多身弱,愛傷官,既見傷,忌財旺生官。身重官輕,怕傷官,既見傷,忌比劫食傷以生助之。

七殺(七殺一名偏官)

七殺之構成

克我而與我同性者是也。例如:

甲木日乾,見庚金。金能克木,甲木為庚金所克。而甲為陽性,庚亦為陽性。陰陽同類,故庚即甲之七殺。

按甲見庚見申,乙見辛見酉丙見壬見亥,丁見癸見子,戊見甲見寅,己見乙見卯。庚見丙見巳,辛見壬見午壬見戊見辰戌,癸見己見醜未皆為七殺。

七殺淺解

七殺者,又名偏官。二陽相剋,二陰相剋,猶二男不同處,二女不同居,不成配偶故謂之偏官。又以其隔七位,而相戰克,故曰七殺。七殺者慘覆無恩,專以攻身為尚。譬小人多凶暴,無忌憚。若無禮法制裁之,不懲不戒,必傷其主。故有制,謂之偏官。無制,謂之七殺。必須制合生化,無太過不及,是借小人勢力,衛護君了,以成威權,造就大富大貴之命者。設使生化不及,日主衰弱,七殺重逢,其禍不勝俱述。若七殺祇一,制伏重重,倘運再行制伏,則盡法無民。雖猛如虎,亦無所施其技矣。

七殺之能力

耗財,生印,攻身,制劫

七殺之利

耗財:身弱印輕財重,遂愛七殺,以殺能耗財,並能助印也。例如:

丁卯甲辰辛卯戊子

辛金囚於春,群木旺於春,一望而知其為財重身輕。戊雖生辛乃被克於甲,則唯丁火七殺,耗甲木之旺財,生戊土之衰印獨建其功矣。

生印:身印並衰,最愛七殺,殺能生印,使印再生身也。例如:

戊寅甲寅辛卯丁酉

春日之金無力。雖有酉金戊土幫扶,乃戊為。甲克,卯為酉沖而又旺木成林以財多身弱為患,所幸丁火七殺泄甲木之旺財,生戊土之衰印,使印再生身。極盡補偏救弊之妙矣。

攻身:目乾旺甚,過旺則身無所依,即愛七殺。七殺雖攻身,身力能任,可以假作權威也。例如:

辛酉丁酉辛酉甲午

秋月辛金,再見三酉一辛,強旺達於極點,妙有丁火七殺。鍊金而成器,攻身以作威,從此為有價值之命局矣。

制劫:身強財弱,復見劫財,克財之極,亦愛七殺。七殺能制伏劫財,使不敗也。例如:

丁酉庚戌辛酉甲午

一重甲木正財,為當令之庚金劫財,掠奪殆盡,幸有丁火七殺制劫財,論其功用,制劫為第一,救財為第二,換之制劫即所以救財也。

七殺之弊

耗財:日強印重財輕,即怕七殺,殺既耗財,又助印也。例如:

丁丑庚戌辛丑乙未

辛見重土,幸有月上庚金這協助,未遭埋沒,而稱身印兩強。乙木偏財,以丁火七殺之耗。致未遂疏土之功,八字仍屬偏枯。則七殺耗財之咎,在所難辭焉。

生印:日弱印強,尤怕七殺,印多則身寡,而成母多子病。堪再見七殺,生印克身。例如:

戊戌己未辛未丁酉

土旺而多,有如山崩。日元之辛,母旺子虛,為埋金無疑矣。丁火七殺,生土印以助虐,克弱日而欺主,其滋蔓禍患,為何如哉。

攻身:日乾衰弱,即怕七殺,日弱既主萎靡,何堪再見七殺之攻。例如:

丁卯乙巳辛卯乙未

辛生已月,已患失令。群木旺火,爭相摧殘。又少幫扶之字,其弱可知或以丁火七殺攻身之弊,與眾財挫主之患,較量輕重,則正如五十步與百步耳。

制劫:日弱賴劫,亦怕七殺。身方恃劫維持,何堪再見七殺制去。例如:

甲辰丁卯辛未庚庚

以失令之辛金敵得時之眾木,豈其可乎庚金劫財,能幫辛金,亦能克木。正喜不乏撥助,距料丁火七殺,制住庚金。總臂扼喉,抱憾甚矣。

七殺所喜

耗財:身弱印輕財重,愛七殺,既見殺,喜印比之幫身。

身強印重財輕,怕七殺,既見殺,喜傷食以制煞生財。

生印:身印並衰,愛七殺,既見殺,喜殺重生印。

日弱印強性七殺,既見殺,喜食財以兩制之。

攻身:日乾強。愛七殺,既見殺,喜財旺以生之。

日乾弱,怕七殺,既見殺,喜印旺以解之。

制劫:身強有劫,愛七殺,既見殺,喜財旺以生之。

身弱賴劫,怕七殺,既見殺,喜食傷以制之。

七殺所忌

耗財:身弱印輕財重,愛七殺,既見殺,忌傷食生財制殺。

強印重財輕,怕七殺,既見殺,忌殺再加強。

生印:身印並衰愛七殺,既見殺,忌食傷制去。

日弱印強怕七殺,既見殺忌殺再加強。

攻身:日乾強,愛七殺,既見殺,忌食傷再制去。

日乾弱,怕七殺,既見殺忌財復生之。

制劫:日強有劫,愛七殺,既見殺,忌食傷再制去。

日弱賴劫怕七殺,既見殺,忌財旺再生之。

正官

正官之構成

克我而與我異性者,是也。例如:

甲木日乾,見辛金,金能克木,甲木為辛金所克,而甲為陽性,辛為陰性,陰陽相異故辛即甲之正官。

按甲見辛見酉,乙見庚見申,丙見癸見子,丁見壬見亥,戊見乙見印,已見甲見寅,庚見丁見午,辛見丙見己,壬見己見醜未,癸見戊見辰戌。皆為正官。

正官雜談

正官者,六格之正氣,忠信之尊名,治國齊家之有道。蓋陽見陰克,陰見陽克,如人之有一夫一婦。陰陽調和,剛柔配合,以成道也,父官者管也。一縣有官人居治下,均須受其管束,雖有狡者,亦必循規蹈矩。居仁由義,不敢放逸為非。苟無官管,則將放於禮法之外,故以制我身者為正官,萬不可遭損破也。月令提綱之官,如本府太守,本縣令尹,管制最重。年上之官,其上最尊。第亦須視其強弱如何,而斟衡也。

正官之能力

引財,生印,拘身,制劫

正官之利

重財:身強財弱,遂喜正官。正官能引財拘身,以存財也。例如:

乙巳辛巳丙子癸巳

初夏丙火,三見巳祿可謂旺矣。辛金之財,不免火多焦熔,還賴金水正官克火救金,是即所謂引財也。

生印:身強印弱。尤愛正官。正官能拘束日乾、滋生印綬也。例如:

辛巳癸巳丙子乙未

退氣之乙木,遠不如當旺之丙火。何況丙得兩祿,豈不患子多母弱哉。月頭癸水正官,斂火之威,助木之勢,生印之功,厥亦偉矣。

拘身:日乾旺甚,過旺則身無所依,即愛正官。正官能拘束日乾,不敢為非作惡也。例如:

辛卯癸巳丙午丙申

丙日旺甚。幸喜癸水正官之克火稍殺其炎,拘身有功,或憾乎杯水車薪。然有辛申兩金之生,癸水強弱,尚有源源,仍可取焉。

制劫:日乾既旺,復壘見劫財,劫盛即助身為虐,亦愛正官。正官能制去劫財,使日乾潔身自好也。例如:

癸巳丁已丙子丁酉

日主既旺,益以兩比兩劫,酉金之財星危矣。癸水正官,克制已火比肩,固較欠強。然得祿於子,受生於酉,亦足以去兩丁之劫財,不可與揚湯止沸同論也。

正官之弊

引財:身弱財強,遂怕正官,財強已恐身不能任,何堪再見正官,引財拘身。例如:

癸丑辛酉丙子丙申

金多火少,時在深秋,日元為丙,自屬財強身弱,再見癸水正官,引旺財。克衰主,是更危如壘卵,固以財為病之原,亦以官為病之表耳。

生印:身弱印強,尤怕正官。印多則身寡,母多子病,何堪再見正官拘身生印。例如:

癸卯乙卯丙子乙未

丙火生於春令,又見四木,印多而旺,即不免母多子病。癸水正官克身固非喜,然其生印不啻助桀為虐,尤可憎也。

拘身:日乾衰弱,即怕正官。身弱既主萎靡,何堪再見正官拘身。例如:

庚辰庚辰丙子丙申

丙火生於春令,又見四木,印多而旺,即不免母子多病。 水正官克身固非喜,然其生印不啻助桀為虐,尤可憎也。

拘身:日乾衰弱,即怕正官。身弱既主萎靡,何堪再見正官拘身。例如:

庚辰庚辰丙子丙申

丙火日元,除時上一重比肩,為幫身外,余皆泄克之神,弱而不堪任財任子辰會局,官星結黨,其拘身之禍最為猖獗,啻洪水猛獸耶。

制卻:身弱用動。亦怕正官。身方賴動維持。何堪再見正官制去。例如:

丁酉癸丑丙子丁西

丙雖失令於冬,幸有丁火劫財,兩透幹頭,而可倚以為幫身,距料癸水正官,制去劫財,精華盡失,正如病犯絕症,其勢殆矣。

正官所喜

引財:身強財弱愛正官,既見官,喜財旺以生之。財多身弱怕正官,既見官,喜印旺以泄之。

生印:身強印弱愛正官,既見官,喜官旺生印身弱印強怕正官,既見官,喜食財以兩制之。

拘身:日乾強,愛正官,既見官,喜財旺以生之。日乾弱,怕正官,既見官,喜印旺以解之。

制劫:身強有劫,愛正官,即見官,喜財旺以生之。身弱賴劫,怕正官,既見官,喜印以生身。

正官所忌

引財:身強財弱愛正官,既見官,忌偏印以泄弱之。身弱財強怕正官,既見官,忌財官再加重。

生印:身強印弱愛正官,既見官,忌食傷以合制之。身印強,怕正官,既見官,忌官印再加重。

拘身:日乾強,愛正官,既見官,忌食傷以合制之。目乾弱,怕正官,既見官,忌財旺發生之。

制劫:身強有劫,愛正官,既見官,忌食傷以合制之。身弱賴劫,怕正官,既見官,忌財官再加重。

食神

食神之構成

我所生,而與我同性者是也。例如:

甲木日乾,見丙火,木能生火。丙火為甲木所生,而為陽性,丙亦為陰性,兩性相同,故丙即甲之食神。

按甲見丙見巳。乙見丁見午,丙見辰見戌,丁見己見醜未,戊見庚見申,己見辛見酉,庚見壬見亥,辛見癸見子,壬見甲見寅,癸見乙見卯,皆為食神。

食神雜談

食神者,一名爵星,又名壽星。蓋陽生陽,陰生陰,雖為泄氣,而食神之所生者則為財。乃養命之源,身與食神,有如父子,子旺則生起財來,以奉父母,豈不即是爵星乎。又身之最畏者,當為七殺來克。壽即不永,食神乃能制伏七殺,使不敢來克。俾一身得以優遊裕余者,食神之力也,豈不即是壽星乎。財被食生,寬裕不竭,然後人之爵祿豐,殺被食制,不敢為禍。然後人之壽元長,此食神之所以大有造於人命也。

食神之能力。

泄身,生財,制殺,損害

食神之利

泄身:日乾強,財官無氣,即以強頑為患,遂愛食神。食神能吐日乾秀氣也。例如:

癸丑乙卯甲子丙寅

甲乙寅卯東方全,況在鶯啼蝶舞之候。春木正旺,身強可知,益以癸子兩水之生木更嫌太過,全局了無精彩,唯喜丙火食神,發泄秀氣,尚不致為頑木耳。

生財:強財弱,尤愛食神,食神能吐秀氣生財也。例如

己卯丙寅甲子乙亥

乾甲乙,支寅卯。劫比如林,己土正財,剝奪殆盡。若無丙火食神之生財,勢將身旺無所寄為下命決矣。

制殺:殺重身輕,舉動盡為牽制。即愛食神,食神能制伏七殺。一將當關群邪自服。而身得以自由矣。例如:

庚申甲申甲戌丙寅

三木三金,以質量論,無分軒輊。然而秋金當旺,秋木凋零,以勢力論。木自不敵於金,殺乃強過於身。而需乎丙火食之制殺矣。

損官:官強身弱,舉動盡為束縛,亦愛食神。食神能合官存身,使身漸得舒適,例如:

辛酉丙申甲戌丙寅

秋月甲木,見申酉戌辛,官旺可畏。丙火食神,克合辛金,使金勢稍抑,日主稍揚,則損官即所以救主也。

食神之弊

泄身:日乾弱,遂怕食神。已身尚不健全,何堪再見食神泄氣。例如:

乙酉丙戌甲戌乙丑

天干甲乙丙,地支醜戌酉,時在九秋。土金占優勢,甲日仍患財官之旺,則丙火食神,既生財,又泄身,洵非弱主所喜也。

生財:財官身弱,尤怕食神。身既不能旺財,何堪再見食神泄身生財。

制殺:身強殺淺,即怕食神。身方假殺為權,何堪再見食神制去。例如:

庚寅丙戌甲寅乙亥

甲雖失時於秋,乃兩見寅祿,時得長生。形與氣既不為弱,且嫌繁蕪,正庚金七之克伐,何期丙火食神,制住庚金。未竟斧鑿之功,豈成棟樑之材。

損官:身旺官弱,亦怕食神。身方以官為尊,何堪再見食神合去。例如:

丙戌辛卯甲子乙亥

春木而又多邦扶,既旺且強去撫存菁,端賴辛金正官,然有丙火食神之克合,辛乃用武無地,一官受損,以致八字平凡,減色為何如哉。

食神所喜

泄身:日乾強,愛食神,既見食,喜財以流通之。日乾弱,怕食神,既見食,喜印以合制之。

生財:身強財弱,愛食神,既見食,喜財多生髮。身弱財強,怕食神,既見食,喜印助身旺。

制殺:殺重身輕,愛食神,既見食,喜比劫食傷生助。身強殺淺,怕食神,既見食,喜見財以和解之。

損官:官多身弱,愛食神,既見食,喜比劫食傷生助。身重官輕,怕食神,既見食,喜見財以和解之。

食神所忌

泄身:日乾強,愛食神,既見食,忌梟印奪去了。日乾弱,怕食神,既見食,怕再生財。轉輾泄弱。

生財:身強財弱,愛食神,既見食,忌梟印奪去之。身弱財強,怕食神,既見食,忌財多轉輾泄弱。

制殺:殺重身輕,愛食神,既見食,忌財星黨殺。身強殺淺,怕食神,既見食,忌比劫食傷再助食。

損官:官多身弱,愛食神,既見食,忌財重泄食生官。身重官輕,怕食神,既見食,忌比劫食傷再助食。

偏正印(偏印一名梟神)

偏正印之構成

生我而與我同性者,為偏印。生我而與我異性者,為正印。例如:

甲木日主見壬癸水,水能生木,甲木為壬癸水所生。甲為陽性,壬亦為陽性,兩性相同故壬是甲之偏印。甲為陽性,癸為陰性,陰陽相異,故癸是甲之正印。

按甲見壬見亥,乙見癸見子,丙見甲是寅,丁見乙見卯,戊見丙見已,己見丁見午,庚見戊見辰戌,辛見己見醜未,壬見庚見申,癸見辛見酉,皆為偏印。

甲見癸見子,乙見壬見亥,丙見乙見卯,丁見甲見寅。戊見丁見午,己見丙見己,庚見己見醜未,辛見戊見辰戌,壬見辛見酉,癸見庚見申,皆為正印。

偏正印雜談

印綬者,乃五行生我之名。乃我氣之源,為生氣,為父母,又能護我官星,使無傷克,具此格者,主聰明,多智慧。性慈惠,語善良,平生少病,亦且少逢兇橫。若為官則必清廉,不拘文武,皆掌印信。

偏正印之能力

生身,泄官殺,御傷,挫食

偏正印之利

生身:日乾弱,當賴印綬滋扶身旺。例如:

丁卯辛亥戊子丙辰

亥卯半木局,子辰半水局,時在初冬水令,則偏重於水木才官,而戊土輕矣。妙有丁火正印,丙火偏印,協力生身,使日主可以任財任官。其功益豈淺鮮哉。

泄官殺:日乾弱。官殺力強。身不能任。當賴印綬泄官殺而助身。例如:

癸卯乙卯戊子丁巳

官重身輕,以乙木正官之得令,戊土日元之時,設非丁火正印,盜泄旺官,生助弱主,幾成危局。此所以印綬之大有造於斯命民。

御傷:日乾弱傷官力重。全賴印綬駕御傷官。例如:

戊戌辛酉戊申丁巳

金多而又在金令其耗盜戊土,猛烈非常,雖有年頭兩比,可以幫身。然而丁巳兩印之御製傷官,其功尤偉。諺謂揚湯止沸,不如斧底抽薪,即此意也。

挫食:日乾弱。食神太重。當賴印之挫食滋身。例如:

丙申丙申戊戌庚申

戊見一庚三申。泄氣可憎,自喜丙火偏印之滋身挫食,而以情勢權衡,挫食之事。更殺滋身為重要,若拘於食神不宜梟奪之說,則忌矣。

偏正印之弊

生身:日乾強,財官力薄,更怕印綬助身。例如:

丙辰戊戌戊午壬戌

重土重火,日乾強極,而官藏無力。財露被劫,自屬下命。然則何需乎丙午兩印之生身耶,印之為害既甚。當先謀去之之道,為上策矣。

泄官殺:日乾強。官殺力薄。更怕印綬泄之。例如:

乙未丙戌戊午己未

八字中土土其五,比劫既多,日主自強,幸有乙木正官之疏土拘身。乃又有丙火午火,印綬泄官。致官不能直接克日,豈非全功盡棄乎。

御傷:日乾強。傷官力薄。更怕印綬御去傷官。例如:

丙戌辛旺戊戌戊午

土旺身強,所賴辛金傷官,發泄秀氣,然丙火梟印,御去辛金致日主旺無所依。命局之不可收拾,即為此一印耳。

挫食:日乾強。食神力薄。更怕印之挫食。例如:

庚子丙戌戊戌戊午

此命與上例相仿,旺土賴庚金食神以吐秀,所憾丙火梟印,挫制食神,亦病重藥輕之造。土重為病,丙火為病中之病也。

偏正印之喜

生身:日乾弱,有印綬生身,最喜官星生印。日乾強,又有印綬生身,即喜財以制之。

泄官殺:日乾弱,官殺強,有印綬泄官殺。喜印身兩旺。

日乾強,官殺弱,又有印綬泄官殺,喜堸扶官殺。

御傷:日乾弱,傷官強,有印綬駕御傷官。喜印旺御傷助身。日乾強,傷官弱,又有印綬駕御傷官。喜財旺克印以制之。

挫食:日乾弱,食神強,有印綬合食,喜印旺助身去食。日乾強,食神弱,又有印之挫食,喜財旺克印以制之。

偏正印之忌

生身:日乾弱,喜有印綬助身。忌貪財壞印。目乾強,又有印綬助身。忌再印扶身旺。

泄官殺:日乾弱,官殺強,幸有印綬泄官。殺忌貪財壞印。日乾強,官殺弱,又有印綬泄官。殺再忌印扶身旺。

御傷:日乾弱,傷官強,幸有印綬御傷。忌貪財壞印。日乾強,傷官弱,又有印綬御傷。忌印扶身旺。

挫食:日乾弱,食神強,幸有印之挫食,忌貪財壞印。日乾強食神弱,又有偏印奪食,忌印扶身旺。

偏正財

偏正財之構成

我所克,而與我異性者。為正財。我所克。而與我同性者,為偏財。例如:

甲木日主,見戊已土,木能克土,戊已土為甲木所克。甲為陽性,戊亦為陽性,兩性相同,故戊是由之偏財,甲為陽性,已為陰性,陰陽相異故已是甲之正財。

按甲見戊辰戊,已見已見醜未,丙見庚見申,,丁見幸見酉,戊見壬見亥,已見見子,庚見甲見寅,幸見已見兒卯,壬見丙見巳,癸見丁見午,皆為偏財。

甲見已見醜未,已見戊見辰戊,丙見幸見酉,丁見庚見申,戊見 見子,已見壬見亥,庚見乙見卯,幸見甲見寅,壬見丁見午,癸見丙見巳。皆為正財

偏正財雜談

人何由而覓利,非用精神心力,不可得也,我所克者,何以名之曰財,蓋即分勞我力,而後得者也。有精力然後可以圖財,可以享用,八字亦然。首須身強,方堪任財,身弱財旺,則如人之衰微不振。雖有偶得之財,不堪享用。且或因財滋禍,故衡命論財,亦須先顧身主,並非財多定為美也,俗以正財為妻財,偏財為眾人之財,亦有以正財為汗血應得之財,偏財為意外幸得之財,皆非通理,不可拘泥

偏正財之能力

生官殺,泄傷食,制梟,壞印

偏正財之利

生官殺:日乾強,官殺力輕,尚不全美,當賴正偏財生起官殺方能成為大用。例如:;

乙亥甲申庚甲丁丑

丁火如豆不能制大塊之金,身太重而官太輕。甲乙雙財並透,生助正官,足補此憾矣。故八-字堪成大用,及賴於財之生官非僅官之克身也。

泄傷食:日乾強,傷食力亦強,雖日乾之透氣。已泄於傷食,而傷食則遏抑未舒,當賴正偏財泄之,藉以疏通。例如:

癸卯庚申庚子庚辰

初秋三庚,支全申子辰,年上透癸,金水並行,母強子健,庚因生水,而秀氣發越,癸水傷官,以卯木正財之泄,而亦有所寄託,生生不息矣。

制梟:日乾強,偏印力亦強,身旺何勞印綬。當賴偏財制去梟神。使不橫來生身,例如:

甲辰戊辰庚申甲申

庚金兩得申祿,不愁孱弱,一戊二辰之梟印生身,反為駢枝。,不如借甲木偏財以去之清淨也。

壞印:日乾強,正印力亦強,身旺不須正印。當賴正財破壞之,使身不過旺。例如:

乙亥已醜庚申乙酉

庚日得祿於申,乘旺於酉,投庫於醜,根基極深,固不喜再見幫扶。然則,乙木正財,破壞己土正印,正所以去繁就簡也,何憾之有耶。

偏正財之弊

生官殺:日乾弱,最怕財旺生官殺,來克日乾。例如:

甲寅丁卯庚午乙酉

木旺金衰,財多身弱,最憾財再生官,使官來克身,形勢尤危,乃木火財官,狼狽為奸,欲遞禍患,更不易矣。

泄傷食:日千弱,最怕傷食泄財。以分日千之力。例如:

癸未乙卯庚子庚辰

庚金失令,援助又少,固畏群水之泄氣。然若單見水星,耗盜尚有,限制豈可又見木來泄水,轉輾分力。則財之泄傷食而挫日。與夫生官殺而克身,其為害乃異途而同歸也。

制梟:日乾弱,最怕財星制去梟神,以絕日乾之生。例如:

戊辰甲子庚寅甲申

水木成群,庚金走泄無止。戊土梟印雖生庚,奈生受制於甲財。財神非僅患身,且能害母,產除根本。為禍更甚於泄傷食,生官殺也。

壞印:日乾弱,最怕財星,破壞正印,絕其滋助,例如:

乙未己卯庚子甲申

庚金閒於水木之包圍,已土正印,因乙財之破壞。似有若無。勢大適為我敵,勢小難為我助,與上述之命,同一抱撼耳。

偏正財之喜

生官殺:日乾強,有財生官殺,喜官殺旺則成功。

日乾弱,有財生官殺,喜印生比劫以制之。

泄傷食:日乾強,傷食重,有財泄傷食,喜財旺生髮。

日乾弱,傷食輕,有財泄傷食,喜比劫以制財。

制梟:日乾強,不須梟神生身,喜財來制梟。

日乾弱,有財星制梟,喜比劫以解之。

壞印:日乾強,不勞印綬再助身,喜傷食生財。助財破印。

日乾弱,有財壞印,喜比劫克去財星以存印。

偏天財之忌

生官殺:日乾強,幸有財來生官殺,忌傷食克官殺。

日乾弱,又有財去生官殺,忌官殺再旺而克身。

泄傷食:日乾強,幸有財來泄傷食,忌比劫奪財。

日乾弱,又有財去泄傷食,忌財旺分力。

制梟:日乾強,幸有偏財制梟,忌比劫再奪財。

日乾弱,又有偏財制梟,忌傷食生財。

壞印:日乾強,幸有正財壞印,忌比劫再奪財。

日乾弱,又有正財壞印,忌傷食生財。

《千里命稿》第06章 六神篇相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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