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字正解》第03章 八字道統體系概論一

第03章 八字道統體系概論

流行於世的八字傳統俗說以及當今一些“新派”之流所謂的“正宗”之類,都是傳統命學中的支流與岐途,都未能從原理上理解古人發明八字的本意。因此,本書的寫作非常艱苦而且特別重要:一是要對這兩派命學末流進行批駁與糾正;二者要從傳統經典命書中完整系統地勾勒出八字命學本真理念的輪廓與體系。尤其是後者,就是要對普遍的八字命學中的一些基本概念及範疇進行重新定義來展開論述的。

第一節 對十神的全新認知

八字命學是由徐子平發明創造,直至後人徐大升先生在《淵海子評》中明確無誤地“論日為主”,全面框定了八字命學的基本術語要領和理論體系。自此以後,八字命學方始真正流行於世。

八字命學以日乾代表自我,對照四柱其他七個字按照五行生剋和陰陽屬性兩條線索去排定十神概念的。《淵海子評·論日為主》論云:

一曰官分之陰陽,曰官曰殺。甲乙見庚辛也,甲見庚為殺,陽見陽也;見辛為官,陽見陰。乙見庚為官,見辛為殺。

二曰財分之陰陽,曰正財曰偏財。甲乙見戊已是也;陽見陰為正財,陰見阻為偏財。

三曰生氣之陰陽,曰印綬曰倒食。甲乙見壬癸是也,甲見癸、乙見壬為印綬;甲見壬、乙見癸為偏印。

四曰竊氣之陰陽,曰食神曰傷官。甲乙見丙丁是也;甲見丙為食神、見丁為傷官;乙見丁為食神、見丙為傷官。

五曰同類之陰陽,曰劫財曰陽刃。甲乙見甲乙是也;陽見陽為陽刃,陽見陰為劫財。

由上可以看出十神名目所定:

異性克我日主者,謂之正官;又名官祿、祿神、官貴。

同性克我日主者,謂之偏官,又名七殺、五鬼、將星、孤極星。

異性生我日主者,謂之正印;又名魁星、孤極星。

同性生我日主者,謂之偏印;又名梟印、倒食、吞陷煞、退神等。

日主所克異性者,謂之正財;又名財馬、催官星、壯神。

日主所克同性者,謂之偏財。

異性所泄日主元氣者,謂之傷官;又名背祿。

同性所泄日主元氣者,謂之食神;又名天廚、進神、爵星、壽星等。

同性與日主同類者,謂之比肩、劫敗、逐馬、敗財、祿神。

異性與日主同類者,謂之劫敗、陽刃。

從五行生剋發展到六親生克,再由六親生克發展到十神,是中國傳統術學研究的一大發明與進步。同時其也成為八字命學建立評價系統的基石之一。八字命學格局及歲運等配合喜忌的展開,就是對此十神關係的全面研究。民國袁樹珊、徐樂吾等人拋棄十神名稱與大義,徒以五行物理來死摳評判人命,顯然是捨本逐末之舉,當要受到嚴歷批判。

十神的分別與名稱的確定,是有其理論依據的。《三命通會?論古人印食官財名義》中對此作了論證,可以參閱。對此十神的整體認識,是我們研究的重心。為糾正以“病藥”平衡用神觀所代表的傳統八字俗說以及所謂的“正宗”之類對十神的種種錯誤認識,在這裡筆者將全面梳理恢復和框正十神的本真理念與原始意義,清晰八字命學發明者們、創造者們、集大成者腦中原始的真實的準確的純粹的十神觀。

一、對十神的認識,首先要求從“名稱”上去顧名思義。根據儒家傳統的“正名”思想,古人對“名謂”的確定是十分嚴格的,特彆強調“名副其實”名至實歸”,絕對不可隨便胡來亂編。同樣道理,在理學蓬勃發展的宋代所發明的生辰八字中,它的術語、概念、名目也決不是古人亂編隨意來命名的,都有非常明確無誤的指待與表征。所以顧名思義十護各有不同的名稱,就相當於各有各的“臉譜”。其性情、個性、喜忌、能力、職事都是各有分工截然不同的。

二、十神要分為吉凶二大類。正官、正印、正偏財、食神皆為吉神,簡稱官印財食四吉神,其中正官、正印、正偏財又叫三奇;加上食神,又概稱為三奇四吉。一般而言,吉神所代表的象意有:富貴、功名、平安、吉祥、如意、善良、美好、前途、希望、利益、成功、職明、可愛、美好、理想、品質、正派、高尚、偉大等正面意義。

偏官、偏印、傷官、陽刃、劫財皆為凶神,簡稱為殺傷梟刃四凶神。一般而言,凶神代表的象意有:災難、疾病、死亡、殘廢、失敗、惡名、奸惡、邪氣、荒淫、無恥、破財、貧困、饑寒、官訟、吵鬧、醜陋、恥辱等負面意義。

關於四吉四凶的論證與說明,在《淵海子評》《三命通會》《子平真詮》中都有詳論。筆者也寫過此類文章《道統綱要》發表於《易海方舟》之上,這裡不再展開,有興趣者可以參閱有關資料。

關於四吉神四凶神的分別,就筆者所見,惟國內王慶先生認識到了此一點,殊為難得。但王慶先生未能從理論上去作吉凶成立的依據判定缺乏說服力,並且王慶在四吉四凶的運用和用神觀上尚犯傳統俗說中的錯誤,還糾纏在病藥用神說的圈子裡打轉未能得到用神真詣,所以其說不能圓融貫通,是為缺憾。但王慶先生在十神吉凶上作分類衡量,就此一點其眼光與層次已遠遠高於一般術者了,值得肯定。

三、真正認識十神“眾生相”,除了要認識其吉凶屬性之外,絕對不能將它們在六親層次上混為一談。特別是官與殺、傷與食、刃與劫財之間的喜忌區別尤大,更不能將它們視為一類去談命。當今許多命書俗書不究八字本源,往往會徒以日主強弱為惟一標準,將官殺、印梟、傷食、祿刃來混和著講,不分青紅皂白和稀泥是犯了原則性錯誤。就是將十神作概括精簡,也只有正偏財正偏印可以有條件地放在一起來講大致喜忌,至於官殺、傷食、刃祿絕無混著講的可能性。所以《淵海子評》的六格大綱也是按照官、印、財、食、殺、傷六位展開的。像後世的《神峰通考》中將“傷食”放在一起議論,《滴天髓》中將“官殺”作為同類故在一起看待,都是相當錯誤和輕率的。

四、對四吉四凶的處理原則。四吉神為“君子”必須要生之護之;四凶神為“小人”,必須要制之化之。四吉神四凶神在生辰八字中能否發揮作用行使職責,關鍵要看它們是否有“生氣”“活力”。十神是“活物”就要發揮功用,十神是“死物”“廢物”則無用遇而不遇.四吉神要求生旺有力,四 神要求死絕休囚。吉神有“活力”可以造福日主,凶神有“生氣”就要殃禍日主。

五、四吉神四凶神可以相互轉化。四吉力量太甚則化為四凶,反宜制之化之;四凶制化太過不能任事,反宜扶持,是為變通原則。

六:四吉四凶的分別可以簡單判定八字、流年、大運的吉凶趨向。

生辰八字中四吉多透,一般作好命看;

生辰八字中四凶多透,一般作孬命看。

四吉逢於流年大運,二般作吉年吉運看;

四凶逢於流年大運,一般作凶年凶運看。

七:八字中的十神可以取萬物類象,可以對一身、一家、宗族、鄉黨、國家等劃壞同的範疇體系作各自相應的信息解析,互不相礙。

對十神吉凶之分別認識不清,是後世誤解先賢理念論命進入誤區的一大原因。比如《滴天髓》《命理探源》《命理約言》等命書,皆謂十神無吉凶之分別,仔細想想實在是荒唐透頂。如果十神真無吉凶分別,古人又何必再多此一舉在六親基礎上去作細分呢?只要用六親就可以論八字了。正是六親的過分模糊與粗略不足以極八字之變化,古人方才真正認識到了六親議命的不足,自此發明了十神的吉凶分辨方法。

大概而言,吉神所致災患也都是從富貴功名中產生災患以致墮落失敗,凶神所致福祿也都是在艱難困苦中造就;兩者迥然不同。吉神所致災患,不是吉神不吉之過,乃是日主太弱不能勝任之故。凶神所致福祿,不是凶神不凶,乃是日主剛強能擋之能任之的緣故。正是吉神之吉,雖然日主不勝任方才從富貴場中(吉神所示之吉象)掉下來。同樣,正是凶神之凶,雖然日主高強也不免從艱難困苦中(凶神所示之凶象)走出來發跡。這也就是古命書中常講“寒門貴子”的命理原因,為何?以日主主強可以 殺為權。殺主貧寒,故出身寒門,高強化殺面發富貴,方成“貴子”。講實話凶神既使制伏,一旦歲運對之損益引動,凶神之本性必然會爆發,難免富貴中有大難。吉神雖然太旺日主不任,會從富貴名利場中墮落,但吉神本性善良平和,其災再大也不會喪身敗亡。吉神職事災淺福大,凶神卻是福大災大,其稟賦天性不會根本逆轉。比如女命食神再多再盛也不會徹底轉化為傷官一般厲害剋剝丈夫。古往今來多少封疆大吏從貧賤中崛起又從富貴中慘遭殺頭者,絕大多數是命局中七殺司令或高居年柱自旺。運逢食神且日主強健假殺為權化殺為官由貧賤中奮發廣—旦運人財鄉,財黨殺來引動殺神兇惡暴逆本性,必然為非作歹而導致七殺攻身,身柔不任以致慘禍侵身一一難免。由此可見,四凶神實在是“雙刃劍”,稍有不慎,必有大患;不如四吉神穩當發富貴長久。

當然,十神的“個性”與配合關係內容很多。這些東西將在格局中詳加展開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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