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柱預測:第09章 辯凶災

第09章 辯凶災

(一)凡月、日、時的納音齊克年柱納音為凶命,主上、下輩皆人壽夭賤。

如:①

庚子(年柱納音土)

壬午(納音木)

壬申(納音金)

甲辰(納音火)

由下時辰至上(年柱),納音相剋,主夭之命,危及上輩,自身亦危。

如:②

庚子(納音土)

丙戍(納音土)

日元 壬寅(納音金)

戊申(納音土)

五行天干,從時柱天干戊開始向上逆克(戊克壬克丙克庚)。但其四柱納音不克。

此四柱主損傷長輩,而自身僅輕災。

(二)三犯胎元,祖宗有禍。

四柱中有二柱或三柱的納音克胎元的納音,主前輩早年喪亡破敗。本人幼年孤貧。

(註:胎元是指受精懷孕的月份。按生月的天干地支演算。生月的天干的下一個天干,地支為生月地支的後三位。如:某人的出生月份為辛酉月,則辛的後一位為壬,酉的順次第三位為:戍、亥、子,組合起來便是壬子。)

如:例一

庚子(納音土)

丙戍(納音土)

壬寅(納音金)

戊申(納音土)

查其胎元為丁丑(納音水)

在其四柱中,有納音三土克胎元納音水,故損傷上輩,家門長輩必傷亡在其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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