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鹹撮要》3

《巫鹹撮要》3

三辛見丙兮,錢財破散。二壬見丁兮,家道興隆。有秀而無官者,但施巧於技藝。見財而無托者,惟遂志於經商。甲居從革之方,風災困苦。金成潤下之局,萍梗他鄉。俱旺則從之所使,俱衰則變為他物。 一鬼不能勝兩官,一祿不能勝兩鬼。五行落在本鄉,不貴則富。四柱臨於破地,非*則貧。生旺為上,德秀為奇。身坐學堂,文藝清高之客。命臨鬼禍,徙流盜賊之人。祿內隱刑,定操兵戟於戎位。秀中見克,必主案牘於公門。鬼休母旺,錢財奴馬多掐。鬼旺母衰,父母兄弟分散。官印兩全,秉旌旄而居武職。淑秀全備,應科甲而入文銓。藏暗祿者,官居極品。遇真官者,祿位非常。十乾臨死絕病衰,*居塵土。五行在三奇庫墓,榮列縉紳。兩位鬼鄉逢倒食,必為奴婢。 一氣有歸遇墓月,定主孤貧。勾陳得位居辰巳,貴列三台。元武當權逢亥子,官封一品。癸見庚申居右職,辛逢戊子中高科。陰水遇秀失地者,身為僧道。 陽火無歸遇水兮,定作兇徒。金到火鄉,財多聚散。旺水入南,家道盈昌。庚居三冬,水冷金寒,得火相扶,莫作等閒。破祿則亡,氣絕則病。時臨鬼位更逢沖,傷危不誣。臨官復加衰敗地,死絕無疑。最貴者官星為命,財得偏正為福。最凶者七煞臨身,天赦二德為祥。官星如遇比劫,雖官無貴。七煞若逢資助,其煞愈凶。三合六合,歲運合而必榮。七官八官,月建官而為喜。四合四刑,刑合常明邪正。七沖八擊,衝擊喜得會藏。夾貴夾丘為暗會,財庫官庫要明沖。官星在生旺之方,逢者何鬚髮見。印綬藏孟仲之下,見而不用露形。印綬得劫財為貴,財元喜食傷為奇。傷官若見印綬,貴不可言。歸祿若遇食傷,福無限妙。年日互有陰陽,二刃刑法重犯。官煞混逢天月,二德祿位高遷。飛刃伏刃,會刃多凶。傷官剝官,見官為禍。羊刃若逢印綬,雖貴而殘疾在身。七煞無制逢官,為禍而壽元不久。三偏三正遇三奇,貴居一品之尊。四旺四生全四柱,福在眾人之上。煞化為印,早擢巍科。財旺生官,少受貽澤。官煞同來,要知扶官扶煞。偏正相會,須知合正合偏。歸祿月逢羊刃,世事不明。金神運到水鄉,身屍分拆。暗中藏煞,須明月下用神。 見處無財,必受空中禍害。羊刃更兼會合,千里徙流。用財若遇劫奪,一生貧窘。人生前定,窮達已分,須要識其消長,亦當究其始終。或有先貧後富,或有驟發而貧。 或是白屋之公卿,或是朱門之餓殍。或一生長樂,或一世失所。當詳流運之源,要察行年之位。身弱如逢七煞,運到制伏必傾。 身旺若逢福輕,運到衰敗必死。太歲與命不和,有災有病。 四柱與歲相生,無禍無殃。身弱徒然入格,雖發早亡。 福輕若遇休囚,必然傾夭。是以用神不可妄求,形跡自然發見。有福則當用彼,無時必是用身。 禍害在於五門,福榮存於運氣。福厚人所共同,如或傷原,終困此中。消詳元妙,在我明通理推。又曰:絕,不能取生下之財。衰,不能敵旺中之鬼。逆制無情,順生可救。主無而本有可救,一半日時俱達。二德百事無凶,更值財官,定主豪富。 主本有力,鬼可為官。主本無氣,官來做鬼。刑沖之法,仔細推詳。 有刑出、刑入、刑吉、刑凶。有衝動、沖不動、沖合、沖不合之辨。乾衰,必定動搖來合,有情方為富貴。雜氣藏蓄,要定誰先誰後。 提綱專用,須分氣淺氣深。一陽來復,木火用而水藏。一陰如生,火土盛而金伏。將來者進,遇之有功。成功者退,得之何益。月建財官印綬,時作分野歸元。 或補其不足,或抑其太過,要造化中和為吉。又曰: 三元定命,先詳四柱,有無五行成格,次論命運強弱。如身弱財旺,須假身旺之鄉。 若身旺祿衰,卻喜祿生之地。 印生為福,畏見財鄉。 煞在柱中,煞不宜旺。命無財祿,運逢祿馬則災。原有傷官,再遇官鄉則禍。最忌者,日乾沖運。所喜者,運乾生於日乾也。但看有情無情,合與不合,凶會吉會消詳。如原有害刃,則骨肉殘傷。原有傷煞,地支死絕。加以運中祿馬俱弱,禍不鏇踵。更以流歲抑揚,禍福無有不準。若逢建祿之地,名為祿馬俱絕,壽限難逃。 內有祿絕而發,比肩而耗。氣有淺深,格有成壞,不可執一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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