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門遁甲元靈經》卷十七
卷十七
占貿易
看生門落宮旺相,再得吉星及三奇、飛鳥跌穴等格,主買賣興隆;如不全者,平常;若落空休囚,凶星,再有庚加己等凶格,主大不利。凡得天沖,宜於春夏得;天禽,宜於秋冬;余星不利。
又法占貿易
以值符為買物之人,以生門為所賣之物,以生門落宮為物主。如門來生值符,其物得買,有利益;如門與本落宮相生,為物主相戀,其物難買;相剋則雙方難以成交。如值符得旺相來生生門宮,利賣者;或生門宮來生值符宮,利買者。凡欲買物,看賣主之方得吉格者有利,得凶格者其物不堪。看買主之方,得吉格者相安,得凶格者尚有煩惱。
占合夥
以生門(地盤)為財主,以天乙(天盤生門)落宮為夥計。地盤克天盤,天盤克地盤,及天盤生地盤,俱不利。地盤生天盤方,其益利。此看生門宮天盤、地盤也。一說生門為地盤,天乙為天盤。
一雲如地盤合天盤,主合不成;天盤合地盤,彼必陷我財,彼此不善經營,以致消耗;他來生我,彼此大利。
占生意興隆否
看生門所落宮定之。其宮旺相,再有吉星及三奇、飛鳥跌穴等吉格,主興隆。
占貿易利息
看生門所臨之宮旺相何如。旺則利多,相則利平,休囚則利微。如休囚又有凶格,則折本。若生門居旺相,再看甲子戊上乘何乾,以決其利數多少。
占贖物產
以值符、天乙、值使論之。值符主動,天乙主靜,值使為中人。如我向人回贖,我為值符,彼為天乙;若人向我回贖,彼為值符,我為天乙,再看生克旺相休囚決之。如值符生天乙及天乙生值符,定準贖回;值符克天乙,雖可贖,其中不美;天乙克值符,不準贖。如值使生兩家,得;克兩家,不得。若內有朱雀同宮,必有爭競;勾陳同同,定主經官。如人向我贖,我為天乙,彼值符,其生克旺相休囚同前論。如我為物主,望人來回贖,以生我則贖,克我則不贖。若不欲人來贖,克我為來贖,生我為不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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