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易大六壬教材:第五講
第五講
壬學前知占宗
課傳既立,玩而占之,必有所宗。神將之類,不可不審。(神克將為內占,雖吉有咎。將克神為外占,雖凶可解。)
如太歲,乃天元一氣,號令四時,為眾煞之主,至尊之神。若作貴人,不必入傳,皆有救助。(唯不救病。)
月將乃幽冥之司,神德之神。在日為福,在辰為龍德,宅舍光輝。臨用、年命皆吉,臨玄武賊必敗,乘天空、空亡亦為光耀之象。(其屬為部、院、帶馬為使命,青龍為公卿,常勾為大將。)
旬丁為變動之神,附以魁罡,傳以二馬,乘龍、合、太陰,萬里飛騰之象。(若避難者,當往大吉之下。)
天乙貴神握尊權,隨在無犯,臨日辰、年命、發用最吉。
螣蛇為驚恐、卑賤之神,占怪視蛇之陰,小兒之病亦責之。
朱雀為口舌、文書、若占選舉,神朱雀之陰,而文移亦責之。
六合神為和合,視婚姻視合之陰。
勾陳為遲滯、鬥爭,詞訟視勾之陰。
青龍為富貴財神,求財視龍之陰。
天空為虛誕,僕從視其陰。
白虎為道路,占病視虎之陰;作日官,帶馬,為催官使者。
太常為衣服、酒食。
玄武為虛耗盜神。
太陰乃暗昧之神。
後神為恩澤,娶妻視後之陰,女人之病責之。
諸將之中,日德為一日之喜神,訪謁賢者亦視其陰。至於魁罡,貴神不臨,作用反多。天罡則又隨所占而操其吉凶之柄,尤為緊切。然神將為眾課之所同,而年命為一人之所獨,故命為日之應,不得與太歲、日上神相傷,年為用之助,不得與日、用相傷。(如命上見財,宜求財。年命見月建,能消一切禍;見申乘凶將,產病;見亥乘凶將,主水厄。)
或三傳,初為心之所之、事之所問,故曰用神。(要神將比合,上下相生為吉。如用克歲,歲中災;克月,月中咎;克日,憂身及家長;克神,宅不安;克時,心驚;克中傳,有頭無尾。)
中傳為事體。(母傳子則順,子傳母則逆。鬼主事壞,墓主事止,空為折腰。)
末傳為之結果。(克初為吉,傳空事敗。如初有凶神,克之方吉;初有吉神,末生為宜。)
《大六壬類聚》
占斷八門
占斷之法,其門有八:曰先鋒,曰直事,曰外事,曰內事,曰發端,曰移易,曰歸計,曰變體。凡占,如門之次第,審之吉凶自見。以其能察禍福來去,故均謂之門。
正時為先鋒門。凡占,以正時為主時,或為日之德合鬼墓,或為辰之破害刑沖。傳課未成,吉凶先露,故謂之先鋒。
月將為直事門。凡占,以月將加正時,分四課之陰陽,別三傳之先克。非神不能決事之禍福,非將不能知神之吉凶,故為直事。
日乾為外事門。凡占,以日乾為人。動作謀為,皆主乎日;先克制化,皆應乎乾,故為外事。
支辰為內事門。凡占,以支辰為宅。欲知宅之盛衰,須審辰之休旺;欲之事之禍福,須察支之吉凶,故為內事。
初傳為發端門。凡占,以初傳為事之始應。傳吉事吉,傳凶事凶。禍福之端,皆從此發,故曰發端。
中傳為移易門。凡占,以中傳為事之中應。有初吉中凶者,則事由吉而變凶;有初凶中吉者,事由凶而變吉,故為移易。
末傳為歸計門。凡占,以末傳為事之終應。國中雖凶,末傳卻吉,事終有成,國中雖吉,末傳卻凶,事終有悔,故為歸計。
年命為變體門。凡占,以年命為事之變易。蓋命為身之應,年為用之助,傳有一定吉凶,人有各殊年命。如傳財本吉,年命見官鬼而成凶;傳鬼本凶,年命見子孫而成吉,故謂之變體。
《六壬眎斯》
論月將
月將,太陽星君也,乃幽明之司,動靜之機,禍福之始,福德之神。中氣後過宮。此星到處,解咎除殃,臨日為福助,臨辰為龍德,臨用、臨年命皆吉,臨日身躬少病,臨辰宅舍光輝,入用動作如意,臨玄賊必敗。乘天空或空亡,為光輝之象。其屬為台省部院,帶天后為使命,乘龍為公卿,乘太常為武職,乘虎為權貴,乘勾陳為大將軍,乘朱雀為羽林軍。
《六壬視斯》
日辰
日上生日百事吉,晝將人助夜神庇;
日上克日百不利,晝將人害夜鬼魅。
日生上神百費出,日克上神事抑塞。
日上之神去生辰,辰上之神來生日,
日辰各受上神生,兩家順利有生意。
日上之神去克辰,辰上之神來克日,
日辰各受上神克,兩家俱傷都不利。
日上脫辰我脫他,辰上脫日他脫我,
日辰各受上神脫,彼此防脫俱蹉跎。
日上之神見辰旺,辰上之神見日旺,
日辰上各見旺神,靜則為祿動遭網。
日往臨辰遭下克,自取卑幼凌犯推,
辰來臨日又克日,卑幼上門肆侵欺。
二者皆名為亂首,父子兄弟各離析。
日臨辰上去受生,以尊從卑受包容。
辰臨日上來生日,彼自上門來周濟。
日臨辰上去生辰,宅旺人衰虛耗頻。
辰臨日上來脫日,亦主虛耗錢財是。
日臨辰上去克辰,事雖費力得財雲;
辰來臨日受日克,尊長得財卑幼悲。
二者皆名為贅媚,日辰比和吉將吉。
日上祿馬主榮遷,日見辰馬宅動言。(君子遷官,小人宅動)
辰上日祿受屈抑,權攝不正此為占。
日辰上各見德神,再乘吉將進發真;
若見六合和合事,不宜解散憂病寢。
乘墓坐墓日辰同,俱主昏迷雲霧中。(以上見鬼墓為暗鬼,尤當防)
賓主不投懷猜忌,日辰互見害與刑。
日辰逢敗人宅頹,絕神結絕舊事宜,
死氣死神宜休息,若值空亡虛無實。
日課不足心意焦,辰課不足家宅憂。
若見卯酉為阻隔,鬼罡蛇虎有傷折。
《六壬大全》
發用
日主外兮辰主內,四課各就日辰推。(日上兩課發用主外事,辰上兩課發用主內事)
一二發用貴順行,用在貴前事速成。
三四發用天乙逆,用在貴後吉凶遲。
四課發用名驀逢,事主偶然或驀成。
用上克下事外來,利男利先卑小災。
用下克上事起內,利女利後尊長悲。
下賊上兮神克官,事將成合攪擾言。(內戰)
用遭夾克名逼迫,身不自由受驅策。
用克上下為隔將,隔斷難合事不冒。
用起長生凡謀遂,長生臨墓發舊事。
用敗與死事壞毀,用絕事了人信至。
用墓事緩病者悲,物在人歸凶事微。(舊凶事不發)
刑衝破害事隔阻,用空憂喜無實遮。
克日憂身長上訟,克辰家宅不安寧。
克時心動驚憂起,克末有始必無終。
克命上神主得財,克年上神事必乖。
喪吊事乾有服人,休主疾病囚主刑。
天將入廟喜愈喜,凶將歸家亦不慮。(將凶亦不為禍)
用歲中末或月日,移遠就近急速是。
《六壬大全》
用神即系初傳,又名發用。斷事須憑用神神將,此因不易之經。然課象千變萬化,未可拘泥,有取幹上斷者,有取支上斷者,有取正時斷者,有取年命斷者,要在臨時酌取,未便執定成法。
昴星、別責、八專、井欄四課,俱不由四課為用,如用神不空者,自應扼定用神為斷;若值空亡,則無可進取,舍用卻神,專取乾支或年命上以斷吉凶。
三六合,吉凶全在用神。蓋四課合而不動,而用神為動機,則吉凶之旨在是。若干支各作三合、互沖、互克者,兩局各不相通,其中當有趨吉避凶之方,未可全憑用神。
轉殺為用,事將轉,吉不能保,凶亦將消。(轉殺:春卯、夏午、秋酉、冬子,乃四季之旺神,取物極相反之意。)
四廢為用,百事無成,如課象吉者,須俟廢神當令,始得有濟。春占酉為廢,須俟八月;夏占子為廢,須俟十一月;秋占卯為廢,俟次年三月;冬占午為廢,俟次年五月。
四廢之陰神生之者,不以四廢論。酉陰見辰,子陰見申,卯陰見亥,午陰見寅是也。此猶官員罷職閒居,逢上游舉薦,即便起復;常人貧困,得契友幫扶,即忻忻向榮也。若夫戌與酉害,醜墓酉,俱不生酉者;酉破子,不生子者;子刑卯,不生卯者;卯破午,不生午者。故惟辰之於酉,申之於子,亥之於卯,寅之於午,然後可以為生也。
四廢作月合、月將、不以四廢論。此惟卯、酉二神有之。酉於三月,上半月為月合,下半月為月將;卯於九月,上半月為月合,下半月為月將。
四廢為用,須視地盤,如臨量相之上者,舊事從新之兆。如春占,丁巳日,酉加寅為用,或酉加巳為用,廢神臨旺相也。若廢神臨衰敗之上,則真廢矣。如春占,庚午日,酉加午為用,廢神臨敗地也;丙戌日,酉加醜為用,廢神臨衰、臨墓也。
四墓覆四生,未可漫雲復起,須視傳內有生乾之神始的。如辛卯日,幹上午,三傳未卯亥,未生乾是也。是課幸逢初傳之生,得以起復。乃三傳化為財局,克盡生氣,必鏇起而鏇廢。且幹上有鬼,乃三傳財局反生之,恐貪財作禍耳。
四墓覆四生,須未四亥、戌加寅、醜加巳、辰加申方的。
《六壬秘笈》
大六壬畢法賦
上
前後引從升遷吉,首尾相見始終宜。
簾幕貴人高甲第,催官使者赴官期。
六陽數足須公用,六陰相繼盡昏迷。
旺祿臨身徒妄作,權攝不正祿臨支。
避難逃生須棄舊,朽木難雕別作為。
眾鬼雖彰全不畏,雖憂狐假虎威儀。
鬼賊當時無畏忌,傳財太旺反財虧。
脫上逢脫防虛詐,空上乘空事莫追。
進茹空亡宜退步,踏腳空亡進用宜。
胎財生氣妻懷孕,胎財死氣損胎推。
交車相合交關利,上下皆合兩心齊。
彼求我事支傳乾,我求彼事乾傳支。
金日逢丁凶禍動,水日逢丁財動之。
傳財化鬼財休覓,傳鬼化財錢險危。
眷屬豐盈居狹宅,屋宅寬廣致人衰。
三傳遞生人舉薦,三傳互克眾人欺。
有始無終難變易,苦去甘來樂里悲。
人宅受脫俱招盜,乾支皆敗事傾頹。
末助初兮三等論,閉口卦體兩般推。
太陽照武宜擒賊,後合占婚豈用媒。
富貴幹支逢祿馬,尊崇傳內遇三奇。
害貴訟直作曲斷,課傳俱貴轉無依。
晝夜貴加求兩貴,貴人差迭事參差。
貴雖在獄宜臨乾,鬼乘天乙乃神祗。
兩貴受克難乾貴,二貴皆空虛喜期。
下
魁度天門關隔定,罡塞鬼戶任謀為。
兩蛇夾墓凶難免,虎視逢虎力難施。
所謀多拙逢網羅,天網自裹己招非。
費有餘而得不足,用破身心無所歸。
華蓋覆日人昏晦,太陽射宅屋光輝。
乾乘墓虎無占病,支乘墓虎有伏屍。
彼此全傷防兩損,夫婦蕪淫各有私。
乾墓並關人宅廢,支墳財並旅程稽。
受虎克神為病症,制鬼之位乃良醫。
虎乘遁鬼殃非淺,鬼臨三四訟災隨。
病符克宅全家患,喪吊全逢掛縞衣。
前後逼迫難進退,空空如也事休追。
賓主不投刑在上,彼此猜忌害相隨。
互生俱生凡事益,互旺皆旺坐謀宜。
乾支值絕凡謀決,人宅皆死各衰羸。
傳墓入墓分憎愛,不行傳者考初時。
萬事喜忻三六合,合中犯殺蜜中砒。
初遭夾克不由己,將逢內戰所謀危。
人宅坐墓甘招晦,乾支乘墓各昏迷。
任信丁馬須言動,來去俱空豈動宜。
虎臨乾鬼凶速速,龍加生氣吉遲遲。
妄用三傳災福異,喜懼空亡乃妙機。
六爻現卦防其克,旬內空亡逐類推。
所筮不入仍憑類,非占現類勿言之 。
常問不應逢吉象,已災凶逃返無疑。
——畢法賦終——
大六壬玉成歌
六壬元妙有靈機,支幹神將辨安危。克沖刑破休衰害,七者言凶必定期。
日為君、為尊、為官人,支為己、為宅、為卑幼、萬物。一克、二刑、三破、四沖、五害、六休、七囚。神將相交,內外相剋,上下相刑,傳中相破,或見上下相害,又是囚死休氣加乾支及傳者,凶也。凡占,見刑氣克乾,無氣作初傳,動者為凶。
德合相生並旺氣,此神相訪福來隨。
德者,如己在甲之類,及支前五辰之德。合,三、六合也。相生,子母相歸。旺相,有氣。大抵無氣神將不能害有氣神將也。旺相、相生、德合者通。
將是神兮神是將,若得青龍便是寅。
天之十二將,便是十二神也,如乙日見虎,便是德矣。又如甲日見青龍入辰兩課,為外人入內也。
日主尊外並人類,辰為卑內宅兼身。
日主尊長之類。辰為卑幼,為宅,為己身。
占時考校日和辰,是財是鬼是何神。
占時將與日、辰考枚吉凶、內外。如甲子日寅時,並又得子時,主凶 。
見機兩用艱難險,疑惑先難後易伸。
知一每事須雲近,遙克當傳主遠尋。
知一卦者、占賊盜皆主近,古事皆近應。
遙克主遠,應遙遠也。
元胎生下病人占,當用下生定有嬰。
元胎卦,四孟上生下者,主人病。三傳四孟加長生處,主新事及孕育事,老少久病俱凶也。
神遙克日名蒿矢,日遙克神彈射名。
主暗昧、口舌、遙遠事。有客至不可容過夜,必主口舌。
反吟占事休言定,往復雙雙兩事因;
常占須主身離動,不動人情有怨欺。
反吟,常占主身動;不動,主人情不足之兆。
伏吟舉動心無遂,剛主行人到戶庭。
三交凶吉皆因內,昂星蛇虎定凶危。 、
三交,凶將主釜鳴,天空主失物,龍、常、雀主遷官,勾、後、陰主走失,蛇、虎主訟。三交卦皆主內。昂星主外,見蛇,虎入傳,病死,訟枷鎖,太陰主暗昧事。
歲月受傷克為用,虎臨喪吊哭聲歸。
太歲、月建受克為用,得凶將,主長上災;虎臨年命、喪吊為用,有喪禍之事也。必歲、月在傳方是。
三刑為鬼人家破,日鬼用扶官職輝。
三刑為傳,蛇虎克戰,帶凶煞傷日辰,主家破人亡也。日鬼為用,生行年、本命者)主遷官之兆。
墓神加日身災滯,支臨千上所為危。
日墓加日主身有災滯。支為卑,乾為尊,若卑加尊,所依皆危。
歲月死虎加年命,相刑之月氣歸雲。
歲乘死神、白虎加年命者死。假令申年,戊辰日,伏吟占,行年在寅,四月申為死神,同歲虎傷刑行年者,主四月死。申為死神,刑行年寅也。此言太歲乘白虎為死神也。
日鬼加臨辰兩課,門中官吏乃相索。
日之官鬼來加內兩課、主官吏到門也。《畢法》謂“鬼臨三四訟災隨”也。
吉將遭傷求事阻,休囚歸傳也不成。
吉將被戰,求吉事不成。休衰之氣為傳亦主無成。
時傷年命入傳來,必然卒暴有驚優。
占時克年命,又乃入傳,至卒暴驚恐之事。人三陰課也。
德神動處吉相隨,反遭刑制見凶危。
日之德神臨日辰為用,上下相生者,主有大喜慶也。返遭刑制者,如已日見寅加申、酉,德神受克也。及將乘白虎,又或寅上見申、西,名無德。
支上有鬼家移動,千若逢之人主憂。
日課對隔主人離,內之值時宅破期。
日之兩課有對神、隔將,主家宅離隔也,假今乙日,幹上見六合,乘酉,內二課有對神隔將,主家離隔。假今丙日,朱雀乘亥加於是也。
陰神卻受陽神克,退除陰小人墮胎。
第二課受第一課克者,主退陰人口之象。
四課相間乾內外,傳用沖支宅不寧,(課間)
四課相間,事須內外也。假今丙辰日亥時,醜將,四課相隔。(闕)以將言之,元武走失,虎、勾、朱、貴主訟。發用或傳神沖支者,主宅不寧。
子孫陰劫同加日,逆亂欺凌尊上人。
子孫文乘太陰、劫殺加日,主卑小逆亂,欺凌尊上人也。
傭將支類家中事,三合支辰眷屬親。
傳、用天將與支類者,主內事,如已、午日、傳見蛇)雀者是也。支辰、三傳合,或傳、日三合,皆屬眷愛。只如占盜,見支合為玄武,主親人所盜也。
天空在未井多怪,兼主人遭疾病縈。
天空乘井煞,加未入傳,主宅中井損、廁、灶、門皆準。此兼主宅中人患宿疾也。
從魁同虎住乾支,宅中須言有孝人。
酉主孝服,乘虎加於支,主宅中人孝服也。
白虎或乘日辰墓,來臨內外亦喪屯。
傳帶凶將沖乾支,疾病人災官事至。
三傳內有一神沖乾,主人災;沖支,宅災。主人病或官事,並以內外言之。
本日墓與蛇虎並,棺槨墳災欲動興。
宅神,日前五辰,或命前五辰也。本日墓與蛇、虎臨宅神,並日辰、傳中,主有喪禍之事也。
占身用與納音詳,相生有喜克時殃。
發用克日之納音者,身災,相生則吉也。
父母臨乾憂子孫,雀傷支日鬧如篁。
日上父母帶凶將惡殺加日,主子孫有疾病也。雀克日、辰,主文字口舌鬧隅。
子息見時官事解,妻財尊位豈安康。水乘火將皆驚恐,勾雀同傳多訟傷。
蛇、雀乘子、亥,主驚恐暗昧、曰舌相傷。勾、雀同入傳者,主斗訟之爭。
卯乘前二貂唇吻,罡作朱雀獄訟囚。
卯乘朱雀主曰舌之事。罡乘朱雀主人獄之爭。
熒惑加寅音信至,太阻為罔主陰謀。
朱雀乘寅遠信至。太陰為用,主機謀、不欲人知事。
天魁立用須乾眾,若加寅卯獄追收。
戌主眾,必有於眾之事;戌加寅、卯為用,或加行年、本命,主獄之事。
晝夜貴人傳共見,或同日德動高尊。
天空立用事無憑,前四帶合勾引情。
天空立用,占求事須三五次,失信無成。天空,不實之神也。支幹與勾陳合者,主有勾引之情也。
後陰玄發暗陰謀,傳出貴前將主明。
後、陰、玄為用,是天乙之私氣,皆主陰暗不明之事。若三將為用,卻傳出天乙前者,先暗,將得明矣。
惡將從來只說凶,若逢生合卻歡欣。
虎、蛇、雀、勾、空皆屬凶將,若不戰,卻生日辰,反吉。凶將若合或生日辰,不戰,比合,為有喜也。
貴臨已亥多反覆,罡加癸水主藏名。
貴人臨地盤己、亥上,主事有反覆之意。天罡,魚龍之物,下臨癸水,主藏避逃形,如得水藏之象也。假令癸酉日寅時,己將。主藏逃也,為辰加癸為用。余仿此。
支幹發用歲神臨,所望遠大及朝廷。
必主遠大之望,非細微之事。緣太歲臨於支為用,或歲君發用是也。
占時發用當日言,太歲連傳三二年。
占時發用,應在當日,太歲相傳,卻三二年事,必遲卻三二年。
支幹人傳為事速,歲建並煞亦如然。
乾支人傳中者,占事主速。歲月建共入傳,或殺刑重,亦主速也。
旺相氣發必欲速,休囚死氣皆遲延。
春木旺,火相,四時各以類推,發用或傳陽傳順,事又速也。休囚、死氣為用,三傳逆,又倚入天乙後,主事遲,目下末成也。
日陰辰陰用為合,更乘吉將侍求成。
凡於三合在伍陰發用,主外親事;在辰陰發用,主內親事。支三合亦然。
日辰相會無凶將,亦主他來相合因。
日辰相併,得吉將,主合事也。
三傳帶合須求事。類就其乾眾所占。
三六合多主幹本事。假今甲、乙日,上見寅、卯入傳。及丙上見巳、午,旨眾用本事也。
用與時傷乾支凶,若生乾支福興榮。
乃天網卦也。用與時同克日則外災,克支則內災。占時、用生乾主外喜,生支主內福集門。
地足天頭加酉卯,將乘蛇虎遠行為。
戌、亥為天頭,辰、己為地足,著加卯、酉為用,更乘蛇、虎為將者,主運行道路之事。
斬關遊子身當動,支來日課亦如然。
二卦主身動之象。支來日上之兩課亦主身動,故日為外,支為內,放主動也。
天驛二馬為初用,參墾白虎動行神。
日之驛馬及天馬為用者,亦主身動,參星者,傳送也,虎為路神也,為用必動。
玄空直財遭賊盜,財傷年命鬥爭因。
日之財神乘玄武、天空,或為旬空者,主失財。若財補克年命,主匡對而爭或失。
或陷空亡須主失,劫亡下克盜為真。
財右空亡,須主失財。封殺同財,卻又遭劫殺下克者,多招竊盜也。
外財入內多財喜,忽然大旺貨物起。
日之財人支二課,是外財入內,多主求財之意也。為見外財者,主貨物起未時。余依此也。
傷破須看天上神,財入傳來天將傷。
假令癸日,巳、午為財,入傳或發用, 上見水將克者,財破,如財遭天將破失,是傷也。
官鬼下臨財位上,陰私用事畏人彰。
假令己酉日,申將,巳時,卯是日鬼,下臨子水鄉是也。天盤日鬼加地盤日之財位,陰私用事,畏人知也。
日往支辰親識至,返遭刑克被凶侵。
日來支上兩課者,主外人至,及進入口也。
火主其明水主暗,失明只為火難任。
發用克日,蛇、雀臨巳、午,主明信動;後、玄臨亥、子主暗信動。火屬陽,水屬陰。故火明水暗也。火臨亥、於為失明,主虛憂、驚恐事。
少多大小詳衰旺,旺多衰少細推尋。
占物數多少、大小者,皆以系神將,旺相為多,休囚為少。
月厭丁符與將空,傷於怪動好沉吟。
月厭,正月起戌,逆行十二晨。丁者,六甲旬中之丁,及蛇亦是符,直符也,甲日巳,乙日辰,丙日卯,丁日寅,戊日醜,己日午,庚日未,辛日申,壬日西,癸日戌是也。將空者,夭將不曾游到之地,卻於天上乘之。假令龍不到戌、亥,卻天上亥與戌為龍,乃是將空之地,余依此。又月厭、丁符、將空傷日辰,必主怪夢之事。取怪之狀以類神主之。
生死二氣常順用,飛魂喪魄畏來臨。
生氣,正月起子,順行。對生氣為死氣,飛魂,正月起亥,順行十二辰。喪魄,正月起未,逆行四季,未、辰、醜、戌。此二煞乘,凶將,加臨年命、日辰發用,必定有死絕之柬也,
天鬼或與蛇雀並,宅舍須優火燭驚。
關神動處身災滯,飛禍之神忌臨辰。
關神:春醜、夏辰、秋未、冬戌,如入傳,加日辰,有勾牽之災。飛禍:春申,夏寅,秋巳,冬亥,不宜動用,進入口、求事皆主災橫。如加日辰、年用,不利戰,宜守舊則吉也。
游都天盜並天賊,六辛便是五亡神。
游都煞:甲、己日醜,乙、庚日子,丙、辛日寅,丁、壬日巳,戊、癸日申。天盜:春卯,夏午、秋酉、冬子。天賊者,正月起醜,逆行四季,與玄武並臨舊反、年命者,主盜賊發動必矣、旬中六辛便是五亡煞,刑克日辰、年命,主盜亡也。
虜都不可漏商稅,天車出外必遭傷。
虜都:甲、己,未;乙、庚,午;丙、辛,申;丁、壬,亥;戊、癸,寅。加日辰,不可漏稅、作私事。天車:春醜、夏辰、秋未、冬戍、出門忌此煞,必主驚恐。
天喜相和喜慶多,解柳憂喜見消磨。
天喜:春戊,夏醜,秋辰,冬未,與吉將並,日辰、人年上見,大吉利也。解神外有起法,逢比者,乃吉神也。
成神為用總皆成,天目家中有鬼神神。
正,五、九,已;二、六、十、申;三、七、十一、亥;四、八、十二寅。與吉將並臨,主事成就。天目:春辰、夏未、秋戌、冬醜,占宅有祟。
迷惑始為終不記,刑亡終並事遭凶。
迷惑,正月起醜,逆行四季,占事遇之,迷惑不己。刑亡:正戌,二亥,三子。四醜,五申,六西,七辰,八己,九午,十未,十一寅,十二卯,義與勾,虎加年命,傳中刑害日辰,主市曹赴法死。
金神四煞占來凶;凶將相併禍重重,(金神即破碎。四煞即天殺。
金神:孟月酉,仲月巳,季月醜。四煞:亥、卯、未在戌,已、酉、醜在辰,申、子、辰在未,寅、午、戌在醜。此二煞,即吉特亦凶,其應速。金煞與四煞與凶將加年命、日辰,傳用者,禍大重也。
吉神吉將不相生,喜事論之未必成。凶將凶神無賊害,憂疑卻得見和平。
雖是合將,緣卻克戰日辰,喜而必凶,占喜不成。凶將不克日辰,占憂事必散,而和平矣。
深不高衰休克,靈驗應須學玉成。
六壬之法,千經萬論,各不出於旺相、相生、德合則吉,比合凶事不成。若休衰、刑克,則凶事將成,吉事不就。
來經考驗古賢文,翻成新句樂同人。
永掛清台而默秘,玉成歌指細推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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