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族有哪些傳統節日
京族的由來
在20世紀50年代初期,京族曾稱為“越族”。巫頭、內心、澫尾三島曾分別建立越族自治鄉。1958年5月1日建立東興各族自治縣(1978年12月25日改名為防城各族自治縣,今又改稱防城港市,並升格為地市級)時,根據其歷史、語言、文化特點、生活習俗和本民族的意願,經國務院批准,正式定名為“京族”。
京族是一個歷史悠久的古老的民族。追本溯源,她的先民在秦漢時代屬南越國,後歸交趾郡,與駱越有某種親緣關係。而就現今居住在中國的京族來說,其祖先乃是十六世紀初開始陸續從越南北部的塗山(今海防市附近)等地遷徙而來的,至今不到500年的歷史。
1951年中央訪問團聯絡組曾深入京族地區調查訪問,並寫出《防城二區巫頭、澫尾、山心越南族概況》,文中寫道:“據老輩傳說,越南人(即京族——引者)原先住在越南的桃山(即塗山——引者)做海為生,大概10多代前,劉、阮兩姓在海上打魚,趕著一群大魚來島上,當時島上沒人住,荒草樹木,虎獸很多,越人見此人少,打魚做海容易,即住下來。其後劉、阮兩姓又回桃山邀來黎、李等姓同來做海,此後子孫繁衍,有了這么多人。”1953年中南民委及廣西民委又曾對京族的社會歷史進行聯合調查,記述的材料更為翔實:在巫頭、山心、澫尾三島,京族共有25個姓氏,各姓民眾都公認劉、阮兩姓遷來得最早。1958年,廣東少數民族社會歷史調查組的調查材料(當時防城劃歸廣東)也說:防城境內京族共30個姓氏,其中劉姓最多,占20%,阮、黃、吳、蘇、武五姓次之,共占41%,來得最早的劉、阮二姓已有16—17代,來最晚的裴、曾、丁三姓只有2—3代,一般為9代左右。諸姓京族分別從越南塗山、清花、宜安、花豐、瑞溪、芒街、萬柱、角白等地遷來。
京族的傳統節日
1.哈節
京族歲時習俗中隆重的民族節日為“哈節”,包括祀神、祭祖、文娛和鄉飲四項重要活動。“哈節”的日期各地有所不同。澫尾、巫頭兩島在農曆六月初十,山心島在八月初十,紅坎村在正月十五。各地都建有“哈亭”,各村“哈亭”選用上等木料,有獨特的民族形式。屋頂的屋脊正中塑有雙龍戲珠的吉慶形象裝飾,哈亭內分左、右偏殿和正殿。正殿設有京家人信奉的諸神神座,殿內的柱子上都雕寫著具有民族習俗特色的楹聯或詩詞。
整個節日活動過程,大體分為以下四個部分:
(一)迎神:在“唱哈”前一天,集隊舉旗擎傘抬著神座到海邊,遙遙迎神,把神迎進哈亭。把所養的“象”(其實就是豬)趕到哈亭繞行三周。然後留到半夜殺掉,由主持“哈節”活動的頭人組織參加“哈節”鄉飲,聽哈的人(即有資格入席的人按先後次序登記在本子上,每年輪到排在最前的一定人數,為“哈頭”籌辦祭品。)各養一頭大豬,養時要把豬洗得白白淨淨,不得弄髒,也不能咒罵,稱為“養象”。到了節日,看哪個養的豬最大就選他的,這頭豬用以祭神之後,只分八斤豬肉分給眾人吃,其餘的由“養象”戶自行支配。
(二)祭神:祭神的具體時間為節日的當天下午三點鐘左右,祭神時讀祭文。祭神時,還要唱“進香歌”、跳“進香舞”、“進酒舞”、“天燈舞”等。
(三)入席、聽哈:祭神畢,入席飲宴與聽哈,稱為“坐蒙”(又稱“哈宴”),每席六至八人。酒肴除少數由“哈頭”供應外,大部分由各家自備,每餐由入席人輪流出菜,且邊吃邊聽“哈妹”唱歌。婦女只是捧菜上桌,不能入席坐。婦女、兒童均在“哈亭”外邊聽歌。“唱哈”是“哈節”的主要活動項目,“唱哈”的主要角色有三人,即一個男子叫做“哈哥”,又稱“琴公”,兩個女子叫做“哈妹”,又稱“桃姑”。主唱的“哈妹”站在“哈亭”的殿堂中間,手裡拿著兩塊小竹片,一邊唱一邊搖擺著敲,伴唱的“哈妹”坐在旁邊地上,兩手敲打竹製的梆子和之。“哈妹”每唱完一句,“哈哥”就依曲調撥奏三弦琴一節。如此一唱一合一伴奏,直到主唱的“哈妹”睏倦了,轉由另一個“哈妹”出來主唱,“唱哈”要連續進行三天。
(四)送神:“唱哈”完畢就送走了神靈。送神時必須念《送神調》,還要“舞花棍”。送神後整個“哈節”的儀禮便結束了。
2.中元“施幽”
京族在七月十五過中元節。這一天,早上煮糯飯和糯米糖粥供拜祖先,中午宰雞殺鴨煮豬肉等供拜祖先,然後進餐飲酒。民間認為,無人供養的野鬼如果缺衣少食就會侵擾村莊,所以,民眾請法師在七月十五施衣食,稱為“施幽”。在哈亭前的空坪立起“招魂榜”,兩旁鋪兩行芭蕉葉,放上炒玉米、飯糰、餅子、冥衣、冥鈔、紙寶,數人戴面具扮餓鬼,一法師於鑼鼓聲中持法刀上場,喝令四方餓鬼集合在"招魂榜"前,讀榜念詞,要餓鬼均分衣食莫擾村莊。卜以杯珓,得勝珓,便是餓鬼已受食。然後法師一聲令下,扮餓鬼者便與圍觀的兒童一哄而上,將食品一搶而光,民間認為小孩搶到“絕幽”食品為“得福”。搶罷食品,將一隻芭蕉船放入海中,芭蕉船用芭蕉桿拼成,長兩米,寬一米,上插紅三角紙旗,裝幾把米、一些冥衣、冥鈔、紙寶,芭蕉船入水時,鳴放鞭炮,焚燒“招魂榜”和冥衣、冥鈔、紙寶,將鬼送走。
3.食新米節
農曆十月初十下午,各家煮新米供拜“田頭公”和祖宗,然後全家吃新米飯,而且要關起門來吃,不能給外人看見。
京族風俗禁忌
京族禁忌同京族社會生活的關係十分密切,並廣泛存在於京族日常生活和生產勞作的各個方面。諸如漁網放在海灘上,忌人從上面跨過;新造而尚未入水的竹筏,忌人坐在上面。
膠新網時,忌別人走近來交談,否則認為會因此而捕不到魚;抬網出海,下第一網時,忌碰見女人;請人裝漁箔時,忌煮夾生魚、煮焦飯;建造房舍,要擇吉日,否則認為會遭到天災人禍;忌住不按照傳統規矩修建的房屋,有“寧置敗家田,不住敗家屋”的說法,即使這種房子建得富麗堂皇,也無人敢住;忌在天黑之後向別人借錢;逢初一、十五忌借火。
孕婦懷孕期間,忌移動床鋪,忌入哈亭,否則,認為生下來的孩子會歪嘴;在船上忌將碗碟倒置,忌雙腳垂在船外,忌坐在船頭燒香的地方;忌夜間在樹林裡吹口哨或唱歌,認為如此會招來鬼魂,攝去人們的靈魂。
京族的許多禁忌,源於諧音,“焦”與“礁”同音,出海觸礁不吉利,煮飯做菜皆忌燒焦。“油水”和“游水”同音,出海要游水說明出了意外事故,因而不說“油水”,而改稱之為“滑水”。移動器物要拿起來,不能推拖著移動,因為有“擱淺”之嫌。京族男子每次出海,老人、婦女、孩子都要到海灘上送行,並舉行一些祭海活動。
隨著京族社會文化的進步和發展,京族的禁忌習俗亦正在發生變化,其中某些禁忌已經不像從前那么嚴格,有些甚至是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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