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耶穌是如何傳福音的

在生活中,當一位長者即將離開這個世界的時候,或是父母要離家遠遊的時候,臨行前對孩子們所交待的事,一定是在他們心裡最重要、最放不下的事情。

同樣的,當大約2000年前主耶穌升天、暫時離開這個世界一段時間的時候,主所留下的話、交待的事情,如果不是最重要的,一定也是最重要的之一了。

如果我們每一次都認真的看四福音書的結尾,我們都會知道,傳福音是怎樣重要的事情,是一件怎樣使主耶穌牽掛的事情。

看馬太福音的最後一章,“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馬太28:19)

看馬可福音的最後一章,“你們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馬可16:15)

看路加福音的最後一章,“照經上所寫的,基督必受害,第三日從死里復活,並且人要奉他的名傳悔改、赦罪的道,從耶路撒冷起直傳到萬邦。你們就是這些事的見證。”(路加24:46)

看約翰福音的倒數第二章,“父怎樣差遣了我,我也照樣差遣你們。”(約翰20:21)

所以,我們要傳福音。不僅因為這是主耶穌的命令,我們作為他的門徒,要遵行;也是因為這是主最牽掛的事情,我們作孩子的,無論如何要體貼父的意思。所以,我們要傳福音,沒有藉口不傳,沒有理由不傳,沒有餘地不傳。於情、於理,我們都要傳!

那么,我們傳福音,最好的榜樣是誰呢?當然是主耶穌自己。在日常生活里,我們常常知道要以主為榜樣,凡事上學習主的柔和、謙卑和愛心等等。其實在傳福音上,主耶穌也作了我們最好、最完美的榜樣。從四福音書里我們知道,在地上傳道的三年時光中,主耶穌身體力行地告訴了我們,應當如何傳講天國的福音。

“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他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約翰1:14)

一、主耶穌傳福音的對像是非常多元化的,是沒有“歧視”的

從種族的角度看,主耶穌傳道的對象不僅有本族的猶太人,更有外邦人。猶太人中,包括法利賽人(尼哥底母)、撒都該人(詢問復活之事)等不同的階層和黨派。而外邦人,包括撒瑪利亞人(井邊打水的婦人)、希臘人(女兒被鬼附的女人)等。

從社會身份看,主耶穌傳福音的對象可以說是三教九流、無所不包,有稅吏(撒該),平民(血漏婦人),知識分子(請客的法利賽人西門),富人(少年財主),窮人(捐小錢的寡婦),娼妓(被抓的行淫婦女),漁夫(主要門徒),官員(百夫長),強盜(十字架上的強盜),和無數的病人等等。

既然主耶穌傳福音是不分身份、地位、職業、貧富、男女、老幼的,是有教無類,無論遠近、親疏的,那么我們也應當這樣行,對嗎?可是,我們是不是還有特別不願意傳講福音的對象呢?好像每一個弟兄姊妹都有的。我不願意傳福音的對象,往往是在社會上比我成功的人,是很驕傲的人,或是其他我“看不順眼”的人--主耶穌有沒有這樣做、這樣“歧視”呢?沒有!若我們願作主的門徒,體貼他的意思,我們也當這樣的行!

二、主耶穌傳福音是隨時隨地、無論得時不得時

對於主耶穌而言,行路也好,坐下也好,渡船也好,就餐也好,休息也好,處處都是傳福音的機會。主耶穌把每一個場合都變為福音的講台,在每一個地方都看到需要拯救的靈魂。

在河邊,彼得聽到了主耶穌的講道,並且順從地撒網,從而認識、跟隨了主耶穌--“就俯伏在耶穌膝前,說,主啊,離開我,我是一個罪人!”(馬太5:8)

在井邊,前來打水的撒瑪利亞婦人聽到了主耶穌的話語,知道了什麼是生命的活水,什麼是真正的敬拜,也認出了主耶穌就是那一位彌賽亞。--撒瑪利亞人“因耶穌的話,信的人就更多了。便對婦人說,現在我們信,不是因為你的話,是我們親自聽見了,知道這真是救世主。”(約翰福音4:41)

在宴席上,主耶穌和罪人們坐在一起,身邊是蒙呼召的利未和許多的稅吏,在這裡,主耶穌向世人說出他為何要來到世上--“無病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我來本不是招義人悔改,乃是召罪人悔改。”(路加5:31-32)

在大街上,主耶穌治好了血漏的婦人,使瞎子重獲光明,潔淨了麻風病人,也抬頭看到了桑樹上的罪人撒該,把他呼喚到自己的身邊,還將福音帶給撒該的全家--“今天救恩到了這家,因為他也是亞伯拉罕的子孫。人子來,為要尋找、拯救失喪的人。”(路加19:9)

甚至在十字架上,主耶穌也沒有忘記拯救靈魂的需要--主對一旁被釘的犯人說,“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路加23:43)

……

主耶穌這樣隨時隨地傳福音的例子數不勝數。那么我們呢?有的時候,我們願意在教會的慕道班上傳,卻不願意在工作單位里傳;我們願意給同學朋友們傳,卻不願意給家裡人傳--我自己就是這樣,不少的時候,傳福音挑場合、挑時間;但主耶穌的榜樣清楚地告訴我們:傳福音,應當是隨時隨地的。“務要傳道。無論得時不得時,總要專心,並用百般的忍耐,各樣的教訓,責備人,警戒人,勸勉人。”(提後4:2)

三、主耶穌傳福音是直指人心的,直截了當地挑戰對方面對真實的自己

我們傳福音的時候,常常喜歡兜圈子,拐彎、抹角,扯了半天,還沒有講到人的罪性上面,還沒有給對方一個機會去思考他們自己的生命,更沒有挑戰他們去面對真正的自己。

而慕道朋友們呢,本能的傾向也是不願意將信仰聯繫到他們具體的生命中,而是提出一些“自身以外”的問題,比如:問“信耶穌能帶給我什麼好處嗎?”(功利的傾向);或者舉出很多的例子說明基督教會在歷史上、或是一些有名的基督徒在今天,所犯的大錯(慕道朋友這樣有時是為了顯示自己的知識淵博);或者只是從文明和文化的角度來談信仰,僅僅把信仰當作人類進步的手段和工具(我信主前就是這樣,其實是何等的驕傲啊!)--這就是很多現代人的特徵:他們寧願旁徵博引、指點江山,也不願意思考自己的本分,思考自己本身,而只是關心一件事能給自己帶來什麼,自己能得到什麼,自己能做什麼,自己知道什麼,自己有什麼--不認識神的人可以談任何的話題,卻總是在迴避自己是誰的問題。而當主耶穌傳福音的時候,我們看到,主耶穌總是直指人心、非常直截了當的挑戰對方去面對真實的自己,絕不迴避矛盾,更不含糊其辭。在這裡舉幾個例子:

約翰福音四章裡面,當主耶穌在井邊和撒瑪利亞婦人講道的時候,婦人不明白“活水”的意思,問,“我們喝的是祖宗雅各留下的井,難道你比他還大嗎?”又說,“先生,把這水賜給我吧,叫我不用這么遠來打水。”--就在這個時候,主耶穌卻話鋒一轉,把話題引到了婦人自己身上:“你去叫你丈夫也到這裡來。”--因為這位婦人生命中的弱點乃是把婚姻和情慾當作偶像。主耶穌看似突兀的問題,卻使得婦人必須直面自己和自己的罪,脫離在傳統問題上的糾纏,從而打開屬靈眼睛,認主耶穌為基督。

馬可福音十章里,少年財主來拜見主耶穌,希望從主耶穌那裡得到一個確認,那就是,靠著守律法可以進入永生。當少年人回答說他從小就遵守了一切律法之後,同樣的,就在這個時候,主耶穌話鋒一轉,說到,“你還缺少一件,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因為這位少年人心裡存留的偶像是錢財。主耶穌看似刁難的問題,卻使得少年人不得不面對一件自己根本無法超越的東西,從而打破了他靠行為完美承受永生的幻想。

類似的,約翰福音三章記載,法利賽人尼哥底母半夜來探訪耶穌,因為他相信主耶穌是神派來作師傅的。主耶穌呢,沒有和這位上層階級的官寒暄一番或是泛泛而談,而是單刀直入地說,“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因為主知道尼哥底母的來意和心底里的問題;“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從靈生的,就是靈。”主這樣直接地宣告,使尼哥底母不得不面對他自己真實的光景:不仰望人子的人,是一個從肉身生的、必死的人!

這也是我們傳福音時當有的方式和態度。因為一個靈魂對十字架上耶穌基督救恩的渴望,來自於對自己罪性的清楚認識;一個靈魂對信靠主耶穌的需要,來自於對自己無能的本相的全然承認。我們傳福音,就是依靠聖靈,使對方產生這樣的渴望,發現這樣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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