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字叩應站》第21篇 五行和者,一世無災

第21篇 五行和者,一世無災

女命:民國四十二年(一九五三)十月十六日未時生

叩應進來的是住在台中的陳太太,陳太太育有二個女兒,大女兒已經廿歲,想了解目前(丙子年)的運勢如何?

“陳太太妳的本命屬丁火,十月丁火非常微弱,本身又坐醜土財庫,醜土是濕土,使本命更加虛弱,所以須要木來扶助本命。廿五歲以後行寅卯木運,而且寅亥合木為吉,所以四十五歲以前皆可論為佳運。”

“丙寅、丁卯年財運不錯;戊辰年是非多,易犯小人。己巳年雙巳沖一亥,運程搖擺不定。壬申、癸酉、乙亥這三年因為水旺,所以容易破財、犯小人。水在妳的命局屬官鬼,凡是會攻擊我、傷害我、壓迫我的人事物,都是屬於官鬼,所以流年水旺就會犯小人。丙子年五月起運程可論為佳運。”唐老師先定好命局喜用神,進而推論歲運的吉凶。

丁火乃爐冶之火,亦可比喻為人間薪火、燭火。丁火生於孟冬,年、月柱天干雙癸水通根於月令提綱亥水與日支醜中癸水;醉醒子論癸水云:“癸水應非與露霖,根通亥子即江河。”癸水得此強而有力的根即具有與壬水同功“沖天奔地”之勢。丁火逢此“殺強攻身”,猶如風中殘燭,隨時有熄滅的可能。那要如何使丁火能保有長明之象而依之不滅呢?醉醒子之論丁火云:“雖少乾柴猶可引,縱多濕木不能生。”因此須有乾柴引燃丁火方能依之不滅。那什麼是“乾柴”呢?乾柴即是甲木。也就是滴天髓所言:“如有嫡母,可秋可冬。”嫡母即是甲木。

命局中月令提綱仍為甲木司權,但甲木並無天干引透,所以容易形成水多木漂,浸濕的甲木難生無焰之火,因此想取甲木為用神,必先以土製其水勢,甲方能蟠根受氣,碧淵賦云:“丙丁生冬月,貴乎戊己當頭。”其道理即-強水克火,以土為救。而這種取用神的方法正合乎滴天髓所云:“君賴臣生理最微,兒能救母天機。”

由以上分析我們知道陳太太的命局應以土為首要用神,“若能得木、火、土循環相生當然更佳”,若祇有木是難施引燃之功。所以陳太太早年行甲子、乙丑運應是歷盡親情離疏,滄海桑田。行丙寅、丁卯運中的火土流年,必然財業多進,家道隆昌。若逢金水流年,則疾恙纏身,丈夫破耗損財。至於戊辰年,唐老師推論為-是非多、犯小人。筆者認為應不至於如此,因為歲運天干丙戊同時得有運支寅木長生,雙癸合戊、寅亥合,有制水(制化殺星)之功,戊辰年應可錦筵守歲。

唐老師:“因為妳的命局天干、地支皆戰克交加,所以凡事皆非常操心、不 穩定。尤其婚姻方面,依命理而言常出現感情波折,在過去辛未年 [卅九歲)恐怕會離婚。”

陳太太:“那一年如果沒有離婚,以後會嗎?”

唐老師:“以後祇怕丁丑年(四十五歲),僅此一年,以後就不會了。”

滴天髓論女命章云:“論夫論子要安詳,氣靜和平婦道彰。”凡觀女命先觀夫星之盛衰,則知其貴賤。女命日主不宜太旺,旺者自掌權衡;官弱身強,則不敬丈夫。但若官殺混雜或重官重殺疊疊,則易淪為名伶,賣履分香,即金玉賦云:“貴眾則舞裙歌扇。”若命局乾支戰克,則風波起伏,均非女命所宜。

陳太太的命局正是犯了殺星疊見及乾支戰克交加的忌諱,天干雙癸水克雙丁火,地支巳亥沖、醜未沖,所以婚緣感情過程易橫生波折,推論陳太太與丈夫雙方均非初戀成婚,且丈夫極可能是離婚再娶。丙寅運,雖是佳運,但丙火透出,寅木暗合夫宮醜土、寅亥合,姊妹明爭暗合夫星,若丈夫把持不住,容易有第三者介入婚姻。由陳太太的回答,我們知道辛未年並沒有籬婚,相信丁丑年也不會,祇不過夫妻容易意見不合,貌合神離罷了。

“身體方面應多注意心臟、血液循環的毛病,尤其冬天容易手腳冰冷。老實講,依妳的八字推論應是-藥不離身。”唐老師在叩應結束前,對於身體疾病方面提出推論。

論疾病,滴天髓云:“五行和者,一世無災;血氣亂者,平生多疾。”五行以和為貴,但“和”並非一定要五行全備而不缺任何一種五行,祇要命局氣勢流通,順而不悖,生克制化得宜,皆可為“和”,則平生少有疾恙。如果命局呈現強火克金、強水克火、強金克木偏枯失調,克交加,上下不通,往來不順,皆稱為“亂”,主其人多疾病。陳太太的命局乾支戰克交加,難怪唐老師要推論為“藥不離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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