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字看哪些婚姻注定不和睦?
八字看哪些婚姻注定不和睦?
婚姻和睦是每對男女的渴望,但是實際上並非所有婚姻都是和睦相處,由於命理的原因,肯定有些婚姻會出問題、甚至離婚。那么,究竟哪些婚姻注定不和睦呢?鄭博士今天就從命理角度論述這個問題。
一、命理“六神”基本概念
命理學上通常通過“六神”來論婚姻等,鄭博士提醒朋友們注意:“六神”只是命理八字中的一個術語,它們是乾支與日主之間五行關係的一種簡便稱呼。
“六神”分別是:比劫、官殺、妻財、食傷和印綬。
比劫:其五行與日乾五行相同的乾支。
官殺:其五行克日乾五行的乾支。
妻財:其五行為日乾五行所克的乾支。
食傷:其五行為日乾五行所生的乾支。
印綬:其五行生日乾五行的乾支。
因為同樣的五行,還有陰陽的不同,如天干丙和丁的五行皆為火,但丙為陽火,丁為陰火,它們相對於日乾的作用也就必然會產生不同的效果,見下表。
陽 日 乾 | |||||||||
生我的乾支 | 克我的乾支 | 同類的乾支 | 我生的乾支 | 我克的乾支 | |||||
陰 | 陽 | 陰 | 陽 | 陰 | 陽 | 陰 | 陽 | 陰 | 陽 |
正印 | 偏印 | 正官 | 偏官 | 比肩 | 劫財 | 傷官 | 食神 | 正財 | 偏財 |
陰 日 乾 | |||||||||
生我的乾支 | 克我的乾支 | 同類的乾支 | 我生的乾支 | 我克的乾支 | |||||
陽 | 陰 | 陽 | 陰 | 陽 | 陰 | 陽 | 陰 | 陽 | 陰 |
正印 | 偏印 | 正官 | 偏官 | 比肩 | 劫財 | 傷官 | 食神 | 正財 | 偏財 |
在上兩個表格中的“我”指的是“日乾”,不僅如此,在八字方法#p#副標題#e#中,還經常以“身”來代表日主。命理學上常常又稱偏官為“七殺”,事實上它們是同一個概念,朋友們要注意。鄭博士舉例:
乾隆皇帝的八字為:
辛卯 丁酉 庚午 丙子
庚金為日主,為我,為身。年乾辛金與庚五行相同,但辛為陰金,而庚為陽金,因此,年乾辛金為“劫財”。
年支卯木受庚金之克,卯為陰木,因此,年支卯木為“正財”。
月乾丁火克庚金,克我,同時丁火為陰火,因此,月於丁火為“正官”。
月支酉金為陰金,與庚金同類但陰陽不同,因此,酉金為“劫財”。
日支午火為陰火,火克金,午火克我,因此,午火為“正官”。
時乾丙火為陽火,火克金,丙克我,因此,丙火為“偏官”,也叫“七殺”。
時支子的五行為水,為陰水,金生水,庚金生子水,因此,子水為“傷官”。
二、哪些婚姻注定不和睦?
如果明白了上述命理學的基本概念,那么,鄭博士認為你也就下面鄭博士的論述:
命理認為:
男命的財星就是男人的配偶
女命的官星就是女人的配偶
男命財星太旺,女命官星太旺,易因配偶的原因導致婚姻不和睦。
男命財星太弱,女命官星太弱,易因自已的原因導致婚姻不和睦。
男命正偏財混雜,女命官殺混雜,易因自已外遇導致婚姻不和睦。
男命正財星逢合,女命正官星逢合,易因配偶外遇導導婚姻不和睦。
男命正財星逢沖,女命正官星逢沖,易因意外事件導致婚姻不和睦。
男命劫財旺,女命傷官旺,易因自已克配偶,配偶不堪忍受而婚姻不和睦。
不論男女,日支(夫妻宮)逢刑,沖,合,害嚴重,易婚姻不和睦。
鄭博士舉例來說:
男命---戊申 辛酉 庚寅 乙酉
土金 金金 金木 木金
上述八字一土生五金,命主旺,雖有兩個財星(木),但被旺金所克(金克木),所以財星弱,身財旺衰差距大,故易婚姻不和睦,又因八字乙木寅木正偏財貼身,故命主易有外遇,再加上一辛二酉劫財旺,故命主克妻,可以直斷命主外遇離婚。
三、哪些婚姻注定和睦?
明白了上述六神之間的相互生克關係,那么,也就可以推斷出哪些婚姻注定會和睦一生。
男命財星旺度在中和上下,女命官星旺度在中和上下,婚姻注定會和睦。
男命不正偏財混雜,女命不官殺混雜,婚姻注定會和睦。
男命正財星與日主合,女命正官星與日主合,婚姻注定會和睦。
男命正財星不與其它乾支合,女命正官星不與其它乾支合,婚姻注定會和睦。
男命正財星不逢沖,女命正官星不逢沖,婚姻注定會和睦。
男命有食傷化劫生財,女命有財化傷生官,婚姻注定會和睦。
不論男女,日支(夫妻宮)不逢嚴重的刑,沖,合,害,婚姻注定會和睦。
鄭博士舉例:
女命---壬子 庚戌 丁酉 辛亥
水水 金土 火金 金水
上述八字日主丁火,無木生,無火助,形成特殊格局----從弱格,從弱格以官為用神,此命以水為官,八字三金生三水,用神官處旺地,故嫁能人為婦,雖有戌土傷官,但傷官之力全生財,三金為財又生官,故旺夫,正官壬水旺地合日主丁火,故夫妻和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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