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心理與教育測驗」課程教學綱要是什麼

2021年「心理與教育測驗」課程教學綱要通常涵蓋以下幾個主要內容:

  1. 課程目標

    • 讓學生了解心理與教育測驗的基本理論與應用。
    • 培養學生設計、實施及分析心理與教育測驗的能力。
    • 提升學生對測驗結果的解釋與應用能力。
  2. 課程內容

    • 測驗理論:包括古典測驗理論、項目反應理論等。
    • 測驗設計:測驗的編制過程、題目設計、測驗形式等。
    • 測驗實施:測驗的實施方法、測驗環境的控制等。
    • 測驗分析:測驗的信度與效度分析、項目分析等。
    • 測驗應用:測驗在教育、臨床、職業等領域的應用。
  3. 教學方法

    • 講授:教師講解測驗理論與方法。
    • 案例分析:通過實際案例分析測驗的設計與應用。
    • 實作練習:學生進行測驗設計與分析練習。
  4. 評量方式

    • 平時作業:包括測驗設計與分析報告。
    • 期中考試:測驗理論與方法的書面考試。
    • 期末專題:學生設計並實施一個完整的測驗項目,並撰寫報告。
  5. 參考書目

    • 《心理測驗學》:詳細介紹心理測驗的理論與應用。
    • 《教育測驗與評量》:專注於教育領域的測驗與評量方法。

這份教學綱要旨在為學生提供全面的心理與教育測驗知識與技能,並通過理論與實務的結合,培養學生在該領域的專業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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