諮商心理師考試規則
諮商心理師考試是台灣地區專業心理師資格認證的重要途徑,其考試規則由考選部依據《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心理師考試規則》制定。以下是考試的主要規則概述:
一、報考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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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要求:
考生須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諮商心理相關系、組、所畢業,並曾修習相關課程(如諮商理論與技術、心理測驗與評量等)。
- 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非諮商心理相關系、組、所畢業,但曾修習相關課程並取得學分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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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務經驗要求:
考生須具備一年以上全職或兩年以上兼職的諮商心理相關實務工作經驗,並取得證明檔案。
二、考試科目
考試分為兩階段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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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試(筆試):
- 諮商理論與技術
- 心理測驗與評量
- 心理衛生與變態心理學
- 諮商倫理與法規
- 發展心理學與人格心理學
- 團體諮商與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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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試(口試):
通過第一試的考生方可參加第二試,內容包括專業知識與實務能力的綜合評估。
三、考試方式與評分
- 筆試:
- 採申論題與選擇題混合方式,滿分為100分,60分為及格標準。
- 口試:
- 由專業評審委員進行面試,評估考生的專業能力與實務經驗,滿分為100分,60分為及格標準。
四、考試時間與地點
- 考試時間:
每年舉辦一次,具體時間由考選部公告。 - 考試地點:
考試地點通常設於台北、台中、高雄等主要城市,考生可依報名時選擇的考區參加考試。
五、成績計算與及格標準
- 成績計算:
- 筆試與口試成績分別計算,兩者均須達到60分以上方可及格。
- 及格標準:
- 考生須通過筆試與口試兩階段考試,方可取得諮商心理師證書。
六、證書核發
通過考試的考生,需向考選部申請核發諮商心理師證書,並依規定辦理執業登記。
七、其他注意事項
- 報名方式:
考生需於規定期限內完成線上報名,並繳交相關證明檔案。 - 考試費用:
報名時需繳交考試費用,具體金額依考選部公告為準。 - 違規處理:
考試期間若有違規行為(如作弊等),將依規定取消考試資格或成績。
以上為諮商心理師考試的主要規則,考生應詳閱考選部公告,並依規定準備相關資料與考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