諮商心理師換照
諮商心理師換照是指持有諮商心理師證書的專業人員,在證書有效期屆滿後,依據相關法規進行證書更新或換發的程式。以下是換照的基本流程與注意事項:
1. 換照資格
- 持有有效的諮商心理師證書。
- 證書有效期限即將屆滿(通常為6年)。
- 需完成規定的繼續教育學分。
2. 繼續教育學分要求
- 根據《心理師法》及相關規定,諮商心理師在證書有效期間需完成一定數量的繼續教育學分(通常為120學分以上)。
- 學分內容需符合專業領域,包括專業課程、倫理課程、法律課程等。
3. 換照申請流程
- 準備檔案:包括證書正本、繼續教育學分證明、身分證明檔案等。
- 填寫申請表:向主管機關(如衛生福利部或地方衛生局)提交換照申請表。
- 繳交費用:依規定繳納換照費用。
- 審核與核發:主管機關審核資料無誤後,核發新的諮商心理師證書。
4. 注意事項
- 換照申請應於證書到期前3個月內提出,避免證書過期影響執業。
- 若未完成繼續教育學分,可能無法換發新證書,需補足學分後再申請。
- 證書過期後未換照者,不得繼續執業,否則可能面臨法律責任。
5. 相關法規
- 《心理師法》及其施行細則。
- 衛生福利部公告之繼續教育學分認可標準。
建議諮商心理師定期關注主管機關公告,確保換照程式順利進行,並維持專業執業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