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格心理類型是什麼
榮格心理類型是由瑞士心理學家卡爾·榮格(Carl Jung)提出的一種人格理論,旨在解釋人類心理的多樣性。榮格認為,個體的心理差異可以通過不同的心理功能來分類,這些功能決定了人們如何感知世界和做出決策。他將這些心理功能分為四種主要類型:
- 思維(Thinking):以邏輯和理性為基礎進行判斷。
- 情感(Feeling):基於價值觀和情感進行判斷。
- 感覺(Sensation):通過感官直接感知現實。
- 直覺(Intuition):通過潛意識和聯想感知現實。
此外,榮格還提出了兩種心理態度:
- 外向(Extraversion):傾向於關注外部世界和他人。
- 內向(Introversion):傾向於關注內在世界和自我。
這些功能和態度的組合形成了八種基本心理類型。後來,凱瑟琳·庫克·布里格斯(Katharine Cook Briggs)和她的女兒伊莎貝爾·布里格斯·邁爾斯(Isabel Briggs Myers)基於榮格的理論,進一步發展出著名的邁爾斯-布里格斯類型指標(MBTI),將人格類型擴展為16種。
榮格的心理類型理論對心理學、教育學和職業發展等領域產生了深遠影響,幫助人們更好地理解自己和他人的行為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