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格心理類型學

榮格心理類型學是由瑞士心理學家卡爾·榮格(Carl Gustav Jung)提出的一種人格理論。該理論認為,人類心理活動可以分為不同的類型,這些類型主要由個體的態度和功能所決定。榮格在其著作《心理類型》(Psychological Types)中首次詳細闡述了這一理論。

榮格將心理類型分為兩大類:態度類型和功能類型。

  1. 態度類型:

    • 外傾(Extraversion):外傾型的人傾向於將精力投向外在世界,喜歡社交活動,容易與他人建立聯繫,通常表現出開放和活躍的特質。
    • 內傾(Introversion):內傾型的人則傾向於將精力投向內在世界,喜歡獨處,傾向於深入思考和自我反省,通常表現出保守和沉靜的特質。
  2. 功能類型:

    • 思維(Thinking):思維型的人在做決定時傾向於依賴邏輯和客觀分析。
    • 感覺(Sensing):感覺型的人在做決定時傾向於依賴具體的感官信息和實踐經驗。
    • 直覺(Intuition):直覺型的人在做決定時傾向於依賴內在的洞察和未來的可能性。
    • 情感(Feeling):情感型的人在做決定時傾向於依賴個人的價值觀和情感反應。

榮格認為,每個人都有一個主導的功能和一個輔助功能,這兩個功能共同決定了個體的心理類型。例如,一個人可能是外傾思維型,意味著他的主導功能是思維,而他的態度是外傾的。

榮格的心理類型學對後來的心理學發展產生了深遠的影響,尤其是在人格測試和職業指導領域。基於榮格理論的邁爾斯-布里格斯類型指標(MBTI)就是最著名的套用之一,它通過一系列問題來評估個體的心理類型,並廣泛套用於個人發展、團隊建設和職業規劃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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