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格障礙特徵
性格障礙(Personality Disorders)是一組長期存在的行為模式和內心體驗,顯著偏離個體所在文化的期望,導致在多個生活領域中產生顯著的困擾或功能損害。根據《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DSM-5),性格障礙分為三大類,每類包含若干具體類型,其共同特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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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類(奇特或古怪類)
- 偏執型性格障礙:對他人普遍不信任,懷疑他人有惡意或欺騙行為。
- 分裂樣性格障礙:情感冷淡,對親密關係缺乏興趣,傾向於獨處。
- 分裂型性格障礙:行為古怪,思維模式奇特,可能有偏執或魔法思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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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類(戲劇化、情緒化或不穩定類)
- 反社會型性格障礙:漠視他人權利,缺乏同理心,常有欺騙或攻擊行為。
- 邊緣型性格障礙:情緒不穩定,自我形象混亂,常有強烈的人際關係衝突和自傷行為。
- 表演型性格障礙:過度情緒化和尋求關注,行為誇張且易受他人影響。
- 自戀型性格障礙:自我中心,需要過度崇拜,缺乏對他人的同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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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類(焦慮或恐懼類)
- 迴避型性格障礙:對社交極度敏感,害怕被拒絕或批評,常迴避社交活動。
- 依賴型性格障礙:過度依賴他人,缺乏自信,難以獨立做出決定。
- 強迫型性格障礙:追求完美,過度控制,固執且缺乏靈活性。
共同特徵
- 持久性:這些行為模式通常在青少年或成年早期開始,並長期存在。
- 廣泛性:影響多個生活領域,如人際關係、工作和社會功能。
- 僵化性:難以適應不同的情境或改變行為模式。
- 痛苦或損害:通常導致個體自身或他人的痛苦或功能損害。
性格障礙的診斷需要由專業心理健康人員進行,通常通過臨床訪談和評估工具來確定。治療方式包括心理治療(如認知行為療法、辯證行為療法)和藥物治療(針對特定症狀)。早期干預和長期支持對改善預後至關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