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疾病定義
心理疾病,又稱為精神疾病或精神障礙,是指個體在思維、情感、行為等方面出現顯著異常,導致其社會功能受損或主觀痛苦的一類疾病。這類疾病通常涉及大腦功能的失調,可能與遺傳、環境、心理和社會因素等多種原因有關。
心理疾病的定義在不同文化和醫學體系中可能有所差異,但通常包括以下幾個核心特徵:
- 異常性:個體的思維、情感或行為明顯偏離社會文化背景下的正常範圍。
- 痛苦感:個體因症狀而感到顯著的心理或生理痛苦。
- 功能損害:症狀嚴重到影響個體的日常生活、工作、學習或社交能力。
- 持續性:症狀持續一段時間,而非短暫或偶發的表現。
根據《精神障礙診斷與統計手冊》(DSM)或《國際疾病分類》(ICD)等權威診斷標準,心理疾病被分為多種類型,包括但不限於:
- 焦慮障礙(如廣泛性焦慮症、恐慌症)
- 心境障礙(如抑鬱症、雙相情感障礙)
- 精神分裂症譜系障礙
- 人格障礙
- 強迫症及相關障礙
- 創傷及應激相關障礙(如創傷後應激障礙)
心理疾病的診斷和治療通常需要精神科醫生、心理治療師等專業人士的介入,治療方法包括藥物治療、心理治療、社會支持等。早期識別和干預對於改善預後至關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