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師法第13條
心理師法第13條主要規範了心理師的執業行為與倫理要求。根據該條文,心理師在執行業務時,應遵守專業倫理,並確保服務對象的權益不受侵害。具體內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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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義務:心理師對於在業務執行過程中獲知的個人隱私或機密資訊,應予以保密,除非法律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同意,否則不得洩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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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能力:心理師應基於其專業知識與能力提供服務,不得從事超出其專業範圍的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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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當事人權益:心理師應尊重當事人的自主權與尊嚴,不得因性別、年齡、種族、宗教、國籍等因素而歧視或有不當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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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利益衝突:心理師應避免與當事人之間產生利益衝突,並應明確告知當事人相關的權利與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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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進修:心理師應持續進修,以維持並提升專業能力,確保服務品質。
此條文的目的是確保心理師在執業過程中能提供高品質且符合倫理的服務,同時保障當事人的權益與隱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