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學家倫理原則與行為守則
心理學家倫理原則與行為準則是心理學專業人員在實踐中必須遵守的規範,旨在保護客戶、公眾以及心理學專業的聲譽。以下是主要的倫理原則與行為準則:
1. 尊重個體的尊嚴與權利
- 心理學家應尊重個體的尊嚴、價值和權利,包括隱私、自主權和自我決定權。
- 不得因種族、性別、宗教、國籍、性取向、年齡、殘疾等因素歧視他人。
2. 專業能力與責任
- 心理學家應在其專業能力範圍內提供服務,並持續提升專業知識和技能。
- 避免提供超出自身能力範圍的服務,必要時需尋求督導或轉介。
3. 誠信與誠實
- 心理學家應保持誠實、透明,避免欺騙或誤導他人。
- 在研究中,需確保數據的真實性和準確性,避免學術不端行為。
4. 保密性
- 心理學家應對客戶信息嚴格保密,除非獲得客戶同意或法律要求披露。
- 在團隊合作或督導中,也需確保信息僅用於專業目的。
5. 知情同意
- 心理學家應在提供服務或進行研究前,確保客戶或參與者充分了解相關風險、收益和權利,並獲得其自願同意。
- 對於未成年人或無行為能力的個體,需獲得法定監護人的同意。
6. 避免多重關係
- 心理學家應避免與客戶建立可能影響專業判斷或造成利益衝突的關係(如商業、社交或親密關係)。
- 若多重關係不可避免,需採取措施確保客戶利益不受損害。
7. 研究與學術倫理
- 心理學家在進行研究時,需遵守科學倫理,確保研究設計合理、參與者權益得到保護。
- 不得偽造或篡改數據,需尊重他人的研究成果,避免剽竊。
8. 社會責任感
- 心理學家應關注社會問題,利用專業知識促進社會福祉。
- 在公共領域發表言論時,需基於科學證據,避免誤導公眾。
9. 專業界限
- 心理學家應明確專業界限,避免利用專業地位謀取個人利益。
- 不得利用客戶或參與者的信任從事不當行為。
10. 倫理問題的處理
- 心理學家若發現自身或他人可能違反倫理準則,應及時採取行動,包括自我反思、尋求督導或向相關機構報告。
以上原則與準則為心理學專業人員提供了行為框架,幫助其在實踐中維護專業性和道德標準。違反這些準則可能導致紀律處分、吊銷執照等嚴重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