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學場論

心理學場論(Field Theory in Psychology)是由德國心理學家庫爾特·勒溫(Kurt Lewin)在20世紀中期提出的一種心理學理論。勒溫認為,個體的行為是由其所處的生活空間(Life Space)決定的,這個生活空間包括個體本身及其心理環境。場論強調個體與環境之間的相互作用,認為行為是這些相互作用的結果。

勒溫的場論主要包含以下幾個關鍵概念:

  1. 生活空間(Life Space):指個體在某一時刻所感知到的所有心理事實,包括個體自身、他人、物體、目標、障礙等。生活空間是動態的,會隨著時間和情境的變化而變化。

  2. 心理場(Psychological Field):指個體在特定時刻所感知到的所有心理因素的總和。這些因素包括個體的需求、目標、情緒、信念等,它們共同構成個體的心理環境。

  3. 向量(Vector):指在生活空間中推動個體朝向某一目標或遠離某一障礙的力量。向量可以是正向的(推動個體接近目標)或負向的(推動個體遠離障礙)。

  4. 張力系統(Tension System):指個體在追求目標或解決衝突時所經歷的內部緊張狀態。當個體感到某種需求或目標未滿足時,會產生張力,這種張力會推動個體採取行動以恢復平衡。

  5. 場域邊界(Boundary of the Field):指生活空間中的界限,這些界限可以是物理的(如房間的牆壁)或心理的(如社會規範)。場域邊界決定了哪些因素可以被納入個體的生活空間。

勒溫的場論對心理學的發展產生了深遠影響,尤其是在社會心理學、組織行為學和群體動力學等領域。場論強調個體與環境之間的動態關係,為理解人類行為提供了新的視角,並為後來的心理學研究奠定了重要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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