夢露為何被劇組開除
瑪麗蓮·夢露(Marilyn Monroe)是好萊塢歷史上最著名的女演員之一,但在她的職業生涯中,也曾因各種原因被劇組開除。其中最著名的事件發生在1962年,當時她正在拍攝電影《亂點鴛鴦譜》(Something's Got to Give)。
夢露被開除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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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問題:夢露在拍攝期間身體狀況不佳,經常因病缺席拍攝。她的健康問題包括慢性失眠、焦慮和藥物依賴,這些因素導致她無法按時完成拍攝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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遲到和缺席:夢露經常遲到或缺席拍攝,嚴重影響了劇組的進度。據報導,她在拍攝期間多次未能按時到場,甚至有一次連續幾天未出現在片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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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製片方的矛盾:夢露與製片方的關係緊張,尤其是與20世紀福克斯公司的高層。製片方認為夢露的行為影響了電影的製作進度和預算,最終決定解僱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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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問題:夢露當時正經歷個人生活的困境,包括與丈夫亞瑟·米勒(Arthur Miller)的離婚以及與總統約翰·F·甘迺迪(John F. Kennedy)的緋聞。這些個人問題進一步加劇了她的情緒波動和不穩定行為。
最終,20世紀福克斯公司在1962年6月宣布解僱夢露,並起訴她違約。然而,夢露在同年8月去世,使得這部電影未能完成。夢露的去世也使得這一事件成為好萊塢歷史上的一個悲劇性插曲。